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砂
碧泉悲哀地看着他的侧面:“烟儿服侍了爷这些年,难道就比不过沈墨白一点?她腹中胎儿丢了,人也疯了,可是爷——竟然还将沈墨白留在家里……”
罗靖没有说话。窗外猛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碧泉一惊,跳起身来:“爷要打要杀,碧泉绝无二话。可是夫人她,她,她要生产了!”
罗靖仍旧看着沈墨白,慢慢把他脸上干涸的血块擦掉,那双眼睛,他始终没有勇气去触碰:“她根本没有身孕,要生产什么?”
碧泉脸上现出恐惧之色:“不,不知道。但夫人腹中闹得很厉害,好像,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一样……”他说到最后,声音也颤抖起来。
罗靖半晌才轻轻哦了一声:“她吃堕胎药惊了胎,鬼子要提前出世了。”他说得很平静,就像在说明天早上要吃粥一样平静。轻轻把沈墨白的身体放平,他抽出腰间的剑站起身来:“走吧,去看看。”
丁惠正在床上打滚,芳云芳雨两个人都按不住她。她的肚子在不停地动,像有什么东西在横冲直撞地寻找着出来的路。吴郎中早就吓跑了,满屋子都是丁惠撕心裂肺的尖叫,钻得人后背发麻。她从满眼的泪水中看见罗靖,极力挣扎着伸出手来:“爷,救救我!救救我!”声音已经嘶哑得不成样子。
罗靖因为大量失血,有些头晕。他用剑撑着地站了一下,然后慢慢走到床前。丁惠想爬起来,却只能滚到床边上,死死抓住他的衣角:“爷,救我——”
罗靖慢慢地摇头:“沈墨白死了,没人再能救得了你了。”
丁惠张大眼睛看着他,绝望地低语:“沈墨白!沈墨白!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罗靖轻声念诵:“一执百念生,自作亦自受。你,我,都是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
丁惠想说话,然而腹中新一阵剧烈的痛楚让她再次翻滚起来。一屋子的人都束手无策地看着她,看着她渐渐没了力气,看着她像死人一样瘫倒在床上,只剩下腹部在诡异地动着,每动一下,就从她喉中挤出一声沙哑的低号……
罗靖紧紧咬着牙,慢慢地举起手中剑,芳云惊骇地看着,想叫,又却吞了回去——丁惠这样痛苦地煎熬,实在生不如死。丁惠慢慢地翻了翻眼睛,竭力想抬起一只手:“爷——”
罗靖的手停在半空。剑柄几乎被他攥出了汗水,可是这一剑,无论如何也落不下去。
丁惠突然发出一声惨叫,整个身子都弹坐了起来,而后重重摔落到床上。她腹部的衣裳突然凸起了一块,迅速被鲜血染红。所有的人几乎同时惊呼出声——衣裳被撕开一道裂口,一只小小的手带着鲜血从里面伸了出来。
芳雨双眼一翻就晕了过去。手的大小与普通婴儿无异,颜色却是苍白中透着青紫,更为诡异的是手指上居然长着尖尖的指甲,乍一看如同鸟爪,指尖上还带着几丝皮肉。这只手从衣裳里伸出来,在半空里停了停,然后丁惠腹部又是一动,另一只手也伸了出来。
屋里寂静如死,只听到丁惠急促的呼气声,有出无进。她的眼睛已经翻了上去,几乎看不到瞳仁,谁都知道,她快要死了。
门外,隐隐的不知从哪里传来吹打声,音韵哀长,像是出殡的动静,传入这寂静的房间里,更令人毛骨悚然。两只小手在衣裳外面动了动,像是觉得破开的道路太窄,又缩了回去。薄薄一层中衣已经被血浸透,紧贴在丁惠肚腹上,露出那道向外冒血的伤口,能看得见那双小手的一举一动——小小的手指抓住伤口两边的皮肉,用力一撕……
罗靖像受伤的野兽一般狂吼了一声,猛地举起手中剑刺了下去。纯钧剑从丁惠腹中穿过,将她连带着那个刚刚冒出来的头颅都钉在床上。丁惠发出最后一声凄厉的叫声,腹中猛烈地翻腾起来。罗靖用双手按着剑柄,将整个身体都压了上去——鬼胎挣扎的力量之大,竟然让他也难以把持。胸前的伤口由于他的用力迸裂开来,鲜血涌出,顺着剑身流入丁惠腹中,竟然发出滋滋的声音,鬼胎像是被滚水烫到一般猛然用更大的力气挣扎起来,但罗靖死死按着宝剑,鲜血渐渐将鬼胎淹没,那两只手慢慢停止了挣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干瘪下去……
罗靖慢慢松开手,摇晃着后退了一步。碧泉动了动,似乎想上来搀扶,却被他冷冷地看了回去。罗靖环视屋中,最后从桌上拿起一根蜡烛,慢慢走了出去。碧泉迟疑地跟在后面,但罗靖始终没有回头。他走出西院,再次进入东院,而后反手将墙上唯一的一扇小门锁上了。
碧泉在门外徘徊。他不敢跟进去,这样的罗靖让他害怕。他没想到沈墨白会这样毫无征兆地死去,更没想到罗府会是这样家破人亡。他徘徊着,不知道是该立刻进去为罗靖裹伤,还是等着他自己走出来。他就这么迟疑不定,直到高墙之内传来哔哔剥剥的声音,火焰的红光从墙头上映了出来。
碧泉用尽全身力气去撞门,但门极其结实。当初将沈墨白隔离时唯恐墙不高门不固,现在却成了最大的阻碍。等到他去柴房拎了斧头来劈开门,沈墨白那间钉成木箱的屋子已经烧得通红。木板干燥,而隆冬有风,风助火势,转眼之间便将房子烧透。碧泉冲过去,房门还紧紧钉着,窗户也被从里面插上好。窗纸被烧光,露出几个向外喷着火舌的窟窿。透过火光,碧泉看见罗靖倚坐在床头,怀里紧紧抱着沈墨白,火舌已经舔到帷帐,烧着了他的头发和衣角。任凭碧泉在外面喊得声嘶力竭,他只是看着沈墨白的脸,恍若未闻。
轰地一声,房梁塌了下来,火光映红了半边天空。片刻之后,东院里爆发出痛苦的号叫。似乎是应和着他,死寂的西院里飘出一阵轻柔的歌声:“小宝宝,睡摇篮,穿新衣,戴花帽……”
作者有话要说:
憋气的前传终于结束,请大家期待正文
【正文】
第33章 生日
北山,萧宅。衣香鬓影,酒绿灯红。
沈固把车停进一排跑车中间,立刻有打领结的年轻侍者过来为他开车门:“是沈先生吗?老爷和先生等您很久了。”
沈固稍微想了一下,断定侍者所说的老爷就是萧家老爷子萧士奇,而先生,就是指他血缘上的父亲,萧士奇的长子萧一帆。
世事往往弄人。萧家大少年轻时风流自许,把一个年轻的女学生搞大了肚子便一去不复返,可是他此后万花丛中过,却再没结出一个果子来;虽然连娶过两任夫人,但直到如今,仍是膝下空虚。很不幸,这虽不会影响到他寻花问柳,却会影响到他在遗产分配中所得的数额。也正因此,沈固这个姓“沈”的私生子,就一变而成为“萧”家的长房长孙,得以受邀前来“参加”萧老爷子的八十大寿兼认祖归宗。
寿筵在露天进行,别墅草坪上搭起全由鲜花装饰的穹庐,点缀了无数彩灯,穹庐下摆着白色的西式桌椅,为了表示中国喜庆用红的传统,椅子上搭上绣金线寿字花纹的大红椅披,虽然红白相映颜色漂亮,却多少有点不伦不类。草坪上已经有了不少人,沈固一走进别墅大门,就引来了无数目光,其中不乏敌意。看来,所有人都知道这位新鲜出炉的长房长孙,而且都是有备而来。沈固还没走上两步,已经听见至少三句“私生子”。声音不大,可也不小,显然是有意要让他听见。
有人从桌椅间站起来招呼,这人沈固认得,周文,是萧家专用的律师,就是他带着认子的文书跑到沈固家,把他的外婆气得险些心脏病发作。
沈固的外婆沈芝云出身书香门第,祖上在清朝做过官,民国又搞实业,算得上大家闺秀。年轻守寡,独自抚养女儿,家教森严,却万没想到女儿被爱情冲昏了头,十八岁就怀了孕,不敢告诉母亲,偷偷到一家黑诊所生产,最终大出血死在产床上。那时萧一帆不知又在哪里风流,只派人送了一笔钱算“分手费”。沈芝云气得半死,偏偏女儿过份痴心,认定了是萧家老爷子棒打鸳鸯,在病床上还拉着母亲的手,流着泪恳求母亲将来让孩子去认父亲,把一件所谓的“定情物”亲手交给那个负心汉。
这段外人听起来烂俗到死的故事,沈固直到考上军校要到外地上学才听外婆讲起,恍然明白为什么外婆一直不喜欢他。不过,沈芝云也遵守了对女儿的承诺,该有的东西一样没缺了沈固,还把那件“定情物”一直戴在沈固身上。只是认祖归宗这事两人谁都没起过这心思——萧家这些年对沈固不闻不问,说不定早忘了还有这么个人,难道要自己跑上门去说是萧家的私生子?沈芝云固然恨萧家恨到死,沈固也不稀罕。
“……沈先生,”周文觉得这个称呼很别扭,按说,沈固今天来就是要认祖归宗改姓萧的,刚才他本来也想称“萧先生”的,但话到嘴边,又被沈固的目光逼回去了。他可是调查过沈固,此人从前在西北边做特种兵,手上那是真有人命的,虽然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当打之年就退役了,但杀气仍在,冷冷地一记眼刀削过来,纵然他是身经百战的律师,也很有些悚然,“老先生和先生都在楼上等你呢。”
“我不上去了,麻烦周律师把这个交给他们。”小盒子里装的是那件“定情物”,一条白金链子,挂了块不规则橄榄形的翡翠玉坠,沈固当做母亲的遗物贴身带了三十年,除了出任务,从来没拿下来过。本来他想遵守母亲的遗愿亲手把东西交给萧一帆的,但现在他改主意了,这地方,他一分钟也不想多呆。
“别,别,沈先生……”周文有点乱了。不是说得好好的么?当然,沈固当时只是答应过来,但照他的想法,过来就等于要承认自己姓萧了。不只是他,换了谁不这么想啊?这个萧家的长房长孙,过来就等于是分钱的。萧家庞大资产,长房长孙在守旧的萧家老爷子眼里又特别重要,那得分到多少啊?是,他知道沈家不缺钱。沈芝云家里本来有钱,虽然文革期间被抄了家,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后来国家还给了补偿。沈芝云又继承了家里的商业头脑,房价刚刚起来的那两年把钱全用去炒房,赚了不少,比之一般普通家庭不可相提并论,但跟萧家的资产相比,那点钱又不算什么了。天上掉下这么大一块金馅饼,谁不伸双手去接住?更别说萧家实际上是欠着沈固的,现在分遗产不是应当应份的么?
沈固懒得跟他多说,手一翻,把小盒子硬塞进周文手里,掉头就走。
“站住!”后面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低吼。沈固一回头,一个白发老头坐着轮椅被一个中年人推了出来。只一扫,沈固就看清两人的模样有七八分相似,只是中年人脸上显然是夜生活过度的颓废,还不如老头红光满面的有精神。这两人,想必就是萧士奇和萧一帆了。听说萧士奇当年还有土匪经历,果然是虎老雄风在,这一声吼听起来倒还有几分气势。可惜沈固并不打算甩他,只瞥了一眼便掉头就走。
萧士奇气得一拍轮椅:“给我拦着!”几个保镖立刻包抄过来,其中一个手脚快的一手搭在沈固肩上:“沈先——”话还没说完,他已经被沈固摔到了地上,砰地一声,虽然是草坪,也跌得不轻。其他人愣了愣,不由都站住了。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他们是干这一行的,怎么看不出来,此人的身手不是他们能对付得了的。而且这位爷还是萧家少爷,万一动起手来大家有个损失,可能倒楣的还是他们。
萧士奇气得吹胡子瞪眼,眼看着沈固扬长而去,留下满院子的人窃窃私语,其中不乏看好戏的幸灾乐祸。周文战战兢兢地把盒子捧过去:“老先生,这是沈先生让我转交的,大概是给您的寿礼吧……”后边这句可就是他自己加的了,因为怕萧士奇责怪他没办好事,希图缓和一下气氛。
萧士奇正在气头上,抓过盒子看也不看就摔了出去,盒子在草坪上滚了滚,不知掉到哪个角落去了。萧士奇发泄了一下,气忽然又消了,看着呲牙咧嘴爬起来的保镖,想了一会反而笑了:“好小子,这架势倒有点像我当年——”手一挥,“你们继续玩。这小子,等我以后再收拾他。”他这几句话,顿时引起院中的萧家人又一阵骚动,有几个平日就跟萧一帆不对付的,当即就撇起了嘴,觉得老头子大约真是老糊涂了,就算是长房长孙,也不能这般纵容。不过慑于萧士奇的积威,也只敢在下面低声嘀咕,谁也不敢让老头子听见。
沈固并不知道这之后发生的事,他驾车穿过海青路进入市区,已经决定要把今天晚上这出闹剧抛在脑后。
沈固住在康佳花园2栋503,房子是沈芝云的,当年炒房,后来赚够了钱收山,还剩下三套房,一套自己住,一套留给沈固,还有一套现在出租给一群外地来的大学生,就是沈固这套房子隔壁的502。
502的防盗门关着,里面的木门却是虚掩着,传出来一阵阵的音乐和笑闹声。沈固走到自己门口,钥匙一响,那边伸出个头来:“沈哥!”
池莉莉嘴里咬着块鸡翅开门出来:“沈哥,罗姐今天过生日,一块来喝一杯吧?”
沈固一怔:“罗薇生日?哦,我可没准备礼物。”这群大学生都是从外地来的,四五个人,聚在一起办一份杂志。开门的池莉莉负责一切后勤杂务兼会计,罗薇是跑外采风的,专门在青岛大街小巷搜索好吃好玩好用的东西。还有两个男生,卢纬是美编,庞峰云则负责广告联系。他们办的杂志叫《倾城》,有点小资情调,走的是当下年轻白领的路线。沈芝云喜欢年轻人,也愿意支持他们创业,因此这房子说是租给他们,其实就是象征性地收点钱罢了。
池莉莉捂着嘴笑:“不用礼物,沈哥你自己来就行了。罗姐今天去台东拍了张帅哥的照片,被卢哥不小心删了,沈哥你来了就抚慰她脆弱的心灵了。”
沈固无奈。罗薇开朗热情,很有朝气的一个女孩,就是这一手叫人受不了。自称平生最大的乐事就是观赏帅哥,每次见了沈固必然掏出手机拍上两张,美其名曰精神食粮,搞得沈固哭笑不得。
果然一进门,罗薇立刻扑上来:“沈哥沈哥,快点让我拍张照片,我脆弱的心灵需要安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