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罗
白摩尼一拧他的耳朵:“这可真是胡说八道。一个儿子,又不是老婆。”
连毅又沉默了,沉默到白摩尼快要以为他睡着了时,他却又忽然开了口:“天碧也许不是病死的。”
他把白摩尼越搂越紧:“那年霍云朴去热河打仗,经过我老家时,底下人闹内讧,两个师的人马造了反,把那一带的几座县城全占住了。我带兵过去支援,天碧和他娘当时就在城里,离霍云朴的大营不到十里地,可是为了先救霍云朴,我领着骑兵从城外冲过去,狠心没管他们。”
他的身体是紧张的,语气却是平淡:“等把霍云朴救出来了,我调头再往城里打。叛兵关了城门杀人放火,城里烧得像火海一样……天碧身体是不好,一直闹病,我宁愿相信他是病死的。”
口中呵出寒冷的气,连毅把棉被向上拉了拉,盖严白摩尼的肩膀:“天碧是个很好的孩子,对我很孝顺。我这个当爹的,对不起他和他娘,他们没了,我讲一点忠贞,也不再要新的。世上的孤老头子有的是,多我一个,也没什么。”
白摩尼抽出一条胳膊,打了他一下:“你还忠贞?真不要脸!”
然后他想大笑几声,以示讥讽。可气息沉重的坠在腔子里,他笑不出来。
连毅把他的胳膊掖回了棉被下:“今天暖气烧得不热,你乖乖躺着,别张牙舞爪的晾肉。”
白摩尼感觉自己是手持尖刀,把怜悯的心肠一刀割下。自己怜悯别人,谁来怜悯自己?
站在大穿衣镜前,他用左手轻轻抚摸了自己的脸。今年他是二十五岁,细皮嫩肉,看着更小一点,好时候还没过去,他有时候休息好了,打扮好了,不用人夸,自己也觉得自己是色如春花。可在通宵的纵情玩乐过后,他也时常虚弱的带出几分痨病鬼相。
他心里明白,自己这是要走下坡路了。
明白,也庆幸,因为在这最好的年华里,还有机会和大哥重归于好。他现在彻底理解了连毅,因为他也开始怕老怕丑。生活中没什么幸福的成分,所以他需要很多人的爱,那爱都轻浮浅薄,很多人的爱聚在一起,其实也并不多。
可是一旦老了丑了,就没人爱了。即便还有人看在钱的份上前仆后继,那爱虚假得令人一望而知,也没趣味了。
所以白摩尼照着镜子,几乎窃喜。他不想变成连毅,而能救他的人,只有大哥。
如此过了几天,他又设法和马从戎见了一面。这几天发生了不少大事,船找好了,出发的日期也订好了,是艘几千吨的大货轮,从三井码头出发,直去东京。而白摩尼要做的唯一一件事情,便是在出发那一天设法出门——只要出了连宅的地界,自会有人拦截汽车,把他直接送往码头。
非得这么办不可了,若是提前让白摩尼失踪,连毅少不得要惊天动地的满城找人,况且白摩尼一出门,又有汽车又有汽车夫,线索还太多,一旦露了破绽,让连毅找上门来,又是一场麻烦。
白摩尼心里有了数,表面不动声色,回家之后依旧有说有笑。及至快到出发那一天了,他开始四处打电话邀角色,要在家里再开一场通宵的牌局。
连毅一贯是下半夜上场,往牌桌前一坐,雷打不动的能坐好几个小时,不到九十点钟不起身。而连毅一忙,他就闲了,就自由了。
第176章 突发事件
马从戎把双手插进睡袍口袋里,在黑暗的走廊中静静的走。前方卧室门下透出一线暗黄的灯光,可见霍相贞果然还没有睡。这么晚了还不睡,马从戎想,难道忘了明天要起早了?
转身停在了房门前,他伸手轻轻一敲,随即推门向内探头一笑:“大爷,还不休息?”
霍相贞倚着床头半躺半坐,手里握着一本薄薄的书。抬头望向马从戎,壁灯光芒给他的面孔镀了一层金。金的皮肤,黑的眉眼,没有表情,单是在对着马从戎看。
马从戎侧身进房,随手关严了房门。走到床边坐下了,他微笑着继续端详霍相贞。霍相贞的脑袋被他亲手又修理了一遍,现在看着已经不那么斑斑驳驳;大概这一阵子真是营养充足的缘故,皮肤也是溜光水滑的紧绷洁净。一刹那间,马从戎恍惚了一下,忽然感觉他和自己的感情真是似海样深。只是他不知道,自己也不说。
世上总有些事,是无法言表的。不说,它就一直在那里;一说,它反倒乱了,散了。
一刹那间的恍惚过后,马从戎回到了现实。抬腿上床把两只脚伸到了棉被下,他柔声笑道:“大爷是不是惦记着明天上船的事儿,睡不着?”
霍相贞本是被他看得莫名其妙,如今听了这话,倒是有一点不好意思。低头对着手上的薄册子笑了一下,他随即诚实的一点头:“第一次出这么远的远门儿,又是到外国去,心里真是七上八下的,尤其是还有一关没过。”
马从戎问他:“担心白少爷出不来?”
霍相贞这回没说话,只又一点头。
马从戎爬到他身边坐下了:“大爷这可真是乱担心了。白少爷身边有人监视是不假,可出入的自由还是有的,平时他也常在外面跑,怎么偏偏明天就不行了?”
然后伸手收走了霍相贞的书,他望着对方的侧影又道:“等到白少爷一来,大爷就没我的份儿了。今晚儿趁着还是只有咱们俩,让我在大爷床上睡一夜,成不成?”
霍相贞听他说话说得可怜,便向旁边挪了挪,给他让出地方:“睡吧。明天你比我辛苦,应该早点儿睡。”
马从戎面对着他侧身躺了,同时一笑:“大爷真是会关心人了,要是放在先前,肯定得把我撵出去。”
话音落下,他没得到回答,只等来一只温暖的大手。那手先在他的脑袋上拍了拍,拍乱了他乌黑的短头发;然后伸向上方,关了壁灯。身边床褥一陷,是霍相贞也躺了下来。人是躺着了,可一颗心还站着,他越是想睡,越睡不着,脑子里像是过火车一般,轰轰隆隆的放映着前尘旧事。
这一趟走,表面上看着轻松愉快,仿佛是要去开始新生活,其实本质是什么,他心里清楚得很。
本质就是逃亡,逃去异国,亡命天涯。偌大的中国,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一旦走了,也不知道哪一天才能再回来。马从戎为他做了三年五载的准备,而他自己估计着,感觉三年五载都是少说。横竖自己没有兵了,南京政府自然也不必再对自己做出妥协。
自己是走了,别人呢?孙文雄被俘之后,一点消息也没有;李克臣倒是还有点运气,在能投降的时候投降了,终归最后没有变成俘虏,但是也不知道跑去了哪里。可惜小老毛子死得早了,若是活到现在,肯定顶数他最高兴。就怕打仗,就喜欢马从戎,这回不打仗了,家里也有马从戎了,是多合他心意的好日子啊!
在霍相贞辗转反侧之时,白摩尼已经坐到了牌桌前。
镀金链条将一盏大电灯吊到了牌桌上方,白摩尼坐在上首,谈笑风生的伸手洗麻将牌。今天他凑了个争奇斗艳的漂亮局面,面前三位客人,第一位是近日常来的当红男旦;第二位是男旦的师弟,刚登台不久,半红不红的,正急着攀高枝找人捧;第三位是个演电影的男明星,摩登英俊,是个为了钱无所不为的人。这三位都年轻美丽,都活泼可爱。电灯光下,他们的绸缎衣服在反光,他们的戒指手表在反光,他们笑起来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牙齿也在反光。白摩尼是唯一穿西装的,领带结系得端正饱满,领带夹子上嵌了一粒钻石,随着他的动作闪闪烁烁,像是怀了一颗小星星。
欢声笑语的把牌打到了午夜时分,四个人起身进入客厅休息,连毅也精神焕发的下楼了。他一露面,三位客人立刻众星捧月一般的围上了他,都知道锋老大方,只要把他哄高兴了,他能成千上万的往外扔钱。白摩尼坐在沙发上,低头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深吸一口抬起头,他一边喷云吐雾,一边去看连毅。两个戏子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趣话,把连毅逗得哈哈大笑。白摩尼看他笑得痛快,忍不住垂下眼帘,也跟着笑了一下。
得看一眼是一眼吧,明早一走,从此就未必还有再见的机会了。连毅,老妖怪,当初谁能想到他会和这个老妖怪一混混了整四年?人生如戏,而且是出荒诞滑稽戏,差了二三十岁的两个人,打起来是认认真真的打,好起来也是认认真真的好。对于这个孤独的老妖怪,他是爱的,可惜是怜爱,不是恋爱。
热热闹闹的吃过一顿夜宵之后,牌局重开,连毅上场。电影明星在打麻将一方面略逊一筹,无法像磐石一样稳坐一夜,所以姑且躺在沙发上打瞌睡。一觉睡到凌晨,电影明星接替了哈欠连天的白摩尼。白摩尼扶着个仆人退了场,直接进了楼下的烟室。
侧身往烟榻上一躺,他让个小仆人蹲在榻前烧烟泡,自己则是撸起衣袖,看了看腕子上的手表。轮船是下午一点钟开,按照计划,自己应该在九点钟之前赶到日租界的旭街。那里有家大烟土行,只要他在烟土行门口一下车,就算成功了。马从戎的人会一直等在烟土行外,见到他后一拥而上,用汽车拉了他就跑。等到连毅这边反应过来时,码头已经开船了,不信他能追到日本去!
一扯衣袖遮住手表,白摩尼又顺势摸了摸胸前的领带。然后扶着烟枪深深的吸了一大口,他支使小仆人去倒热茶,自己则是从枕头下摸出个小纸包,偷偷揣进了裤兜里。纸包里装着吗啡药丸,完全靠它是不行的,不过实在到了难熬的时候,吞几粒也很管用。当然,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应该根本用不着它。即便大哥没有给自己预备鸦片,上船之前现派人去买,也一样能买得到。
一口气吸了八个大烟泡,白摩尼欠身喝了一口热茶,然后躺回原位闭目养神。手表的秒针一格一格,走在他的心上。再过一个小时,他就要走了。
与此同时,霍相贞已经起了床。
马从戎起得比他更早一点,把要带的行李检查了一遍,又把家里的人叫到面前,开课似的一一训导了一番。三爷是走了,可三爷并非一去不复返,所以看房子的得好好看,管账目的也得好好管。干好了,三爷回来有赏;干不好,三爷回来一脚把他踹出去!
训到最后,留下两个不训了,因为这两个是要跟着他上船的,其中一个五短三粗虎头虎脑,正是他最心爱的小苦力;另一个略高挑些,天生一双飞毛腿,东跑西颠的十分伶俐,也算他的爱将。让小苦力把收拾出来的四只大皮箱运上了汽车,马从戎一手叉着腰,一手摸着下巴,正是沉吟着想要说话,冷不防客厅里电话铃声大作,飞毛腿跑过去接听了,片刻之后回了来,对着马从戎一弯腰:“三爷,顾军长来了电话。”
马从戎心中一惊,连忙走去客厅抄起了话筒。三言两语的交谈过后,他放下了心——原来顾承喜一直想来天津再看霍相贞一眼,可是冗务繁杂,始终没脱开身。此刻他是刚到天津,因为身边还带着小久保,所以就直接去码头了,届时大家在码头上见。
挂断电话一转身,马从戎和霍相贞打了个照面。霍相贞是衬衫长裤的打扮,衬衫外面只加了一件青缎子马甲。马从戎对着他笑道:“顾承喜的电话,说要到码头送送您。”
霍相贞很平静的一点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