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个家 第17章

作者:寻香踪 标签: 种田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林家乐笑得更甚了,原来盛墨这么成熟稳重的人,居然会在这种生活小事上这么马虎。他笑得两只眼睛都弯起来,像两轮小弯月亮,特别可爱。盛墨看在眼里,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这小孩还挺可爱的。

  

  第三十一章

  

  休息室里有个挂式小空调,冷风正对着茶几这儿吹,凉快自不必说的。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因为要开车,都没要酒。

  林家乐夹着一个虾球,一边吃一边研究:“这虾滑嫩爽口,大概是用生粉腌过的。不知道这虾球是怎么做出来的,是不是去了皮,在背上划开就可以了?”

  盛墨只知道吃,不会做:“小林你对做饭还很有研究啊。”

  林家乐羞涩地笑了一下:“没有,就是吃到很好吃的菜时,就想要学着做一下,自己可以饱一下口福。”

  盛墨点点头:“不错,比我有追求。”

  林家乐闹了个大红脸,自己这算是什么追求啊。

  盛墨看他的脸红了,方知自己说错话了:“小林,你别介意,我说的是真话啊。我觉得自己会做饭真是太了不起了,至少不会受制于人啊。比如我吧,对做饭是一窍不通,只能是有什么,我就吃什么,好不好吃还不能挑剔,否则就只能饿肚子。我在美国上学那几年,因为自己不会做饭,天天都得忍受热狗、面包、炸鸡、薯条,吃得我真想哭啊。一有空,我就去中国同学那儿蹭饭吃。时间一长,便捞了个吃货的大名,那些中国同学竟全都知道了,我的一世英名啊,全都毁在这吃上头了。”说到后来,盛墨都变成了苦瓜脸。

  林家乐笑得打跌,这么大个帅哥,居然是个吃货,怎么想都怎么可乐啊。

  盛墨继续说:“所以一毕业,我就跑回来了,死活也不肯出去了。”

  林家乐给盛墨夹了两个虾球,忍着笑说:“盛老师,吃虾。”多值得人同情啊。

  盛墨看着碗里的虾,叹了口气:“得!我的英伟形象,也被这顿饭毁坏得一干二净了。”

  林家乐咧着嘴笑说:“不会,我觉得盛老师依旧高大英武。你放心吧,盛老师,下次没地方吃饭,你就跟我说,来我家吃饭好了,我保准不会说你是吃货的。不过你现在是在国内,去哪儿都不会饿肚子了。”

  盛墨将虾球塞进嘴里,嚼了几口咽下去:“说好了,下次我没地儿吃饭,就去找你蹭饭吃啊。”

  林家乐岂会拒绝:“我的都是粗茶淡饭,只要盛老师不嫌弃,随时都可以来我家吃。”

  盛墨连连摇头:“不会不会。有吃的就好,绝对不挑。”去美国那几年,将他的挑食毛病彻底治愈了,只要不是难以下咽的东西,他都能吃。而且他直觉,林家乐的手艺,绝对不可能会差的,以后又多了个可以蹭饭的地方,想到这里,不由得眉开眼笑。

  吃完饭,盛墨拉着林家乐直接去了自己家,家里还有一张嘴嗷嗷待哺呢。大热天尤其是大中午的开车并不是件好受的事,就算是有冷气吹着,也依然感觉到暑气从薄薄的车皮上传进来。两人都热出了一头大汗,盛墨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空调,然后要去冲凉。

  林家乐喊住他:“盛老师,先别去冲凉,吹会儿风吧,收收汗,不然容易感冒。”林家乐家贫,奶奶担心生病花钱,从小就教导他这些生活小细节。

  盛墨用毛巾擦了把汗:“好吧。”说着便去给丢丢倒狗粮。

  林家乐手里提着菜:“盛老师,给丢丢少喂点狗粮,我给他买骨头了,等会儿煮了就可以吃了。”

  盛墨笑起来:“好,丢丢终于要改善伙食了。”说着在丢丢的狗盆里放了一些饼干。

  丢丢一个人在家寂寞得发慌,它也不去吃狗饼干,围着林家乐一个劲地转啊转,还不是去舔他的手,这个哥哥好久没来看它了,亏得它记性好,还记得他。

  林家乐摸着丢丢的头:“丢丢乖,先去吃饼干,一会儿我给你煮骨头汤喝。”因为天热,丢丢的长毛被剪了大半,看起来比原来小了一圈,但是它圆滚滚的身形越发显眼了。

  林家乐走到厨房,先用个盆将田螺洗洗,用清水养起来,今天下午估计都要在盛墨这儿了,田螺要是不养着,恐怕会坏掉。然后又翻出肉骨头来,厨房里的炊具是一应俱全的,只是几乎都没怎么用过,好在还有钟点工来打扫的,要不然该落多么厚的一层灰啊。

  盛墨靠在厨房门口看林家乐刷锅洗肉,然后点火煮肉汤,手法十分娴熟,仿佛是在自己家里一样毫不滞涩,不由得微微露出笑意来。丢丢一直跟在林家乐身后,好像是知道肉骨头是煮给自己的一样,小声地汪了两声,表示十分期待。

  林家乐将骨头煮上,然后回到客厅。客厅里的空调吹着冷气,慢慢就凉快起来了。他将丢丢带到狗盆边上,抓了几块饼干在手里,喂给丢丢吃:“丢丢乖,先吃点垫垫肚子,一会儿再啃骨头。”丢丢非常给面子地将他手心里的饼干卷到嘴里,吃了起来。

  盛墨一直看着他们的互动,过了好一会儿,才直起身,去浴室冲凉。

  林家乐喂了丢丢,回头没看见盛墨,想他是去冲凉去了。然后起身,去拿自己买的水果,西瓜要冰镇的才好吃。他拿着西瓜,走到冰箱边上,打开两门的大冰箱,里面只有一包火腿肠、几袋方便面,还有几瓶凉茶和啤酒,真是空空如也。他将西瓜放进去,关上门,又去洗提子。

  盛墨冲完凉,换了一身浅色的家居服,看见正在厨房里忙碌的林家乐:“小林你在做什么呢?”

  林家乐回头看见头发还在滴水的盛墨,笑着说:“我洗提子呢。”

  盛墨挑挑眉:“洗提子放盐干嘛?”

  “这样才能洗得干净啊。”林家乐低头认真地将提子搓洗了几遍,然后换了两遍水,再一粒粒捞出来,用一个大碗装起来。

  盛墨平时只管吃,从不管吃的东西是怎么来的,他有些奇怪,林家乐怎么知道这么多生活细节,他平时也很忙,还要学习,并且听他说父母从小就不在身边。“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生活细节?”

  林家乐笑一下:“平时听别人说的,我就记住了。”

  盛墨心想,还真是个有心的孩子。

  “好了,盛老师尝尝。”林家乐端着一碗红提递到盛墨面前,红提每一颗都亮晶晶的,十分漂亮诱人,令人食指大动。盛墨去水龙头里洗了下手,抓了一颗在手。林家乐又将整个碗塞到他手里,“拿着,我去看看汤。”

  锅里的汤已经沸腾起来了,盛墨的厨房里有着前所未有的肉香飘出来。丢丢再也忍不住了,他不住地在林家乐脚边蹭来蹭去,不时抬着前腿,想往灶台上爬。可怜的丢丢,自从跟了盛墨,就几乎没吃到过肉了,盛墨不会做饭,每次都用狗粮打发它,亏得它不会说话,要不然早就抗议了。如今这个最喜欢的哥哥果然是福将啊,他来了,自己就有肉吃了。

  林家乐将丢丢扒下去:“别着急,丢丢,一会儿才能吃,先等等。”

  丢丢被馋得哈喇子直流,就连盛墨都被诱惑得直咽口水,这个房子里从来都只有方便面的味道,还从没飘过肉香呢。盛墨想,屋子里有个人做饭,还真是件非常温馨的事呢。

  一屋子住了两个吃货的场景是什么样的?大概就是现下的场面:盛墨坐在藤制沙发上吃提子,眼睛不时地看向客厅一角半眯着眼睛认真努力地啃肉骨头的丢丢。盛墨的心里是相当不满的,林家乐来家里做的第一顿饭,居然是给丢丢做的,自己也都还没有吃到呢,真是个好狗运的家伙啊。

  林家乐吃了几个提子,然后将自己的书拿出来,翻到不大理解的地方,一个一个向盛墨请教。盛墨不是学室内设计的,但是室内设计的基础原理是出于建筑设计的原理,所以并不难理解。林家乐目前还在入门阶段,所以无需请教戴起,盛墨自己完全能够辅导。

  盛墨跟林家乐说,学室内设计,首先要懂得空间结构,因此最基础的绘画技能还是要懂的,也就是素描。素描这些,林家乐在中学的绘画课上学了一点,虽然没有深入学习,但是基本还是懂的。又有盛墨指点,抓紧时间补一下课,还是能够应付的。

  丢丢吃饱了,趴在垫子上睡觉,睡梦中还不忘伸出舌头来舔嘴角,似乎还在回味中午那顿美味至极的肉骨头。盛墨轻声地给林家乐释难解疑,屋子里静得很,除了两人断断续续的轻声对话,就剩下空调兹兹的运作声了。

  一个学得认真,一个讲得认真,不知不觉天色就暗了下来。丢丢睡饱了,爬起来走到主人身边,到它出去遛弯的时候了。两人才惊觉时间过得如此之快,林家乐有些歉意地说:“没想到这么晚了,耽误了盛老师一下午时间,谢谢你啊。”

  盛墨笑笑:“说什么耽误时间,我跟着也重新复习了一遍。”

  丢丢衔着它的链子过来,将腿趴在盛墨膝盖上,示意该出去玩了。盛墨看看天色:“小林,吃了晚饭再回去吧。”

  林家乐张嘴就想拒绝,突然想到什么:“我看盛老师家什么都是齐全的,要不今晚我就在盛老师家自己做吧。”

  盛墨笑眯眯的:“我家厨房可以做吗?”

  林家乐站起来,走到厨房去:“厨具都是齐全的,调料什么的不全,我们去买菜的时候顺道买点好了。”

  “好啊,我们现在就下去买菜,顺道去遛丢丢。”盛墨站起身,去拿钥匙和钱包。林家乐也顺手将自己的书本收了。丢丢因为要出门,高兴得欢蹦乱跳的。

  

  第三十二章

  

  盛墨家的小区外不远有一家易初莲花,他平时常在那买东西。丢丢下了楼,便跑得无比欢畅,身上半长的毛发都随风飘起来,相当飘逸帅气。林家乐拉着它的链子,一个没注意,几乎要被它拉着跑了,丢丢要运动,他只好小跑步跟上:“丢丢,你慢点。”这样的天气,虽然到了傍晚,也依旧是很热的,动一动就要流汗。

  果然,不出十分钟,林家乐的背心就开始冒汗。盛墨小跑着跟上来:“遛丢丢是件很辛苦的活吧?”

  林家乐一边抹汗一边说:“这家伙的力气真大,拉得我都跑起来了。”

  丢丢全然不理解后头两个人的心情,它一天顶多只能出门两次,盛墨忙的时候还只有一次,所以每次出门就像放风一样,撒着欢儿可劲儿跑,直到累了才肯罢休。

  盛墨也在后头喊:“丢丢,你慢点,你再跑,下次林哥哥不带你出来了。”

  林家乐:“……”我也没什么机会下次带它出来遛啊。

  丢丢果然放慢了脚步,时不时回头来看看后面的两人,这是丢丢极度幸福的时刻,能出门,还有喜欢的林哥哥陪着一起出来。

  林家乐问:“盛老师你天天都得带着它出来跑?”

  盛墨说:“是啊。只要我在家,每天都得带它出门,除非碰上大雨天气,出不了门。不出来不行啊,你看它每天出来遛,都还肥成这样了,要是还不出来,那就要胖死了。”

  林家乐没怎么养过狗,不大知道养狗的一些细节:“狗胖一点不好吗?”

  盛墨摇摇头:“不好,容易生病。”

  林家乐感叹:“每天都带它出来遛,你还够幸苦的啊。”

  盛墨说:“习惯了也就好了。不过有这个小家伙在,我很多地方都不能去,今年暑假都只回家呆了几天,没敢多呆。”

  林家乐说:“那你要不在家,丢丢放哪儿?”

  “送到我朋友那儿,或者送去宠物中心寄养几天。”盛墨说。

  林家乐想一想:“以后盛老师要出差什么的,将丢丢放到我家来吧。”

  盛墨笑起来:“那敢情好,这小家伙不乐死才怪。”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有时候丢丢走到一棵树边,就停下来不走了,对着树根处使劲儿嗅,末了一抬后腿,撒些尿在树根处。林家乐觉得好玩:“它这是在占地盘呢?”

  盛墨点点头:“是啊。它刚来我家的时候,也到处撒尿,角角落落都撒上了,连我的床都没放过,给我一顿好抽。”

  林家乐听得哈哈大笑:“它有没有在你身上撒过?”

  盛墨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虽然没有撒在我身上,但是我的鞋子非常不幸地被它挑选上了。有天早晨出门,脚刚伸进去,就发现是湿的,拿起来一看,没把我给熏死。”

  “噗哈哈哈哈——”林家乐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丢丢好奇地回过头,看见苦着脸的主人和笑得直抹眼泪的林家乐,不知道他们在高兴什么呢。

  “后来它是怎么改过来的?”林家乐笑完了,擦着眼角问。

  “打呗,象征性地抽它几下,它就学乖了,再也不撒尿了。它到一个新地方,接受一个新主人,没有安全感,所以才会到处撒尿。”盛墨说。

  “那下次盛老师搬到新家去,丢丢会不会也撒尿?”林家乐想起盛墨那铺了木地板的房间,要是撒了尿,又没有及时发现,那可就好看了。

  “应该不会吧,房子是新的,但是主人是旧的,不至于让它那么没安全感吧。”盛墨有些不太确信地说。

  走了一刻钟的样子,远远就看见易初莲花的大字招牌了。盛墨说:“我们去买菜吧。”

  林家乐问:“超市让狗进吗?”

  “可以的,我以前带着丢丢去过。”盛墨从林家乐手里接过狗链子,“我牵着丢丢,负责推车,要买什么你做主。”

  “盛老师想吃什么?”

  盛墨许久都没有吃过家常菜了,简直都想不起还有什么好吃的,他回想了一下:“特别想吃牛肉。别的无所谓了,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或者做你最拿手的好了。”

  林家乐点点头。超市非常大,商品齐全,购物极其便利。两人推着车,牵着丢丢在生鲜区转悠。丢丢很乖,进了超市不会东闻西嗅的,大概是盛墨平时教导得好。林家乐从未来过这个超市,所以物品怎么分布全然不知道,盛墨虽然常来这里,但是只常在日用品、零食区逛,偶尔会逛逛熟食区和糕点区,这些生鲜区,几乎从未涉足过,各类肉菜怎么分布全然不知,两人只好推着车慢慢找。

  林家乐拿起一盒牛肉放进推车,又去水产区杀了一条鲫鱼,还买了点花甲,还没忘了给丢丢买肉骨头。又去蔬菜区买了些蔬菜和配菜。“我们两个人吃,有三菜一汤够了吧?”

  盛墨想着今晚上这顿有了着落,不禁又喜又忧,吃完这顿,还真是愁下顿啊。他看了一眼丢丢的肉骨头,突然说:“小林你会做糖醋排骨不?”

  林家乐说:“糖醋的没做过,做过红烧的。”

  盛墨舔了下嘴唇:“那就做红烧的吧,好久没吃了,想吃排骨。”

  林家乐笑起来:“好,我们再转回去买点排骨吧。一会儿还得去买些调味品,你家好像除了盐和醋,别的就什么都没有了。”

  盛墨说:“对啊,还得去买米吧,我家从来不做饭,连米都没有。”

  “嗯,好。”林家乐点点头。

  买单的时候,丢丢出了点小问题,它要撒尿了,盛墨平时教导得很好,它一向不在人多的地方尿尿,只在草地上或者自家的厕所里尿,所以一个劲地拽着盛墨往外走。盛墨被它拉了出去,回来的时候,林家乐已经结好帐了。

  盛墨拿了两百块钱要塞给林家乐:“小林,来我家吃饭,怎么能让你买菜呢,拿着,这是菜钱。”

  林家乐死活不肯要,推到后来,他笑起来:“盛老师,你也太见外了吧。我虽然是在你家吃饭,但是我也是要吃的。再说了,中午那顿不是你请的,晚上我买点菜又怎么了?你要跟我算账,那好吧,我将今天下午的上课费用算给你,还有那台电脑的钱也算给你。”

  盛墨顿时蔫了,收回了手:“我可不是吃这一顿啊,后天还有一顿呢。”他想着那顿炒田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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