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盲土拨鼠
李明宇忍不住说,“我都不知道你会做饭。”
“我也是后来学的。”杜以泽用铲勺敲了敲平底锅的边缘,“我出行不太方便,总不能顿顿出去吃。”
还有一个原因杜以泽没有说。他刚去当雇佣兵的那段日子里,去参加营地的魔鬼训练,在野外经常一呆就是两周,吃过树皮,煮过鞋底,还被人下过泻药,牛皮与一泻千里的滋味他至今都记忆犹新。哪怕后来有钱了,条件好了,他还是习惯自己做饭,觉得只有经手自己的东西才真的安全,健康,可靠,卫生。
李明宇的自理能力就不太行,作为一名百人之上的黑道大哥,他出门总会有人买单,不出门时也不缺自愿送外卖上门的小弟,所以他生活比较粗糙,对着房子里的各类功能设施了解得估计还没刚来半天的杜以泽全面。好比说,他都不知道自己家还有口罩和围裙。
杜以泽将菜出锅,盛进盘子里端到饭桌上,然后取下围裙,折回厨房里盛上热气腾腾的两碗饭。
“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所以东西方都做了点。”
“我不挑食!”李明宇连连点头,夹了块牛排往碗里放,他边扒饭边从碗边沿后露出两只杏仁似的眼睛往厨房里打探。杜以泽身上穿着自己昨天给他拿的干净衣物,没想到还挺合身,短袖的肩宽也是刚好,看来以后买衣服的时候多买一件自己的码子就行。
李明宇满足地叹了口子,腮帮子还鼓鼓囊囊,“好次,好好次。”这些年他的胃口差点就要被油水多口味重的饭菜惯坏了,突然吃到小时候常吃的家常菜系,喜欢得不行。
“好吃就好。”杜以泽慢条斯理地夹了口菜送进嘴里,“我倒从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你,我以为你不喜欢大城市。”
以前李明宇说自己不喜欢大城市,那是因为他们的中学校长就是从大城市里来的,哪怕他与这位校长并无交集,通过杜以泽的只言片语,他也愤世嫉俗地讨厌起大城市的人,认为他们都无恶不作,没有良心,所以他从未想过要到大城市里发展。能够成为另一个馄饨店老板,有他一半有钱,那就足够令他满足的了。
李明宇到现在都还没有放弃他开馄饨店的梦想,而他之所以还是跑到了大城市里,其实只是因为那条家乡的小街道里所有值得他留恋的东西都没了。
“我妈走了以后,我本来想找个新工作。我觉着吧,这儿机会兴许多些,没想到还是做回了老本行……”李明宇停顿一下,继续道,“其实当年我都没来得及告诉你,你刚念警校的那段日子里我就已经开始给人跑腿了。”
杜以泽点点头。这些信息他早已在李明宇的资料里看过了。
“可能是怕你嫌弃吧。”李明宇咽下一口饭菜,“我妈特喜欢你,她就觉得读书人特牛`逼,可惜我也没你那个脑子,高中都没念完。”他嘿嘿笑了两声,随后立即意识到自己不该再继续讲下去了,否则话题就该转移到“杜以泽干什么去了”,于是小心地抬眼看了看他。
“念书有什么用?我念完高中还不是照样混得这样惨?”杜以泽毫不介意地报以微笑,“想当年我竟然还想改变世界,真是又天真又愚蠢。”
“那你怎么也到这儿来了?”
“头几年我都躲在小地方,后来他们因为一直找不到我,抓捕也没以前严密了,我就跑了出来。我跟你想法一样,觉得大城市里鱼龙混杂,兴许可以活命。”
李明宇觉得这话听起来颇为凄凉,尤其是从杜以泽这样的落魄失志之人嘴里说出。他闷头扒了两口饭,转头又觉得杜以泽说得不无道理。这拯救世界的事情哪是人人都能做的呀?哪有那么多闲得发慌的救世主?再说了,这人家要不要他们救还不知道呢!有这个功夫多去赚两沓钱不好吗?
“咱之前说什么来着?活命才是最重要的!”李明宇兴致盎然,“你别慌,我跟这一带的警察熟,你就在我家住着,他们抓不到我头上来!”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点炫耀的意味。被人需要的感觉很好,而被杜以泽需要的感觉更好。李明宇觉得自己好像也能当一回救世主,况且杜以泽确实需要他的帮忙,他不是在做无用功。
“真的?”
“那还能有假?”
杜以泽勾了勾嘴角,“你这般包庇我,我都不知道怎样感谢你。”
“啥包`皮不包`皮的?”李明宇一见杜以泽笑就高兴,于是也跟着讪笑,“你别跟兄弟我客气,有什么需要就跟我讲。”他想到什么似的,脸色突然一变,又问,“我是不是应该通知你爹妈一声?”
“那倒不用,他们都以为我死了。”
李明宇一愣,“你都没联系过他们吗?”
“我要是联系过他们,现在还能坐在你跟前吗?”
李明宇心想也是。
杜以泽耸耸肩,“就让他们觉得我死了吧,只怕你嫌弃我这么个’死人’朋友。”
“什么死不死的?你能不能别老讲这不吉利的话?”
杜以泽伸手拍了拍嘴,示意道,“是是是,我不说了。”
李明宇看他垂着眼吃饭,发自内心地认为他变了。杜以泽以前说话绝对不是这样的!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他与杜以泽相隔的这么多年换算可不得有好几个世纪嘛!这样一想李明宇又觉得完全说得过去,况且在他眼里,杜以泽的性格算是变好了,交谈起来也比小时候容易多了。以前因为两人思想不在一个频道上,他想搭话都不容易,用现在的话来讲算是尬聊,双方友谊全靠两人死撑。
可是尽管对不上线,李明宇仍旧觉得他们俩小时候非常亲密。那个年代里大家的精神物质需求都不高,你说你的,我讲我的,两人一人一句,能在回家的路上做个伴就不算得上孤独。
第25章
李明宇吃完中饭,接了个电话就走了,临走之前还说自己晚上应该可以回来。杜以泽则在他走后,拿出那部复制手机,调出片刻前的通话记录,搁在耳边听了起来。
李明宇接到的似乎是名小弟打来的电话,那人一口一个“大哥”,藏不住的谄媚劲,期间谈论到了一些时间地点,杜以泽便将其记在心里。挂了电话之后,他将自己的床恢复成沙发的模样,在腰下垫了块枕头靠着,然后双腿交错,脚搁在茶几之上,慵懒地舒展筋骨。
他没想到自己这么容易就深入腹地,这比他参与过的任何一次任务,任何一场战争都要轻松。
杜以泽在被王家宇通缉的日子之初跑到了非洲,参加为期七个月的测试周。非洲是雇佣兵的天堂,而前来参加的申请者大多来路不明,有嗜血如命的暴力分子,有退伍兵,更多的则是同他一样的亡命之徒。
因为杜以泽是少有的亚洲面孔,而且又长得细腻,初来乍到就被群起而攻之,被人嘲弄说是个发育不完全的小娘炮,还问教官怎么能让一个娘们做他们的队友。由于种族关系,他并不比其他肤色的人种显得健硕,衣服一脱,虽然一点不瘦弱,但也比不上虎背熊腰,二头肌夸张的其他队员。
营地的训练条件极其艰苦,被安排到野外训练是家常便饭。有人拿杜以泽打赌,赌他撑不过第一次野外训练,甚至愿意拿一条香烟作为赌注——虽说训练营占地几千英亩,可目所之及不是黄土草原就是原始森林。在这种封闭的训练营里,金钱不再好使,营地恢复成最原始的货物交易模式,而一条外国香烟就是所有货物里的上等货。
一般只有两成不到的新人能够撑过为期两周的野外训练,他们比杜以泽早进来几个月,敢拿他打赌就是笃定他连第一周都撑不过。
杜以泽就是在第一周里被人整了。他适应能力极强,第四天依旧精神奕奕,毫无倦色,跟着其他老队员一起跋山涉水,在泥地里穿行。有人不想损失一条上好的香烟,于是趁他不备,往他裹着稀泥的米汤里下了泻药。
杜以泽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队友——那个时候警校的思想还扎根在他的脑袋里,他还以为一齐参加任务训练的都能称之为队友。然而当他第二天脸色惨白,冷汗浸透了里件的打底和夹克,几乎就要迈不开步子,其他成员却毫不遮掩地等着看他的笑话时,他才意识到不仅营地里不把他当人看,就连他的队友们——不,顶多只能称呼他们为成员,都想要弄死他。
他的命不值钱——起码在通过考核,成为雇佣兵之前,他的命还抵不上一条香烟。
不过杜以泽也是真的命硬,他不仅没有死在野外,还熬过了第一次训练,只不过因为泻药的原因进度较慢,不至于卷铺盖走人,却还是拖了后腿,回到营地里的时候被罚三天不准吃饭,而且还得给其他人打水、洗衣、擦厕所。那几个成员因为输掉了香烟而将火气全部发泄到杜以泽头上,他们幸灾乐祸地将沾满秽物的衣物扔到他脸上,用鞋底结着泥痂的皮靴踩着他的肩膀让他用嘴舔干净。
倒不是杜以泽锱铢必较,只是如果你在面对这种待遇时毫不作为,别人就会觉得你没种,好欺负,所以那个给他下泻药的家伙则在有一天上厕所的时候被人莫名其妙地用刀划烂了下`体。
杜以泽故意选了把生锈的钝刀杀鸡儆猴。那人因为伤口感染化脓,而营地里的医疗条件又差,最终只能把胯下那一两肉给切了。他没了男人的象征,连行李都没收拾就带着伤一瘸一拐地跑了。
他们都知道这事是杜以泽干的,无奈缺乏人证物证,又不能真的把他抓起来怎么样。再说了,就算真的有人证物证,杜以泽罪不致死,罚完一顿估计就得挑着他们下手。在这儿说话的只有绝对的力量。杜以泽通过这次事件已经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明白:你们想上一起上,大不了同归于尽,反正老子也不惜命。
他大约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了以暴制暴,并且开始尝到甜头,一点摇摇欲坠的正义感被风一吹就散了。
七个月之后,通过考核的成员寥寥无几,杜以泽却是其中之一。他被分配到一处有名的雇佣军部队里,开始了自己的刽子手生涯。
雇佣兵们都绝对忠诚,杜以泽也不例外,他忠于自己的雇主——主要是他们手上的金钱,毕竟他也不知道雇佣自己的人姓甚名谁,一般都是部队帮他们联系雇主、接下任务,所以他并不关心自己的目标到底是重要首脑,还是大多数人眼里的“好人”或“坏人”。剩余的日子里他则在打仗,有时跟别国的正规军一起,这让他讲得一口流利的外语,有时则直接取代正规军。绝大多数时间他也不知道他们在为哪方打仗,只知道手里的火箭炮应该瞄准什么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