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濒危兽种 第99章

作者:明冉 标签: 强强 近代现代

  “阿姨又不知道我今天来上班。”

  刘胖点点头:“也是,咱们食堂的大厨厨艺就是不错,我在饭馆真没吃过比这个好吃的糖醋排骨。”

  林恒点点头:“味道是挺好,不过我觉得有点偏甜。”

  “我吃着正好,下次你要是来早了,帮我要一份。”刘胖狠狠又塞了口米饭。

  林恒‘嗯’了一声。

  林恒吃完饭出员工食堂,远远瞄到了一个没在公司里看到过的人,他没在意,但那人的脸一转过来,他的步子就下意识顿了顿。

  “怎么了?”刘胖疑惑地问。

  林恒停了一秒钟:“债主。”

  “啥?”

  林恒快速转回头,他加快步子出了食堂,问刘胖:“新来的员工叫什么,你知道吗?”

  “你说有一个和王经理有亲戚关系,他的名字叫什么?”林恒描述地更精确了点。

  “这都传了一个多周了,叫‘王晓’。”刘胖回道。

  林恒点点头:“哦,王晓。”

  “怎么,你认识,还是有兴趣?”

  林恒摇头笑了笑:“看着眼熟而已,我以为是熟人,应该是看错了。”

  刘胖没当回事,就没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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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值春秋之际,晚上下班的时候就阴了天,乌云遮蔽了天空,先是懒洋洋地下了几滴。几分钟过后,就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中雨了,空气也变得有些凉,上午倒是暖和得紧,这段时间早晚的温差会稍微大点,不少职员还感冒了。

  很多人早上没带伞,下班拉着搭伞的人要顺一段路,林恒在公司常备了一把伞,看一个同事没带伞,就递给了她。他去地下停车库取完车,就在停车在公司门口,看着公司门口出来的人。

  不一会儿,一个长相清秀的年轻职员推开公司大门,他在门口站着看了一会儿雨,因为羞涩,不好意思找人搭伞,就把公文包抱在怀里,看样子是打算冲进雨幕,赶到公交站坐车。

  林恒按了下喇叭,推开车门,朝王晓的方向招手。

  因为下雨,看不太清楚,王晓似乎不太确定是在叫他,左右看了看又没有别人,一声清润的喊声传过来:“我载你一程,新职员!”

  王晓犹豫了一下,还是冲到了车附近,坐在驾驶位、身材修长的年轻人已经下车拉开了车门,低声道:“快进去。”

  王晓也没来得及抬头,他怕耽误时间让给他开门的人淋了雨,就急忙窜了进去,他坐下,拍拍身上的雨水,这才抬头笑着道谢:“太感谢了!”

  林恒系好安全带,抬头看向前方的后视镜,指节攥紧了一瞬,笑意清润:“客气了。”

  王晓的笑顿了一瞬,眼睛里出现了一丝不确定,似乎又觉得自己多想。但他的笑容还是有些勉强,只得强勾着嘴角:“我叫王晓,技术部新来的。”

  林恒踩下油门,他说不清自己的心里在想些什么,这么多年了,这是他最后一桩债务了。

  看到王晓长得这么阳光,甚至开朗,讨人喜欢,他真的挺开心的,虽然他依旧这样假惺惺地活着。

  他的话在嘴里绕了几圈,十分平静而温和地吐了出来:“我叫林恒。”

  王晓震惊地忘记了反应,呐呐了一会儿,林恒!真的是他!

  什么意思?林恒这是不记得他了?忘得这么干净?

  林恒笑了笑,从车里拿了一根烟,询问:“介意我抽根烟吗?”

  “不介意。”王晓垂下了头,低声回答。

  林恒叼着烟,一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点火,然后把旁边的车窗稍稍开了一道缝儿,几滴冰凉的雨丝滴到他的脸上,他深吸一口烟,他从不在人前抽烟,几乎没人知道他竟然还抽烟。

  林恒转了个弯,看后座的人有些异样地沉默下来,就问:“着急回去吗?”

  “不急。”

  “那一起吃个饭。” 林恒话是这么说着,车已经朝着吃饭的方向跑去了。

  王晓回味过来了,林恒哪里是没认出来,分明是早就认出来了。老朋友见面,没有寒暄,林恒的态度平静到一种让人觉得无所适从的地步,王晓不知道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林恒没认出他,他也就不想说什么了,林恒既然已经认出来了……

  王晓低着头,一只手已经下意识把衣角揉得皱巴巴地,他低声道:“不用了,我觉得我们没什么好说的。”

  林恒把窗开得大了大,喉咙里涩了一瞬,却仍旧表情平静,声音温温的:“我知道有一家店饭菜不错,正好下雨,他们家里的鱼汤味道很香。就当是我给你带个路尝尝鲜,毕竟你新来,我这个老员工照料一下新员工也说得过去。”

  王晓抬起头来,皱眉道:“你不觉得假吗,当时那样的话都说出来了,现在又是这幅样子想干什么?”

  林恒笑了笑:“不想干什么,王晓你讨厌我理所应当。”

  “但我从来不为我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后悔。” 林恒从车窗吐出一口烟,掐灭了烟头,随手放在了烟盒上。

  “那你现在这样想干什么!”王晓突然愤怒地喊了一句,然后拍着车窗:“停车,我要下车!”

  “还债。”林恒将车速慢了下来。

  “债?你什么都不欠我的,更说了自己没什么后悔的,哪里来的债?”王晓回身看了林恒一眼,态度有些嘲讽:“当时你既然不喜欢我这个朋友,那就干脆别和我来往,我对你的心思是恶心,可我是光明正大的!你呢,挂着一张真心实意的假皮,看着我死乞白赖的样子,一定得意极了吧?把我的一腔真心踩进泥里,你一定觉得很爽吧,因为我就是个傻逼!”

  这话不知道在王晓的心里憋了多少年,他转校离开,当时年少说不清楚的事情几乎成了个死结,就那么梗在心底,想忘也忘不了,想放也放不下。

  林恒沉默了一会儿,这么多年了,当时年轻,处事极端的作风早就成为了过去。

  就连他当时脑子里怎么想的似乎都模糊了起来,说太多也变得毫无意义,他这个人对感情从未积极追求过,更没想过要挽回这段友情。从王晓袒露爱意的那一刻,这段友情在林恒的心中已经变质了,他不愿意守着一个对自己有其他念想的的人,哪怕说着做朋友也好,不再有妄想也好,最好的办法就是舍弃、割裂,奔赴各自的生活。

  为什么要用伤害来作为告别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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