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谦少
夏宸没有再追问,而是给自己盛了一碗炒饭,默默地吃起来。
家里对小辈的作息时间管得很严,夏宸很少在八点钟之后再吃东西,他也并不饿,好在灯光不亮,陆之栩也没有管他吃不吃。
厨房温暖的灯光透过玻璃槅门照进来,对面坐着的人,几乎可以称得上纤细,米白色上衣的领口很低,边缘几乎和他的皮肤融到一起,夏宸可以看到他细长脖颈,漂亮的锁骨,还有低垂着的眼睛。
他几乎是忧郁的。
他好像天生就该这样,一面坐在光明里,一面沉在黑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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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炒饭,陆之栩扔下勺子,在厨房里用水漱了口,夏宸弯着腰收拾碗筷,陆之栩端着杯子从他身边走过。
他忽然转过身来,站在玻璃槅门边,暖光从玫瑰花和小天使里漏出来,他唇边带着水光,声音绵软。
他说:“我明天要喝冬瓜排骨汤。”
第21章 兔子
话是这么说,但是第二天,陆之栩却直到上午九点还没起床。
宝宝虽然晚上散步累了,却还是在九点之前起了床,自己在房间里洗漱了,揉着眼睛往客厅走。
夏宸跟着外祖父一起过的时候,养成了早上六点就起床的习惯。宝宝起床的时候早餐都已经准备好了,他正站着饭厅和人打电话:“是的……就是今年表哥送来的那个……对,紫砂的……我自己煲汤用……”
宝宝揉着眼睛走到他面前,抱住了他的腿。
“嗯,好,就这样。”夏宸挂了电话,把宝宝抱了起来,:“饿了?”
宝宝点头,一双猫眼还是睁不大开。
夏宸抱着宝宝去洗了手,把他放在餐厅的椅子上,自己去厨房端了一格小巧的笼屉出来,放在宝宝面前:“宝宝自己揭开……”
宝宝伸出肉肉的手,揭开了精致的竹编笼屉。
带着甜香的白雾腾了出来,宝宝惊讶地张大了嘴,猫眼越睁越大。
淡黄色的笼屉里,俨然是几个鹅黄色的小兔子,每一个都只有宝宝的巴掌那么大,胖乎乎的兔子,安静地蜷缩在白色的纱布上,栩栩如生。
夏宸看着宝宝意料之中的反应,唇边浮起微笑。
他已经跟着老爷子在怡家花园吃过饭,对那些精巧的北方面点印象很深,回来之后,跟着老爷子学着做了不少面点。这种兔子馒头是把蒸熟的南瓜捣碎,掺在面团里和匀,再捏出来的,兔子的耳朵是剪出来的,眼睛是用紫豆做的,很简单,但是很讨喜,宝宝这种年纪的孩子,肯定会喜欢。
但是,他还是没能彻底摸透陆嘉明宝宝的性格。
就在他转身进厨房拿豆浆的时候,本来坐在椅子上的陆嘉明宝宝迅捷地一手抓了一只兔子馒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下椅子,像一颗出膛的炮弹一样朝陆之栩的卧室冲过去!
……
三分钟后,眼睛都睁不开的陆之栩一脸虚弱地坐在饭厅的椅子上,宝宝坐在他怀里,一手举着一只兔子,笑得花儿一样:“爸爸,哥哥的小兔子好好玩!”
夏宸在陆之栩哀怨的目光注视下,默默地把炖好的汤端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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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夏宸怎么劝说,宝宝都不肯把那几只兔子吃了,没办法,只能喂宝宝喝了些汤。
就算是夏宸炖好的冬瓜排骨汤,都不能平复陆之栩愤懑的情绪了。
夏宸的工作无懈可击,他自然不能找碴,所以,只能欺负一下自从夏宸住进来之后就异常欢实的陆嘉明宝宝。
趁着夏宸洗碗的功夫,他对宝宝的心肝宝贝——那几只兔子馒头,伸出了魔爪。
宝宝疑惑地看着拿着一只兔子的陆之栩,清澈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爸爸也喜欢兔子吗?”
陆之栩勾起唇角,露出一丝狞笑。
他捏着那只兔子的手,缓缓地、慢慢地收紧,然后,将那只嫩黄色的兔子,捏,扁,了!
陆嘉明宝宝拿着兔子的手一抖,嘴顿时瘪了下来,黑亮的眼睛里迅速地聚集起水汽……
夏宸洗完碗回来,发现陆之栩已经心情颇愉悦地坐在桌子旁边喝汤,宝宝正紧紧搂着那几只兔子,默默地流眼泪。
第22章
百联广场是C市最大的奢侈品卖场,在市中心,陆之栩开车,夏宸抱着已经蔫了的宝宝坐在副驾驶座上。宝宝眼眶里噙着泪,迷迷糊糊地靠在夏宸身上睡着了,手里还紧紧地攥着几只金黄的兔子。
陆之栩戴着墨镜,下颔尖削,皮肤苍白,丝毫不像个已经有了孩子的爸爸,说是个T台上的模特都有人信。
夏宸的外祖父对相面之术颇有研究,也教过夏宸,陆之栩这种面相是大凶,先克父母,后克弟兄,是浮萍孤寡之相。
可惜夏宸不信这个,用他外祖父的话说,“静之有君子风,敛而默,默而安。”他很少明确地反对什么,想法都藏在心里。
但是他也并非什么谦谦君子,他不信缘分,他只知道想要的东西就要主动去争取,像陆之栩这种高岭之花般的人,要得到,就要放下身段,还要一点点……阴谋诡计。
他不觉得阴谋是贬义词。
阴谋阳谋,心机手段,都是可取的,只要最后能得偿所愿,不当君子,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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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联大厦一楼是Dior、Chanel之类的地盘,大厦的玻璃幕墙上,Jack Brennan穿着Dior homme的黑色长风衣,露半张冷艳面孔,吸血鬼一般俯视行人。陆之栩戴着墨镜,穿一件同系列的黑色外套从下面走过,腰身细得像一掐就断,广场上路过的人纷纷驻足,几乎要以为他是从哪个秀场跑出来的模特。
夏宸则简单地穿着白色长T,外罩着灰色短T,下面是淡蓝色牛仔裤。他骨架修长,面孔英俊。如此年轻。怀里却抱着个天使面孔的小孩,小孩手里还抓着几只胖乎乎的嫩黄兔子。
奇怪的是,这两个大人一个小孩走在一起,竟然让人没有违和感,好像他们本来就应该是一家人一样。
陆之栩双手插口袋,在Dior逛了逛,得出“今年的 baby dior丑死了”的结论,然后就直奔三楼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