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日子 第5章

作者:开花不结果 标签: 种田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这场开场戏足足进行了半个小时,戏班子把所有绝活都给亮了一遍,才开始今晚的正戏——《玉簪记》。

  其实所有的戏目内容上大概都是差不多的,不外乎穷书生与官家小姐的哀哀怨怨,青楼女子与世家公子的纠纠缠缠,没什么新意。幸好观众们大多也只关心旦角漂不漂亮、嗓音是不是足够婉转,小生是不是风流倜傥英俊不凡又满腹经纶,至于内容俗不俗气他们就不嫌弃了。

  这《玉簪记》,讲的是一位落第书生与道观小道姑私定终身又被迫分离,之后终于团聚的故事。

  台上的书生寻着琴音找到小道姑,两人正切磋琴技。

  刘彦忙着招呼客人。戏曲一开幕,只看热闹不看门道的小孩们就坐不住了,一双双眼睛骨碌碌全粘到场外的小摊上,花生瓜子、苹果香蕉、冰棍果冻还有各色小吃,哪一个不比这听不懂的大戏来得吸引人。

  刘思柏也乖乖回到他爸爸身边,帮着找钱。

  “一份馄饨。”

  刘彦抬头,凌云端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摊子前。

  刘思柏主动喊人:“叔叔好。”

  凌云端温和一笑,说:“你也好。”

  刘彦实在忍不住,说:“早上才吃了馄饨,晚上又吃馄饨,一天两顿天天吃,你都不腻。”

  凌云端说:“怎么,你不卖我?哪有你这样的生意人,客人上门了还要往外推。”

  刘彦回他:“我就怕你天天吃这个,到时候营养不良倒下了还要来赖我。”

  凌云端笑道:“放心,到时候跑不了你。”

  刘彦失笑摇头,不再回话。

  黑小子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站在不远处喊刘思柏,让他过去。刘彦看看周围,没剩几个客人了,就让他去,等他跑远,又忍不住在后边喊:“别乱跑,不许去水边!”

  “知道了!”

  刘彦回头,见凌云端正盯着他,表情似笑非笑,不由尴尬,“小孩子……总是不让人放心,凌先生家的孩子必定很乖巧吧。”

  凌云端摇头,“没有。”

  “什么?”刘彦不明白他是没有孩子,还是孩子并不乖巧。

  此时台上锣鼓渐歇,旦角的声音清晰传来。

  “此乃雉朝飞也,君方盛年,何故弹此无妻之曲?”

  那小生答:“书生尚未娶妻。”

  两人都听见了,凌云端轻轻一笑,也跟着哼道:“书生尚未娶妻。”

  一台戏唱到晚上八点半收场,能坐到现在的,多是上了年纪的人,小年轻们早跑光了。

  刘彦在人群里望眼欲穿,终于把家里两个不安分的小子望回来。

  “看见爷爷奶奶了吗?”

  刘思柏点点头,“看见了,奶奶跟其他老婆婆一块走,爷爷说他还要等一等,他今晚卖出去三把扫把,生意很不错呢。”

  刘彦点头,让两个小孩上车。

  刘思柏晃着个脑袋到处看,奇怪道:“爸爸,那个叔叔呢?”

  路上人还挺多,刘彦小心翼翼地控制车头,哪里还管得了哪个叔叔,只随口道:“早就回去了吧。”

  “可是我刚刚还看见他了啊。”

  三轮车驶上大道,路面登时宽阔,刘彦这才有空档认真回答他,“那大概就是才走的,人这么多,他被谁挡了你看不见也正常。怎么,你喜欢那位叔叔?”

  刘思柏没有正面回答,反而说:“他笑起来真好看,对吧小鹏哥?”

  黑小子连连点头,附和道:“是很好看,比电视里的小人还好看。”

  所谓电视里的小人,就是电视电影明星们,刘彦跟他们解释过,那是真人不是小人,只是这小黑子倔,认定了那就是小人,把刘彦弄得哭笑不得。

  “真是小孩子,人家长得好看你就喜欢了?长得好看的人也有可能是坏人,长得丑的也许是好人,你们可不能光看外表就下定论。”

  俩小孩齐声说:“知道了——”

  刘思柏歪了歪脑袋,又问:“爸爸,那位叔叔是好人吗?”

  这个……倒真把刘彦难住了,他与凌云端中学六年未曾说过一句话,乃至于如今都跟人互通姓名了,人还不记得他,现在阔别十余年,又只见了几次面,勉强算是个点头之交,这凌云端是不是好人他怎么知道呢?虽然他看起来是个好人,可总不能这样跟孩子们解释吧,这不是倒打自己一耳光么。

  两个孩子眼巴巴看着他,刘彦冷汗直冒,“他……他是好人,上学的时候他每门功课都是第一名,好孩子长大了当然是个好人。”

  刘思柏闻言立马抬起头,拍了拍胸口,毫不含糊道:“我也是第一名,我长大了也是个好人!”

  黑小子立刻紧随其后,“我呢我呢,叔叔,我是不是个好人?”

  “呃……听话的乖孩子以后也是个好人。”

  黑小子马上睨了刘思柏一眼,跟大斗鸡一般,“我也是个好人。”

  刘思柏瞪他一眼,哼哼两声扭头不理他。

  刘彦摇头一笑,小孩子,什么都要比一比,就是同一包糖,也要比比谁嘴里的那颗比较甜。

  下车的时候,两人已经和好了。难怪村里老人家总说,小孩子就跟猪跟狗一样,没个记性!

  黑小子扒在桌边跟刘思柏说悄悄话:“你说的那些照片呢?给我看看吧。”

  “你把你的弹珠借我玩几天,我就给你看。”

  黑小子挠挠头,不大情愿:“我就看看,又不会弄坏,你就借我吧。”

  刘思柏扭头,“不行,拿弹珠来换。”

  黑小子可怜巴巴地抓着衣服下摆,权衡半天,终于还是好奇心战胜心疼,“我可以把弹珠借你,但是你要还给我,不能弄丢了,还有,我明天可以把它拿去给别人看吗?”

  刘思柏想了一下,勉为其难同意了,“不许给陈小威看,他上次骂我,你不许跟他讲话。”

  “好,”黑小子猛点头,“不给他看,他要是敢靠过来我就揍他。嘿嘿……可以把相片给我了么?”

  刘思柏点点头,“等一下。”他上楼从床头柜一个铁盒子里拿出信封,回来双手递给刘思鹏,“不要弄脏了。”

  “好。”刘思鹏直点头。

  刘彦洗完衣服从外边进来,看两人脑袋瓜凑在一块,就走过去一人揉了一下,笑问:“哥两个在商量什么?”

  刘思柏跳下椅子蹦到他身边,抬头看他,一脸乖巧,“小鹏哥想看那些照片,我就借他看几天,是吧小鹏哥?”

  “啊?……是、是,小柏借我看几天,叔叔我先回去了。”

  刘彦点头,“去吧。”

  刘思柏眨眨眼,说:“爸爸,我去看看爷爷奶奶回来没有。”

  刘彦才想说已经回来了,他刚才在院子里看见了,只是儿子一溜烟已经跑得没影。

  刘思柏在门外逮住黑小子,催他:“快,把弹珠给我。”

  

  第8章 一路顺风

  

  大戏唱到第三天晚上就该完了,只是众人都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于是镇上几家富裕人家一商量,凑份子又让戏班子多留了两天。

  有生意做,刘彦当然是愿意的,小孩子们有得玩,也高兴,唯一不乐意的大概只有凌云端了。然而他这不乐意也不会持续太久。

  “我要走了。”凌云端轻声说。

  “啊?”刘彦抬头,一脸茫然。

  凌云端笑道:“反应真迟钝,我说我该走了,明儿一早。”

  “哦哦,”刘彦反应过来,他都忘了,这个人是回来休假的,休息这么多天是该回去工作了,他搓搓手,又想了想,然后迟疑道:“那个……一路顺风?”

  凌云端笑,“借你吉言。”

  第二天早上,他果然没再出现,刘彦骑着三轮车经过那条街,发现之前一直停在楼下的黑色轿车也不见了,这下终于肯定,凌云端是真的走了。

  他在楼下停驻一会,摇头笑笑,那样的人是不属于这里的。

  然而他心里却有几分落寞,到底,凌云端都不知道他们曾经是同窗,不知道有个人在他身后仰望了六年。

  天越来越冷,某次早上起来,屋外稻草堆上结了厚厚一层霜,对面屋顶也变得雪白。

  刘彦翻箱倒柜,找出一条秋裤放在床边,等刘思柏醒了就能换上,他自己也穿了条厚的,又在外套里加了件毛衣,这才觉得暖和。

  天一冷,他的生意就好上许多。在这呵气成白的日子里,搬条椅子窝在自家门前晒太阳,手里捧一碗热热辣辣的馄饨汤,别提多惬意。

  刘彦一手控制车头,另一手放在嘴边呵气,心里盘算着该给儿子买双厚一些手套了,这天冷得像是要把人的手指头冻掉。

  三轮车停在菜场外边,他进去提货,顺便看看他母亲今天生意怎么样。

  前些日子收的那些番薯,除了留一部分自家吃,其他的全被许春英蒸熟了,又让刘彦大嫂帮忙切片,趁着难得几天大太阳,全给晒成地瓜干拿出来卖。

  自家晒的东西,既软又糯还有嚼劲,又便宜,才两块钱一斤,加之是老实人家,不会缺斤短两,地瓜干晒得十分透彻,一斤就有一大袋子,因此许春英的地瓜干总是供不应求,这不,一早上卖出去二十几斤了。

  刘彦去时,许春英已经卖完了,正和隔壁一卖鸡蛋的老太太闲聊。

  “妈,今天怎么样?”

  “老二来了,都卖完啦,今天有个人一口气买了十斤,还跟我预定,说明天还要十斤呐。”许春英喜滋滋地收起竹篮子,跟一旁老太太道别:“老姐姐,我先走了啊。”

  过几天就是冬至了,按这里的习俗,冬至是要吃汤圆的,吃了汤圆就长一岁,不吃不能长。

  刘彦大哥刘伟给了他十斤糯米,刘彦分出两斤蒸糯米饭,三斤磨成糯米粉,剩下的放在袋子里密封好,准备年后再吃。

  除了汤圆,本地还有一种冬至特色点心,叫糯米软糕。软糕做法简单,跟搓汤圆差不多,用糯米粉搓出一个圆子,大概有汤圆的两倍大小,搓圆了下锅用清水煮熟,再捞上来于配好的粉料中滚一圈,出来时又香又软。至于粉料,是由炒熟的黄豆磨成粉,加入蔗糖拌匀而成的。

  每家每户这时候都要炒黄豆,炒好了趁还热乎,抓一把放在小孩子兜里,就成香香脆脆的零食,咬一口咯嘣咯嘣响,老人家听了直喊牙疼。

  冬至一过就是腊月,年味渐浓。

  不知何时开始飘雪,不大,零星一点雪花飘飘洒洒,路面也结了薄薄一层冰。

  有孩子骑车上学滑了一跤,小臂骨折,刘彦听了,立马把刘思柏那辆不旧不新的自行车里里外外检查一遍,刹车把手铰链,哪里都不放过,可还是不放心,最后还是刘思柏自己提出要走路去学校,才让他爸不再那么紧张兮兮。

  腊月过了二十,学校陆续放假,刘彦也开始休息,准备年货要过年了。

  小孩子这个时候最开心,不用去学校,家里吃的东西成堆成堆的,还可以买新衣服。

  刘彦带着刘思柏去镇上服装店买了棉衣棉裤,又给他换了个新书包,临了要走了,给他瞥见橱窗上一双铮亮的小皮鞋,脚下就不动了。

  “老板,麻烦把那双鞋给我看一下。”

  鞋子被送到眼前,刘彦递给刘思柏,“试试看。”

  小孩眼睛亮晶晶的,显然很喜欢,穿在脚上一看,果然神气得很,就算身上是一条半旧棉裤,也阻挡不了那锃光瓦亮的皮革显示它的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