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瓜黄
面对新成员充满期盼的目光,李振非常不好意思地说:“我是鼓手。”
陆延说:“给你介绍一下, 我们乐队鼓手, 一流的技术,第四届下城区鼓手联赛冠军, 他的双踩,没有人能比得过——”
下城区聚集着众多地下乐队。
平时各式各样的比赛也有不少, 鼓手联赛就是其中之一,李振以连续不间断高速打鼓两小时十五分钟十六秒击败其他参赛选手, 最后拿下胜利。
当然,比赛之后,李振在床上躺了两天。
大炮:“厉害啊。”
李振故作谦虚:“还行还行, 也就那么回事吧。”
大炮眼底闪着光, 就等着陆延接着介绍他们乐队其他厉害的成员。
然而陆延语气稍作停顿,又说:“好了,介绍完了。”
陆延:“现在站在你面前的,就是我们乐队仅有的两名成员。”
大炮:“……”
陆延:“恭喜你,你是第三个。”
自黄旭和江耀明退队后, 乐队所有活动无限期休止,然而在这天,他们乐队终于迎来一位新成员:吉他手大炮。
李振和大炮还得赶最后一班公交车,简单聊了会儿便起身告辞:“先走了啊。”
“行,”陆延摆摆手,“戴鹏对这还不太熟,你送送他。”
李振:“明白。”
他们俩走后,他们那桌就只剩下陆延和肖珩两个人,桌上还剩不少烤串。
“你不吃?”陆延拿起一串,递过去。
肖珩确实不怎么吃烧烤摊上的东西:“吃过了。”
陆延咬下一口,想想撸串这种事情确实不太符合豪门大少的气质。
“对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陆延想起来一件事,“你说我徒弟弹得也就还行?”
当时大炮秀琴技的时候,肖珩确确实实这么说。
……
还行吧。
还行吧?
陆延在这方面护短心理极其严重:老子一手带起来的人好吗!那水平,是还行两个字能概括的?
他正打算把肖珩喷个狗血淋头,就听肖珩说:“看跟谁比。”
肖珩又笑一声说:“最牛逼的那个,不就在我边上坐着吗。”
这话就跟之前那句“延延真棒”一模一样。
陆延话到嘴边,一个音也发不出了。
其实他跟大炮“比”之前,犹豫了很久,他坐在那儿看大炮弹琴,脑子里转过好几个念头。
比吗。
——就他现在这样,还比什么啊。
陆延越想,就越在心里把自己那点勇气缩回去。
但当他把手伸进肖珩口袋里摸烟,当他点上那根烟,不知道为什么,所有慌张胆怯在瞬间被击退。
肖珩把啤酒罐放下,又侧头叫他一声:“手给我。”
陆延:“啊?”
陆延半天没反应,肖珩不太耐烦地直接把手搭在陆延手上,抓着他的手,向上往天空深举,拖长了音说:“……陆延,胜。”
陆延一怔。
“我操,你干什么。”
“颁奖。”
“这算哪门子颁奖。”
“爸爸说算就算。”
“……滚。”
两人互呛几句。
“颁奖”结束,肖珩松开手。
陆延最后仰起头,看到自己的手被拉着高举在空中,动动手指仿佛就能抓住经过指间的风。
这场景跟那天送黄旭和江耀明的时候很像,都是烧烤摊,连天气都很相似。
陆延想到这,觉得挺有意思,跟肖珩吐槽说:“我们乐队跟烧烤摊到底是什么缘分,聚也烧烤摊,散也烧烤摊。”
可能是酒精作祟,也可能是大炮今晚刚入队,难免有些感慨,他断断续续又说了一些乐队的事:“旭子之前还在写新歌,说要等四周年演唱会上再唱……”
说着说着扯到之前聊过的“四周年”。
陆延说到这,又灌下去一口酒。
肖珩跟他碰杯:“你记不记得之前在天台上说过什么?”
提到天台,陆延就只能想到两个字:“太阳?”
肖珩:“……不是日。”
除了太阳,还有什么?
陆延回想半天,想起来当时他确实还说过一句,他当时说的是“四周年会再见的”,但是当时乐队人走了一半,又迟迟招不到新队员,那句话其实说出来并没什么底气。
然而肖珩却把他当初那句话重复了一遍:“会再见的。”
肖珩又说:“因为你是陆延。”
——因为是你。
所以你做得到。
陆延回神,发觉酒意好像压不下去,整个人都快飘起来了。
夜已深,烧烤摊上客流量不降反增,越来越热闹,陆延在这片喧嚣中起身说,“我……我去结账。”
陆延前脚刚去结账,后脚翟壮志的电话就来了。
那次一起吃过饭之后,他们平时很少联系,主要原因还是肖珩太忙,翟壮志发的那堆乱七八糟的废话他根本没精力应付。
肖珩接起,对面第一句话:“老大!”
第二句话:“救救我!”
翟壮志那头太吵,一听就是在酒吧,肖珩说:“不约,没空。”
“……”
翟壮志:“不是,是真有事,老胡这段时间整天给我打电话,他说打你电话打不通——”
肖珩离开学校太久。
他反应两秒才反应过来翟壮志嘴里说的“老胡”是那位金融课的胡教授,虽然他上课期间并不怎么听课,这位胡教授偶尔会来找找他,十有八九是托了肖启山的关系。
“他当然打不通,”肖珩说,“我拉黑了。”
翟壮志推开酒吧包间门出去,离开那些乱糟糟的声音他才在包间门口边抽烟边问:“要不你给老胡打个电话?他说你再不去毕业证就别想拿了。”
肖珩不想打:“我打给他干什么?”
翟壮志:“就当救我一命。”
翟壮志又说:“我又不敢拉黑,我怂,这老头还整天找我,我现在听到手机铃响就他妈发憷。”
“对了,”翟壮志最后说,“老大你最近过得怎么样?你是真的强,这要换了是我,我一秒钟都待不下去,那地方,你能习惯吗?”
习惯。
肖珩在嘴里把这个词念了两遍。
他开始住进七区的时候,什么都不习惯。
刚出来的时候以为自己可以,肖家算个屁,然而之前在肖家那种优越的生活就像空气一样、在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已经驻进五脏六腑——
床板太硬,前几晚根本睡不着,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到天快亮才能勉强睡个两小时。他对肖启山的那种不屑和厌恶,在生活差距面前,仿佛狠狠扇了他一巴掌。
那种适应感好像无形中在印证肖启山说的那些话:“你有本事你就走啊,你看你走出去之后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
只能自己亲手一点点把那种空气抽干。
“那你学校还去吗?”翟壮志又问。
肖珩听着这句话,从烟盒里掏出一根烟,低头点上。
然后在缭绕的烟雾中,他动动手指,想到今天白天收到的那条汇款信息。
[您的账户于今日收到汇款……]
钱不多。
一万五。
他这段时间熬夜把之前完成大半的模板网站卖给了一家小公司,这是尾款,总价两万。
完全够他配套电脑。
肖珩想着,吐出一口烟。
肖珩说,“不去了。”
翟壮志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回答,大四辍学实在超乎他的想象:“我操?你认真的?你可想好了啊,都走到这个地步了,这证都到你手边了——”
肖珩不在乎什么证不证。
他上大学之后就没听过课,平时不是趴着睡觉就是玩手机,都不知道这几年浑浑噩噩到底怎么过来的。
翟壮志蹲在酒吧包间门口,右耳是酒吧纷乱嘈杂的声音,左耳贴着手机听筒,两边的声音仿佛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