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稚楚
这番话说得很是诚恳,没有太多的故作谦虚。镜头对准其他的入围者,前辈们都微笑鼓掌,对于这个初生牛犊也给予支持和鼓励。
裴听颂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奖杯,“其实这个奖杯应该是属于整个Kaleido的,是我的队友们给我灵感和创作的核心,让我有东西可写。不过他们不愿意上来,可能是害怕凌一哭到脱水吧。”
台下的人又一次笑起来,镜头打给了凌一,他很镇定地摇头,表示自己真的没有在哭。
裴听颂勾了勾嘴角,“说起来,在这里我也想对之前‘替’我们泄曲的人说,多亏了你我才能写出《破阵》,毕竟愤怒也是灵感的来源之一了。”
这番话说得太直白,台下众人都没有想到,这个年仅二十岁的男孩子,哪怕是站到BMA的领奖台,依旧是那样锋芒毕现。但泄曲在音乐界都是非常可耻的恶意竞争行为,听到裴听颂这样坦率,大家都不禁为他鼓掌叫好。
“但事实上,我个人心中这首歌最好的几句词,是我的队友方觉夏写的。”隔着鲜花与红毯,他望向方觉夏,眼神温柔,“单纯的愤怒如果作为一整首歌的核心,会过于激烈,是他的词加入进来,调和统一了所有的情绪,达到意境上的平衡,甚至还添了几分淡然处世的禅意。”
“他真的是一个非常有音乐才华的人。”
镜头里,方觉夏谦逊地微笑,双手合十。
眼神从爱人身上收回,裴听颂继续道,“大家都知道,我是学哲学的。我的圣贤先祖亚里士多德说过一句话,‘一个人的尊严并非在获得荣誉的时刻,而在于本身值得这荣誉。’”
这句话放在这里,不免让人觉得傲气十足,但偏偏是裴听颂来说,就极为合适,因为他值得。
他看向台下,英俊的眉宇间并非骄傲,而是独属于他的自信,是永远不会磨灭的光。
“因此,我最荣幸的不是站在这里,而是站在这里的我用原创捍卫住了自己的尊严。”说完,他绅士地将一直没有露出的右手置于胸前,鞠了鞠躬,“谢谢大家。”
大屏幕上出现他的特写,坐在一边的凌一突然开口,“欸?小裴手上是纹身吗?”
路远也看到,“对啊,这个位置不就是上次他受伤的地方?说是让小猫咬的来着。”
迟钝的方觉夏这时候才发现,他放在胸前的那只手上,有一条黑色的弧线,就在虎口的位置。
不,与其说是弧线,不如说是牙印的形状。
难怪他带着手套不让他取,上台的时候手也一直背在身后。这些细枝末节,全都有迹可循。
只有在最后荣耀加身的时刻,裴听颂才将方觉夏咬下的伤痕贴上心口致谢,那是他从方觉夏身上学到的谦逊,也是他全部的爱。
就在这一瞬间,方觉夏的指尖麻痹,周遭盛大的颁奖礼成了融化的油画,色彩斑驳,往下流淌,唯独他的心是漂浮的,朝裴听颂的方向去。
一切都被摁下了静音键,他仿佛陷入虚幻的夜盲之中,什么都看不见,都是黑色背景。唯独裴听颂带着光,微笑着,一步步朝他走来。
落座的时候,他将自己获得的奖杯递给了方觉夏,温柔间带着一丝孩子气的责难,“一起上去多好。”
“我们站在那上面,一定很登对。”
登对。
这个词对方觉夏这个从小说粤语长大的人来说,很熟悉,也充满了浪漫色彩。裴听颂脱口而出的片刻,他仿佛就已经和自己的爱人一同站了上去。
像对立统一的两极,像白桔梗和黑骑士。
他们是最衬彼此的人。
将手中奖杯给凌一看,方觉夏的目光不在他获得的荣耀,而是裴听颂的右手,“你什么时候纹的?还藏着不给我看。”
“前天,其实我想等结束了再给你看的。”裴听颂没有遮掩,大方告诉他,“一起上课的同学在他胸口纹了自己奶奶的照片,我觉得很酷,也想纹一个。你知道吗?纹身师是个乌克兰人,画画得特别好,就是英文说得很烂,我一个精通中英西三语的天才,都只能跟他用body language沟通。对了他说,刺青在原始部落代表氏族标记,还有成年的意义……”
裴听颂就像个小孩子,一刻不停地对方觉夏说着他的经历,但没有等他把乌克兰纹身师的故事说完,方觉夏就忍不住发问。
“为什么要纹这个?”他又对自己喝醉后无意识的行为作出评价,“这一点也不酷。”
“我觉得很酷。”裴听颂看了看自己的虎口。舞台上的歌手唱着非常动情的抒情曲,他向方觉夏靠近,“低头。”
听从他的指示,方觉夏低下头,只见裴听颂将他的左脚往他这边靠了靠,稍稍扯了扯裤子,露出脚踝。方觉夏愣住了,原来脚踝上还有一处纹身,是一个黑色的叉。
那是当时在开会的时候,他躲在桌底,用记号笔给裴听颂画上的恶作剧。
他的心都软了,完全融化在这个年轻爱人努力藏住的小心思里,“你怎么、怎么把这个也弄上去了……”
裴听颂嘴角扬起,凑近他轻声说,“因为我想留住你给我的所有痕迹。”
他笑了笑,摸了摸自己虎口上的牙印,那是他拿着结痂的照片给刺青师,原原本本复绘上去的。刺青的过程很痛,让他回想起被方觉夏咬住的感觉,也回到了第一次与他独处的夜晚。
“你天生就有一个很漂亮的胎记。这是上帝给你的礼物,让每一个见过你的人都能一眼认出你。”他拨了拨方觉夏的头发,露出那个淡红色的印记,“我的皮囊就很平庸,没什么特别。幸好我还可以刻下你给过的痕迹,反正……”
演出之下,观众席的灯光总是昏暗。昏暗的视野里,裴听颂的双眼那么真切,眼中闪烁的是一个年轻男孩最大的忠诚。
“我也只想让你认出我。”
第107章 最高褒奖
听到这句话, 方觉夏竟然有些鼻酸。
天生带着一块胎记的他听了太多美化过的传说, 例如说这是上天的印记,轮回时之后上一世的亲人或伴侣会记得你, 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可方觉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 一个自小信仰科学的人, 对于这样的话,他只能当做是迷信传说。
人的一生都难以预料, 哪里还能寄托什么来世?
更何况, 他一度很厌恶这个让他错失舞台梦想的错误标记。
可他天真又执拗的恋人,哪怕没有天生的痕迹, 也偏要刻出一个来与他的胎记匹配。这份无论如何也要勉强的行事作风, 倒真是裴听颂的个性。
不过想到他前面说的话, 方觉夏还是忍不住想笑,还伸出食指,学着裴听颂以往的动作挑了挑他的下巴,“胡说什么呢, 你的皮囊哪里平庸了。”
裴听颂也跟着笑起来, “反事都是相对而言的, 在这一点上屈居你之下,我还是很乐意的。”
知道自己说不过这个家伙,只能笑笑,“反正你最会诡辩。”方觉夏低下头也垂下手,指尖沿着他虎口“伤痕”轻轻划下来,“我咬的时候疼, 还是刺青的时候疼?”
裴听颂想都没想,“都不疼。”
“骗人。”方觉夏抬眼看他的时候,和之前怪他在舞台上救他一样的眼神,“这里的皮肤这么薄,肯定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