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人生 第10章

作者:priest 标签: 欢喜冤家 青梅竹马 近代现代

假期总是短得让人发指,嗯,心理学上管这叫做人对时间感知的错觉……管他去死,反正好日子很快就到头了,谢一再一次收拾起行李。

做到一半,他停下来,呆呆地看着那些东西,新年旧年其实都是一个样,又要回到学校去了。

对有的孩子来说,学校是个值得回忆的、承载着美好青春的地方,可是对有的孩子来说,那是个,想起来就让人透不过气来的,压抑到不行的地方。

手臂上的针扎的小孔有点发炎,似乎是肿起来了,隐隐作痛,谢一把袖子卷起来,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小针眼发呆,那些书都让自己翻烂了,为什么就进不到脑子里呢?

他想起有一年夏天,还是初中的时候,在厕所看见的瘾君子。那男人为了躲避巡警,偷偷地翻墙进了学校,面黄肌瘦,眼神上好像蒙了一层灰,与他对视的时候,泛出惊惶的死气。厕所里臭气熏天,谢一看着他缩在污秽的墙角里,头发和皮肤暗淡无光,瞄了自己一眼,又把头低下,颤颤巍巍地把注射器扎进手臂。

那手臂也是满是针孔,软塌塌的垂在那里。

谢一想起那个人垂死一样木然而绝望的眼神,和那样的神色里,不易察觉的,那么一点挣扎的颜色。

在别人看不见的绝境里,一个人挣扎。

突然,家里的大门响了一下,谢一猛地惊醒过来,他想起谢守拙早晨走的时候,好像忘了把门锁上,忙要把袖子放下来,可是冬天的衣服实在是有些笨重,那卷成一团的袖子卡在本来就肿胀起来手臂上,怎么弄也弄不下来。

这时不知敲门为何物的王树民已经大喇喇地走到门口,喊叫还没出口,看到这一幕,卡住了,张着嘴,表情可笑地看着低着头有些手忙脚乱的谢一,目光从他的黏在他的手臂上,呆住了。

半晌,谢一才回过神来,抿抿嘴,慢慢地把一层一层衣服的袖子往下放,王树民蹲下来,拉住他的手臂,皱起眉:“谁扎的?”

他冰凉的手触碰到谢一裸 露在外的手腕,男孩几乎是条件反射地瑟缩了一下,那些困倦的夜里,缝衣针扎在身上的痛楚好像重新刺激了他一样。他猛地把自己的手从王树民那里抽回来,低低地说:“没谁,打预防针打的。”

这句话明显含有鄙视王树民智商的成分,小老虎急了,再一次去伸手抓谢一的胳膊:“放屁,哪个蒙古大夫打针能打出那么多针眼?人家那叫肌肉注射,打的是肌肉,谁往胳膊内侧面扎?谢一你……”

他话没说完,手却被猛地甩开,谢一整整自己的衣服站起来,略侧过身去,垂下眼,上挑的眼角带着几分冷意,斜斜地瞟了王树民一眼,好像这是个和自己半点关系没有的、偏偏还爱管闲事的陌生人。

王树民被这目光给吓住了,一时忘了言语。

谢一收回目光,蹲下来继续整理自己的东西,不咸不淡地说:“跟你有半毛钱关系?”

王树民让他呛得良久没说上话来,沉默了好久,才低低地,语气有点危险地,一字一顿地说:“你、说、什、么?谢一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谢一低低地笑了一声,没抬头。王树民猛地站起来,闷不作声地走了出去,用力摔上门。

谢一嘴角兀自挂着冷淡的笑意,可是眼神越来越苦,越来越悲伤,眼前好像突然就朦胧了,他用手揉了揉,指尖沾满了迅速褪去温度的液体——都走吧,越远越好,他想,反正自己就是个变态,是个怪胎,男的喜欢男的……连谢守拙都比他自己强,连谢守拙都比他干净。

哪怕让王树民以为他是个忘恩负义的混蛋呢?也比被当成个变态强。

王树民摔了谢一的门,一直下楼到单元门口,才想起自己是来找谢一出去的——六中门口新搬来一个小书店,里面有好多老书,都是两三折,老板不看地方,六中哪有读正经书的人?一直就在那降价降着,本来说领着谢一过去看看的。

他恨恨地跺了跺脚,心里一股无名火越烧越旺,这么多年,谢一虽然有时候爱答不理的,但是从来没这么不讲理过,有事说事,虽然没什么耐心,也没这么呛过他。王树民把手插进兜里:“不就是上个破一中么,还谁都不认了呢!”

西北风迎面吹过来,王树民哆嗦了一下,把脸缩进高领毛衣里,死谢一,爱去不去,谁再他妈管你的淡事,谁就是孙子。

他独自溜达到六中门口的书店里,裹着冷风一块进去,让热气一冲,忽然觉得自己的脑子让谢一气得有点蒙,要不然一个人吃饱了撑的没事,跑书店里来干啥?

戴着老花镜的书店老板抬头看了他一眼,继续眯缝着眼,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着手里被线缝了好几圈的旧书。

王树民目光四下扫了一圈,半本武侠小说都没有,萧萧条条的小店里,除了老板之外就他和另外一个背对着他的女孩。女孩长得瘦瘦小小的,头发却不短,又黑又亮地披在背后。王树民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有点印象,好像是传说中六中的校花,叫骆灵还是驼灵的。据说是才女这种稀有品种。

传说她中考的语文英语和文综加起来扣了不到十分,数学和理综加起来考了不到十分,于是这只落架的凤凰到了六中这个野鸡窝。全身上下每一根头发都在叫嚣着“格格不入”四个字。

对于高中男生来说,校花这种生物的存在感毕竟还是挺高的。王树民有意无意地往前凑了凑,正好看见小美女骆灵或者驼灵手上的书的封面有点眼熟。仔细一看,是脂砚斋评的《红楼梦》,胡适收藏的那个还影印版本的。

王树民突然想起来,这书貌似谢一念叨了好长时间了,原来在新华书店淘到过一本精装的,价格高得离谱,谢一拿起来又放回去好几遍还是没舍得。王树民就乐了,心说这要是弄回去,谢一那狗腿子还不得乖乖管我叫大哥,一激动“嗷”一嗓子:“老板,这本这本,这本还有没有?”

小美女骆灵还是驼灵给他吓得一哆嗦,她的眼珠极黑,又大又清澈,不知道为什么,上挑的眼角有几分熟悉感。王树民不好意思地摸摸头,轻轻地咳嗽了一声:“不、不好意思……”

书店老板头都没抬,懒洋洋地说:“我这的书都是一本,没多余的。”

王树民皱皱鼻子,啥破书店,做不做生意?迟早倒闭!

“你要买这书?” 校花打量打量他,有点不确定,“你……是六中的?”

得,敢情这妞儿眼里,六中就没有一个认字的。王树民顿时深吸一口气,希望自己的形象能稍微高大一点,摸摸鼻子,人模狗样地说:“哦,我比较喜欢古文学。”

这不要脸的,真不怕风大闪着舌头。校花的眼睛亮了一点:“现在爱看古文学的可不多。”

“不管什么时候,人总是不能忘本的,我们不能忘了老祖宗的智慧……”泡妞和扯淡的功夫通常成正比,王树民打开话匣子开始扯,东一榔头西一杠子,一会京剧一会评书,自我感觉好像挺有文化。

可能是六中流氓太多,偶尔看见一个不那么流氓的,校花还真觉得有点新鲜——这就是比较带来的好处,矬子堆看得时间长了,偶尔发现个像正常人的,还真没准能看出个将军来。忘了说,校花叫骆灵不叫驼灵,这个是王树民扯淡式谈话中套出来的。

嗯?你说什么?脂砚斋评的《红楼梦》?拉倒吧,绿楼梦也转移不开一个荷尔蒙超常分泌的青少年的注意力了。王树民一边唾沫横飞地和小姑娘东拉西扯,一边心里琢磨,让你个姓谢的小白脸不给老子好脸色看,老子就不给你带书,馋死你!

半个小时以后,王树民同学凭借着他超人的忽悠本领,赢得了送小美人骆灵回家的殊荣,书店老板后边看着直乐。

怎么说也是个校花啊,王树民那脚跟踩在棉花上似的,乐!可是古人说了,这乐极了,就容易生悲。

刚出了小书店没多远,立刻让人缀上了,寒冬腊月的晚上,小美女在六中门口这种流氓丛生的地方——特别是这小美女平时高高在上得跟什么似的,比较容易招人惦记。

没一会儿,四五个一看就不学好的少年从拐角走出来,把两个人围住。

“我说哥们儿,这么漂亮的马子,你一个人霸着不合适吧?”

第十一章 远走

英雄救美?咽不下那口气?冲动是魔鬼?

反正少年时候打过多少场架,因为什么打架,对于若干年后的王树民来说,都像是被一抹就平的浮尘。打架对他来说,是比王家吃红烧肉的频率还高的事情。

可是就像是路上摔一跤一样,通常情况下,人们能爬起来该干什么干什么,就怕赶上所谓的“寸劲儿”——比如后脑勺磕在马路牙子上啦,尾骨给坐断了啦。

王树民这回打架,就是那传说中的非常不幸的,赶上寸劲儿了。

六中这片儿本来是三不管地带,谁知道这几天刚来了个实习的小片儿警,社会责任感高得不行不行的,天天晚上出来巡逻,立誓要和这帮小流氓斗争到底。

王树民——于是不幸地顶风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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