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往而深 第46章

作者:万川之月 标签: 情有独钟 强强 近代现代

哪怕后来陈扬去当了三年兵,回来后又转了专业不怎么联系之前的同学,在阮元和心里,陈扬依然还是朋友。

再见到陈扬已经是第四年的事情了。那时的阮元和已经毕业,在市图书馆找了个清闲公务员的工作,算是遂了自己活在书堆里的心愿,还能时不时地假公济私一下。某天下班路上看见陈扬被一孩子扶着,手臂上还打着石膏。

陈扬也看到他了。

他挑挑眉,走了过去,问:“好久不见,你这是怎么了?”

“骨折。”陈扬简单地说。

“嗯,习惯了就好了。”话音刚落就见陈扬旁边那人嘴角抽了一下,那是个看着很清爽的男孩子,脸上的表情分明写着“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的?”

不管那小孩有没有习惯,陈扬显然是习惯了阮元和时不时缺根筋的言论,淡淡对他旁边的小孩介绍说:“阮元和,我大一的室友。”

“哦,你好,我叫叶祺。”那小孩忙道。

阮元和点点头,便向陈扬打了个招呼走了。虽然骨折了,陈扬看着过得还挺滋润的,眼角唇边总带着柔和的弧度,与以往是大不相同了。

那次见面以后两个人的联系也渐渐多了起来,偶尔也会一起吃个饭啊什么的,有时候叶祺也会来。有叶祺在的时候,场面上一般就会比较热络,小孩很会讲话,也爱笑爱说,阮元和是个喜欢听的,发展到后来有时都把陈扬抛到一边了。

来往的次数多了,阮元和对那两个人的破事也多少知道些,难得也会损他们几句。后来那两个人的风风雨雨他也都看在眼里,但那都只是别人的故事,他做个听众就好。

不过,他总是在那里的。

阮元和的父亲曾经持有马来西亚国籍,算是海外侨胞,除了他之外还有个小他一岁多的妹妹。

后来阮沁和遇上了陈飞,嫁了陈飞。

再后来沁和生了个很漂亮的小丫头,眼似深潭面若桃花,性子又温见谁都乐,像个粉团一样扫荡了两家人的心,ORZ。

丫头生得极好,继承了她娘惊为天人的一张脸,轮廓却怎么看怎么过于眼熟,两家人深有同感,却无论如何想不明白。直到有一天丫头五周岁宴,两家人一个不差聚在一起,众赫然发现——丫头长了陈扬的眼睛和阮元和的面部线条。

神似啊,PS都P不出来这么绝的效果。

首先看出来的是叶祺,黑着一张脸把陈扬拖到角落里,嚎叫:“这是怎么回事儿?!”

陈扬无语问天:“老子怎么知道?!反正那丫头不是我生的,也肯定不是阮元和生的,更不是我和他一起生的……”

叶祺怒了,把人往墙上用力一抵:“你欺负我不能跟你生孩子!”

陈扬简直要跳楼,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只好低声下气:“不是,我不是故意的……(?)什么玩意啊这是,我怎么就不是故意的,我……我什么也没干啊……”

叶祺暴跳如雷,一脚踩在他锃亮的黑皮鞋上:“这帐我们晚上慢慢算!!!”

然后大家都发现了,欢声笑语。

陈飞抽着眼角把女儿拎过来看了又看,满脸黑线将其甩掉,对着阮沁和低语:“咱亏本了,辛辛苦苦养个孩子净像了别人了。”

“你亏了我可不亏,她是个女孩子,再像俩大男人也越不过最像我。”沁和回眸一笑百媚生,陈飞整个头脑短路三分钟,不了了之。

阮元和犹犹豫豫走过来,拍拍陈扬的肩,见角落中两人悲愤兼莫名地死盯着自己的脸,从额头一路扫视到下巴,不由背后发冷,沿原路遁了。

丫头抱到南京去就喜欢赖在陈扬身上,抱到上海来就滚在阮元和怀里不动,如今……孩子左看看右看看,矛盾得估计小脑筋都要打结了,最后还是爬进了叶祺的臂弯里,撇撇嘴:“叶祺叔叔……”

阮元和若有所思:“哦,可能还是你们俩生的。”

满桌人喷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滚到桌子下面去抽搐了。丫头亮晶晶的眼珠子转了转,笑得极灿烂,勾着叶祺的脖子玩儿去了,满屋囧然。

丫头也喜欢书,天生是个读书种子。但一叠叠书按大开小开码得很整齐,书架按开头字母顺序理得一丝不苟。陈扬和阮元和都很喜欢她。

让我们把时间轴往回推一点,推到丫头四岁多的时候,欢宜出现在了阮元和视之为第二故乡的市立图书馆里。

欢宜比阮元和小了不少,专业图书馆学,全专业也就没几个人,被学校打包扔到市立图书馆实习。欢宜啊……唉,是个不折不扣的花痴。她向来就梦想着一个温润如玉、执卷临窗的男人,最后再加上沉默寡言。其实阮元和那根本就不是什么沉默寡言,那是天然呆。叶祺翻来覆去启发了欢宜很久,无功而返,回去把外套一甩就跟陈扬大叹:“一个萝卜一个坑,这女萝卜见了坑尤其疯狂,八匹马都拉不回来。”

欢宜是那种什么都很适度的特例,笑起来文文静静,走路莲步姗姗,基本就是父母辈人看了感激涕零的珍稀动物。只不过支撑着一切的都是她对阮元和的花痴心思,令人叹为观止。

陈扬一直很好奇阮元和这样的人是怎么求婚的,叶祺则疑惑人家姑娘怎么可能答应他。这两个疑问都在婚礼的自由提问环节被解答了。

某日,下午,天色将晚,四野静谧。

阮元和目不转睛看着书,欢宜目不转睛地看着阮元和。

很久。很久。很久。

阮元和被看得毛骨悚然,几乎觉得自己的侧脸要被该姑娘的眼神烧出两个大洞来,不由开了口:“你能不能别老看着我?”

欢宜笑得春花都开了:“不能,我要永远看着你。”

阮元和叹了口气:“要么你嫁给我算了,省得抓紧上班这点时间。”

欢宜耳朵里听到的叹息自动被翻译成了冰块男一生一次的温柔,终于想起应该脸红。红了一会儿,转眼一看阮元和又低下头看书去了,就……就答应了。

两人下班的路上去买了戒指,各自回家汇报说要准备结婚了。

天上飞过一行乌鸦,斜斜掠过这对情侣的上空,哇,哇,哇。

这事儿就算成了。

这两人都是不管事的,正巧陈扬叶祺要搬家,顺手连他们的婚房都挑好了,就在小区里的另一栋楼。两家大人简直要吐血,但儿孙自有儿孙福,鞭长莫及,气着气着也就算了。

于是他们成了邻居,邻居了很多很多年。

欢宜养的那只哈士奇是叶祺开车从饲养基地买回来的。阮元和的三面立式大书柜是陈扬找车去接的。最后,连阮元和与欢宜的儿子都是他俩从医院弄回来的……谁让他们都在图书馆,拿得银子相对少一些,又不肯过问红尘俗事。

话说那天,哦真是tmd想想就杯具。这对囧人不想大张旗鼓麻烦家里人来接欢宜出院,就打电话叫陈扬和叶祺下了班开车来接。一开始挺正常的,欢宜抱着个严严实实的蜡烛包从里面走出来,笑容甜蜜安宁,连叶祺看了都嫉妒,有意无意老往陈扬那儿瞟。

于是气氛就有点欢实得过分了,开了十分钟后,叶祺听出孩子的哭声不太对劲。赶紧把蜡烛包解开一看,陈扬差点气炸:孩子头朝下脚朝上被他妈拎在手里。

怪不得他哭啊,他能不哭吗?!这是个三天大的孩子,不是一只待宰的小公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