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隐
当然,他的这些小心思旁边那位是领悟不到的。
钟未时垂着目光,盯着脚上的鞋带发呆。
浑身的力量被抽干,周围笼罩着一股低气压,身后仿佛有个白白的灵魂幽怨地飘向半空。
中午的时候下过一场暴雨,走道里有穿堂风吹过的时候,带着一丝丝凉意。
自从给顾礼洲送了那张免费看表演的券之后,他们就经常坐在走廊里吹风。
顾礼洲很喜欢看他翻花绳,还会陪他一起玩。
顾礼洲还喜欢溜溜球,但技术很菜,收绳时经常砸到自己的脑袋,还埋怨他的溜溜球质量太差。
顾礼洲平常喜欢喝酸奶,最近改喝咖啡了,有时候是带奶泡的,有时候是带点点酸味的。
今天的咖啡颜色很淡,味道很苦。
一想到以后再也没有人会坐在这边看他翻跟斗了,他的眼眶忽然变得很烫,鼻尖也酸溜溜的。
今天的穿堂风非但没能吹走他的疲惫和烦躁,反而让他变得更加失落。
心情仿佛是从珠穆朗玛峰的位置跌落到了看不见底的深渊。
他讨厌阴雨天,更讨厌告别。
“怎么不说话了?”顾礼洲歪着脑袋看他。
说什么啊?
还有什么可说的啊,你都要回去了。
钟未时憋屈地一扭脸,抬手拨弄窗台上的一株仙人掌。
“你拔它刺干嘛啊?还嫌它不够秃呢?”顾礼洲握住他手腕,往回拽了拽。
钟未时哼了一声,继续拔,“我要爱拔它刺,我要把它拔成光秃秃的一片。”
“成成成,”顾礼洲无奈地松开他,“那你拔吧。”
边上那位的注意力一转走,钟未时的神情立刻就变得幽怨起来。
什么啊……
一点都没注意到他的心情不好吗?
难道就没有看出他这是在依依不舍吗!
不过想想也是,老男人哪会懂得什么依依不舍,人家来这里只不过是散个心而已。
高兴了就来了,不高兴了就走了。
谁会在意到他啊。
什么心跳不心跳的,都他妈扯淡!
他这辈子难不成还只能因为一个人心跳了!?
顾礼洲笑着碰了碰他胳膊肘,“咖啡还喝吗?”
“不喝了。”钟未时没看他,“这玩意儿真难喝。”
顾礼洲找回刚才聊的话题,“你那酷炫牛逼的爆破戏什么时候拍啊?我过去看看。”
“不知道,看导演安排,要等天好了才行。”钟未时说。
“这样啊。”
钟未时想到了什么:“你卡号给我留一个吧,剩下的钱我打你卡上。”
“转我微信就成,反正也没剩多少钱了。”
“噢。”
又是一阵漫长的沉默。
顾礼洲这人并不擅长交际,平常都是钟未时主动找话题,现在这只鹦鹉的嘴一闭上,他就没话说了。
钟未时也感觉气氛怪怪的,比刚认识顾礼洲那会还要尴尬。
半响,收起别扭的情绪,调动浑身力量,“那应该还会回来吧,要是你回来可别不声不响的,记得跟我打招呼啊。”
“好啊。”顾礼洲笑了笑,“不过我怕我回来的时候你都已经不在这儿了。”
“怎么可能!我一直都在的!”钟未时腰背一挺,目光如炬。
顾礼洲:“你不是还想当大明星么,将来接到戏成名了难不成还呆在这破地方啊?”
钟未时的脑袋再次耷拉了下去,就像是一根萎靡不振的狗尾巴草。
四年前,他刚刚搬来誉城,人生地不熟,一个人学着做饭洗衣服,学着铺床晒被子,学着坐公交挤地铁,学会和地摊上小贩砍价,学会忍住眼泪……
带着自信与迷茫,试着一点一点地融入进这个社会。
想拍戏,想和群里那些人一样,努力努力,挤进十八线。
想挣钱给奶奶养老,想出人头地,想让曾经抛弃过他的人后悔,想过上轻松一点的生活……
他曾经无时不刻都想逃离这个地方,可自从顾礼洲来了之后,这个念头就再也没有冒出来过。
他每天都挺期待回公寓,和老男人坐在走廊里晒月亮,听他讲故事。
童话,爱情,悬疑,恐怖……各种类型都有。
这就像是一种习惯,和吃饭睡觉一样重要。
令人舒适的习惯哪有那么容易就改掉……
去了别的地方,虽然可以认识很多人,可没有哪一个会像顾礼洲这么善解人意又乐于助人了吧。
在他眼里,顾礼洲就像是一棵常青松柏,郁郁葱葱,平日里看起来温吞吞的,可在关键时刻却能遮风挡雨,拥有温柔的力量。
“总之你可别忘记我啊。”钟未时脚下的拖鞋晃了两下,碰到了顾礼洲的鞋尖,“我去哪儿了都会告诉你的。”
所有的情绪在别离来临之际都变得无足轻重,他现在只想让顾礼洲记住他,记住誉城这里有个要好的朋友。
“嗯。”顾礼洲抬手揉了揉他的脑袋。
钟未时想想又觉得不够,“要是你回清风苑住的话,也记得跟我打声招呼啊,这儿过去也没多远。”
“我要过来肯定也是上老曹这儿,我不习惯跟我妈一起住,她太唠叨了。”顾礼洲顿了顿又说,“不过下次回来可能得住酒店了,他女朋友好像要搬过来,我过来不方便。”
“那你可以跟我一起住啊。”钟未时脱口而出。
这话出来,顾礼洲像是被按了定格键似的没说话。
钟未时顿时感觉尴尬到窒息。
他到底在说些什么啊!
为什么非要人家回来啊!
太奇怪了吧!
直到顾礼洲笑着回了一声“好啊”,他才从窒息中恢复心跳,笑出了弯弯的小月牙。
“这屋里还有一个房间的,以前是一个男的跟我合租的,不过他过完年就搬走了。”钟未时说。
顾礼洲:“那我认识你那会你还说你有舍友。”
钟未时:“那会不是跟你不熟么,怕你对我图谋不轨。”
“得了吧,”顾礼洲笑得牙龈都快出来了,“话费余额不足零元的,谁看得上啊。”
钟未时拍拍他肩,“回头我请你吃顿饭吧,就当是给你践行。”
“好啊。”顾礼洲点点头。
钟未时原本的打算是等阳历生日那天请顾礼洲吃顿午饭的,吃完饭再顺便送他去机场,好好道个别,但天不遂人愿,那天一大早临时接到一个新剧组的通知,让他过去试戏。
那是他等了很久的一个机会。
男二号。
能从
第一集活到最后一集。
他在送别和试戏这两者之间衡量了很久,愁得脑仁都疼了,最后试探地发了个消息过去。
[未时]:我一会要去趟剧组,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你下午几点走啊?
[小白脸0229]:没事,你忙吧,不用送我了。
[未时]:说不定能赶得回来。
[小白脸0229]:真不用,你忙你的,我先收拾东西了。
什么呀……
钟未时一脸幽怨地啃起了指甲盖。
到了地铁站门口排队的地方,他又发了一条信息过去。
[未时]:那你回去路上当心。
[小白脸0229]:嗯。
钟未时收到消息,站在地铁口重重地叹了口气。
这个’嗯‘字在他看来根本就是敷衍。
他甚至涌起的一个悲观的念头,等顾礼洲离开之后,自己对于他来说,是不是也像是这个’嗯‘字一样,轻飘飘的,没什么意义。
就像散步时遇见一只小流浪狗,会感叹一声,真可怜,然后摸摸它的脑门,给它买点吃的,然而现实终究将那条小狗挤出了他的视野。
真是不公平啊。
那条小狗的眼里就只剩下给他投食的人了。
不过他的悲观并没有维持太久,怄了五分钟的气,最后还是回了一句自认为特优雅文艺又饱含深情的句子。
——你哪天要是回来,我一定会去接你!电闪雷鸣都阻挡不了我的脚步!
原话其实是梁实秋写的,“你走我不送你,你来不管风雨我都来接你”。
他觉得这话实在应景。
不得不夸一下那个年代人的浪漫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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