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打手 第80章

作者:泡泡雪儿 标签: 男男 近代现代

丁文打过电话给他,也来找过他好几次。杨磊带着歉意,告诉丁文,他最近事儿太多了,而且房宇受伤了,他要照顾,所以没什么时间到他那儿去玩电脑了。

丁文很失望。

“我真没什么别的意思。真的是抽不出空。”杨磊不忍心伤害丁文。

“你要想找我,随时来,我随时欢迎。”

杨磊说。

但是丁文自己心里清楚,杨磊是不会再像前段时间那样,天天去他那里了。以后也不会再去了。

丁文很难受。这不是他第一次失恋,却是他刻骨铭心的一次。他真的爱上了杨磊。

受失恋折磨的丁文,去了鼓楼广场附近的一个小公园。

在当年的鼓楼广场,有一个英语角,那年头开始流行学英语,说口语,每周末都会在鼓楼广场聚集一群人,去那儿的人都不说中文,要说英语,互相说着练,也交交朋友。

就在距离这个英语角不远的小公园,一个黑暗、幽静的公园里,同样也有一个角落,同样也有一群人在聚集。

但是这个角落的存在,只有很少的人知道,只有这个圈子里的人,才会知道。

那里,是一个同性恋找伴儿的地方。

丁文就是那里的常客。在没有情感归宿的时候,丁文会去那儿找到同路人,然后解决生理需要。当然,他也曾经希望在那个地方找到真心相爱的对象,但是用不了多久,他就发现太难了。

那个年代,同性恋就是一种可怕的病,根本见不得光,见光就跟天塌下来了一样。所以就算是真正的同性恋,也极少有人公开,只会拼命地伪装自己,像花猫那样的,是极少数。

在这种环境下,更只有很少的男同者会有固定、长久的情侣。更多的就是认识,见面,偷偷地开房间,出来以后就谁也不认识谁,甚至连真实姓名也不知道。

当年的圈子里,管这叫“钓鱼”。

那天晚上,丁文就去公园里钓鱼了。他需要刺激,去忘掉杨磊。

丁文长得好,很容易找到伴儿。他刚去那公园僻静的椅子上坐下,没几分钟,就有一个男人坐在了他身边。

那是个三十八九岁的中年男人,魁梧,成熟。丁文看了他几眼,没有站起来。

这就代表同意了。

按照惯例,应该是去个僻静街巷的小旅馆开房间。但是那天晚上,那个中年男人也许是太急了,也许是想体验在野外的刺激,他搂着丁文进了公园最深处的草丛里,就迫不及待地压倒了丁文,扒下了他的裤子。

丁文也很久没做了,也很激动,两个人都忘情地就在草丛里做了起来。

那个地方人迹罕至,又是三更半夜,几个小时都不会有半个人影。本来不会被人发现,但是丁文的运气实在太不好,这一晚正好有两个片儿警来这儿巡逻,本来也走不到这块地方,但其中一个想撒尿,就往草丛里过来了,过来就听见那边有不正常的响动。

被片儿警的手电筒照到的时候,那中年男人粗壮的玩意儿正捅在丁文的屁股里抽插,两个人连躲都没法儿躲,都惊呆了,最不可见人的隐私的部位全都暴露在手电的强光下。

“出来!都出来!”

片儿警一开始没看清,以为是男女搞对象在这儿乱搞,等见到战战兢兢出来两个男人,片儿警先是惊愕,然后鄙夷又不屑地笑了起来。

“又是兔儿爷!”

“把裤子穿上!跟我们走!”

丁文就这么被带进了派出所。他在里头蹲了一夜,也饱受了精神上的折磨。

那个中年男人和丁文又惊恐又羞耻地,瑟缩在角落,被派出所的警察们围观。

“知道为什么抓你们不?”片儿警嘻嘻哈哈地问丁文。

丁文一声不吭。

“流氓罪!耍流氓!太不要脸了,在那儿就搞起来了,哎哥几个,你们是没看到,哎哟哟当时啊……”发现两人的小警察添油加醋地跟其他片警描述那个场面,用词极其露骨,说得几个男人们都发出了又鄙夷又欢乐的笑声,听见那刺耳的笑声,丁文深深地低下了头,眼泪涌进眼眶……

“哎,你们谁是男的,谁是女的?”

“你们去精神病院看过没有?”

“你们跟女的能搞不?搞过没?……”

……

在片儿警眼里,这些“兔儿爷”都是取乐的对象。每次抓到,都会这样取乐他们。他们觉得这些人都是脑子有问题的人,都是病人,是流氓,有伤风化,是社会的畸形,有病也不去治,活该一辈子都是兔儿爷!

丁文一直蹲在地上低着头,任警察们说什么笑什么都没有反应,直到片儿警说天亮要通知单位来领人,丁文才有了反应,他恐慌起来,哑着嗓子说,求求你们,不要通知单位,我,我出钱,多少钱我都愿意出……

片儿警必须要个保人来保他出去,丁文无奈之中,就想到了杨磊。

他现在谁都不想见,就想见杨磊,那是他心里唯一的光明,温暖……

杨磊进派出所带丁文走的时候,丁文始终低着头,头都不抬起来。杨磊办手续的时候,那些片儿警边办着,边用眼角扫着杨磊,眼神怪异,似笑非笑,眼里的意味很明显。

丁文走出派出所的时候,后面那个抓他的小警察嘲笑了一句:“兔儿爷!下次别再光屁股了!”

一句话一屋子的警察都在乐。

丁文的肩膀都颤抖了一下。他痛苦地把头埋得更低。

杨磊光火了。兔儿爷是一个非常侮辱性的词汇。

“说什么呢?你嘴里放干净点!”

杨磊转回身,就瞪着那个警察。

“怎么的?你横什么?他就是流氓!我见一回抓一回!”

“他犯了哪条法?你说出来听听,法律原文!第几条,第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