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风歌
“以前是我看错了还不成吗?再说他也挺可怜的,被燕臻迷得五迷三道,可是燕臻心里那个人,你还不知道?说真的,以前那位虽然出身穷,但是早早地就出来了,一路名校毕业见识眼界都有,现在发展得也不错。可是他吧,山村里长大,辍学几年,重读又太晚了,拼死拼活也不过考了个三流的T大,前途一眼就能望到头。资质没得比,长相也只是清秀。虽说谈恋爱不是找工作不用比个高低,但是连先来后到他也比不过那一位。燕臻为了那一位连飞机失事都搞出来了,这要死要活的劲儿是那么容易放下的么,他怎么跟人家比啊。偏偏他一门心思地要跟燕臻在一起,结果在燕臻家里也只能睡客房。我真觉得他挺可怜的。”
陈芸挑了挑眉毛:“哥,你对人家的事怎么那么清楚?!你调查他啊?你这个变态。”
陈湛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就当你可怜他,你也不用以身相许吧?!你也说他喜欢燕臻了,你这不是挖臻哥哥的墙角么?朋友妻不可欺你不知道啊。”
陈湛撇了陈芸一眼。
“我对男人没性趣。再说燕臻不是没接受他吗?算哪门子朋友妻。”见陈芸还要说话,陈湛不耐烦地赶人,“行了行了,你赶紧走吧,别在这里烦我。我这腿伤着呢,你这是看望伤员的态度么?!”
陈芸瞪了他一眼,抓起包起身走了。
林州正在离医院不远的一家餐馆里排队等着点餐,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拿出来一看,居然是从那天开始就没再联系过的燕臻。
林州犹豫了一瞬,还是不忍挂断,迟疑地接通了。
“喂?臻哥?”
“恩。”燕臻一手支着蓝牙耳机,一手滚着鼠标,看着屏幕上他从来不关注的娱乐版面。花花绿绿的版面里,突出显示的头条新闻赫然写着陈湛的大名。
“千帆过尽皆不是,弱水三千终取一瓢?霸道总裁陈湛真爱疑现身?!”
都是诸如此类耸人听闻的标题党,点进去看,讲的不过是摄影棚倒塌的事故和陈湛意外受伤的事情,最后再捕风捉影地八卦几句陈湛的感情生活,连个定论也没有。
像这样言之无物的无聊八卦,燕臻以前从来不会关注。
新闻里配着一张坍塌事故的图片,图片的焦点在受伤倒地的陈湛身上。陈湛身前是一片废墟,后面是被疏散的人群,在这样拥挤的构图当中,他的视线一眼就定在了蹲在陈湛身边,整个身体语言都诉说着关怀和担忧的那道人影身上。
好事者把那个模糊的身影圈了起来,猜测这就是独占陈大少雨露的新宠。
握着鼠标的修长手指紧了紧,燕臻低声道:“林州……你现在在哪儿?”
“啊,我在外面旅游呢!”林州在嘈杂的餐馆里大声回道,此时点餐的队伍正好排到他,他对着手机道:“臻哥你等我会儿!”这才抬头看着菜单,麻利地报着菜色。
“要一个回锅肉,可乐鸡翅,小炒西蓝花,香锅土豆片,鱼头汤,两碗米饭。都打包,辣椒少放,是给伤员吃的!对了,多放香菜!”
陈湛那家伙居然特别喜欢吃香菜,这口味也算少见。
林州点完餐付了钱,拿着外卖号单走到一旁等,这才又对着手机道:“臻哥,我好了,你找我有事吗?”
手机那头久久没有回音,林州疑惑地看了看手机,又捧到耳边:“喂?臻哥,听得到吗?”
燕臻的声音这才又响起,听着怎么都有一丝阴沉的味道。
“你的地址。”
“什么?”
“你在哪里?地址告诉我。”
林州突然觉得哪里有些凉嗖嗖的,情不自禁地摸了摸手臂,然后麻利地把医院的地址报给了燕臻。
“对了,陈湛受伤了,你还不知道吧?他一直瞒得死紧,不让我跟你说,也不愿意对他别的朋友说。人家好心来看他,他还赶人家走,真是不可理喻。”
摄影棚事故的新闻都满网飞了,他还能瞒得住谁?但是对于向来不关注娱乐圈的燕臻来说,他的信息的确是落后了两天。
燕臻听着林州喋喋不休着陈湛的过错和不可理喻,握着鼠标的手一紧,后壳就这样被他捏了下来。
第四十四章
林州上大学之后的第一个十一假期,就陪着陈湛在医院里耗了一大半。
陈湛的腿伤得并不很重,没有动到骨头,只是扭伤了肌肉,休养几天也就好得差不多了。
林州本以为他好了自己就可以走了,结果每次他说要走陈湛都有一百个借口等着他,自己也拖拖拉拉地不肯出院,林州没有办法,只能呆在医院里陪护。”我觉得你还是得练练身体。“林州坐在床边一边削水果一边对着抱着IPAD玩连连看的陈湛说道。
陈湛头也不抬:“我练的啊,我身材挺好的。”说完抬头看向林州,一脸坏笑:“怎么,想要观赏一下?”
林州摇头,很是认真:“中看不中用也没有用啊。”
陈湛脸一下子黑了:“你说谁不中用了?!”
林州没搭理他的不悦,只把苦瓜脸一皱,揉着苹果皮道:“这几天我仔细想了想,我觉得吧,那件事我其实没有做错什么。我也是为了救人对不对,虽然最后你的腿伤到了,但是好像不是我的错吧?你要是身体敏捷一点,也不会伤到要住院。”
林州心底的那点愧疚早被陈湛磨光了,但是从小到大的道德准则又告诉他这不对,他不应该因为这个家伙太讨厌就逃避对他的责任,可是他现在已经忍不住为自己那时不时冒头的道德谴责找借口了。
他的十一长假啊!还有两天就结束了啊!他就净在医院里陪这个嘴坏的陈大少了,迟俊都已经把古镇周围玩遍了,还老给他发微信,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好像吃亏了呢?林州觉得自己心里在默默流泪。
他把削好的苹果递给陈湛:“反正,不管怎么样,今天下午,最晚明天,我一定要走了。我十一都还没玩过呢。”
陈湛咬了一口脆甜的大苹果,他的腿已经好得能下地了,走路也稳稳当当的,他也知道没法再用林州那颗超级严肃的责任心来绑着他了。
其实老老实实宅这么久也不是他的风格。最开始为什么要把林州留在身边,他也说不清楚了。但是这些天相处下来他不但没有丝毫不耐烦,甚至还乐此不疲。
以前玩得太疯了,偶尔静下来居然觉得挺舒适。
没有酒精的麻痹,没有日夜颠倒的作息,没有捧高踩低的殷勤巴结,没有喧嚣的吵闹,没有空虚颓靡的性。每天只是跟林州斗斗嘴,看看书玩玩游戏,看着林州在他身旁忙来忙去。小土包嘴上说想走了想走了,实际上只要他不点头,他的责任心让他根本迈不出脚。结果不情不愿地留下来,嘴巴噘得老高,做起事来却比谁都勤快用心。
陈湛觉得他可以理解了燕臻失忆的时候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个家伙。
有的人天生有一种魔力,让人觉得和他在一起很放松,很亲切,也很放心。林州似乎就有这样的特质。
他也会有自己的小心思,没有小心思的那是圣人。陈湛厌恶耍心机的人,但是他看着林州在那里暗戳戳地盘算着什么,却兴不起一丝厌恶的情绪,只觉得很可爱。
陈湛自己也搞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小土包无论干什么都很可爱,他简直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惟一的解释大概就是吃错药了。
无论如何,他很享受这种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