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普通的鹿
立即止损就是最好的赚进。
可沈之川不一样。
沈之川在他心里的止损位太低了,接近于无。
哪怕这个人无数次拒绝他的靠近,但他就像个第一次下场就被套牢的新手股民,无论如何不舍得撒手。
方显有时候也无法理解自己这种执念。沈之川看起来像个质数,一个只能被 1 和它自身整除的数。Carson已经捷足先登做了那个 1,所以沈之川明明已经不需要任何人了。
但方显这次不想止损。他想试一试下一秒会不会有翻盘的可能。
他舍不得将这个人拱手让出。
方显折腾搬家的时候还是个四月天。
从滨江别墅搬进这个公寓来方显其实不太高兴。但谈恪那个杀千刀的死清高当年公司选址的时候非要选在高新区,美其名曰环境好风景美,害得他每天上班都得开车横跨半个城。
年初兰滨大桥开始修缮,每个早高峰都是一场人间实况表演。
一辆颜色骚气造型惹眼的迈凯伦夹在车流里慢慢往前挪,眼看着爱玛仕牌电动车从自己旁边呼啸而过,听旁边出租车司机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开着无线电和同行交流:“嗨憋提了,堵着呢!堵桥上呢!旁边的法拉利也得堵着!”
方显怒而决定搬家。
搬家那天本来该是助理来帮他看着,结果临时有事助理被支出去了,方显只好提前下班,自己回来给工人开门。
他那时还没买车位,车停在了门口的停车场,自己步行走进小区。
几条步道从草坪上穿过,草坪的树下有个孩子牵着一条马尔济斯。男孩绕着树跑得欢快,狗被强行拉着脖子跟在后面,勒得直翻白眼。
另一边步道上也有人经过。方显眼看着那个人从步道上下来,皱着眉头踩过草坪,将疯跑的小男孩叫住。
方显这才注意到那人的脸。
他只投去一瞥就再也挪不开眼了。
方显见过的美人多了。搞金融嘛,脸就是第一张名片。
但那个人又不一样。形容他清秀未免太过清淡,要说那张脸艳若桃李,又不符合他周身沉静如玉的气质。
方显站在原地看那男人指着小狗和男孩说话,那条马尔济斯也通人性,拼命往男人身上拱。
男人说了几句,便伸手去解小狗脖子上的绳子,接着手指灵巧地打了几个结,将那狗绳改造一番,重新给狗套上,露出微笑。
下午四点多的太阳还不热烈,懒懒散散地穿过树影,落在那男人的侧脸上,亲吻如玉的眉目。
人间四月的天,轻盈,鲜妍,像四面的风,洒在花上的雨。
方显倏地想起了他爹的那些收藏里有一块封着蝴蝶的琥珀。那只蝴蝶有一双发蓝的贝母色翅膀,在树脂中扬着翅膀似乎振翅欲飞。
沈之川挂掉电话,犹豫着要回办公楼里去。方显从停车场走到办公楼怎么也得五分钟,下着雨只会走得更慢。
他将包换只手回身去拉玻璃门。
手指摸上冰凉的不锈钢门把手时,他隔着玻璃看见副院长正陪着一个高瘦的外国男人往外走。
那男人显然也看到了他,忽然扔下副院长疾步朝门走来。
沈之川没有久别重逢后心脏狂跳的感觉。相反,他觉得自己正因为心脏停跳而濒临窒息。
他下意识松开门把手,连着倒退好几步。
办公楼的檐廊窄,眼看他就要踩进雨里。
玻璃门被推开,一把手用力地抓住沈之川的胳膊,用不甚流利的中文急切地说:“你怎么不打伞?”
恋爱,出轨,分手,再见面。
沈之川无论如何想不到,十年后和 Carson 的会面,对方的第一句话是问他怎么不打伞。
不是道歉,不是认错。
沈之川忽然就冷静下来了。
他抽回自己手,看着 Carson 的眼睛。那是一双略带着一点灰的蓝眼睛。
Carson 几乎没怎么变,几乎可以与十年前在餐厅里坐在沈之川对面畅想未来的年轻人重合。
沈之川不合时宜地想,这人不抽烟不喝酒早睡早起定时运动,活得他妈像个原子钟,两千万年才误差一秒的那种。
但是他自己变老了,早晨起来还发现眼角有长皱纹的迹象。
副院长也跟了出来:“哎哟,沈教授。”
沈之川朝院长笑笑:“院长,我下班时间到了,先走了。”
他抽出自己的胳膊,转身就要往雨里钻。
就算被雨淋死,也比站在这里和傻逼前任忆旧强。
但沈之川刚迈出脚就被人扯住了。
Carson 的中文不怎么样,着急了还得说英语:“雨这么大,你去哪?”
沈之川烦躁得要骂人,差点就要当着副院长的面使出**ing ** damn 三连击。
“哟,这么巧啊。”
沈之川的另一只手也被人拉住了。
方显打着早晨那把被嫌弃退货的“我是土豪”伞,站在沈之川旁边。
沈之川下意识要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方显却握得死紧,还借着体位优势顺势一拉,沈之川被迫往后倒了两步,恰好站在他的伞下。
两个男人肩并肩、手握手地站在一把黑伞下,一个清隽一个热烈,倒也相衬。
Carson 的脸色立刻不大好看起来,但教养又使他还要礼貌地和旧友打招呼:“方,好久不见。”
方显笑得坦荡:“是好久不见。”
他握紧沈之川的手,顺便将伞往沈之川那边斜了斜,又说:“不过现在家里还开着烤箱,我只是来接个人的。过几天再约你出来聚聚,叫上谈。”
方显说完,拉着沈之川就走了。
Carson盯着雨中那把黑伞,脸色难看。
直到走过办公楼的拐角,方显才松开沈之川的手,玩笑似的说:“这可真是巧啊。”
沈之川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直到坐进自己的车里关上门,才拉下车窗,疲惫无比地对方显说:“我以后都在学校食堂吃饭。”
沈之川说完拉上车窗,踩下油门就走了,开出去很远都不敢去看后视镜。
从学校转出来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他盯着窗外,忽然发现驾驶席的车窗附近一滴水都没有。
他这才想起来刚才他打开车窗时,是方显又用伞替他挡在车窗前,生怕雨水淋进去。
沈之川心里难受得要命,那种窒息的感觉又涌了上来。他觉得自己好像是在一座孤岛上,海水一重一重地往上涨,他马上就无路可逃。
第39章 猎户臂 十二*
沈之川回家还没出电梯, 就已经闻到香味。
他这才想起昨天方显吊了一炉叉烧,说今晚上做叉烧饭。
他坐在家里,咸香味道无孔不入地钻进来。
沈之川后知后觉地想, 不知道他车开走的时候,有没有把水溅到方显身上。
其实溅上了有什么, 方显又不会生气。方显的脾气那么好,好像永远都那么高兴。
沈之川摊在沙发里任由自己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 好像这样就可以抵御来自那双蓝眼睛的侵袭。
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
铃声是沈之川特别设置过的,不用看来电显示就知道是谁打来的。
但他不想接。现在的他没有力气面对电话那边的人。
铃声持续不断地响,停下又开始响, 好像电话那边的人知道他正闲躺在沙发上, 非要把他揪起来不可。
沈之川无可奈何, 算了接吧,万一有什么事呢。
他坐起来, 拿起手机,仰头闭上眼睛。
“妈。”
“我刚下班。”
“嗯, 还可以。”
“…别给我介绍了,我不喜欢女的。”
“不用试了, 我自己心里有数。”
沈之川撑着沙发站起来,走到酒柜前看了看, 随手拿出一瓶没开封过的百龄坛。他把手机夹在肩膀上,腾出手来开瓶。
“…没有, 我没有, 你知道我很多年没和他联系过了。”
酒瓶没打开。
他深深地叹口气, 把酒瓶搁在一边,转而拿下手机,试图和自己的母亲讲道理:“妈,我和他分手十年了,我没有和他再联系过。我不喜欢女孩儿和这个没关系。是天生的,明白吗?”
电话那边传来女人苍老的哭腔:“… 你后半辈子怎么办?没有妻子没有孩子,难道要像怪胎一样过一辈子吗?你是不是忘不掉他?你这几年女人不找,男人也不找,你是不是忘不掉他?!”
沈之川最怕这个问题。
怎么回答?一个爱过又恨过,伴随了他那么几年求学生涯的人,怎么可能忘得掉?
他第一篇发在 AJP *上的文章是那个人替他一字一句校正的,他的HSTCAL *是那个人手把手教的,他在普林斯顿的第一年不能适应高强度的压力和精英云集的环境,也是那个人带着他一步步走过来。
沈之川咬开瓶盖,灌下一大口酒,酒液又呛又辣,17年的百龄坛冲劲十足。
“妈,我会好好过的,一个人也会好好过的。忘不忘得掉我都会好好过的。”
沈母还要说什么,沈之川却挂了电话,拎着酒瓶子走回沙发。
当年沈之川要转行,不止他的导师来劝,连他妈也不同意。
毕竟是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再了解不过。突然要转行,总得有个原因。
沈之川那时候已经有了结婚的打算,也从来没准备瞒着母亲行事,就照直说了。
沈母自己是个大学老师,哪怕还算开明,勉强能接受儿子的性取向,但也绝对接受不了儿子为了一个男人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
沈之川当时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会后悔,没过几个月两手空空地憔悴回国。
上一篇:想要把你藏起来
下一篇:我出道了对你们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