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沙舟踏翠
方诚:【你有病吧?你怀孕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半年都没见过你了,我是神仙我能让你怀孕!】
岳离看着这语气不善的几句话,皱起了眉头。
他继续敲回复:【你生日会那天我去了,大家都喝多了,做了就做了,我不在乎,我本来没打算打扰你,但现在情况特殊,你必须出面。】
这次,方诚倒是没让他等,一秒没耽搁,就打了电话过来。
“林小诺,你要点脸!”不等岳离开口,那边已经气势汹汹地开怼了,“生日那天晚上,我确实喝多了,但我根本就没见过你,要是看见你,我压根不会让你进来。你找茬也要有理有据吧?咱们已经说清楚了,我不喜欢你,你别再纠缠我了!你要是再犯贱,别怪我不客气!”
岳离把手机从耳边拉远了一点距离,心说,年轻人怎么这么暴躁呢,有话不能好好说嘛,有点才华有点名气,有林小诺这么个脑残宝宝喜欢着,就真当自己是大爷了?很了不起吗?
岳离本来不想跟他吵架,毕竟人家怼的是林小诺,又不是他,但他再不愿意,现在顶着林小诺的皮囊,被这么一口一个“犯贱”“不要脸”的骂,心里也有点小情绪了。
岳离不是老虎,但也不是HelloKitty,人不犯他他不犯人,但人要犯他,他也乐意把人按在地上摩擦。
岳离对着话筒冷冷一笑,铿锵有力地说:“不喜欢?纠缠你?你得罪了电视台被封杀的时候,我求我嫂子找人给你说情,那时候你怎么不让我别再纠缠你?你投资失败连信用卡都还不上的时候,我卖了两辆车给你凑钱,那时候你怎么不说不喜欢我?不是一口一个宝贝叫得亲着呢?方诚,你要点脸,我以前喜欢过你,是我眼瞎,为你做的事,就当喂了狗,现在我不喜欢你了,你没资格骂我,再多说一句你试试,我林家是好欺负的?!”
方诚这种人就是“被偏爱的永远有恃无恐”,他深知林小诺对自己的感情,在小诺面前自信爆棚,觉得小诺就是他一条狗,管你是什么高贵品种,反正是我的狗,高兴了顺顺毛,不高兴踢两脚,反正忠犬是绝对不会背叛主人的。
所以他就算知道林家有背景有势力,可从没真正怕过,林老爷子是个讲道理的人,只要他信守承诺,不再招惹林小诺,林谋就不会为难他,而林小诺本人就更不用怕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给点好脸色就能激动哭的人,有什么好怕的?
所以当方诚听见岳离这一番话时,他整个人陷入了“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跟谁说话”的迷茫中。
方诚握紧了手机,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林家不好欺负他知道,但是林小诺不好欺负他从来没见识过,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说两句重话就哭唧唧的烦人精吗?
见方诚被怼老实了,岳离这才呼了口气,收敛情绪,慢条斯理道:“生日会那天晚上你是不是住在酒店?”
那边方诚沉默片刻,嚣张气焰收敛很多,略带点不耐烦道:“我喝多了确实住在酒店,不过我没跟你睡啊,我一直都是一个人。”
“……”岳离深呼吸稳住心神,淡淡道,“那我知道了。”
他挂断了电话,手不自觉地搭在了小腹上。
那天晚上玩到最后,在场的人都喝大了,场面非常混乱,方诚有可能在说谎,但更大的可能是他说的是实话,他们两个确实没做过,或者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哪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要是他没跟我睡,那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呢?
岳离自嘲地想,总不能他当了一回圣母玛利亚,有天使降临,给了他一个上帝之子吧。
岳离把目光转向窗外,这时天色已近黄昏,燥热的暑气随着日影西斜而渐渐消退,马路上车辆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书里这个虚构城市名叫云城,大概是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
云城靠近中心位置有一块天然湖泊,湖畔绿树成荫鲜花盛开,葱茏掩映中有一片别墅区,闹中取静低调奢华,是这座城市最贵的地皮上建起来的天价住宅区。
林家的宅邸就在别墅区里,还同其他房子分隔开来,单独围了湖边一大片地,庭院大得可以跑马。
要说岳离对“天蓝色的忧郁”太太还能有一点感激的话,那也就是因为林小诺的家世背景真心牛逼,物质生活水平让他这个上辈子当过大明星的人都望尘莫及。
这一个多月里,他回过两次家,家里的亲眷佣人也都认得了,但再次回来站在林家堪比美术馆的美轮美奂大房子前,他还是不由得感叹了一下,豪门世家这个标签下,纸片人的生活实在是穷奢极欲啊。
这种生活,他,很喜欢。
进了门,就有阿姨接过了他的行李,张罗着把他的脏衣服拿出来去洗了。
这个罗阿姨是从小照顾他长大的,对他比对自己亲儿子还要疼爱。
岳离笑眯眯地攀着罗阿姨的肩膀,软软地问:“家里谁在呢?”
“你爸爸和你思玮哥哥都还没回来,安宁嫂子今天下班早刚刚到家,小诺啊,你饿不饿,要不要先让厨房给你做点点心?”罗阿姨笑容满面地说。
岳离摆摆手表示不用,冲老阿姨眨眼卖了个萌,然后信步走上台阶。
他在衣帽间里找到正在换衣服的李安宁,作为时尚界的一面旗帜,李安宁的衣服鞋子包包多到可以直接开一个奢侈品大卖场,他的衣帽间比平常人家的房子都要大了。
看着华丽如同秀场的大型衣帽间,岳离想到之前看的网络搞笑剧集,说玛丽苏偶像剧主人公每天都从五万平米的大床上醒来,面对两百个漂亮女仆,然而财富并不能使他快乐,他只想找到命中注定的真爱。
《菟丝花的逆袭》这本小说也有相似的气质,作者大大诚不我欺。
小小的感慨稍纵即逝,岳离在李安宁背后叫了一声“嫂子”,紧接着拉过他的胳膊,让他面对自己。
李安宁正在专心致志地整理衣服,没防备他的动作,一个站不稳就跌进他怀里。
岳离低头,李安宁抬头,四目相对的瞬间,李安宁觉得自己心跳加快,脸颊有些发烫。
他看着岳离,觉得眼前这个弟弟,跟一个多月前不同了。
以前的林小诺也很漂亮,但总是蹙着眉头,唉声叹气,尤其和方诚闹分手的那段日子,更是每天以泪洗面,脸白得像纸,眼睛肿得像金鱼,让人看了又心疼又生气。
可此时的弟弟,漂亮脸蛋没变,但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皮肤依然白皙,但不再是病态的惨白,而是透亮的白,还隐约带出一点健康的红晕来,一双眼眸也不再黯淡无光,而是若星若水,流露出一种高贵沉静的光芒,让人不自觉地沉溺其中,安下心来。
这才是一个备受宠爱、无忧无虑的清贵大家公子应该有的样子。
“……我最近在健身,气色是不是好了很多?”岳离见李安宁神色复杂,一下就明白了他在想什么。
“嗯,”李安宁从他怀里站起身,又恢复了一贯的活泼戏谑,戳了一下他的脑门道,“你知道锻炼就好。”
他忽然又想到,最近杂志要和某个奢侈品牌合作拍一组广告大片,正要找几个年轻模特,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家弟弟这条件,要是他自己愿意,倒是可以趁着暑假带他去玩玩。
然而他的提议还没来得及说,岳离就抢先开口:“嫂子,我有事要问你。”
李安宁挑起眉毛,一边整理衣架,一边抬抬下巴示意他继续。
“那天方诚的生日会,留到最后的都有谁?住在酒店的都有谁?你还记得吗?”岳离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
“问这个干什么?”李安宁狐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