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桔子树
“怎么了?”夏明朗草草扫了一下没看出什么问题来。
“哦,那个,我是想说,我的假你能不能用?”
“哟……”夏明朗转过头去看他,“今天什么日子,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陆臻哪,你的纪录太差,无事献殷勤……”
陆臻的视线略微偏了偏,又马上弹开了去,牢牢盯着屏上的数字,太近了,相隔不到三寸的距离,所有温热的呼吸都拂到他脸上,脸颊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像疯了似的在兴奋着。陆臻在桌子上踢了一脚,座椅带他转了半圈,变成个面对面的格局。
呼,安全了!
夏明朗看他清清亮亮的圆眼睛里没什么怒气只余几分生涩尴尬,顿时有点不好意思,怎么说人也是好心不是,却被他这么埋汰了一把,想想也真冤枉,马上又笑道:“行了,我心领了,这事你就别管了,我再难也不至于跟你们小孩子抢假休啊!”
“我怎么了?”陆臻忽然认真起来,“我也不小了,我都二十四了,晚婚年龄都过了,你凭什么说我是小孩呢?”
“这……”夏明朗实在忍不住笑,把那小子又按回到椅子上去,“我知道,我知道,陆臻同志,我不是这意思,你知道吧……不过,晚婚年龄都够了……”夏明朗双手扶着他的肩,慢慢弯下腰去贴到他耳根悄声慢语,“陆臻,你这是在暗示什么啊?我们的小陆少校红鸾星动了吧……说说吧,什么时候能管我这儿请假啊?”
夏明朗故意要逗他,声音黯得不像话,暧昧难当。
陆臻顺着这个角度看过去,夏明朗军装T恤的领口有点斜,露出从脖子到肩膀的一小块深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并不是很光滑,却莫名地让人觉得柔软,像亚麻,旧的,沙沙的麻,柔软而贴服,可以融化皮肤的质感,陆臻于是心跳。如果现在靠过去,十分之一秒之后,他的唇就可以落到他的皮肤上,然后夏明朗应该会有两秒钟的愣神,这段时间应该足够他把舌尖滑到锁骨的位置,再然后夏明朗应该就会把他推开了。
他应该会很诧异,神情古怪地追问:你想干什么?
要怎么回答呢?
说我喜欢你与说我一时冲动,那听起来都很无厘头。
这是件比较低级的事,无论有多少爱做掩护,都没有办法把这种强人所难的事装饰得有多高尚。不过,相信以夏明朗的为人,他应该不会拿他怎么样。甚至,陆臻深信就算是他做得再过分一点,夏明朗也不会把他怎么样。最多是找个合适的借口,把他踢出基地了事,说不定还会在他的履历上漂漂亮亮地写上几笔,看起来倒像是他在忍痛割爱一样。然而,那不是他想要的关系,那也不是他想拥有的夏明朗。
所以,陆臻迅速地在自己的下嘴唇上咬了一口,有点疼,会让人警醒。可他实在控制不住整只耳朵都充血发烧起来,红到半透明。
当兵当久了多半脸皮都有城墙厚,男人堆里窝着,唯一的刺激就是过过嘴瘾,每个人多多少少的都有几个看家的黄段子,彼此眼风一扫,心照不宣,偶尔猥琐一把也算是男人的劣根性。多少年了,夏明朗已经很久没在基地里遇上过这种一句话就血喷心的主,偏过头看着那只通红的小圆耳朵发了一会儿愣,心想,也没怎么着他啊?内容挺健康挺阳光的,一点儿也不黄色下流,何至于此啊?更何况他陆臻也不是这么经不起说的人啊?
“哎……”夏明朗抬手戳他。
陆臻一手捂着耳朵,血色一点点地蔓延开,整张脸都红透,连眼眶里都烧出了红影,眼睛亮得像是能滴下水来。
“哎,我说你至于吗?”夏明朗有点汗,忽然觉得自己像个欺负了小白兔的大灰狼,可问题是……他真的没怎么着他啊,冤枉呐。
陆臻没说话,悲愤地转头看了他一眼,又马上别过去。
“哎,你这……好好,是我不对,我……底层兵痞习气重!硕士少校,你就别跟我这么一粗人一般见识了成吗?”夏明朗郁闷,心想,他妈的这叫什么事儿?手下干将一个两个地都让女人勾了魂,他老人家不光得成全,现在还要负责开导纯情少年不成??
陆臻好不容易定下心,抽抽鼻子,用力揉耳朵:“我没事,从小就这样,我耳朵经不起事,跟你没关系……队长,你以后别这样了行不行?说话就好好说,干嘛老是贴得人这么近?”
“好好。”夏明朗笑得挺无力,造反了造反了,这年头的小兔崽子都爬到头上来耀武扬威了,不过实在是挡不住这场面太喜感,他笑得脸上发抽,道歉的诚意被冲掉了一大半。
“可是,队长,那你为什么不结婚呢?”反正脸红也红了,陆臻横下心,索性就问下去。
“哦……”夏明朗本来是习惯性地要唬弄,可是看着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就这么盯牢了自己,莫名其妙地就觉得有点理亏,好像不得不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他沉吟了一下:“想结婚也要人肯嫁给我啊!”
“老佛爷不是把秀女都选好了吗?就等着您回去翻牌子呢。”
“小兔崽子,”夏明朗踹过去一脚,笑骂,“主要是觉得没什么意思,结个婚,一年见不到十几天,你说有什么意思,将来有了孩子都不认识我是他爹。”
有些话题一旦说开了,不自觉就会沉下去,想轻浮都飘不起来。
“你可以让嫂子随军啊?”
“随军……你看这穷山恶水的,你让一个女人随过来干什么,嫁给我又不是卖给我,人家也有自己的人生的,凭什么跟我耗着?”夏明朗的神色有点黯,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嚣张肆意的夏明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愁,每个人都一样。
陆臻想了想:“其实也不一定,说不定她喜欢你,觉得有你就够了。”
“那更不好!”夏明朗很干脆地摇头,“你也知道我们这工作性质,说不定哪天人就没了,你让一个女人怎么过?”
越说越僵,说到后来倒像个死局似的,这下子连陆臻都不安了起来:“那郑楷?”
“郑楷……这么说吧,陆臻,每个人想要的东西都不一样。可能对于我来说,就算是随军,娶个老婆,一个月回家睡几晚,自己做了什么干了什么都不敢跟她讲,刚刚杀过人的手,不敢去抱老婆孩子,怕有血,怕吓到她。这种感情,怎么说呢,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太单薄了,有和没有也没什么分别。我这辈子做过最得意最骄傲的事,她都不知道。”夏明朗笑了一下,自嘲似的,“还不如一个人简单点好,娶了老婆就得为别人活着了,我这人怕麻烦。”
“可是队长,你如果这么想,可能就……”
“也不一定啊,”夏明朗倒是满不在乎,“很可能再过上几年,我退到二线想法就会变……行了,干活吧别废话了。”
他扶着椅背把陆臻推到电脑前面,顺手敲敲他的头:“给我专心点儿。”
陆臻深呼吸定了定神,劈劈啪啪地开始按起键盘,房间里又安静了下来,过了不知道多久,陆臻忽然伸了个懒腰,脑子里灵光一闪,模模糊糊地抓到一些灵感。
“队长……”他蹬脚滑到夏明朗身边,“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应该也不是很想回家相亲去啊?”
夏明朗敲了敲鼠标,慢慢地转过头去,似笑非笑的神色很暧昧,轻轻挑了挑下巴:“哦……?”
“喔……”陆臻恍然,“队长……”
夏明朗竖起食指在自己面前晃了两晃,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陆臻感慨,果然如此,从夏明朗嘴里说出来的话,连一个错别字都不能信!!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队长,不如这样吧,你要还想再诈点什么好处就跟我说,我去帮你在楷哥面前吹风。”陆臻坚定不移地要做共犯,眼睛闪闪亮。
夏明朗望了一眼天,忽然发现他这队里的风水可能真是不怎么地,甭管他多白的兔子,进来了之后人品都是直线下降。
说不通宵说不通宵,那天还是忙到了旭日初升,夏明朗伸懒腰看着天幕慢慢变红,忽然声音变得低沉,异样的柔软与醇厚,他问道:“陆臻,你为什么呆在麒麟?”
陆臻愣了一下,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清凉的,像水流一样滑过他心头,半晌才反应过来,笑道:“队长,怎么忽然想起来问这个?”
夏明朗撑到窗台上看天色的变化,东边半个天幕像是着了火似的烧起来,陆臻走过去站到他身后很近的地方,晨风送给他夏明朗的味道,带着淡淡烟味的,微苦的清爽气息。
“你看旭阳初升,会比较想聊点有豪情的事。”夏明朗转过头来看着他。
陆臻笑道:“是啊,一个人早上六点钟的时候,都会比较兴奋,觉得一切刚刚开始,自己无所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