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患 第4章

作者:少年宫 标签: HE 年下 近代现代

“不要多想啊,宣宣不麻烦的,你看叔叔平时都一个人住,很无聊的,你住进来我家里热闹很多了,周阿姨都跟我说宣宣懂事。”

跟杨宣相处的几周,程焕已经习惯说这些软乎乎哄小朋友的话,已经从最开始的说完之后自己都虎躯一震一阵作呕,到如今自己都差点儿相信自己将来会是一个好脾气有耐心的好爸爸的地步。

杨宣好歹把头扭回来了,直勾勾看着程焕,程焕的手还摸在他脑袋上,刚要收回来,突然感觉手掌心一阵酥酥痒痒。

杨宣蹭了蹭他的手,虽然幅度很小,但的确是蹭了,小脑袋一动一动的样子乖得不得了。

“叔叔,我想吃炸鸡腿。”

程焕晕乎乎收回手,僵硬地点头。

“好,叔叔现在去帮你买。”

第4章 7~8

七、原本打算好随便养养的计划似乎行不太通。

几个星期的相处让程焕深刻认识到自己每天要面对的是一个有灵魂有思想的人,而不是什么小猫小狗之类的小动物。

更何况小猫小狗有时候还会撒娇讨好你,耍心机让你对它们好一些。

有些人独活惯了,倒也能潇潇洒洒继续生活下去,一旦突然出现了什么变故反倒会不安稳,甚至暴躁易怒。

杨宣就是那个‘变故’。

而程焕发现,虽然那段让他不舒服的‘不安稳期’还没能完全渡过,但终归已经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他过马路买了对面洋快餐店里的炸鸡腿,无意间看见店里还有甜筒卖,想了一想,到底又停留了一会儿,让服务员帮自己做了个草莓味的甜筒。

杨宣就隔着西餐厅的玻璃看程焕从马路对面走过来。

背景是洋快餐店印着穿了花衣服小丑的花哨广告,实在显得西装革履的程焕过于格格不入。

再加上他一手举着粉红色的甜筒,一手拎着炸鸡腿,让人乍一眼看上去下意识想要发笑。

但杨宣没有笑,他眼睛紧紧盯着那个走过来的人影,也不知道是盯着那只粉红色的甜筒还是程焕手里拎着的装着炸鸡腿的纸袋子。

大概因为果真太过格格不入,程焕这么一副造型回到西餐厅的时候,还引起了不少人注目。

他往自己的餐桌边走,走了没几步便被一个人拦下,定睛一看,这人顶了一张不正经的花花公子脸,不是张峰恺还有谁?“这么巧啊,也来吃饭?”“嗯,带家里的小孩儿出来买点东西,顺便就在这里吃晚饭。”

话说完,程焕抬了抬下巴示意张峰恺让一让,神情从始至终都正常的不得了,仿佛同眼前这个男人只是普通好友的关系。

可张峰恺大概不这么认为,不仅不这么认为,还丝毫没有想要为人低调的意思,程焕想要从他身旁的过道过去,他偏不让,笑嘻嘻拦在过道中间,然后把一只手搭在程焕肩上。

“下一次什么时候?”还算有分寸,这么句问话倒是很轻,程焕能够肯定边上用餐的客人听不见,于是没跟他发脾气。

“回去之后我跟你电话里聊。”

想走,张峰恺狗皮膏药似的,不愿意放过他,反而得寸进尺地贴上来。

“你回去之后我可就没空了,我在等客户,上回跟你说的那个...法国来的客人,大订单,我爸让我安排好他食宿。”

张峰恺神情不耐。

“这不是赶巧了吗?那几个懂法语的助理经理刚好都有事,偏偏我闲着,我爸就赶我去接待那法国佬,说五点到,到现在都没来......哎哎!阿焕,你甜筒化了!”程焕还没来得及把视线投向手里的甜筒,就感觉到手背上有冰凉凉的东西顺着流下来。

他一惊,下意识心虚,目光投向斜侧方坐在角落的杨宣,看他黑黝黝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看,程焕嘴角僵硬地扯出一个笑。

把甜筒送到杨宣手里的时候,程焕手背上粉红色的甜筒汁儿已经快流到他小臂。

忍着黏糊不适,他带了包纸巾急匆匆往洗手间走,张峰恺跟着他进了洗手间,然后关上了门。

洗手间没其他人,只有程焕正要开水龙头冲洗,被张峰恺拦住了,握住程焕小臂,低下头在他手背上舔了舔,然后凑近了把程焕压在洗手台上,堵住他的嘴唇。

“甜的,你自己也尝尝。”

八、程焕从洗手间出来往餐桌边上走的时候,杨宣正坐在座椅上一动不动,一副规矩又乖巧的小模样。

甜筒应该是被他吃完了,嘴角都没擦干净,程焕瞥见一眼之后完全看不下去,顺手拿了纸巾帮他擦干净,张峰恺随后也从洗手间出来,一点儿也不客气地坐在程焕边上,大喇喇搂了他脖子。

“我可从来没见你对我这么温柔有耐心。”

程焕看都不看他一眼,挣了挣他揽在自己身上的手臂。

“你也是小孩儿?”“我不是,但你可以当我是嘛。”

尾音故意放软撒娇的调调硬生生让程焕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但因为杨宣在边上看着,他也没直截了当地表现出什么嫌恶的表情。

“宣宣,他是叔叔的朋友,你可以叫他张叔叔......张峰恺,这是杨宣。”

张峰恺这三个字咬字咬得很重,明明白白透露出让他放尊重点的信息,张峰恺听懂了,放下手臂,收起了面上的调笑和不正经。

“你好啊,第一次见面也没来得及买礼物给你,你喜欢什么告诉叔叔,下回买了让阿焕带给你。”

“程叔叔已经帮我都买好了。”

“又不嫌多......”话没说完便被手机铃声打断,张峰恺看了眼来电显示,向程焕摆摆手,说了句‘客户来了,晚上有空发短信给你。’

便急匆匆走了个没影儿。

程焕早饿了,点的餐也早就上了桌,这会儿哪里还愿意继续饿肚子,拿起刀叉,动作干净利落地切了切就开始吃。

他的吃相从来不斯文,但也称不上难看,要形容起来大概是潇洒,切牛排蘸酱料的动作快,吃得也快,潇洒又利落。

这是他前些年形成的习惯,那是他工作最忙的时候,也是最拼命的时候,每天能睡上四小时都是奢侈,吃饭上厕所的时间也自然而然被压缩,一餐饭最快能在五分钟之内吃完。

如今当然不需要节省时间,但那时候的习惯一直影响到了现在,等程焕用完餐才注意到杨宣一直没什么动静,面前的牛排都还好端端的没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