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罗
在书桌前正襟危坐,霍相贞拧开钢笔,一如既往的,给他写了一封公文似的回信。
霍相贞的回信,都被顾承喜装进了一只精致的小皮箱里。他写信写得勤,收到的回信自然也就多。从信中他知道了不少事情——比如霍相贞如今住的是一幢日本房子,漂亮是漂亮的,然而据霍相贞描述,是“四面透风”;家里除了两个随从之外,又雇了一个厨子,一个负责洗涮的日本老妈子,还没有汽车,因为不认识路,从来不往远走。霍相贞正在学习日本话,马从戎“没出息”,不肯学,也学不会,所以他必须得学,否则两个人出了门,全成哑巴了。
他还知道马从戎在六月末患了急性盲肠炎,夜里发病,疼得死去活来,叫得惊天动地。霍相贞抱着他“狂奔五条大街”,把他送进医院,救了他一条性命。顾承喜感觉平安这就属于傻卖力气,何必为了那么个黄鼠狼子狂奔?雇辆车慢慢走也就够了。
不过,他转念一想,认为如果患了急病的人是自己,霍相贞也会抱着自己狂奔五条大街。傻平安,傻好傻好的。
盛夏时节,顾承喜人在天津的新宅子里,闲来无事,于是决定再给霍相贞写封信。霍相贞临走前让他“多读读书”,他依言行事,果然给自己布置出了一间很大的书房,书房里按照霍府书房那么摆设,顶天立地的大书架遮挡了两面墙。书架上的书都摆满了,他用功良久,连其中的万分之一都未读完。听闻军长要写信,勤务兵们穿梭似的进进出出,给他准备冰镇汽水和凉西瓜。
在勤务兵们忙忙碌碌之际,一名副官走了进来,见军长正站在书房角落里吹电风扇,便走上前去打了个立正:“卑职有两件事儿要向军座报告。”
顾承喜是军裤衬衫的打扮,此刻他把衬衫向上掀到胸口,吹风吹得飘飘然:“说。”
副官笔直的站了,朗声说道:“军座前天派小张去北平送金锁,小张刚回来了,说金锁已经送到,林老板托他向您道谢。”
顾承喜点了点头,没言语。前几天到北平,他突发奇想,去看了小林一眼。小林开了一家乌烟瘴气的二荤铺,自己也成了个油渍麻花的小掌柜,手下还雇了两个伙计,不但日子颇过得去,并且娶了个秀眉俏眼的媳妇,养了个红皮耗子似的儿子。顾承喜去的那天,刚好那红皮耗子满了月,小林献宝似的,还特地捧出来让他看了看。对于红皮耗子,他是毫无兴趣,小林本人常年劳作,也不是当初那个伶俐可爱的小模样了。顾承喜看着小林和小林的儿子,心中颇有恨铁不成钢之感——若是一直跟着他顾军长,小林何至于弄成这样?
不过唯一令他感到安慰的,是小林对他的态度。小林似乎是极力想要做出爽朗亲热的样子,但两人时常是谈着谈着就冷了场。小林的手脚都像是没地方摆,并且不大敢看他的眼睛。他心里明白,小林这是对自己还有情。有感情,就不自然,越不自然,越要装得自然。
顾承喜对小林是一点“意思”也没有了,但是很高兴小林还继续爱着他。他往红皮耗子的襁褓里塞了一卷子钞票,回到天津之后,又打了一副大金锁,让副官给小林送去。
转身对着电风扇晾了后背,顾承喜心旷神怡,感觉自己怀揣着一副慈悲心肠,很是对得起小林。而副官继续说道:“还有,裴团长来了,想要见您。”
顾承喜半闭着眼睛又一点头,随即忽然发现了问题,对着勤务兵骂道:“混账东西,把西瓜撤了,给我重新切!块儿那么大,你是想让老子吃一脸吗?”
勤务兵慌忙端走西瓜,不出片刻的工夫,裴海生和小块西瓜一起进来了。
天气虽然热,裴海生却还一丝不苟的穿戴着,鼻梁上又架了一副墨镜。昂首挺胸的对着顾承喜敬了个军礼,他开口说道:“军座,卑职给您请安来了。”
顾承喜爱答不理的“嗯”了一声,同时又撩了裴海生一眼。裴海生这个身架子,乍一看真是像霍相贞,也算难得,只可惜瞎了一只眼睛,算是严重的破了相。顾承喜知道这也是个爱自己的,所以继续留着他当差——当差而已,别的用处是一点也没有了,好在自己身边的漂亮青年有的是,不缺他一个。
裴海生脸上不红不白的,压低声音又道:“最近山东没什么事儿,想必军座要在天津久住,一个人怪没意思的,所以卑职给您找了个伴儿,军座有没有兴趣看一眼?”
顾承喜打了个哈欠:“行,看一眼吧!”
裴海生走到门口,向外一招手,招进了一名西装青年。这青年也是个高大的身坯,生得浓眉大眼高鼻梁,是个英武的长相,只是垂着头,略有几分羞怯。对着顾承喜,青年规规矩矩的鞠了个躬,又蚊子哼似的说道:“顾军长好。”
顾承喜上下将他打量了一番,不由得笑了:“行,不错,留下吧!”
裴海生又道:“看着不小了,其实才十八。”
顾承喜放下衬衫抖了抖,然后转身走向了大写字台:“年纪大小我不在乎,主要是看人。人好就行。有那年纪小的,狗屁不懂,就会个骚,反倒烦人。”
裴海生微笑着转向了他:“军座说得是。”
顾承喜在写字台后坐下了,先端起汽水瓶子仰头灌了一口,然后在面前摊开一张信笺,用个白玉老虎镇纸压住了一角。在电风扇鼓出了大风中,他斜眼瞟着书架上的整齐书脊,沉吟良久之后,终于慎重的落了笔:“我亲爱的平安。”
万事开头难,开头这几句话最不好写,写着写着就流畅了。书房内外鸦雀无声,裴海生站在电风扇旁,从墨镜后凝望着顾承喜。
现在他不恨霍相贞了,自从知道在顾承喜眼中,自己的眼睛自己的性命全都一文不值之后,他就不恨霍相贞了。恨霍相贞干什么呢?他爱的人是顾承喜,辜负他的人,也是顾承喜。
原来一切不过是玩,他好玩的时候,顾承喜就玩一玩他;他瞎了一只眼睛,不好玩了,顾承喜就再也不正眼看他。可顾承喜喜欢玩,他不喜欢玩;顾承喜玩够了,他还没玩够。幸好来日方长,他还有一只眼睛没瞎,他还能够走着瞧!
顾承喜写信写高兴了,一边写一边笑,笑得摇头晃脑,一只手又伸到衬衫里抓了抓痒。
他的军队盘踞在河北山东,他也成了响当当的一号大军头,他有的是人,有的是钱,现在,还有了个远在日本的平安。一笔一划的写满一张信笺,他换了第二张,还有许多话要对平安说。
他不知道在屋子角落里,在墨晶镜片后,有一只眼睛,正在冷森森的注视着他。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到此完结,接下来会有一点番外,讲述过去的事情。
第180章 番外——连毅的爱情(上)
一九一三年春,承德,木兰围场。
铁血十八星旗和五色旗在风中猎猎招展,错落着从草原一路排进了森林,另有一面出类拔萃的大旗,上书六个大字,正是“烈武上将军霍”。
新任直隶督军霍云朴刚在草原上遛了一大圈马,晚春时节,天气温暖,今天又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他怕热,遛过一圈之后马还没怎么样,他先把军装上衣脱了。虽然已是年过半百,但他挺洋派,早从几年前就抛弃小褂,改穿衬衫。脱了上衣之后,他意犹未尽的又解开袖扣,把袖子向上直卷到了肘部。胳膊硬邦邦的粗,袖口卷到肘部就紧绷绷得再上不去了。
勒出骏马的一声长嘶之后,他仰起头弯弓搭箭,眯起一只眼睛追逐空中黑影。旁边有人惊呼一声:“老鹰!”
话音落下,霍云朴一松弓弦,利箭破空而出,直奔黑影而去。草原上的众军官护兵张着嘴直着眼,目光跟着羽箭走。一声喝彩含在嘴里,他们随时预备着欢呼。
然而,羽箭连鹰尾巴都没擦着,直接飞到十万八千里外去了。霍云朴一手执弓,一手一拍大腿:“操!偏了!”
话音落下,他身后忽然起了枪声。众人和老鹰都被枪声震得一颤,众人颤过之后稳住了,老鹰则是斜坠向了前方的森林边缘。霍云朴回头一瞧,只见连毅骑在马上,笑模笑样的对着自己一晃手里的驳壳枪。
霍云朴也笑了,握着马鞭子向他一指:“手贱,抢老子的鹰!”
连毅迎着他的目光,看着他的笑容。霍云朴是个粗胳膊粗腿的高大身量,过了五十岁之后略略的有点发福,腰也粗了,但还没肚子;一脑袋厚密头发剃成极短,头发花白了,脸却不显老,浓眉大眼高鼻梁,并且是个深邃的双眼皮。对着连毅笑出一口很整齐的白牙齿,他的右面颊现出了个深深的酒窝。
笑过之后,霍云朴转向前方,单手扯着马缰环顾四周,他扯着大嗓门又开始吼:“大小子呢?”
立刻有一名副官策马上前答道:“报告大帅,雪冰和安旅长往西边儿去了。”
霍云朴这才发现安如山也不见了,扬着两道乌浓的剑眉又东张西望了一番,他抬手一摸自己的脑袋:“怎么着?我一眼没看住,他们全跑了?”
副官笑道:“是,陆师长刚说要打狍子,也往西去了,现在跟着您的,就只剩连师长了。”
霍云朴笑着骂道:“这帮混蛋,下次再来打猎,老子非拿根绳把他们全拴起来不可!”然后他回头又望向了连毅:“小连,你也别跟着我了,爱上哪儿玩就上哪儿玩去吧!别跑丢了!”
连毅把驳壳枪插回腰间的手枪皮套,随即抬头答道:“我愿意跟着大帅。”
说这话时,他盯着霍云朴的眼睛。霍云朴却是扑哧一笑转向前方,不置可否的摇头叹息了一声。紧接着一抖缰绳一夹马腹,他一路快马加鞭的率先冲向了森林。身后的副官卫士见状,立刻拍马跟上。
连毅独自停在原地,看霍云朴是个老小伙子,一路跑得兴高采烈头也不回。这个人太喜欢兴高采烈了,单独的一个人绝哄不住他,他总像是恨不能跳进万花筒里,要让整个世界围着他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