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错就错 第34章

作者:万家灯火 标签: HE 近代现代

  周庆嘿嘿一笑入戏,“小伙子细皮嫩肉,今晚让大爷好好快活快活。”

  他俩在那你挠我胳肢窝我抓你痒痒肉,活像狗子打架,蕾蕾本来让兄弟俩个说话,越到后面越浮夸,“周庆你要点脸,你哪来的六块腹肌大长腿?”

  周庆顿时像霜打的白菜,“我有……真的……”

  蕾蕾不耐烦道:“结婚之后你那四块都没了,男人结婚之后真的就没保质期了!”

  莫沫抿着嘴偷笑,想他的那个六块腹肌大长腿了。

  休息好后到了晚上,小夫妻和母子俩出去吃饭。原本蕾蕾拿的套票就是罗殷公司的,可以直接去吃,想着周庆见了肯定吃飞醋,于是作罢。四人坐车,照网上推荐的一家虾馆去了。下午六点开始营业,门口已经排起长龙队伍。

  莫沫照妈妈的意思,一口气闷光一瓶啤酒,谢周庆和蕾蕾的照顾。说完意犹未尽,被小夫妻拦下来。吃完饭小夫妻去别的地方逛街,莫沫陪着妈妈返回酒店。莫妈妈体力不济,在房间里看电视,眼见莫沫也陪着,说:“你自己出去逛逛,老跟着我干什么。”

  莫沫就等她这句话,“是你不要我陪的,我出去啦。”

  “去吧去吧,闹人。”

  莫沫如放飞的小鸟,出门转身奔向电梯,电梯门开,他按了罗殷所在的楼层,门刚合上就有一对夫妻进来,等了孩子等长辈,急得莫沫跺脚,这时间他早爬楼梯到了。

  然而在罗殷房间门口站定,一股道不清的感觉使他敲门的手一顿。这种怪异很快消散,兴奋取而代之。他扣了几声,里面无人回应,料想罗殷是参加公司活动了。

  莫沫尝试拨打他的电话,也无人接听。他发消息过去,在酒店后的竹林处等他。直到他又乘上电梯,依然那么多人等来等去,他都不着急了,他连一个能等的人都没有。

  莫沫漫无目的地在竹林里穿行,偶有情侣亲亲我我,他马上避开。快走到林子口,他被几人的对话吸引,不自觉驻足,躲在暗处偷听。

  “没想到这次罗总也来了。”

  “是啊,听说是带家人散心。”

  “也没见到他什么家人啊,你来公司早,你见过吗?”

  “听说有个未婚妻,已经分了。”

  “正好我有机会了吧,让他见识见识男人的好。”

  “你个小基佬死了心吧,他要是gay,那也抢着有人要,你先去拿个爱的号码牌等着吧。”

  “你讨厌啦。”

  “来,我给你唱首梦醒时分。”

  “我看憋死你们算了,出来抽个烟能瞎他妈扯蛋。”

  “哎,开个玩笑嘛,只要公司赚钱,给我多发点,我管他喜欢什么猫猫狗狗。”

  “待会儿进去别说了,让人听见不好。”

  “知道了,也就私下里说说。”

  三人抽完烟,转身回走,莫沫不远不近地跟着,看他们走到酒店大厅,那边酒席散场,罗殷从宴厅出来,那三人还迎过去攀谈。

  莫沫就站在门口,人来人往,喝得红光满面,没有人注意到这么一个不显眼的外来者。罗殷一路走来一路和身边的人交谈,走到离他不远处停步。这个场面何其眼熟,时至今日,他还是只能装作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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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快落的偷情时间!

  莫沫揉揉脸,酒气散去不少,但脸皮和脖子还是一片红彤彤。他低头垂眼往罗殷走去,听音辩人,到那个小基佬身边的时候右脚一崴,把小基佬和罗殷撞开。

  罗殷手掌托起莫沫的手肘,皱眉低声道:“小心一点。”

  莫沫赶紧站直,还是卡在罗殷身边。那个小基佬见罗殷都出声警告,原本心中不悦都变成欣喜。莫沫快速地抬头暼了他一眼,低头心道骚鸡,又调头往酒店门口走。

  小基佬说他“神经病”,他越走越远,远到听不见也看不见。他还在竹林入口处等着,林子里有风,吹得他发冷,还有蚊子嗡嗡不停。要是罗殷再不来,他就回去了,省得受罪。

  “喝酒了?”

  莫沫抬头,那个男人站在路灯下,看不清什么表情,只是说话声音还称得上温柔。男人坐在石凳另一边,将一个纸盒推到莫沫手边。

  温温的,莫沫拿在手上看,是一盒牛奶。

  “脚崴了吗?”

  男人不顾他的沉默,俯下`身卷起他的裤脚。

  莫沫收回腿,干巴巴道:“我没事。”

  假戏真做,罗殷比他还入戏。

  “嗯,”罗殷说:“没事就好。”

  莫沫捏着温热的牛奶盒子,“我没喝醉。”

  “我知道。”

  “刚才我是故意的。”

  “看出来了。”

  “那个人对你有意思。”

  “没感觉。”

  莫沫借着路灯想看清罗殷的脸,却被罗殷的外套罩住头肩,忽然天地之间,目不能视,耳不能闻,只有鼻间萦绕着熟悉的气息。

  这是一个他意外的吻,嘴唇只被轻轻地啄吻吸`吮,引诱他张开嘴,等他打开一条缝隙,舌尖勾着舌尖,他尝到淡淡的酒味,原来罗殷也喝酒了。

  他们躲在外套下接吻,就和刚才他遇到的情侣一样,他听到闲适的脚步声一靠近,就会马上匆匆离开。

  吻毕唇分,他就像喝了杯醇厚的酒,有些晕乎乎的,脑袋胸口发热得厉害。除开蚊子多了点,这里确实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

  罗殷大拇指擦过莫沫湿润的嘴角,竟也有点情动的沙哑,“你也早点休息。”

  身着黑色衬衫的罗殷很快融入夜里,在莫沫的视线里消失。他披着外套,就像罗殷环抱着他。他也该回去了,已经出来太久了。肯定不能穿着这件外套露面,不然就是明目张胆告诉别人。

  莫沫捏着两肩,轻轻抖平,对折挂在手臂上。内荷包里的硬物戳着他的手,是一张罗殷忘记拿走的房卡。他捏着房卡,手心里都有些冒汗。回到自己房间时,他把外套搁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

  靠近卧室门口,已经听不见电视的声音,推开`房门,莫妈妈已经关灯睡了,他才意识到现在已经十一点多了。

  莫沫一点点关好门,又去敲了敲对面的房门,耐心等了一会,无人回应。要么他们还没回,要么已经睡了。莫沫折回拿起那件角落里的外套,再次离开。电梯来得很快,也没有人突然进来。

  这一层的走廊也没了人,他在门口站住,像一个归还失物的陌生人,扣响外套主人的房门。他的扣门有了回答,门从里面打开。

  他举起外套,走到玄关。他站着不动,罗殷伸臂关上门说,“衣服放在这里就可以了。”

  莫沫依言将外套挂进衣橱,跟在罗殷身后。罗殷还穿着黑衬衫,衣角整齐地束进裤子里,愈发突显他的好比例。想必他光是站在台上,即便不言不语,就能收割所有人的目光。还包括一些别有居心的男男女女。

  罗殷坐在沙发上,莫沫也靠了过去,翻身跨坐在他腿上。

  两人视线相对,莫沫想到刚才幽暗竹林里蒙头盖脸的深吻,觉得根本不像罗殷会做出的事。他扯着罗殷的脸颊,“你是不是被什么狐狸精附身了。”

  又道:“不对,你本来就是个狐狸精,好像突然开窍了,会勾`引人了。”

  罗殷当然不是狐狸精,可未必不会开窍。

  因为被扯着脸颊,男狐狸精说话口齿不清,“你要出来玩,但一直不开心。”

  莫沫松开手,抱着他的肩膀。

  “你不知道吗,我最擅长的就是高兴出门,败兴回来。”他这话有点赌气,也不知道气谁,或者就是在气自己。

  “为什么不高兴?”

  他不愿承认,周庆把妈妈接来,他其实是介意的。也不愿意面对,也许还有很多个以后,他都要扮演陌生人。想简单地和罗殷一起生活,本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莫沫突然道:“有一个人,饿了很久,他在森林里找到一种美味的毒蘑菇,原先以为吃一点点就能填饱肚子,吃完才发现想要更多。因为有毒,只能偷偷地吃,还要担心被别人采走。”

  “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吃毒蘑菇。”

  “可他还是担心。”

  罗殷再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法再说什么。莫沫学他学得快,没有衣服就拿手代替,盖着他的眼睛。嘴唇上的触感柔软温热,勤能补拙,莫沫的吻技比一开始进步了不少。他松松地圈住莫沫的腰,什么都不用做。

  莫沫粗暴地接开他的领带,系在他的眼睛上,胸前的扣子一颗颗解开,皮带拉链也是。缝隙里透着一点余光,他能看见栗色的头发随着动作擦过大腿内侧。

  酒味早已散去,唇间是他腥咸的味道,他不喜欢,莫沫却从不在意。敏感的部位被含在嘴里,附以技巧地逗弄,让人上瘾沉迷。

第34章

  莫沫洗了把脸,酒气和情`欲的红彻底消散了。罗殷在内侧的浴室冲澡,刚才搞得他身上和衣服上都沾了不少。看到还沾着罪证的裤裆,他只好视若无睹,反正罗殷肯定带了换洗的衣服。

  罗殷冲掉泡沫,下`身围了浴巾出来,头发还在滴水。

  在家里是这样,外面也是这样,仗着头发短,仍有水珠走哪儿滴哪儿。莫沫抽了一条干净毛巾丢他头发上,“开着空调,你快擦擦吧。”

  毛巾从罗殷头上滑落,他抓着毛巾胡乱扒拉两下,随手搁置一边。莫沫看不过眼,抓起毛巾包着他脑袋,前后左右,耳内耳外地揉搓。

  罗殷捉住他手腕,“我自己来,你回去吧。”

  莫沫气不打一处来,憋着劲胡乱呼噜,“你就不会留我一下吗?”

  罗殷平静道:“我说了,你就会留下来吗?”

  当然不会,莫沫心说。因为他怕莫妈妈发现他半夜不在房里,怕被人看见他在罗殷房里过了一夜。他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糊弄自己,欺骗别人。

  罗殷又问:“明天你们有什么安排?”

  莫沫闷闷不乐道:“要去爬山吧,你们呢?”

  罗殷说:“我们也去。”

  “那明天再见吧,如果见得到的话。”

  罗殷顺着莫沫的手腕,将他整个手包在手掌里,说:“公司租了车,明天有大巴来接,不要先走了。时间不早了,回去好好睡一觉。”

  莫沫心底又盼来一丝希望,罗殷的拇指不断划过掌心,他依依不舍抽开手,“嗯,我知道了。”他回去之后几乎一夜无眠,闭眼睁眼,天就亮了,可浑身除了乏力,倒没什么倦意。

  第二天一早,四人吃过早饭,按行程该出发了。罗殷应该先前就和蕾蕾打过招呼,有车带他们去山脚下。莫沫满怀期待地登上大巴,一路走到最后一排,他也没看见罗殷的影子。这是当然了,他怎么会没想到,罗殷当然不会在这里出现。

  莫沫倚窗闭目,周庆和蕾蕾顾及着他睡觉,压低声音讲话,莫妈妈看着如画风景,兴致也高。一小时半的车程,莫沫终于在后半路睡着了一会儿,周庆把他叫醒,“没精打采的,晚上捉贼去了?”

  蕾蕾说:“他睡一晚上沙发了,你好意思说。”

  莫沫怕他们又因为这事拌嘴,只说:“刚吃饱了,车开得有点颠,有点晕车。”

  莫妈妈一边说之前不见你晕车,一边拧开矿泉水递给他。莫沫喝了几口,塞进包里,“这么多人,我们是自己上去还是跟队?”

  今天天气也好,正适宜徒步爬山。山底下聚集了不少旅游团和散客。如果只是随意走走,尽可自便。如果登顶一览众山小,最好跟队,一上一下,基本就到中午以后了。

  周庆说:“我们先到山腰,还想往上走就再跟队。”

  刘禹锡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名潜龙山,水唤隐灵湖。之中还有一段不可考证的传说。

  他们一路往上,从其他导游旅客的言谈中听到不少关于此地的故事。山顶之上,还有一座寺庙,此前香火极盛,信徒众多,后因年岁催折,寺庙不存,徒留断壁残垣,渐渐行人鲜至,唯有沙石与草木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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