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谦少
新年第一天的下午,陆家全家朝五一商业广场出发,去买新衣服。
陆之栩喜欢穿某个固定品牌,即使换了设计师也坚持不懈,夏宸一副好学生样子,对那些品牌视若未睹,宝宝还不知道什么是品牌,虽然李小阎王已经给他强调过:有序号的猫是血统高贵的猫,红色的玫瑰花是最便宜的玫瑰花……但是,陆嘉明宝宝还是弄不清楚,自己爸爸给自己买的BABY DIOR和别的孩子身上的外套有什么不同。
Burberry的旗舰店在一栋百货大厦的一楼,店堂里灯光冰冷,十分明亮。
陆之栩对这个英伦风格的牌子没什么感觉——他太瘦,撑不起风衣。
但是,今天他却走了进来。
进了店,夏宸抱着宝宝坐在店堂里等,陆之栩看了看秋冬款的风衣,和导购交谈了几句,导购小姐忽然朝夏宸走了过来,微笑着道:“那位先生请您去试衣服。”
陆之栩为夏宸选的是一件墨兰色的海军风大衣,双排扣设计,羊毛混纺,带着股英挺阳刚的军人气质,配的是高筒靴子,灰色衬衫。
夏宸是修长挺拔的身材,白皮肤,短发,英俊眉目,平时穿着都是普通大学生的样子,倒还只是英俊挺拔而已,等他换了衣服出来时,连导购小姐都愣了一下。
毕竟是夏家出来的人,眉目间都带着点抹灭不了的杀伐气,平时温柔笑着,还不觉得,现在却是让陆之栩都看怔了。
店堂里灯光耀眼,他披一身明亮灯光,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陆嘉明宝宝穿着背带裤坐在椅子上,悬着两条小短腿,看见这样的夏宸,“哇”了一声,叫道:“哥哥好帅啊!”
陆之栩平息下心底的异样,瞄了宝宝一眼,挑了挑眉道:“小马屁精。”
“我不是小马屁精!”宝宝挺了挺身,气势十足地反驳他:“哥哥说,要学会夸别人。”
陆之栩向来说话没轻没重,以前常常把宝宝弄得伤心。没想到现在宝宝不但不伤心,还会讲道理了。
陆教授哼了一声,正好夏宸走过来,还没说话,他先开口道:“换那件黑的,我不喜欢这个。”
他指的黑色是一件海军蓝的大衣,london系列的欧式军官风,亚洲人的骨架很难撑起来,里面是修身剪裁的西装,颇正式的款式,夏宸的身架竟然也意外地撑得起来,他眉目都是极致的英俊,这种英国古板老牌的衣服,实在是一点也不迁就亚洲人的身形,他却也撑得起来,不但撑起来,他那气质,还撑出了T台的感觉。
陆之栩再迟钝,也知道不对劲了。
他是真正的懒人,平时最喜欢省心,虽然说的话能把人扒下一层皮来,但他平时其实最不喜欢猜度人,合则聚,不合则分,这就是他的原则,他很聪明,只是懒得去琢磨那些东西,这一点他像极许煦。
但是一码归一码,他不会在买衣服的时候把这疑惑露出来,趁夏宸换衣服,他去柜台刷卡,卡刚拿出来,收银员还没接,被一只手截走了。
“老师,不是说只是试试不买吗?”夏宸皱着眉头看着他。
陆之栩难得看见夏宸皱眉头,要是平时,也许就退缩了,可今天他偏偏不退,挑了眉毛道:“不是穿得挺好看的吗?”
“穿得好看就要买吗?”夏宸抿了抿唇,看了看站在旁边正眼观鼻鼻观心的导购,低声道:“老师没必要给我买这些牌子的衣服。”
“我自己乐意,谁说我买给你的?”陆之栩眯细了眼睛:“我买回去看不行?”
他眼睛很漂亮,眼尾又上吊着,这样眯细的时候,带着点薄怒的意味。
夏宸于是知道,他是生气了。
陆之栩这人,脾气古怪得很,越是在他盛怒的时候逆着他的意思来,他越起劲,要对付他,只能迂回着来。
所以,夏宸只能无奈地道:“老师一定要买就买吧,但也不用现在买,我们先去看看宝宝的衣服……”
“我要现在买。”陆之栩教授缓慢而坚定地说道:“就在这买!就现在!”
他似乎竭力让自己的注意力停留在这场争吵上,而不去思考某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夏宸不再和他争辩,一手抱起还在呆呆看着他们的宝宝,一手拖住陆之栩的手,径直朝外面走去,他穿着一件款式保守的风衣,随处可见的寻常剪裁,身型却是一样的挺拔修长。
陆之栩被他拖着,一路走过去,玻璃幕墙上是burberry穿着风衣的欧洲模特,虚幻的遥远的,一脸倨傲表情。
这样的感觉,怎么就和某个人这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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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已经断黑,陆之栩累得眼睛都睁不开了,抱着宝宝坐在副驾驶座上,头一点一点的,宝宝小心翼翼地攥着盖在身上的衣服,怕衣服滑下去,冻着了他爸爸。
夏宸从后视镜里看见这一幕,勾起了唇角。
他到陆家已经过了三个月,刚到的时候,宝宝是个懂事的孩子,现在仍然懂事,只不过已已经跟着夏宸学会了有自己的想法,不再是那个被爸爸说了一句就眼泪汪汪的小孩子。
夏家人教男孩子,最先的不是勇敢,不是善良,也不是什么好强之类的,而是首先得有自己的想法。这才是种子,先把种子种下去,发出芽来,剩下的教育,都是培植引导这株树苗,至于往哪个方向引导,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至少,现在的宝宝,已经可以分辨,自己喜欢人鱼公主,不喜欢白雪公主,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不止是看童话,从吃饭、种花,乃至于穿衣服,都有了自己的好恶。
夏宸小的时候虽然都是他母亲在教,当然他父亲也挺负责任。他父亲是夏家最小的儿子,也是京中最负盛名的花花公子。当年的夏执襄,那可是折腾得出了名,谁不知道夏家最小的儿子是个混世魔王,白生了一副好皮囊。什么荒唐的事做不出?现在的郑野狐骄纵荒唐的程度和他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当年知青返乡的时候,夏执襄曾经带着他那一大帮子狐朋狗友一路开到了北大荒去看热闹,一堆人开着他父亲的车队,带了许多猎枪,一路上风餐露宿,逮着什么吃什么,简直弄成了一帮野人。
夏老爷子为了找他,翻遍了整个华北,最后在东北一个小村子里找到了那帮野人,一个个饿得面黄肌瘦。夏老爷子又气又心疼,把这帮人装了回来。夏执襄饿得奄奄一息,在车上吃了个牛肉罐头,渐渐地还了阳,还嬉皮笑脸地和夏老爷子开玩笑。老爷子气得把车停在北京城外,抽出皮带,把他按在汽车盖上一阵好打,不少行人就免费参观了夏家少爷被抽皮带的过程。
夏宸的母亲、李碧微,就是当初的观众之一。
说也奇怪,那时的夏执襄,饿得尖嘴猴腮,穿得乌七八糟,还被打得嗷嗷直叫,但她看着这样的他,偏偏喜欢上了。
而夏执襄,也是在那个时候,正在没皮没脸地求饶着,忽然眼睛扫到人堆里站着个姑娘,白净皮肤,薄嘴唇,嘴角还噙着笑,正歪着头看着自己。向来娇生惯养的夏家少爷,在那时候,忽然地就抿了唇,羞耻地红了脸,一声也不再求饶了。
夏老爷子气昏了头,还以为他受不了了自然会求饶,下手重了点,结果夏执襄那半个月都没能起床。
等他起了床,第一件事,就是纠齐了那帮在他养伤期间群龙无首的太子党们,到处去找那个皮肤白净的姑娘,他认定了那就是他要娶的老婆。
这些事,都是夏宸后来听姥爷家的老管家说的,那些陈年旧事,像压在玻璃下,泛了黄的老照片,说不出的心酸。
女儿女婿结婚的时候,李老爷子其实很不高兴,他养了快二十年的、兰花一样的女儿,要嫁给个小混混样的纨绔子弟,他气得几天没吃下饭去。
后来有了夏宸,他态度才好了一点,然而还是一样地讨厌夏执襄,不许李家的人称夏执襄为“姑爷”,连提都不许提。
再后来,空难就发生了。
老人家晚年丧女,不到半个月,一头黑发全白了,整个人老了十岁,明眼人都看得出他的憔悴。
女儿死后,他每年都有几个月,他要把夏宸接过来,跟着自己过,在那几个月里,他不再禁止李宅的佣人谈论那个“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