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帐中梦天子 第33章

作者:寒菽 标签: 生子 宫廷侯爵 三教九流 边缘恋歌 正剧 古代架空

怀雍率领的梁国使团自建京出发,沿着淮水蜿蜒北上,一路上几乎马不停蹄。

经过宿州时,他们停了一天,参看当年项羽大胜、名扬天下的战场遗迹,与之相反的是,三十多年前,先帝北伐的军队却在这里折戟沉沙,从此元气大伤,至今仍受其余殃。

怀雍从旧宫人那里听说过,当时父皇还是个不及弱冠的少年皇子,尚未承天晋台,他在那场关乎国运的战争中时失踪,一时间国事蜩螗,人心忡忧。

直到半年后,被众人以为已经遭遇不测的父皇重新现身,回到建京,从病体沉疴的先帝手中接过并固置住了飘摇欲坠的江山。

越是接近边境,城镇之内就越是凋敝,只有布满伤痕却坚牢高耸的围墙和残损不堪的防御工事在无声地述说这里曾经也有过繁荣。

在离夷亭城还有百里多远处,北漠人派出的五百骑兵正在界碑旁严阵以待。

说是护送,在怀雍看来,更像是为了将他们与北漠境内的梁国遗民隔绝开来。

附近但凡是提前听说梁国使团要来的旧国民众都穿上了他们最好的衣服,跋山涉水前来相见。

怀雍正是在这样泣泪满袖的气氛中,终于抵达夷亭城。

夷亭城原本是梁国的城市,城门屋舍一概相近,城中应该还留有大半的梁人,但在怀雍入城时并未出现,也没有发出一丁点声响,安静的犹如踏进一座幽深的坟冢。

铁装具甲的骑兵已夹道两旁,先前出来接他们的是轻骑兵,而这些则全是重骑兵,每个人所垮驭的都是强壮雄健的高头大马,身上齐膝紧身、铆钉鳞铁的甲胄勾勒出威猛结实的身材,甲胄表面并不崭新发亮,反而有饱经风沙刀剑磨砺的粗糙痕迹,在日照下折射出沉水般的寒光。

骑兵是众多兵种之中最难培养的。

选育优秀的战马,筛找骑射马战俱佳的士兵,打造配套的铠甲武器,每一个环节都是在烧钱。

怀雍清楚地知晓一个像这样的好的骑兵养出来要花多少钱。

这两排骑兵就好比无数的金银玉山明晃晃地堆在那。

比起威慑,怀雍更多的是感到嫉妒。

这拓拔弋可真他爹的有钱啊。他如此想道。

在骑兵阵列的尽头,正一贵族男子侧马似在等他,此人身着翦彩缕金的绸缎长袍,外罩一件沉甸甸的貂袍,白水貂的黑尾尖就像是乌黑鸦羽一般一丛一丛地织在上面,他头顶所戴的帽冠的帽顶有一条长长的丝绸飘带,脖子上还戴了夸张的朝珠。

北漠与南梁不同,不以清逸缥缈为美,而在于极重、极繁、极贵。

一般来说这样穿不会好看,会像是个粗俗愚蠢的暴发户。

但这个男子光看侧脸就很俊美,高鼻深目,浓睫薄唇,是一种有别于梁人崇尚的淡雅的浓墨重彩的英俊。

他太英俊,英俊到这么多简单粗暴的装饰也没有压住他的英俊。

当怀雍骑着白马带队就差两纵的距离便到跟前时,对方仿佛才听见声音,转过头来,露出整张脸,见其全貌的所有人皆是心下一惊。

正是因为他左脸的俊美,愈发反衬出毁容右脸的可怖,在他的右脸上有一道斜竖从眉骨下方一直到下巴的长疤,光是看瘢痕就知道当初被割得相当深,简直让人怀疑是不是差点半张脸都要被削去了,他的右眼眼球也瞎了,呈现出与左边蜜棕色眼珠不同的灰蓝色。

这一金一蓝的鸳鸯眼一齐看向怀雍,接着弯起,露出笑意,这个笑容像是一个豪爽友好的招呼,牙白口轻、耐声耐气地道:“多年未见,雍公子别来无恙,可还记得我?”

……

他记得。

当然记得。

尤其是这道疤。

再过十年怀雍也不会忘。

宴会前,赫连夜问他:“他为什么问你记不记得他?你们怎么认识的?”

假如解释就不得不提起自己曾被人以三百只羊的价格要购买的黑历史,怀雍说不出口,不耐烦地撇开赫连夜,潦草回答:“不认识。曾有过一面之缘罢了。”

怀雍隐约猜到这人身份不凡,但没想到会是北漠的六王爷。

六王爷是北漠皇帝的同胞弟弟,是个权势煊赫、战功卓著的皇族将领。

……

宴会设在夷亭城中原本用作府衙的房子里。

出乎怀雍的意料,这里竟然还能装饰出这样一座不逊色于宫殿的华美房屋,这座坐落边陲、荒凉破败的小城想必是榨干了浑身上下每一锱铢的血。

怀雍如临深履薄,万分警惕,而拓拔弋与他相反,待他不似为了两国是战是和的谈判,反而像是请朋友来做客。

拓拔弋上来便把怀雍拉到身边坐下——屋内设置成类似毡帐内的摆设——还絮叨地向他介绍他们所坐的这块毯子可是用北漠国最好的羊毛织的哦,从他们的皇城千里迢迢带来的,还问怀雍喜不喜欢?喜欢就送给他。

怀雍逢场作戏地哂然一笑,举起酒杯:“多谢六王爷抬爱,可惜本人才疏学浅,并不懂欣赏毡毯,劳烦您等候多时,不如我敬您一杯,再谈要事。”

意思很浅显,也不客气,就是少说废话,快点开始商酌国事!

拓拔弋跟听不懂似的,又让人捧来一壶酒,亲手盛满一金碗,赠予怀雍道:“马逐水草,人仰潼酪,这是我们漠人最爱的元玉浆酒,你看这乳白的颜色,和你一样美丽。不过,我们的酒比你们中原人喝惯的酒要更淳烈,你尝一碗试试,小心醉了,喝不完也没关系。”

怀雍微微挑眉:“是吗?”

他端过金碗,仰头咕噜咕噜几口喝完,嘴唇被酒液润得水泽殷红,笑说:“的确不错,奶味清甜,像是加了点酒的酪饮,放在我们那的宴席上正适合给小娃娃们尝。”

拓拔弋愣了一愣,抚掌大笑:“来来,再喝,再喝。”

——哈,灌我酒?

怀雍不悦,满面笑容地也端起酒壶给他倒起酒来:“王爷,请。”

怀雍也想到今天可能来不及谈正事,但没想到一晚上都在互相劝酒。

喝到一半赫连夜和卢敬锡就说要来替他,他不肯,两人喝红了眼,谁也拉不住。

最后都喝得一身醉醺醺地回去了。

拓拔弋似乎喝得很开心,散席临走前还直竖起大拇指盛赞他:“真是人不可貌相,光禄大夫看上去如此美丽,没想到竟是海量。”

……

看怀雍快站不稳,卢敬锡搭了把手扶住他,说:“何必自己一个人全喝了。”

怀雍放松下来,往他身上靠:“你酒量又不好,喝不了几杯就会醉了吧,我们总要留个人理事,不能全都醉了。”

卢敬锡感到扑面而来一股浓重酒气,还有怀雍身上蒸散出的滚烫热气,还有一丝丝的奶香,稠熏袭人,闻一闻就仿似要叫他也醉了。

官场上难免要应酬饮酒,卢敬锡如今也会喝酒,其实他并不喜欢这样的酒味,原因大概是他的父亲总要借酒消愁。父亲喝醉了便灵感汹涌,提笔写诗,那时时常需要他照顾,烂醉如泥地靠在他身上夸他酒是神仙物。等他自己喝了,却觉得不过如此,并不好喝,也不消愁。

可怀雍软若无骨地靠在他身上却不让他觉得讨厌。

他们从未贴这样近过。

卢敬锡霎时忆及三年前他与怀雍抵足而眠的夜晚,他的心也像是现在这样跳得快的吓人。

那天也是这样,身子里一阵阵翻涌热意,让他变得很奇怪。

你只是在帮怀雍,朋友之间,君子之交,正应如此。

卢敬锡对自己说。

怀雍浑然未觉,提起自己沾上酒渍的袖子嗅闻,皱起脸,嫌恶地说:“一身酒臭,哕,我要洗澡。”

卢敬锡刚握住怀雍的手,要让人再站稳一些时,忽地耳后吹来一阵风,随之压在他身上的重量骤然消失。

卢敬锡回头一看,原来是赫连夜匆匆赶回,把怀雍硬生生从他身上拽离了回来。

怀雍一个踉跄,跌撞入赫连夜的怀中。

卢敬锡本来与怀雍手握得就不紧,立时被扯开。

赫连夜二话不说,还要直接把怀雍打横抱起来,他这两年在军中把身材练得愈发高壮,抱怀雍抱得轻而易举。

怀雍脚刚离地,意识到赫连夜要做什么,猛掐一下他胳膊上的硬肉,没好气地警告:“你干嘛!”

赫连夜只得作罢:“你站也站不稳了,不如我抱你回去。”

怀雍眉头紧皱,拂袖道:“那像什么话!放开!我自己走!”

赫连夜不完全放开,仍紧拽住他:“行行行,我搀你走好了吧?”

回到落脚的营棚,醒酒汤、洗澡水已由赫连夜命人全都准备好。

一碗沆瀣浆下肚怀雍顿时觉得肠胃舒服许多,他实在没力气坐得板正了,歪在椅子上,闭目揉着额角问:“洗澡水呢?还没有准备好吗?”

卢敬锡问:“你醉成这样怎么沐浴?俗语云,醉倒不洗澡,要么简单擦洗一下,先睡一觉,明早等酒醒一些了再洗澡也不迟。”

但怀雍向来爱干净,哪接受得了乌糟地入睡,他说:“我也没醉倒啊,我这不是还在好端端地跟你们说话吗?再说了,找个人帮我不就行了……”

说到这里,他自己反而先愣住。

因为他身边没有伺候他洗澡的奴才,这样私密的事,他都自己弄的。

在厌恶身体肮脏和厌恶被人看见的巨大矛盾中,怀雍挣扎犹豫了一会儿,抬头看向赫连夜,道:“孟野,你来帮我。”

孟野是赫连夜及冠时皇帝为他取的表字。

表字本就是关系亲近的人之间才互相呼谓的。

回想起来,怀雍发现自己似乎很少这样叫他,平日在外、在官场上,多是称赫连夜的官职,赫连父子如今俱是将军,朝中众人为了区分他们,管赫连夜的父亲叫大赫连,赫连夜则是小赫连,而在私下就更随意了,一般是“混蛋”“畜生”“王八蛋”等等,诸如此类。

是以赫连夜突然听见怀雍这样叫自己,甚至没能立刻反应过来,而是怔忡了下,脑子停住了,身体倒是快两步,冲锋似的上前,又戛然停足,立定在怀雍面前。

身心亦后知后觉地热躁起来,他忙不迭答应下来,说:“好。”

卢敬锡慢半拍地回过神来。

又来了。

这种难以言喻的噬骨吮髓的违和感,像是有无数的小虫子藏在他的血肉中,平时并不动弹,只在偶尔会牵引绞痛起来。

怀雍起身要走,身边伴着喜于言表的赫连夜。

卢敬锡突然极是不爽,上前拉住怀雍到一边,他想说赫连夜不是个君子,可不知为何就是说不出口。因为怀雍用清澈的目光望向他,带着醉酒的懵愣,像是在问:怎么了?

这眼睛太干净了。

干净到让他觉得是自己心眼子太脏。

他……他在想什么啊?

赫连夜则装模作样地说:“哎呀,我就是在边上隔着屏风看住怀雍,让他不至于跌进水桶里溺死。”

卢敬锡看着他,代表怀雍对赫连夜说:“怀雍这样信任你,你要做个君子,切不能辜负了怀雍对你的信任。”

赫连夜很是认真,回誓道:“我比你明白。”

……

怀雍攀住浴桶的边缘,浸没在热水里的双腿和声音都在打颤:“王八蛋,别全部放进来,声音、声音太响了,要是被听见他们会起疑的。”

赫连夜虽不大乐意,但还是放缓动作,怀雍低头背对着他,被打湿的长发像是细软的花枝黏在雪白的背上,美的惊心动魄,拨开碍事的发丝,就能看见怀雍粉中透红的脖颈,纤细但并不柔顺,紧绷忍耐着的样子。

痒丝丝的。

总不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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