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扑他倒地的男人,在他耳边小声说:“记住了,下次就不只是会染几天色的液体了。”

谢樾无声冷笑,下一秒,他左手猝不及防圈住沈鞘的腰,单手抱住了沈鞘,在沈鞘耳边笑,“阿鞘,和我交往吧!”

“我拒绝。”沈鞘淡定推开了他,“养你的手吧,你没事我就先走了,有事办。”

沈鞘走到桌子放下果篮,就要走了。谢樾当然不会让他走,“出什么事了?”又补了一句,“才来几分钟,比我住院还急?。”

沈鞘淡淡说:“不算特别急,不过都来看你了,顺路去找找。”

榕树小区离第二人民医院,步行十分钟不到。

谢樾再次上钩,“你又要去找谦哥日记本?”

沈鞘回头,从口袋摸出那把钥匙,“是,房子我买回来了。”

毫无疑问,谢樾跟着去了。

“手没断,只是没力不能动,再说我还有左手,多只手找到的希望也大点。”

沈鞘没拒绝,只问:“楼下都是记者,你怎么走?”

谢樾拿过一盒遮瑕霜,“当他们面走。”

一楼大厅的记者越来越多,护士赶了几次都没赶走。

沈鞘和谢樾走的时候,护士又试图去劝走他们,闹哄哄作一团,没人去注意一个脸上没伤,戴口罩穿病服的普通人。

出了医院,谢樾忍不住笑,“那群记者也是没眼力,换我就要逮着你拍,比我更上相。”

沈鞘淡声,“所以你成不了记者。”

谢樾喜欢沈鞘这样和他打趣,天气回温,人行道的两排木芙蓉冒出错落的嫩绿新叶尖,人行道上路人匆匆,这条路的车也少,很安静,谢樾脚步慢了,渐渐就落后了沈鞘四五步、六七步。

沈鞘没发现他落下了,清瘦的背影走在绿叶茵茵的步道上,渐渐的,他看到了沈鞘的颜色,一片恶心的绿色和形形色色的人群里,唯有沈鞘是彩色,他看到沈鞘的头发是黑色,皮肤是白色,他的风衣是温柔的米色……

然后沈鞘停住了,他回头,寻找了两三秒,目光就找到了谢樾。

隔着晃动的人群,谢樾看到沈鞘对他说:“怎么了?”以及——

他无比心动的心跳。

谢樾想,孟既那样的人渣,可真是连肖想他的阿鞘都不配。

他快步上前,露出的两只眼笑弯了,“没事,走吧”

……

钥匙插进锁,沈鞘转了一圈,哇吱一声门就开了。

潮湿的霉味扑面而来。

沈鞘,“……”

显然陆焱买下这套房就忘记了,再没来过。

温茂祥留下的垃圾已经全清走了,不是特别干净,还能看到一些残留在地板的油渍斑点,过户那家人为了省清洁费,只自己动手简单扫了一遍。

部分家电和老家具还在。

沈鞘回头,“知道我哥住哪间屋吗?”

谢樾打量着格局,说:“应该是卫生间对门那间。”

沈鞘来过一次这套房子。

在温南谦被匆匆送去墓地那天,屋里没人,他从阳台翻进了屋。

在次卫对面的房间,他找到了那几本就是温南谦一生的日记本。

沈鞘说:“我先去那间找找看,你——”他意味深长扫过谢樾的右手,“你随意。”

——

孟氏董事长办公室,孟既手机响了。

他瞥一眼来电,拿过手机没看对面的孟崇礼,“接个电话。”

无视孟崇礼铁青脸色,孟既起身走到落地窗,俯视着孟氏楼下如蚊蚁一般进出的汹涌人流,淡淡开口,“什么事。”

对面低声,“老板,温茂祥那间房子,又去人了。”

迟疑一秒,还是补充,“是沈先生,和谢樾。”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还有一更会比较晚,要凌晨了,宝们早点睡明早看[害羞]

第114章

孟既检查过温茂祥的全部遗物,没发现日记本。

全是当晚从温家房子原封不动带到他面前,检查过后再原样还回去。

买房的是一个年轻高大英俊的男人。

“很有钱,特有钱!”继承温茂祥房产的男人唾沫横飞,“来看房子。几分钟就付钱了!还是全款现金!我滴乖乖,太有钱了!”

买房的人不是沈鞘,形容沈鞘很难不会用上漂亮气质,现在沈鞘有钥匙进去,难道沈鞘认识那个男人?

孟既想到了那些情侣用品,年轻有钱英俊的男人,他毫无温度地笑了一下,说:“再去那家人,拿到买房那人的联系方式。”

说完孟既就挂了电话,歪着头,茶杯擦过他发梢砸上落地窗,再掉落到地毯,连个声儿都没发出来。

“我真他妈后悔生出你这个疯子!”孟崇礼的儒雅荡然无存。

孟既转身,面无表情说:“我妈生的,你没那功能。”

孟崇礼脸部肌肉全在抽搐,他指着孟既,“滚出去!”

手机放回口袋,孟既毫无波澜说:“还有七天,我等您回复。”

孟既走出了董事长办公室,孟崇礼胸口闷得疼,他按着胸口好一会儿才找到椅子坐下,没喊秘书助理,颤着另一只手摸到水杯,还没喝,电话声陡然传来,孟崇礼手一抖,水杯掉到地毯,瞬间湿了一大块。

孟崇礼呼吸急促,铃声快断了,他才提起电话,听了几秒,他脸色就彻底黑了。

对方说:“老板,冷风被抓了。”

——

冷风飘逸的长发像枯草一样缠绕在他头上,衣服一周没换,在河水里泡了一夜还没干,沾着大片的血迹散发着浓烈的酸臭气息。

他两手铐着银手铐,两只脚被绳子拴着,大半张脸被干涸的血糊着,左耳嗡嗡响了一阵彻底没声了,只能靠右耳听着前面的说话声。

“晚上十点左右到镇上,不吃没胃口,先开间房,有热水大喷头的,我七八天没洗了,屁的男人味,回家得被嫌弃死。”

“他不洁癖,我这不怕味儿重熏着他么。”

“嘿,妻管严就妻管严呗,他愿意管我我家十八代祖宗都让他管!”

“得得得,少酸了吧唧,恶心死我了。回去让你们见,刚好他快生日了,礼物准备好啊!”

“差点忘了,找个信号好的酒店,沿路就搜到一格信号又没了,我信息都发不出去,得亏我聪明带了对讲机。”

……

冷风冷冷听了一路,等陆焱讲结束,他冷笑,“陆焱,你他妈打聋我一只耳朵,你最好祈祷回去我就一枪毙了,不然我他妈弄死你!”

陆焱心情特好,哼着“我只在乎你”,等冷风气到快爆了,他才抽纸吐出木糖醇,捏紧扔进垃圾袋说:“逮你回去是先做笔录再移送法院,法院判了呢你不服还可以上诉再上诉,一套流程走下来几个月一两年不等。”

陆焱嗤笑,“法盲。”

冷风简直气到内伤,尤其一只耳听陆焱的声音更是莫大的羞辱,他想继续说点脏的喷陆焱,又想到陆焱那身皮比城墙还厚,刀枪不入,这段时间疯狗一样追着他,山里河里都甩不掉,玩命逮他,手快断了也他妈没事人一样。

冷风憋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了,陆焱有弱点!就为了那个弱点,陆焱才他妈突然发狗瘟一样逮他。

陆焱有且只有一个的弱点,沈鞘!

冷风声音从喉咙挤出来,“行啊,你的法最好弄死我,不然判我出去了,第一个弄死沈鞘!”

车轮在山间泥地轧出两条深长的痕迹,越野车停了。

陆焱回头,他脸上没有了笑意,外面天雾沉沉的,背着光,陆焱深邃的五官看着又狠又冷。

“你动他一根头发,老子嘣你一万枪。”

冷风愣了两秒,马上冷笑,“你他妈不是人民警察,跟他娘的流氓一样!”

陆焱没说话,盯了冷风一会儿才转回座重新启动车,车动了,他才淡淡说了一句。

“没穿那身皮,老子比你还流氓。记好了,下次就不只一只耳朵了。”

*

彼时蓉城,沈鞘走进小次卧。

快二十年过去,房间里属于温南谦的东西早已没有了,以前堆满的各种杂物已经被清理丢了,除了一张占据大半房间的大木床,以及一张小书桌,还剩下就是贴在墙上的几张撕得残缺不全的奖状。

褪了色的奖状依稀可见“温南谦同学”,“优秀作业小标兵,“新时代好少年”……

全是小学时期的奖状。

上了初中,温南谦没时间好好学习了。

沈鞘站在奖状前沉默看着,这些奖状没贴太高,沈鞘能平视看清楚每一张奖状。

沈鞘记得那个领养走温南谦的女人。

女人叫唐丽娟,个子矮,不到160,略微有点胖,皮肤很白,手很大,抓了一大把瓜子糖果给他,“你叫鞘鞘么?下次等你学校放假了,阿姨就来接你去蓉城和哥哥一起玩。”

这几张奖状应该是唐丽娟贴的,如果她没得病没去世,温南谦现在也许会是一个优秀的白领,每天按部就班上班,也许交了女朋友或是一个男朋友,或是结了婚,下班到家抱怨几句上班的疲惫,就和他的恋人笑着进厨房炒几个小菜,接着度过他们美好的周末。

可是没有如果。

沈鞘站了很久,直到谢樾进来,“有找到么?”

沈鞘看向谢樾,“没,你呢。”

“没发现。”

沈鞘不说话了,出去找遍客厅,接着去了主卧。

主卧比小次卧面积大了一半,顶天立地柜打了两面墙,柜子非常多。

还摆着一张实木床,房间大出两倍,这张床却比次卧的床小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