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劫 第77章

作者:尼罗 标签: 近代现代

顾承喜把心一横,真跟着霍相贞进屋了。

烤肉的家伙摆在了房外,屋里炕上只放了一张小炕桌。桌上只有一样凉拌菜,一铁盆的白米饭。马从戎站在外头,指挥勤务兵烤肉,副官们也各自搬了小马扎坐了,知道肉多,自己也能借光开一次荤。羊肉块串在铁扦子上,燎着火苗翻翻转转,油水落入火中,滴滴答答吱吱啦啦。屋外热闹,屋里却安静。眼看霍相贞一屁股坐到炕沿了,顾承喜连忙蹲到炕下,为他脱了马靴。上方起了一串叽里咕噜,是霍相贞的肠胃在叫。抬起头看了他,顾承喜小声笑道:“大帅是真饿了。”

霍相贞盘腿转向了小炕桌,抄起筷子夹了口凉拌菜吃了,然后开始抬手解军装纽扣:“晚上没吃,可不饿了?”

顾承喜直起了身,凑到炕边帮他脱衣。忽然听他倒吸了一口凉气,顾承喜登时一惊:“大帅,怎么了?”

霍相贞皱起眉头,去推他搭在自己左肩膀上的手:“有伤。”

顾承喜立刻抬了手:“伤?您受伤了?”

霍相贞不看他:“小伤。”

顾承喜不问了,怕问出他的不耐烦。转身出了房门,他得了一盘子刚熟的烤羊肉。而在回屋之前,他悄声问了马从戎:“秘书长?大帅受伤了?”

马从戎沉默了一瞬,随即轻描淡写的一笑:“哦,上回突围往营里跑的时候,大帅替我挡了一枪。”

顾承喜瞪着马从戎,直过了十秒钟才理解了他的回答。一股子怒气直攻了心房,他恨不能一巴掌抽歪对方的白脸。而马从戎对着他一扬眉毛:“承喜,你瞪我干什么?”

顾承喜感觉自己面孔的肌肉要抽筋,忍了又忍,他抽出了一脸惊讶的笑容:“秘书长,我服你了,你是真有分量啊!”

马从戎也笑了:“怎么?我的分量还吓着你了?”

顾承喜勉强活动脖子点了点头:“说实话,真吓一跳。”

马从戎笑出了声音,声音爽朗,神情得意:“吓不吓的我不管,反正今晚儿你来得正好,你来了,我能偷个清闲。你替我伺候着大帅吧,谁让你浪漫呢!”

顾承喜抓了抓脑袋,仿佛是要脸红:“秘书长也听说了?秘书长,你有文化,你说大帅是不是在拿我开玩笑?”

马从戎轻轻一拍他的脑袋:“拿你开玩笑,说明你有面子,好事儿啊!去吧去吧,替我喂饱了他。”

顾承喜答应一声,端着烤羊肉转身进了屋。

烤羊肉上了桌,顾承喜站在炕下,仔细观察霍相贞的一举一动,最后断定真是小伤,因为霍相贞的两条胳膊都能活动自如。从胳膊再看到脸,霍相贞一手端着饭碗,一手握着筷子,正在夹了羊肉吃。

“真他妈傻!”顾承喜在心中说话:“他是个什么东西,值得让你去挡子弹?老子到哪儿都是占便宜,你可好,专挑大亏吃!为个暖被窝儿的卖性命,还是你浪漫,老子没你浪!”

正当此时,霍相贞把手里的空碗递向了他。他接了空碗盛了米饭,压着满腔的怨气怒火问道:“大帅不喝点儿酒?”

霍相贞一摇头,然后对着对面空位一抬下巴:“坐下,一起吃吧。”

顾承喜毫无食欲。将一碗米饭放到了霍相贞面前,他出门又端回了一盘子滋滋作响的烤羊肉。外面的副官们正在悄悄的连吃带喝,不爱吃羊肉的秘书长也在和人低声谈笑。顾承喜想今天若是自己没来,平安是不是又得一个人坐在黑沉沉的屋子里闷头傻吃了?

从裤兜里掏出一条手帕,他弯腰为霍相贞擦拭了额头热汗。霍相贞不耐烦的一晃脑袋,然后开口问他:“马从戎干什么呢?”

顾承喜小声答道:“秘书长在屋外。”

霍相贞把筷子和碗一起放了:“他倒是狡猾,拉个团长替他当差。”

顾承喜说道:“我自己愿意。”

霍相贞端起一杯温凉的茶。低头喝了一口,他继续说道:“知道你愿意。你啊,邪!”

然后对着房门一偏脸。霍相贞抬眼看了他:“不吃的话,就回去吧!把仗给我打好了,比给我当奴才强。我抬举你,你也得给我长脸。听见没有?”

顾承喜轻轻巧巧的行了个军礼:“是,大帅。”

紧接着他一弯腰,结结实实的亲了霍相贞一口。嘴唇狠狠印上了对方的面颊,他其实是怎么亲都不够劲。而霍相贞下意识的向后一仰头,随即抬手推开了他:“顾承喜,你是怎么回事儿?还亲出瘾了?瞧着牛高马大像个人似的,怎么男不男女不女?我倒要看看你老了是什么样儿。我拿你当块好材料,你要是活着活着变成连毅了,可真是丢了我的人,现了我的眼!”

顾承喜讪讪的笑着摇头:“不能,我怎么着也不能变成连毅。”

霍相贞向外挥了挥手:“我看悬。带着你的浪漫滚蛋吧,没事儿总撅着嘴对我胡拱什么?”

顾承喜被他说了个面红耳赤,然而隐隐的又有些快活。他有感觉:在霍相贞眼中,自己是与众不同的。

第66章 雄心

顾承喜抄了连毅的临时指挥部。

他和连毅就是个前后脚的关系,进入指挥部时,屋角的炉子上还坐着一壶要开没开的热水。指挥部里外共有三间,外间摆着桌子椅子,像是会议室;中间一间类似平常人家的小客厅,最里间是砌着暖炕的卧室,炕上被褥都没收拾,东一堆西一堆的扔着绸缎衣裳。炕下躺着个死不瞑目的半大孩子,子弹从咽喉射进去,脖子上开了个大血窟窿,地面都汪了一层软颤颤的血冻子。

顾承喜知道自己是慢了一步,而且一步慢,步步慢,自己越是紧逼,连毅越会逃得飞快。站在血泊中低了头,他看着半大孩子咬牙叹气。半大孩子是个半裸的样子,皮肤很细很白,脸蛋也挺好看,在顾承喜眼中,真是死得可惜了。

看在眼里的功劳,硬是没能到手。顾承喜一步一个血脚印的往外走,心里很不痛快。这要是能把连毅生擒或者死擒了,往霍相贞面前一送,多有脸,多威风。现在可好,半熟的鸭子从锅里飞了,自己和孙文雄兴许还会因此落下罪过呢!

顾承喜抬手推了推军帽帽檐,苦着脸走到了指挥部外。这一处营地被他们彻夜轰成了底朝天,尸首全得论块数,因为难得能找到一具完整的。站在活地狱似的尸山血海里,顾承喜摘下军帽,在清凉晨风中晾了晾自己的一头汗——也行,虽然没杀到连毅,但是杀了连毅许多兵。

营中的好货不少,除了军火,还有几箱子烟土。孙文雄把顾承喜找去了,嘁嘁喳喳的咬耳朵。等他把话说完了,顾承喜抬手揽了他的肩膀,在背人处压低声音说道:“我不要,全给你。我不爱这个,拿了也是往外卖,还没地方卖去。你让人把它抬到大马车上,用粮草袋子盖一盖。回了保定给你老丈人,正好是一份大礼。但是你自己别沾它,沾上了不好戒,让大帅知道了,也是个麻烦,对不对?”

孙文雄在保定有个胖媳妇,那媳妇在顾承喜看来,一分钱不值,然而孙文雄很爱她,顺带着也把岳父当成了亲爹孝敬。本来顾承喜处处拔尖要强,是勾出了他一点嫉妒心的,可私底下和顾承喜交往久了,他发现这人其实挺好,而年纪轻轻的,拔尖要强也是好事,不算毛病。

“那我不客气!”他对顾承喜笑道:“我全拿走啦!”

顾承喜拍了拍他的肩膀:“快点儿运。咱们这一仗打得也算有成绩,我怕大帅一会儿会亲自过来查看。”

孙文雄听了顾承喜的话,匆匆运走了营中的烟土。顾承喜则是指挥部下小兵,悄悄的搬运走了军火库中的五挺重机枪和几十万发子弹——现在天下大乱,谁得了就是谁的。他一直把他的团当成日子经营,一仗过后死了谁伤了谁,他心里全有数。既然是过日子,就得攒家底,有体己。他是真爱他的团,看着烟熏火燎的小兵们,他的心里眼里全带了感情。这是他的资本,他将踩着小兵们的肩膀脑袋往上走,一直走出个顶天的高度。

下午时分,霍相贞果然来了。

顾承喜远远就看见了他,还有他的马。阿拉伯马的栗色毛皮像缎子一样反射了阳光,一路跑得腾云驾雾金光闪闪。及至将要到达顾承喜面前了,他一抖缰绳勒住了马。居高临下的垂了眼帘,他和他的阿拉伯马一起扑撒开了长长的睫毛。嘴角忽然一翘,他在顾承喜和孙文雄的敬礼问候声中微微一笑。

然后抬头眺望了修罗场似的残营,他开口说道:“以我一个旅,打退了连毅一个师。行啊,不赖!”

还有半句话,他存在心里没有说——“即便是安师长来,也不过如此了。”

战场上的胜利,给他带来了至高的喜悦,甚至让他联想起了“江山”“天下”之类的字眼。虽然他目前还没有明确的野心和目标,但他总感觉那些字眼和自己是应当有点关系的。在扑面的暖风之中放远了目光,他忽然想起了父亲和灵机。一个老爷子,一个小姑娘,居然在他身上达成了共识,统一期盼着他成就万世不朽的功业,即便不能万世不朽,至少也要成为一世之雄。怀着满腔的雄心壮志活了将近三十年,他一直是心虚,因为内忧有连毅,外患有万国强,他不但没能开疆辟土,甚至连老子留下的家业都没守明白——直到上次他开炮轰跑了万国强,这回又把连毅追杀进了山西。

霍相贞对着远方起伏的山影望了许久,心里没有人,只有事,以及浩浩荡荡呼啸而过的长风。两场胜仗,足以证明他不是赵括。何等的扬眉吐气,何等的心花怒放,然而,又与谁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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