作者:远上天山
想到炭头以往的遭遇,作为一个善良的主人,许逸还是决定不破坏自家狗子纯洁的心灵。
春节到了,许逸觉得奇怪的是,以往必定会闹出些事情的二叔家里静悄悄的,就连许奶奶也没到许爸面前说东说西。
许爸亲自去送了年礼,许妈全程态度冷漠,一直到许爸回来,她脸上的笑容才稍稍和缓了一些。
许逸还是第二天才知道,原来许二婶回来了。难怪自家老妈脸上冷得冰块一样,许逸理解自家老妈的想法,许逸或许不在乎,许爸记性也差,可作为一个母亲,她是怎么也不会忘记自家儿子受过的伤害的。
年后,许逸去了一趟苏锦市,和丁立、季唯聚了聚。季唯手下也有了两个人,跟着他后面负责公司的营销和宣传。
新工厂的选址定在禹州,许氏要向规模化发展,公司的事再拖也必须办掉了。
事实证明,信念坚定做什么都快,不过几天时间,许逸几人就选好了公司的地址,定下了销售、宣传、财务几个部门,眼下人虽然少,可毕竟建立了一家公司的雏形。
公司选在苏锦市的一间大厦里,只有三间办公室,人员简单,场地也简单,但在季唯的带领下,大家里里外外把办公室整理了一遍,贴上代表许氏的标志。
西云县的许氏自此成为苏锦市的许氏。
看着硕大的标志,林经纶稍稍红了眼眶。
“我小时候就有当老板的梦想。”林经纶举着酒杯,“没想到还没过30岁就实现了这个目标。”
“我只想混吃等死,唉,先跟你们干着吧。”季唯叹了口气,“喝酒,喝酒!”
又是一年春,喝完这一场酒,许逸又一次坐上开往京州的列车。
第111章 开学
“新年好!”许逸刚放下行李,就被提早回校的同学叫住打了招呼,每学期的开学都是整个宿舍气氛最好的时候,特别是刚过完年,每个人脸上仍带着过节的喜气,许逸去隔壁宿舍溜达了一圈,兜里立刻多了几包特产。
湘省的带的是整个的鸭,真空包装的,袋子一拆开里面全是辣椒,都不知道卖的是鸭子还是辣椒。川省的同学和湘省同学带来的特产卖相很相似,是大名鼎鼎的冷吃兔,包装一拆开,视觉效果也是一样,辣椒里依稀裹着兔肉丁,味道却相当够劲儿,伸完筷子,嘴巴就肿了。
西云县最大的特产就是西瓜,可这个季节不产西瓜,西瓜也不适合坐高铁带过来,许逸就带了两大瓶黄泥螺和一瓶海蜇皮,泥螺是生的,没用酒呛过,许逸不爱吃酒呛的,总觉得有种淡淡的苦味,酒味太过浓郁也容易影响泥螺的鲜味。
至于海蜇皮,吃起来更简单,用清水泡上个一夜,再切成丝,用葱姜蒜加醋酱油这些拌一拌,简直是喝粥的绝佳伴侣。
清北的大学食堂不算难吃,但毕竟不如家里做的菜精致。许逸宿舍偶尔还会吃顿泡面解解馋,祝琛的柜子上常年备着老干妈,食堂饭食寡淡的时候加上一勺,简直神仙也不换。
从某种程度上说,老干妈确实是一种神奇的食物,天南海北,人人热爱。
许逸翻出存放在阳台上的抹布,用水盆接了水,拧干净,认认真真在桌子上擦了起来。
一个寒假没来,桌子上积了一层灰,地上也有些乱,许逸把没用的垃圾扔了出去,又仔细拖了一通地。
这会儿还没到正式开学的日期,研究生院里有一大批学生还在家没出发,所以宿舍里的暖气也不算热,许逸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忙碌了一会儿,身上竟然有些热,他干脆把羽绒服脱了,又专注于拖地。
正哼哧哼哧干着活儿,宿舍门突然响了,许逸抬头一看,周肃宁竟然已经返校了。
“我以为你会比我晚很多呢。”许逸停下手中的动作,“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周肃宁爬上床,把行李箱放到床边的柜子顶:“别提了,你都不知道我这个寒假过得多憋屈。我大伯和我爸一向不对付,今年我堂哥带女朋友回家了,他那女朋友海外名校毕业,现在在金融机构工作,我大伯和大伯母牛皮都快吹爆了,我爹妈脸上无光,就盯上我了。”
周肃宁来清北读研究生也未尝没有家族的因素。
他大伯家的堂哥从小到大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一路学霸考上水木,毕业后留在了京州,现在在国家部委工作,对比之下,周肃宁的成绩就显得黯淡无光了。虽然和大多数人比起来,他已经是一个优秀的青年,可周肃宁的父母却怎么都没法满意。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许逸也差毅也插不上嘴,只能拍拍对方的肩膀以示安慰,和周肃宁的父母相比,自家爸妈算得上是开明。
不过这也是因为没有对比项的原因,当然,更是因为许爸许妈性格中的善良和平和。
如果没有家中发生的种种事端,他的堂哥许鹏飞在大人们眼中也堪称出色,至少在几年之前,许逸的收入比之许鹏飞是大大不如的。但许爸许妈却从没有抱怨过许逸不如他,更不会拿他和许鹏飞作比较。
金钱和地位不是生活的全部,许逸一直是这么认为的,许爸许妈也一直教给他这个道理。
“算了,我也没有多想,就是觉得烦,所以早点过来了。”周肃宁叹了口气,“按他们的想法,我就得立刻变出个女朋友带给他们看,可我都想到后续会是什么了——我的女朋友有没有堂哥的女朋友漂亮?有没有她出色?我自己这么想想都觉得难受,何苦为难人家妹子?”
讲实话,许逸宿舍里的另外三个人长相都不赖。许逸是清秀型的,周肃宁虽说是内蒙古大草原上长大的,长相却丝毫不粗犷,反而有种斯文败类的气质,他的眼睛比较狭长,和人相处会让人觉得他很精明,许逸和祝琛一开始也是那么以为的。
然后某一天,他们亲眼目睹了周肃宁这个高度近视是如何蠢蠢地在宿舍里摸来摸去找眼镜的景象——那是个艳阳高照的天气,两人一起从图书馆回宿舍,就看到地上趴着一个穿着狗熊睡衣和熊猫拖鞋的球状生物,这只不明生物的动作相当不雅观,屁股朝天空撅着,手掌漫无目的地在地上摸来摸去,摸了半天也只摸到一手的灰。
许逸:“……”
祝琛:“……”
听到门响声,周肃宁一脸惊喜地看着他俩:“快帮我找眼镜,我眼镜不见了!”
许逸:“……”
祝琛:“……”
他们实在无法用语言形容周肃宁那一刻的蠢相。
许逸默默地从他的狗熊睡衣的帽子里拿起眼镜,递给了他。
周肃宁迷茫的双眼立刻变得清明,斯文败类的气质又回来了,可从这一刻起,许逸和祝琛是怎么也不能再把他和自己印象中的周肃宁联系在一起了。
尤其在学院论坛上折腾院内帅哥排名、周肃宁侥幸进入前十,还被诸多女生投票选为院内最冷酷的帅哥之后。
——穿狗熊睡衣熊猫拖鞋的蠢裤男孩了解一下。
祝琛对自己没有进入前十耿耿于怀:“这些人到底什么眼光?如此一个青春帅气成熟可爱性感冷酷优质型男他们居然看不见?”
然而可惜的是,有资格参与投票的只有本院的妹子们。
俗话说,只有女人能够决定男人的丑与美,既然没有妹子欣赏自己,祝琛也只能悻悻然作罢。
他的心情相当悲痛。
话说回来,虽然周肃宁的长相出众、学习成绩不差、性格也不坏,许逸和他认识的时间里的确没有听他说过任何和恋爱相关的话题,研究生院的女生性格都比较大胆,周肃宁也收到过几次告白,可他都或直接或隐晦地推了,没给女生留下任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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