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啸也
很仓促又不舍的一个拥抱,陈在在隔着安全空隙绅士地回抱她,燕妮侧过头想亲他的脸颊。
还没亲到,但被她的长发挡着就像一个已经完成的亲吻。
陈在在立刻:“丝到坡丝到坡!”
燕妮哈哈大笑着退开,“这叫贴面礼!怎么这么老土啊你。”
“这叫占便宜,潮人!”
虽然没亲到,但陈在在多少有些心虚,悄悄回头瞥哥哥一眼。
隋妄把车开走了!
“哎!”他连忙站起来追车,和燕妮匆匆道别,跟在车屁股后面跳了好几下隋妄才停下来。
副驾的门打开,安小满下来戳戳他的脑袋,“你啊。”戳完就带着狗进了后座。
陈在在灰溜溜爬上副驾,坐在哥哥旁边。
隋妄没看他,目不斜视地发动车子。
一路无话,到家后隋妄让安小满先下去。
陈在在偷看安小满,安小满一副“我也帮不了你”的表情带狗走人。
门“砰”地关上,陈在在瞄一眼隋妄。
隋妄想拿根烟,打开储物柜才想起烟已经戒了。
“要走了?”他开口。
“嗯,后天动身。”
“他呢?”
“谁?燕妮?她也要走。”
一起走吗,隋妄笑了,脸上的表情满不在意,还带着点哥哥对弟弟恋情的打趣:“挺有好感?”
陈在在:“啊?”
“他是男的女的?”
“不是……你、你说燕妮?她是女生,我们只是朋友,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刚才想和我搞什么贴面礼,被我严肃拒绝了。”
“别紧张,不是审你,有好感就处处看。”
隋妄又笑了,还是那样云淡风轻无所谓的笑。
陈在在不喜欢,很难受。
他凑到隋妄面前捧着他的脸用力地看,想看出个究竟来。
“这么盯着我干什么。”隋妄用指尖挑开他的手。
“我现在只是你哥,想做什么就去做,别有压力。”
第67章 爱你们的大在在
“什么叫你现在只是我哥?我们不是和好了吗?”陈在在理所当然地说。
隋妄笑得柔和:“和好了也不妨碍你有更多选择。”
任何一个都比我要好的选择。
“在路上走走转转,有合适的就处处看,没合适的就回来,我会等着你。”
爱是毒药,爱是负累。
爱是陈在在不再需要的东西。
他用畸形的爱灌溉出的敏感又偏执的小草,已经挣破他贫瘠的枷锁,成长为一颗要独立闯荡世界的轻盈的蒲公英种子。
如果他注定要被留在过去,隋妄不希望给弟弟造成任何压力。
就像当初罗马酒店那晚,被告白约定终身后陈在在却忘记所有,而隋妄选择自己默默吞下苦果一样,他在陈在在面前可以是任何人,但首先是他哥。
做哥哥的不重要,无所谓,不必考虑,他想弟弟自由又洒脱。
陈在在不解地皱紧眉头:“我出去是为了看看世界,找找意义,不是谈恋爱。”
“好,都听你的。”
“什么就都听我的了!你明白我的话吗?”
“滴——”前方传来喇叭声。
雄浑的引擎咆哮下,一辆深黑色的奔驰G63冲到面前。
严衡从车上下来,叫陈在在。
陈在在还想再说什么,被隋妄制止,“给你准备了点东西,下来看看。”
车是一周前买的,严衡开出去改装。
他把钥匙丢给陈在在,打开车门让他检阅:“防撞防震防水防弹,车里睡袋、小冰箱,你需要的生活用品全都有,最重要的是这里。”
严衡按了个按钮,副驾座位下弹出个盒子。
盒子打开,里面简直像武器库一样。
枪、刀、甩棍、登山杖、卫星电话、信号弹,还有现金,各种国家的现金。
陈在在看向隋妄,隋妄说:“你不让我们跟,就让我们放心。”
“知道了。”
“和他们告别了吗?”
“嗯。”陈在在这几天晚上已经轮流陪睡和家人告别,“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你的手,我定了条路线,给你看。”他掏出地图,上面用红笔标注的路线围着枫岛转了个圈。
“我三天回岛一次,最多五天,和你见面。”
隋妄:“不用。”
“可是你的手不是需要我——”
“手不疼了。”
陈在在怔愣住,“你不是全身都疼吗?”
“唬你的。”隋妄淡淡地笑着,没什么语气,十多公分的身高差让他看陈在在时总是垂着眼,像看个孩子,“就一个分离焦虑,哪有这么严重。”
陈在在绷直嘴角,“你不想和我见面吗?”
“我不想你因为我来回奔波。”
枫岛往返南法来回十二个小时,生物钟全都乱成一团,脑子里跟有个搅拌机似的不停搅拌脑浆,隋妄不想弟弟吃这种苦,更不想已经决定好未来的弟弟被无能的哥哥绊住脚。
“别担心,我想你时会去找你,手疼时也会去找你,我说过了我下半辈子都会围着你转,你不用迁就我去改变你的路线。”
陈在在看了他良久,“随便你。”
-
两天之后的清晨,很平常的一个早上,大G悄无声息地驶出南法。
家里人都醒了,但陈在在说不用再告别,所以他们只是在楼上默默地看。
那天下午,他们也回了枫岛。
其余人什么都没带,只有隋妄,打包带回了陈在在的寝具和穿过的衣服,以及汪汪。
银月湾还是冷清,但不再是隋妄一个人住。
安小满他们偶尔回来,梁城在这里养老。
隋妄这阵子忙着建新矿区,安小满开始准备今年的副教授评选,严衡还是把枫岛大学的拳馆开了起来,梁城则弄了一片菜地,专门种野菜。
每个人的生活都回到正轨,只是他们总会在某个平常的瞬间突然就陷入沉默,沉默地看向远方。
那个月的最后一天,银月湾收到了四封信件。
每封信上都写着名字,他们拿到自己的,躲起来偷偷看。
隋妄当时正在扎针,在安小满的搀扶下坐起来,让他帮忙拆开信封。
他左手在输液,右手已经半废,精细活儿和重活儿都干不了。
信封打开,掉出薄薄一张信纸和一张照片。
陈在在胖胖的字兴高采烈地蹦出来。
【亲爱的哥哥:
见字如晤,展信巴拉巴拉(这里忘记了)
这是我离开你们的第二十天,我途经西藏,在直贡天梯过夜,碰巧看了一场天葬。
就是人的肉身消亡之后,自愿被砍骨剁肉喂给秃鹫吃。
当地人告诉我,这是用自己的身体最后对天地做一场布施。
我零距离观看了仪式,就站在举着刀斧的大师身后,和逝者的家属在一起,帮他们在仪式开始前驱赶急迫的秃鹫。
后来场面失控,大师还没分好逝者,秃鹫就一拥而上,我看到两只秃鹫飞起来争抢一根肠子。
我莫名奇妙地就哭了,家属却很平静。
他们平静地看着家人被分食殆尽,不多一会儿,那里就只剩一些挂着碎肉的骨头。
明明一个人来到世界,先要经过怀胎十月,再熬过漫长的时间长大成人,可当他离去,却只需要短短几分钟,就什么都不剩。
我觉得很虚无,说不出的感觉。
下山的路上我哭了很久,嚎啕大哭。
我在想如果人有灵魂,那那位逝者在最后一刻会来观自己的礼吗?会心生不忍吗?
后来我又想,他的灵魂应该早就走掉了。
人这一生不过是借由皮囊看看世界,经历一些幸福和酸楚,看完了就走了,肉身无需在乎。
或许人生的意义就是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