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喵的神奇
埃文德尔面不改色地写着书,对隔壁的声音充耳不闻,可是帕洛斯一直在床上翻来覆去,一会儿换一个姿势,实在让他有些分心,就敲了敲墙:“菲尔斯,动静小点,你吵到帕洛斯了。”
隔壁的声音停了,过了一会儿,传来了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和菲尔斯的大声抱怨:“真是失策!我应该在上楼之前就先把他灌醉的!这小子是从没开过荤吗,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嘿别走啊亲爱的……”
他继续甜言蜜语地哄着那个女招待,两人一起离开了房间下楼去了,大概打算换个地方再继续。
这并没有让帕洛斯好一些,反而让他更窘迫了:“……其实不用赶他走的。”
“不必在意,他确实太旁若无人了些。”埃文德尔用一种像在决定明天早上吃什么的语气淡定地说,“下次我们也制造点动静,吵死他。”
“……”帕洛斯干脆默默地拉起被子蒙住头,装死。
第33章 追猎者和猎物(一)
在盛魔时代,亡灵魔法的应用就像其他魔法一样广泛,人们并不将之视为邪恶的事物,而是将它当做生活的一部分。
在孩子出生或者结婚时,人们会请来亡灵法师,召唤出已故先人的幽灵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或者在亲人死后付钱给亡灵法师,将亲人变成不死生物继续陪伴自己,当然,这需要得到死者本人的许可才能进行。
那时候的人们对于死后遗体被做成魔法原料这种事情也看得很开,不会觉得这是对死者的亵渎。当然也有一些人会用亡灵魔法来作恶,就像用其它魔法作恶一样,魔法只是魔法,就像刀子只是刀子,不管是被人用来切菜还是杀人,都不是刀子本身的错。--《费诺大陆百科全书·历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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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菲尔斯早早地就收拾好了行李,催促他们赶快上路,并且不时地回头看看后面,好像有什么怪兽要追上来似的。
“怎么了,惹到仇家了?”埃文德尔笑着问。
“是昨天那个女招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死死地缠着我,不肯让我离开,我可是按照人类的规矩睡完就给了钱的,可是她就是不肯放过我,宁可把钱还给我也非要我和她结婚。”菲尔斯心有余悸地回头看了看,又问埃文德尔,“话说回来,结婚是什么意思来着?”
“就是两个人宣誓组成一个小家庭,从此共同生活,共享财产,并且忠诚于对方,终生不和另外的人上床。”
“共享财产也就算了,一辈子只和一个人上床?天呐!打死我也不要结婚!”菲尔斯惊叹道,“人类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风俗?”
“这不是什么奇怪的风俗,而是一种为了用有限的资源养活后代而互相妥协的合作方式,可以让男人确保生下来的孩子是自己的血脉,为此心甘情愿地投入资源,虽然也有很多弊端,但显然效率还算不错,看看人类的人口增长就知道了。”
埃文德尔有些感慨,不少在旅店工作的姑娘因为生活艰难会兼做一些皮肉生意,她们就像路边的野草一样被人随意践踏,其中的许多人从小到大都没有感受过被重视、被珍惜的感觉,突然碰上一个像菲尔斯这样嘴甜能哄,把对方当女王一般捧着的男人,即使他个子不高,皮肤黝黑,即使明知他只是一个过客,也难免要深陷其中。
埃文德尔为那个注定要以伤心结局的姑娘默哀三秒钟,突然又想到了什么,向一直沉默不语的精灵游侠问道:“阿尔凯,你的狼呢?”
“让它回去了,人类的环境不适合它。”阿尔凯说着回头看向来路,“……有人来了。”
埃文德尔也转过头,却什么都没看见:“多少人?”
“三匹马。”阿尔凯简略地回答道。
果然,不一会儿,他们就看到身后的路上远远地跑来三个骑兵。
那些人的外形帕洛斯熟悉到即使隔着很远都能认出来,银白雪亮的精良全身甲,胸前还绘制着一个光芒四射的红色太阳徽记--是圣殿骑士团的成员。
帕洛斯顿时戒备起来,手已经按在了剑柄上,埃文德尔轻声说:“不要慌,他们未必认得出我们,就算碰巧是你的熟人,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打起来,你觉得我们会输吗?”
帕洛斯摇摇头,松开了手中的剑,埃文德尔带着他们几个往路边草丛里让了让,希望对方只是单纯路过而已,不过那几个骑兵果然在接近他们的时候减速了,为首的圣殿骑士问:“你们是谁?”
“日安,先生们。”埃文德尔镇定地说,“我是一个旅行者,要到北边的艾斯莫尔城去。”
几个圣殿骑士在马上互相看了看,其中一个还从马鞍袋里拿出一张显然是通缉令的卷轴对比着他们的外貌。
埃文德尔看起来是一个教养良好、养尊处优的少爷,相貌英俊,举止得体,和他们要找的法师颇有一些相似之处,不过除了大路上十个人里有八个都会穿的灰色斗篷以外,在穿着上并没有符合描述的地方,而且他也不是金发。
旁边几个看起来是他的随从和保镖,那个身材高挑的弓箭手,兜帽下面只露出了半张像姑娘一样轮廓精致的脸,但是装备精良,神态镇定,一看就不好惹,旁边那个褐色头发的年轻人就穿得寒酸许多,低着头低调地站在主人身后,拘谨得像个第一次出远门的新手,倒是那个戴着绿头巾的小个子看起来有些可疑。
为首的圣殿骑士皱着眉头看着菲尔斯问:“你为什么长得那么黑?”
菲尔斯大惊小怪地说:“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是一个黑皮人,你见过不黑的黑皮人吗?”
“我没见过这么矮的黑皮人。”
“事情总是有例外的嘛。”菲尔斯耸耸肩神态轻松地说。
那个圣殿骑士本来还想让菲尔斯把头巾摘下来看看,旁边的同伴对他说:“不会是他们,别浪费时间了,走吧!”
他们骑着马先行一步,很快就消失在道路的拐弯处,埃文德尔也继续往前赶路,咕哝着说:“怎么会这么快就找到这里来了?总觉得这不太正常,每一次我以为已经甩脱了他们的时候,总是很快就会有新的圣殿骑士追上来。”
菲尔斯说:“对啊,地面上的世界那么大,他们是出动了全部的力量来追捕我们吗?”
“也许只是巧合。”帕洛斯说,“圣殿骑士团没有那么多空余的人手,我们……他们有很多重要的大人物和地点需要守卫,不太可能把所有兵力都调过来追捕你一人。”
“也许吧……”埃文德尔的视线突然被什么东西吸引了,他偏离了道路,走到旁边的一个乱石堆中。
“看来我今天很走运,居然是水晶兰。”埃文德尔蹲下来,拨开草丛露出了一小簇整株都是雪白色的植物,“这是一种价格非常昂贵,还很不容易买到的材料,都来帮我找找,小心点不要踩坏了它们。”
于是他们放下了行李,开始专心地在枯叶堆里、草丛中翻找埃文德尔所说的这种植物,每找到一簇,法师就拿药铲小心翼翼地整棵挖出来,装在一个小盒子里收好。
他们为此耽误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才重新回到了大路上,又往前走了一段路以后,他们就看到了一个死人。
一辆装满稻草的破板车翻在路边,死者就靠在板车上,双脚的筋腱被切断了,肚子上还被捅了一个洞,血流了一地,看打扮那应该是附近的农民,而且显然在死前经历了漫长的痛苦。
“怎么回事,是抢劫吗?”帕洛斯上前查看了一下死者的情况。
这个年代道路上并不是很太平,地精、劫匪、乱兵,各种不安定因素潜伏在每一处人迹罕至的荒野中,有钱惜命的人不雇佣几个保镖根本就不敢出门,没钱的穷人就只能听天由命,像这样横死在路上并不罕见。
埃文德尔皱眉思索了一下,摇摇头叹了口气,对其他人说:“我们走吧。”
帕洛斯想了想,上前几步对法师说:“……埃文德尔,我觉得这不像是一般的抢劫。”
“当然不是。”埃文德尔目不斜视地说,“没有人会去抢劫这样一个连头驴子都没有,只能自己拉破板车的穷人,如果是地精,尸体早就被拖回去当食物了,更不会故意废掉他的双脚。”
“那我们有必要调查一下吗?”帕洛斯虽然觉得以他们现在的身份最好不要多事,但还是忍不住有些在意。
“我想我知道是谁干的。”埃文德尔说,“刚才过去的那几个圣殿骑士对我们起了疑心,又不敢确定,就刺伤了这个路人,并且割断他的肌腱让他无法离开,如果不是因为我发现了那些罕见的草药,为了采药而耽搁了时间,当我们走到这里的时候他应该还活着,他们知道我不会见死不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