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七六二
白马不反驳他,只吐出三根拇指长短的鱼刺。
他将鱼刺夹在指尖,摊开手掌,猛然甩出。
三根鱼骨破风而出,不发出丝毫声响,却半点不差地钉住了墙面挂饰上的同一颗珍珠。
“飞鸿踏雪!”二爷拊掌赞叹,一眼就认出了白马的暗器手法,说道:“此招手法独特、针势凌厉,且悄无声息。行军作战时,往往为伏兵所用,尤其在暴雪天气,埋伏在雪地中的伏兵以钢针施展此招,钢针借力而行,瞬间扎穿马儿的……哈哈哈!让它们目不能视,剧痛发狂,失去作战之力。乃是幽州军队里的武功。”
“扎穿什么?目不能视,扎穿是马儿的眼……你!”白马面色微红,别过头去,低声骂道:“你连马都要调戏!我,算!此招乃是我陪禁军里的大爷们喝酒时,遇到有人滋事,见其中有人使过一回。”
二爷随口问:“幽州军跟定梁伦,单独出来干得不多,李峯、孟殊时、唐未……总不过十来个,还有何人?”
他竟连这事都知道?白马打了个激灵,提起防备,含糊其辞道:“我就是见过罢了,不晓得什么幽州并州的。”
此招飞鸿踏雪针,乃是禁军殿中中郎将孟殊时授与白马的。
两人相识于两年前。
当时,孟殊时刚刚升任殿中中郎,被同僚请来喝酒。禁军们路过偏院,见庭院中风吹落木萧萧,正在练舞的少年人赤发如枫、肤白胜雪,不顾大周律法与楼里规矩,强行将他带去陪酒。
禁军是洛阳唯一的戍卫军队,向来在坊间横行,且人多势众,故而无人敢为白马发声。他用尽花言巧语曲意逢迎,暗中灌酒、掺寒食散,把几个闹得厉害的色鬼灌倒。
抬头一看,孟殊时正看着他摇头轻笑,招手便让他退下了。
后来,孟殊时单独来找过白马几回,只不过此人谦和有礼,每次前来酒也不喝,几乎就是与白马说说话,也曾数次为他解围。
白马发间插着的钢针,便是孟殊时教他一招飞鸿踏雪的暗器手法后,亲手为他系上,再三嘱咐他时刻防备客人,出了任何事情,孟殊时都会为他担着。
虽然白马不相信区区一个殿中中郎能有多大能耐,可他不得不承认,此人算得上是这几年里,唯一对自己真心相待,甚至有些痴情的……客人。
当董晗说出烦忧后,白马立即就想到了孟殊时,还准备过几天就托人给他传话,让他前来与自己相见,到时候再探探口风,将他骗去给董晗差遣。
此时,白马听了二爷的话,很有些心不在焉,满心都在琢磨着,原来孟殊时竟是幽州军出身?那么,他是否曾参与过玉门关一役,他的刀刃,是否曾经沾上父亲的鲜血?
白马暂时不愿多想,他也不敢再多说,只怕多说多错,反问二爷:“您是幽州军?”
二爷总有很多歪理邪说:“我最是怕冷,不喜过冬,如何会去幽州参军?爷这辈子最为不耻的便是幽州军,穿得那身袍子比别人铠甲还厚,心眼子忒多。”
他摇头晃脑,道:“不过,爷打小跟随大哥从军,立下军功无数。”
白马见怪不怪,吃得几乎顶到了喉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筷子,“嗝儿——!哦,爷您厉害,要我为您鼓鼓掌么?”
二爷“切”了一声,提起白马的筷子开始比划,问:“那你看我此招,如何?”
白马能看出来,他所使用的乃是剑招,招式灵动多变,非常眼熟。
二爷出招迅速,几乎是一晃而过,收招后朝着白马一扬下巴,道:“武功都是用眼睛看来的,这话是你自己所说,那便学学方才我出的这招。若是学不会,嘿嘿。”
“这样么?”
白马翻了个白眼,提起另一根筷子,依样画葫芦,把二爷比划的剑招原样重现,最后还挽了个漂亮的剑花,道:“这是周大侠的剑法,但他只教过我一招锋霜影雪,其余的我虽见过,然而未得他的许可,我是不会偷学的。”
二爷不高兴了,忘了惊讶于白马的武学天赋,只是嚷嚷道:“别人的就可学,偏他的不行?”他见白马一脸不屑,似乎很是气恼,开始咋咋呼呼地说道:“我跟你说,他那人不行!你看他来了这楼中也大半个月,虽然日日念叨着你……”
白马禁不住喊了一句:“偷他的就是不行!”
周望舒乃是白马的救命恩人,这几年中,每当白马遇到令自己厌恶的中原人,都会把周望舒从记忆深处挖出来想上一想。每每想到此人忍着“第二恨的就是胡人”的心思,向自己伸出援手,他便更加坚定地相信中原也有好人,自己不可仇视他们,要不然就会沦为与他们一般令人厌恶的人。
因此,白马渐渐遗忘了周望舒的冷淡,记忆力保留下来的,都是周望舒的好,他不容别人亵渎自己心目中的英雄。
白马不是很高兴,起身开始收拾桌子,用胳膊肘拱了二爷一下,是赶人的意思,低声道:“夜深了,小的来收拾打扫,还请您回去歇息,我会记得二爷的好。”
“我再教你几招么?你也好多记得记得我。”二爷捧着个大脸,捉住白马的手,拉他过来与自己对视,“春宵苦短,少年人刻苦学习才是正途。”
白马不答,甩开二爷的手,开门揖手送客,道:“夜黑风寒,二爷慢走。”
二爷深深地看了白马一眼,点点头,双手抱胸,懒洋洋地走到门边。
白马以为他闹了大半个晚上,也应该累了,就等二爷快点离开,自己好上床歇息。
然而二爷一只脚踏出房门,却突然转身回来,“啪”地一掌拍在门框上,把白马锁在自己与门板中间,低头,将嘴唇贴在他耳边,问——
“小马儿,你不是,想接近我么?怎的,总把我往外赶?”
“二爷何出此言?”
白马抬头望向二爷,双眼湿漉漉的,活像只被豹子狩猎的麋鹿。
“起先你打听我,这本身很合常理,我如此英俊风流的人物,你不打听才是奇怪。令我生疑的是,我这么个生生的美男子与你近在咫尺,你竟半点也不动心——自然,我也特地看过了,你并非不举。能撇开人之大欲,奇也怪哉……”
灼热的气息带着酒气,扑打在白马脸上。
白马闻到酒气,暗道糟糕,他怎知道二爷如此没有酒量,自己只偷偷为他添了几杯而已,这就喝醉了?
二爷眼眶微微发红,眼神有些迷离,直勾勾地盯着白马,仿佛又变回了初遇时,那个疯癫模样。
第29章 掩饰
此番,白马听了二爷不要脸的言论,不仅没有发怒,反倒松了一口气。
只不过他又有些拿不定主意,心道,此人表面粗粝,却并不是个糊涂人,他察言观色的本事不差,况且还比我多活了十数年。方才的话看似没头没脑,然而细想之下,必定另有深意——起先我探听他的消息,他或许觉得我……看上他了,想要抱他的大腿;然而一段日子过下来,他发现我对他并没有那方面的念头。
如此一来,白马的所作所为确实显得十分古怪。
可这不能怪我啊,白马苦不堪言,谁曾见过这样不要脸的人?心想,我若是个渔夫,他便是一条不待我放饵抛钩,便已经蹦跶上岸自投罗网的鱼。试问谁人见了能不吃惊?
白马这一发散,直觉脑中仿佛有几千条鱼在岸上瞎蹦跶。
他迅速摇摇脑袋,将这些荒唐念头抛诸脑后,稳住心神,想着,二爷即使再神通广大,也不是我腹内的蠕虫,他不知道我的目的,只不过是在吃我豆腐的时候随口试探我,呸!然而若我装傻充愣,不让他试探出东西,只怕会弄巧成拙更令人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