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娟秀,写信的人也长得漂亮文静,一头长发又黑又亮,是系花的级别。

也是我们这个年纪的男生,最喜欢的类型。

但沈聿没兴趣。

我成了军师,搬了椅子挨着沈聿坐着,我念一句,沈聿就照着写一句,我俩回了封委婉拒绝的信笺。沈聿本想亲自交出去,可碰巧那时他爸妈来找他。而约定的时间又没能及时告知系花,所以,这封信就由我出面,递交了出去。

见面的地点是女孩选的。

有桃花有草地,若是沈聿过来,便还有比景还美的人。

的确是个约会的好地方。

打搅了沈聿来这个约会圣地,我居然还挺愉快。

可能是我脸上的笑有些收不住了,所以系花在我面前拆开信看了之后没走,反而红着眼睛问我,“晏清河,你和沈聿形影不离。该不会,其实你俩在一起了吧?不然他为何会让你来递拒绝信?”

那一刻,我有种心思被戳中的慌乱无措,下意识辩驳,“瞎说什么,男生跟男生,怎么可以……”

我可能那时自己都没发现,我说的是“可以”,而不是“可能”。

我下意识地反驳,更像是掩耳盗铃。

反正,也正是因为这句话,我萌生了不该萌生的念头。

亦或者该说,我开始任由着那本就有苗头的念头发芽。

我小心翼翼地揣着我龌龊的思想,表面上风淡云轻,可背地里却期待着每一次跟沈聿的近距离接触。

真正意识到这种思想刹不住车的时候,是在那次下乡义诊的时候。

我从尖叫中醒来,全身都浸染在血泊里,而昨晚与我喝酒聊天的学生,在我身侧,割了腕。

流言胜过寒霜。

虽然没人公开怀疑是因为我说了什么,才导致的那孩子的自杀。但我知道,他们肯定有这么想过。

毕竟,我蜷缩在沙发上,慌得一动不敢动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肯上前来,给我一只手。

只有沈聿。

沈聿拨开人群,朝着我奔过来。只为我奔过来。

我看得出来,沈聿也很慌张,可他还是坚定地靠过来,跟我说,“别怕,晏清河,不是你的错。”

那声音温柔,像庙堂里,高悬在天,普度众生的菩萨。

当晚,我就发了高烧。我抓着沈聿的手,喊着他的名字,突然想就这么抓一辈子,不松开。

一辈子,将沈聿锁在身边一辈子。

我想起了在周家看到的那只笼中鸟来。

通体金黄的小鸟,小巧好看,叫声悦耳,弱不禁风,适合笼养。

很像沈聿。

小时候,母亲跟我说,“想要什么,就自己去抢,哪怕不择手段。”

我之前不知道我要什么。可现在,我只想要沈聿。

我想让沈聿待在我身边,用那温柔好听的音调喊我的名字,永远与我待在一起。

成为我的专属。

沈芙蓉。

晏清河。

清水出芙蓉。

瞧,我俩连名字都是绝配的。

第232章 番外6 晏清河×沈聿的大学生活(2)

但沈聿的心思里,没有情爱,只有学业。

沈聿励志当个好医生,所思所想,都是怎么拿稳手里的手术刀,怎么用最快最好的方法,切除病灶。

我没法在这种时刻,去妨碍他的学习,惹他分心。

我知道医生这个职业对沈聿来说的神圣性和重要性,我也期待着他成为大医生,锦旗满室的那一天。

所以,我只是一边留意着沈聿身边出现的异性,一边以朋友的身份,跟沈聿继续拉近着关系。

所幸,沈聿没对任何人产生过比我更浓的交集。

我几乎胜券在握。

我觉得我很能忍,在大学的那几年,我觊觎着沈聿,却一次都没跟他表白过。

大学到了最后一年,沈聿获得了澳洲本硕连读的机会,打算医院实习结束后就去。

我成绩跟沈聿差不多,要不是澳洲这个机会只有一个名额,我也能上。但名额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儿,没有名额,我也依旧能跟沈聿上澳洲的同一所大学。

我觉得,我跟沈聿能有以后。所以我在当晚的同学聚会上,借着送沈聿回家的名义,在车上偷偷牵了他的手,吻了他的手背。

那时候,沈聿睡着了,没睁开眼。但我分明看到,他的睫毛晃动了一下。

我心跳如擂鼓,以为自己终要戳破这好朋友的身份局限,正大光明让沈聿知晓我的心意了。

可沈聿那晚,始终没睁开眼。

那场我以为是我表白的行为,成了我一个人欢愉的独角戏。

但所幸,沈聿并没有与我疏远。

我跟沈聿约好,出发的那天在机场见。

我以为不用着急,等到了澳洲,我还有的是机会追求沈聿。

可那天,我在登机的位置等了很久,沈聿都没来。

后来才知道,他除夕夜那晚,出了很严重的车祸。

我想回国。

想回去照顾他,看看他。

但护照被周家扣押了下来,连晏家也做了帮手。

好不容易等我修习结束,可以正大光明回国当医生的时候,就发现沈聿身边,多了个小男孩。

刚成年的年纪,外表乖巧,但实质乖戾,很会装佯。

一开始,许星野并不是我的威胁。

我的威胁是沈聿身边围绕的那些异性。

三年后再见的沈聿变了很多。

他模样依旧出色,即便换了条路走,也依旧不服输,努力向上。但眼神和跟他说话的音调,却不再是之前那种一心求医,不怜悯也不谄媚的模样。

他身上的那股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距离感淡了,跟他父亲一样,也染上了铜臭,变成在人前,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商人模样。

这样的沈聿,不会再对异性果断拒绝,会懂得利用人脉来为自己铺路。

这样的沈聿,与我心里的人有差距。

但这差距仍在我的接受范围内。只要沈聿能属于我,我有办法,能将他走偏的路,掰正过来。

让沈聿重新成为我心里的月。

我知道家里人有意要为沈聿和晏知雅牵线搭桥,所以那本写了我对沈聿暗恋心事的日记,就“正巧”被我爸发现,传阅给了整个家庭。

我喜欢沈聿的事情不用瞒。

我希望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他。

最好是能传到沈聿那里去。

传是传给沈聿了,但沈聿不信。亦或者应该说,他视而不见。

我为了得到沈聿付出的努力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奢求沈聿能给我回报,但也不希望与他的关系仅仅止步于好朋友。

我想与沈聿再靠近一些,可最后,却被最不可能的人捷足先登。

许星野年轻、莽撞、不问是非,不求对错,只图随心随性。

所以,即便被沈聿当众羞辱,却还敢鼓起勇气,去抢婚,去囚禁,去逼疯沈聿的同时,强势地占据了沈聿心里的位置。

我不认为我比许星野差哪里,我不过是被抢了先。

如果能有同样的机会,我不定做得比许星野差。

我一直这样想,以至于筹备了很久,不惜拿手帕迷晕了沈聿,借了原家的船,直接一股脑将沈聿带到了公海。

一望无际的海域,沈聿唯一熟识的人只有我。

我终于,还是不择手段,将我的喜欢的人,关进了独属于我的金丝笼里。

我希望看到他的依赖与习惯,就像在笼中被折翅的鸟儿一样。

可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沈聿也没依靠于我。

即便我用自己调配的水来驯服沈聿,沈聿心里,也还是想的许星野。

凡事,应该讲究先来后到的。应该讲究的。

所以凭什么,先认识沈聿,先喜欢上沈聿的都是我,沈聿却选了别人?

这个答案,在公海上,许星野的那架飞机出现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

沈聿跟许星野之间的联系绝不仅仅只有“沈岸”这一个媒介。

这两人之间的羁绊大过我。

在沈聿眼里,因为喜欢,所以许星野不管做什么,他都无错。而我,正相反。

因为不被爱,所以做什么都是徒劳。

公海没能留住沈聿,我知道,这个机会没把握好。我此生,便不会再有下一个机会。

住院的时候,妈妈和舅舅都在骂我,骂我鬼迷心窍,他们都说,这世上好儿女这么多,为什么要追寻一个人,将自己搞得这般人人喊打,事业尽毁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