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牛角弓
青树点点头。除暴安良,那是他从小的理想。
“那我问你,青石镇固定人口有多少?十万?撑死十五万吧?你在这里当警察,干的最多的是什么?巡街?抓个小偷?或者进山去抓偷猎的?也就这些事儿吧?但是你在滨海的时候也看见了我们局里是个什么情况。如果你身在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你遇到的案子会更多,你能在有限的生命里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没错吧?”
青树被他说的有点儿懵了。不过他说的这些也有道理,跟人口情况复杂的大城市相比,民风淳朴的青石镇的确要显得安逸得多。
左鹤又说:“上周局里开会,说咱们系统想成立一个处理特别案件的行动小组,专门处理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就为这个,咱们系统内部要进行一个考核,这个考核标准特别高,我一下就想到你了。”
青树被他说的有些跃跃欲试起来,“我能行么?”
“我看行。”左鹤没忍住,伸手拨拉一下他的脑袋,“你小子比我都能打。在咱们局里的时候就没有谁比你更牛了。怎么样,试试去不?”
青树心动了。
左鹤又说:“还有一条,特别行动小组的成员五年一考。如果负伤或者身体状况下滑就必须退出。人家要求可严格了。”
青树揉了揉自己的脸,“你让我想想。”
话题好像不知不觉又拐歪了。
左鹤不动声色地在一边拱火,“反正这个考核特别难,真的,不骗你。要求特别高。我来之前我们局里刚通过一轮选拔,像我这样的人家都没看上。你就可想而知人家那会是什么样的精英队伍了。”
青树眉尖一跳。
“当然了,以后接的案子肯定也特别危险。肯定不是普通案子啊,对吧。估计会有很多跟国际刑警合作的机会。”
青树神情复杂地看着他。
左鹤立马举起一只手做宣誓状,“我保证没跟你说瞎话。”
他确实没说瞎话,只不过隐瞒了一部分情况。如果青树没有通过考核,他也会想办法把他安插进海鑫公司。海鑫公司名义上是一家商贸公司,但暗地里是警方的合作单位,负责出面处理一些警方不便露面的涉外业务。很多警务系统退下来的警员都去了海鑫公司。以青树的身手,去那里工作不成问题。
“所以说你现在要考虑的不是会跟我怎样怎样,”左鹤对他的纠结略显无奈,不过该说的话还是要说透,“你就想你愿不愿意把握这个机会吧。是继续留在青石镇一天到晚处理家长里短鸡毛蒜皮,还是愿意拼搏一下,去跟全系统抽选上来的精英们当同事,一起去处理各种疑难的、危险的大案子。”
“青树,这不是选择你是否跟男人生活的问题。而是选择你要怎么过完你下一个十年。”左鹤凝视着他,眼中的深情一览无余,“我的心意你应该明白。但是青树,我从来没想过要强迫你接受我。我只是希望你能看看我,发现我的好——我也是有优点的。如果有朝一日你需要一个人站在你身边,陪着你一起生活,我希望那个人是我。”
青树看着他,良久之后,缓缓地点了点头。
第129章 婚礼的番外
“……音乐响起来之后,你们注意我的手势,”年轻的策划人手里拿着几张磨的都已经卷了边的打印纸,再次跟两个当事人强调婚礼的顺序,“花台在这个位置,你们两位从左右两侧走过来。伴郎的位置在这里……”
凌冬至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庄洲好笑的看了他一眼,悄悄做了个口型:再忍忍。
年轻的策划人是程安妮一位老友家的孩子,据说是当地十分出名的节目策划人。凌冬至目前还看不出他的水平究竟如何,就是觉得这人十分的……繁琐。说的话也繁琐,安排的事情也十分繁琐。就这么一个入场仪式,给他们俩已经讲了快一个小时了。照着凌冬至的想法,他只要告诉他们俩应该站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开始往中间走就足够了。
早知道结个婚要这么麻烦一开始就不松口了,凌冬至悻悻地想。
庄洲看出他的想法,伸出手安抚的在他背后顺了两下,贴着他的耳朵悄悄说了句,“再坚持一会儿。乖。”
凌冬至露出一个头疼的表情。
庄洲抿嘴一笑。
凌冬至又坚持了一会儿,视线忍不住往旁边一溜,偷着开起了小差。
宽阔的草坪上已经架起了漂亮的拱门,明天一早天还没亮,预定的鲜花就会送到这座位于英国乡下的古老城堡。工作人员会赶在天亮之前在拱门上、餐台上、酒杯上都系上最新鲜的百合和玫瑰。凌冬至想象了一下那样的情景,觉得似乎……也不错。对了,还有一大堆的气球、结婚蛋糕和香槟塔,可以预见的是,明天绝对会是累死人的一天。
午后的时光总是显得格外安谧。庄老爷子溜达了一会儿就去睡午觉了;庄城言带着凌爸和凌妈去附近的小镇观光;凌立冬一家三口和慕容兄弟在后院骑马;城堡的女主人程安妮正在厨房里检查明天的菜单;从国内一起带来的大猫小猫们正挤在花园的角落里晒太阳;黑糖坐在花台旁边,一双眼睛兴味盎然地盯着……口沫横飞的策划人。
凌冬至忍不住笑了。这货平时一点儿耐心都没有,这会儿倒是难得的老实。装的还挺像,好像真听懂了似的——丫懂外语么?!七伯可是土生土长的滨海人,从来没出过国,看电视估计不会看英语频道。
大概是察觉了凌冬至的视线,黑糖瞟了他一眼,晃了晃尾巴,站起身溜溜达达地走了过来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凌冬至与它对视,“嗯?”
黑糖舔了舔嘴角,“这人比比划划的,到底在干嘛?”
凌冬至,“……”
“我以为他唱歌呢,听着又不太像。”黑糖歪着脖子看看他,“他的嗓子还不错。”
“他在说话。没唱歌。”凌冬至叹了口气,心说果然不能跟它认真,认真你就输了。
黑糖好奇了,“他在说什么?”
凌冬至悄悄给他翻译,“新人站在这个位置……”
黑糖打断了他的话,“什么叫新人?”
“就是我和你爹地。”凌冬至解释说:“因为我们要结婚了,结婚的时候两个人就叫新人,大概就是表示要迎接新生活的意思。”其实新人这词儿到底是什么讲究他也说不好,反正大家都这么说。
黑糖瞟了一眼策划人指示的方向,小眼神若有所思,“哦,你俩站在哪儿。那别人呢?”
“你家爷爷奶奶、太爷爷还有庄临小朋友坐在这一排的最前面,后面坐的都是你爹地他们家的客人。”凌冬至指了指花台另一侧,“我爸妈还有哥哥嫂子坐在那一排的最前面,他们后面坐的是我们家请来的宾客。”
黑糖等了一会儿,见他也不接着往下说,稍稍有点儿着急,“那……我呢?”
“你啊,”凌冬至眨巴眨巴眼睛,“你的地位比较重要,所以呢你负责坐在花台旁边。所有的人都归你看着。”
“坐着啊……”黑糖琢磨了一会儿,对这个安排感到不太满意,“那和叔叔呢?”
“和叔叔是你爹地的伴郎,他们俩得跟在你爹地身后。”凌冬至说完这句话心里就暗暗道了句要糟。
果然黑糖的耳朵一下子支棱了起来,“跟在我爹地身后?”
策划人接了个电话,对他们俩做了个抱歉的手势,跑到一边去接电话了。凌冬至猫下腰试图跟黑糖讲讲道理,“这个伴郎啊,就是跟着新人,给新人打打杂啊什么的,是个跑腿的活儿,一点儿都没气质。”
黑糖打断了他的话,“伴郎可以一直跟在我爹地身后吗?”
凌冬至硬着头皮点了下头。
黑糖一派领导范儿地点了点头,“那就这么定了,我给我爹地当伴郎好了。我一点儿也不想坐着,给我爹地跑腿的活儿正正好适合我。”
凌冬至头疼地看着他,“你看,两位和叔叔跟你爹地身高也差不多,你爹地从他手里接个东西啥的也特别方便。你……”
“可是我比和叔叔帅!”黑糖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也不知是谁给它灌输的这个观点,“我站在我爹地身边比他更合适!”
凌冬至心里吐槽:既然你这么帅,干脆把另一个新郎的位置让给你好了!
庄洲看着狗儿子嗷呜嗷呜的叫唤,再看看凌冬至脸上神色变幻,忍不住问他,“怎么了?”
凌冬至木着脸看他,“你儿子非要给你当伴郎,他说他比和叔叔帅!”
庄洲莞尔,伸手揉了揉狗儿子的脑袋,“你知道什么是伴郎么?”
黑糖嗷呜嗷呜的替自己申辩,“知道!要站在你旁边,帮你拿东西什么的。都是小意思,我全都会!”
凌冬至翻了个白眼。
庄洲想了想,“要不让它叼着咱们俩的戒指盒吧。”
凌冬至很是嫌弃地看着他,“到时候从它狗嘴里拿出戒指盒,上面都沾着它的口水。黏糊糊,湿哒哒的……”
庄洲也觉得这个提议好像不太完美,歪着脑袋想了想,“要不弄个小袋子挂到它脖子上,怎么样?到时候喊交换戒指,咱们儿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溜达上来,多拽啊。”
凌冬至觉得很囧,这样一来搞的好像宠物秀节目现场似的。但是看着黑糖眼巴巴的、热切的小表情,他又觉得实在是不忍心拒绝它。就算不让它拿戒指也得给它安排点儿别的活儿,可是一时半会儿的,又想不起什么活儿才合适。
黑糖却被它爹地的提议给刺激的兴奋了起来,哗啦哗啦甩着大尾巴问他,“我会有多漂亮?怎么打扮啊?”
凌冬至很无语地看着它,“要不要给你戴朵花?”
庄洲笑着说:“七伯给黑糖准备了不少衣服,以前我嫌它打扮出来怪模怪样的,都没给它穿。里面应该有礼服,赶紧找出来让人修改一下。”
凌冬至想象了一下黑糖穿着礼服的小模样,忍不住也笑了,“给它礼服口袋上也别一束小花球。”
算了,小孩子爱粘人,又喜欢出出小风头就随它去好了。反正都是亲友,就算它有什么冒失的地方,也没谁真去跟它计较。
“那赶紧的,去找它的衣服吧。”两个人趁着策划人还没打完电话,猫着腰跑了。后面跟着一条乐颠颠的大狗。
黑糖的小礼服也是黑色的,跟他的爹地们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家三口的亲子装,连胸口的花束都一模一样。尤其它站在两个男人中间的样子,小表情居然出人意表的严肃,脖子微微扬着,活像一个正要上台领奖的运动冠军。
“这货实在是太抢镜了。”凌冬至悄悄跟庄洲嘀咕,心说还好有它在里面打岔,要不然自己该有多紧张呢。
庄洲笑着说:“它是想证明自己还是很重要的。”
凌冬至磨了磨牙,“对,它想证明后妈进门了它爹地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它。”所以它拐弯抹角的提出要求,期待它爹地毫不犹豫的满足它,进而从中得到被肯定的满足感。
因为有了黑糖的加入,两位新人一左一右进场的模式被策划人临时做了改动。黑糖会和他们一起出场,并且在整个婚礼的过程中一直站在他们之间。
这个安排让黑糖兴奋到不行。
它多重要啊,它就知道!
音乐奏响的时候,最先走上红毯的是盛装的……黑糖。它迎着宾客们的注视和善意的笑声昂首挺胸的走在最前面,毛茸茸的脖子上系着一条漂亮的丝带,下面坠着一个小口袋,随着它的步伐晃来晃去,里面装着“整个婚礼上最最重要的东西。”
这是它爹地摸着它的脑袋告诉它的。
它的两位爹地手拉着手走在它的身后,一起穿过长长的红毯,停在了缀满百合花的拱门下面。
丰神俊朗的青年穿着同样款式的黑色礼服,并肩站在一起的画面和谐而美好。
凌妈靠在凌爸的肩头,不知怎么竟然湿了眼眶。凌爸揽住老伴的肩膀,轻轻拍了拍,心头也是百感交集。
另一侧,庄老爷子瞟了一眼程安妮和庄城言握在一起的手,轻轻叹了口气,把视线投向了拱门下面的青年身上。儿孙都大了,他们的生活还是自己去张罗吧,他一个老人家还是不要操那么多心好了。
主婚人问庄洲,“请问庄先生你愿意与凌先生结婚吗?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者贫穷,始终爱他像爱你自己一样,珍惜他,忠实于他,直至永远?”
庄洲颌首,“我愿意。”
“我也愿意。”黑糖仰着脖子嗷呜嗷呜叫唤,“每天都给我肉肉吃!陪着我玩,拥抱我,直至永远……嗷呜,永远是个什么意思……”
凌冬至抽了抽嘴角。
主婚人又问凌冬至,“请问凌先生你愿意与庄先生结婚吗?无论健康或疾病,快乐或是忧虑,始终珍惜他,忠实于他,直至永远?”
凌冬至心头微微一热,“我愿意。”
黑糖继续补充誓词,“不能虐待我!不许趁着爹地不在家就克扣我的零食!不许三天两头给我洗澡!偷吃肉肉被发现的时候不许拿勺子敲我的脑袋……我就愿意。”
凌冬至满头黑线。
庄洲弯下腰从黑糖脖子上取下戒指盒,黑糖还不放心地叮嘱他,“绝对不能娶了后妈就忘记了儿子的重要性啊,爹地!”
凌冬至瞟一眼闷头笑个不停的慕容兄弟,忽然觉得十分庆幸。幸好大家什么也听不懂,要是大家都听懂了……这日子可就真心没法过了!
庄洲拿出戒指戴在凌冬至的手指上,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凌冬至心头骤然涌起一股热潮,他眨了眨眼,从盒子里取出戒指的时候,手指竟不由自主的有些发抖。
庄洲拥抱着他,轻轻低下头抵住他的额头,“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凌冬至抬起头在他嘴唇上轻轻吻一下,“是的,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