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梅来煮桃花酒
字体娟秀,写信的人也长得漂亮文静,一头长发又黑又亮,是系花的级别。
也是我们这个年纪的男生,最喜欢的类型。
但沈聿没兴趣。
我成了军师,搬了椅子挨着沈聿坐着,我念一句,沈聿就照着写一句,我俩回了封委婉拒绝的信笺。沈聿本想亲自交出去,可碰巧那时他爸妈来找他。而约定的时间又没能及时告知系花,所以,这封信就由我出面,递交了出去。
见面的地点是女孩选的。
有桃花有草地,若是沈聿过来,便还有比景还美的人。
的确是个约会的好地方。
打搅了沈聿来这个约会圣地,我居然还挺愉快。
可能是我脸上的笑有些收不住了,所以系花在我面前拆开信看了之后没走,反而红着眼睛问我,“晏清河,你和沈聿形影不离。该不会,其实你俩在一起了吧?不然他为何会让你来递拒绝信?”
那一刻,我有种心思被戳中的慌乱无措,下意识辩驳,“瞎说什么,男生跟男生,怎么可以……”
我可能那时自己都没发现,我说的是“可以”,而不是“可能”。
我下意识地反驳,更像是掩耳盗铃。
反正,也正是因为这句话,我萌生了不该萌生的念头。
亦或者该说,我开始任由着那本就有苗头的念头发芽。
我小心翼翼地揣着我龌龊的思想,表面上风淡云轻,可背地里却期待着每一次跟沈聿的近距离接触。
真正意识到这种思想刹不住车的时候,是在那次下乡义诊的时候。
我从尖叫中醒来,全身都浸染在血泊里,而昨晚与我喝酒聊天的学生,在我身侧,割了腕。
流言胜过寒霜。
虽然没人公开怀疑是因为我说了什么,才导致的那孩子的自杀。但我知道,他们肯定有这么想过。
毕竟,我蜷缩在沙发上,慌得一动不敢动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肯上前来,给我一只手。
只有沈聿。
沈聿拨开人群,朝着我奔过来。只为我奔过来。
我看得出来,沈聿也很慌张,可他还是坚定地靠过来,跟我说,“别怕,晏清河,不是你的错。”
那声音温柔,像庙堂里,高悬在天,普度众生的菩萨。
当晚,我就发了高烧。我抓着沈聿的手,喊着他的名字,突然想就这么抓一辈子,不松开。
一辈子,将沈聿锁在身边一辈子。
我想起了在周家看到的那只笼中鸟来。
通体金黄的小鸟,小巧好看,叫声悦耳,弱不禁风,适合笼养。
很像沈聿。
小时候,母亲跟我说,“想要什么,就自己去抢,哪怕不择手段。”
我之前不知道我要什么。可现在,我只想要沈聿。
我想让沈聿待在我身边,用那温柔好听的音调喊我的名字,永远与我待在一起。
成为我的专属。
沈芙蓉。
晏清河。
清水出芙蓉。
瞧,我俩连名字都是绝配的。
第232章 番外6 晏清河×沈聿的大学生活(2)
但沈聿的心思里,没有情爱,只有学业。
沈聿励志当个好医生,所思所想,都是怎么拿稳手里的手术刀,怎么用最快最好的方法,切除病灶。
我没法在这种时刻,去妨碍他的学习,惹他分心。
我知道医生这个职业对沈聿来说的神圣性和重要性,我也期待着他成为大医生,锦旗满室的那一天。
所以,我只是一边留意着沈聿身边出现的异性,一边以朋友的身份,跟沈聿继续拉近着关系。
所幸,沈聿没对任何人产生过比我更浓的交集。
我几乎胜券在握。
我觉得我很能忍,在大学的那几年,我觊觎着沈聿,却一次都没跟他表白过。
大学到了最后一年,沈聿获得了澳洲本硕连读的机会,打算医院实习结束后就去。
我成绩跟沈聿差不多,要不是澳洲这个机会只有一个名额,我也能上。但名额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儿,没有名额,我也依旧能跟沈聿上澳洲的同一所大学。
我觉得,我跟沈聿能有以后。所以我在当晚的同学聚会上,借着送沈聿回家的名义,在车上偷偷牵了他的手,吻了他的手背。
那时候,沈聿睡着了,没睁开眼。但我分明看到,他的睫毛晃动了一下。
我心跳如擂鼓,以为自己终要戳破这好朋友的身份局限,正大光明让沈聿知晓我的心意了。
可沈聿那晚,始终没睁开眼。
那场我以为是我表白的行为,成了我一个人欢愉的独角戏。
但所幸,沈聿并没有与我疏远。
我跟沈聿约好,出发的那天在机场见。
我以为不用着急,等到了澳洲,我还有的是机会追求沈聿。
可那天,我在登机的位置等了很久,沈聿都没来。
后来才知道,他除夕夜那晚,出了很严重的车祸。
我想回国。
想回去照顾他,看看他。
但护照被周家扣押了下来,连晏家也做了帮手。
好不容易等我修习结束,可以正大光明回国当医生的时候,就发现沈聿身边,多了个小男孩。
刚成年的年纪,外表乖巧,但实质乖戾,很会装佯。
一开始,许星野并不是我的威胁。
我的威胁是沈聿身边围绕的那些异性。
三年后再见的沈聿变了很多。
他模样依旧出色,即便换了条路走,也依旧不服输,努力向上。但眼神和跟他说话的音调,却不再是之前那种一心求医,不怜悯也不谄媚的模样。
他身上的那股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距离感淡了,跟他父亲一样,也染上了铜臭,变成在人前,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商人模样。
这样的沈聿,不会再对异性果断拒绝,会懂得利用人脉来为自己铺路。
这样的沈聿,与我心里的人有差距。
但这差距仍在我的接受范围内。只要沈聿能属于我,我有办法,能将他走偏的路,掰正过来。
让沈聿重新成为我心里的月。
我知道家里人有意要为沈聿和晏知雅牵线搭桥,所以那本写了我对沈聿暗恋心事的日记,就“正巧”被我爸发现,传阅给了整个家庭。
我喜欢沈聿的事情不用瞒。
我希望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他。
最好是能传到沈聿那里去。
传是传给沈聿了,但沈聿不信。亦或者应该说,他视而不见。
我为了得到沈聿付出的努力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奢求沈聿能给我回报,但也不希望与他的关系仅仅止步于好朋友。
我想与沈聿再靠近一些,可最后,却被最不可能的人捷足先登。
许星野年轻、莽撞、不问是非,不求对错,只图随心随性。
所以,即便被沈聿当众羞辱,却还敢鼓起勇气,去抢婚,去囚禁,去逼疯沈聿的同时,强势地占据了沈聿心里的位置。
我不认为我比许星野差哪里,我不过是被抢了先。
如果能有同样的机会,我不定做得比许星野差。
我一直这样想,以至于筹备了很久,不惜拿手帕迷晕了沈聿,借了原家的船,直接一股脑将沈聿带到了公海。
一望无际的海域,沈聿唯一熟识的人只有我。
我终于,还是不择手段,将我的喜欢的人,关进了独属于我的金丝笼里。
我希望看到他的依赖与习惯,就像在笼中被折翅的鸟儿一样。
可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沈聿也没依靠于我。
即便我用自己调配的水来驯服沈聿,沈聿心里,也还是想的许星野。
凡事,应该讲究先来后到的。应该讲究的。
所以凭什么,先认识沈聿,先喜欢上沈聿的都是我,沈聿却选了别人?
这个答案,在公海上,许星野的那架飞机出现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
沈聿跟许星野之间的联系绝不仅仅只有“沈岸”这一个媒介。
这两人之间的羁绊大过我。
在沈聿眼里,因为喜欢,所以许星野不管做什么,他都无错。而我,正相反。
因为不被爱,所以做什么都是徒劳。
公海没能留住沈聿,我知道,这个机会没把握好。我此生,便不会再有下一个机会。
住院的时候,妈妈和舅舅都在骂我,骂我鬼迷心窍,他们都说,这世上好儿女这么多,为什么要追寻一个人,将自己搞得这般人人喊打,事业尽毁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