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赶山记 第32章

作者:菇菇弗斯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美食 甜文 赶山赶海 古代架空

第29章 小愿望

林间绝非安静之处, 风动、草动、兽动样样皆全。

霍凌手握弹弓,摆好了架势,若是有发现, 那枚石子随时可以弹出。

头顶有鸟雀和松树, 或许还有游走在树干枝桠之间的长蛇, 时而还能听闻到远处的兽吼。

他注意到一条路上有野猪刚刚经过不久的痕迹,默默避开, 莫说没有狗在,就算是带着大个儿,一人一狗也不够对付野猪的。

往年野猪下山,往往要聚上十几个壮汉围猎才有胜算, 野猪皮厚牙利,真让它顶上一下肚子都能顶穿, 从前就听他爹讲过这么一档事,为了警醒孩子们别去招惹野猪, 说得好生吓人。

“滋, 滋。”

“滋,滋。”

几声短促尖细的鸣叫响起,霍凌精神为之一振。

榛鸡白日满地跑着找食吃, 夜里会在树下趴窝或上树睡觉,而它们呼朋引伴的叫声便是如此,既能听见就说明离得不远。

他放轻步子, 循声而去,同时全神贯注地查看眼前的林地。

其实对于猎户而言, 冬日落雪后是最好的捕猎时节,那时整个山都光秃秃的,这些个野物藏也没处藏, 假如胆子大,甚至还能用烟熏法去招惹冬眠的熊瞎子,或是掏蛇窝。

像是榛鸡一身灰褐色的花纹,在草木繁盛的季节容易惹人眼花,在雪地就无所遁形了。

虽是这么说,倒也难不到霍凌。

他听着榛鸡叫,手中拉直弹弓,这把弹弓本身是鹿角打磨成型,弓弦也是用鹿筋做的,韧性十足,走出一段距离,果真发现七八只聚在一起,在地上啄食的榛鸡。

石子射出,不偏不倚,正打中当中最肥的一只,那榛鸡应声倒地,其它的则受了惊四散而逃。

又是“嗖嗖”两声,一枚射空,一枚射中。

其余的已经跑远,霍凌暂没去追,上前翻看两只打中的榛鸡,这次他特地收了些力气,没把榛鸡打得只剩一口气,拎起来的时候还会“滋滋”叫。

拿出准备好的细麻绳捆住鸡爪,他将两只榛鸡塞进没完全扎紧的布袋。

赶山、打猎都看运气,今天得了开门红,他打算再在附近找一找榛鸡群,多打一两只带回去,便是侯力要不了那么多,也能留下卖给别人,换了钱给夫郎买肉吃。

近来天愈暖,野物们能寻的吃食多了,比刚开春时活跃许多,关外称不上四季分明,可除去漫天飞雪的隆冬,其余时节变换时照旧是一天一个样子。

靠着听声辨位,霍凌又撞见一个榛鸡群,打中两只,捆了爪子放好。

之所以用布袋,是为了防活着的野物受惊而死,要真是没打死反而吓死了,前面的辛苦都成了白忙活。

四只榛鸡,收成已算是不错。

一会儿回去路上还能绕去兽套附近看看,那里面说不定也有所得。

路遇一丛开得正好的锦带花,霍凌停下步子,上前挑拣着折了两串。

这种花能开三个月,几乎见不着叶子,常有小孩子用它做成花环戴在头上,因枝条上满开花朵,长度足够,往往一串就够弯成一个花环的。

霍凌小心护着花朵,加快了往回赶的速度。

只是向前走了没多久,前方鸟群刹那间振翅而起,争相飞远。

“呼啦——”

一只野兔蹬着后腿快速跑过,几道矮小的黑影在树下穿梭,显然它们的来处有什么事在发生。

霍凌判断出那正是通往溪边的方向,立刻紧张起来。

……

“汪汪汪!”

原本蹲在颜祺身旁,紧盯林子方向的大个儿摆出护卫姿势,冲着某处大叫,把临时编了个草笼子,想看能不能捉到几条鱼虾的颜祺吓了一跳。

这架势绝不会是霍凌回来了,而是林子里有别的东西,颜祺赶紧套上鞋袜。

手上没有能用的东西,他左看右看,最后在附近捡了一根足够长的尖头树枝,又从溪水里捞了一块石头,紧紧攥在手里。

大个儿整只狗都挡在颜祺身前,颜祺几次下意识想往前走,都被大狗给挤回了原地。

颜祺仔细去听,也没听出林中有什么奇怪的动静,人耳朵终究是比不上狗耳朵。

他屏息凝神,随时防范着可能会到来的危险,等了不多久,前方嚯地闪出一道人影。

颜祺一把握紧了树枝,待看清来人是霍凌后,耸起的肩膀才缓缓下落。

“汪呜!”

见到霍凌,大个儿的叫声也变了,却没有像平常一样跳着迎上去,而是依旧守在颜祺面前。

霍凌见颜祺和大个儿都好端端的,颜祺还捡了树枝和石头在手,他心中升起浓浓的后怕,将两样东西接过丢掉,牵起小哥儿的手道:“咱们先走,回去路上说。”

两人匆匆背起背篓,大个儿带路,急步离开了潺潺山溪。

“你是说方才林子里有熊瞎子打架?”

颜祺看着脚下路,分神听着霍凌的话,到惊讶处猛地抬起头。

“听那动静,八成是的。”

霍凌说罢,恰走到一个下坡处,他想要扶小哥儿一把,颜祺却示意不用,而是自己放慢步子,越过了脚下略陡的土坡。

他将背篓的绳子往上拽了拽,不禁又回头看了一眼来路。

“幸好没撞见,以后还是要带狗才好,隔着远路,狗能比人更早发现。”

问题在于他们家唯有大个儿一只狗,原本想等到大个儿和母狗配种生一窝狗崽,他们抱一只养大,现在算一算,从母狗怀孕生产到狗崽能独当一面,少不得一年光景,哪里等得起。

霍凌思忖片刻道:“等着看看有没有现成的半大狗崽子,只要是品相不差的,暂且先抱回来一只也使得,大个儿和别家要是能配成,生的狗崽咱们也要。”

在山里生活,狗不嫌多,越多越安全,吃又能吃多少,吃再多也比不上遇险时的命重要。

若能凑齐三只狗,再加一个霍凌自己,真遇上熊瞎子他都不打怵,这么一想,早该多抱两只狗回来养了。

走出足够远,大个儿明显放松下来,尾巴松快摆动,还有闲心扑附近草丛里的野兔和野鼠,说明附近没了危险。

霍凌想到自己急跑几步时丢掉的花,可惜道:“本还摘了两串锦带花给你,教我给丢半路上了。”

“锦带花多得很,咱们再找找,总还能遇见。”

颜祺感慨于汉子的有心,安慰他道。

又顺着这话说起,想挖些野花回去种在院子里。

“或者等入秋收集些花籽,明年开春撒地里看能不能长出来。”

他们院子里有菜有果树,但空地仍有不少,要是种些花一定好看。

虽然出了门就有大片山花可寻,总还是和自家里种的不一样。

霍凌笑了笑,答应道:“好,我进山时要是遇见好看的花,就给你带回来。”

因记得要查看捕兽的绳套,回家之前稍微绕了点路。

到地方发觉其中三个得了货,当中有一个绳套是霍凌自己琢磨改动过的,专门在浅坑上扣了个柳簸用来捉榛鸡,免得入了绳套又跑了,不成想还真让他捉到一只。

余下一个是野兔,一个却是只狐狸。

霍凌收走了榛鸡和野兔,见那红毛狐狸还极有精神,一看就是刚中招没半日的,便解了绳套将它放了。

颜祺看着也没觉奇怪,他之前就听霍凌说过,关外人是不猎狐狸的,此处信狐仙的人多,虽不是人人都会去狐仙庙里拜,可因都是从小听着狐仙故事长大的,断不敢轻易触犯禁忌。

因此关外不见卖狐狸皮的,制衣帽的皮子中上乘的乃貂鼠皮,其次乃兔毛皮,最次乃狍鹿皮。

“这个机关以后倒是能继续用着,榛鸡多见,什么都吃,掐几朵树芽花苞就能引来。”

颜祺道:“不如在离家近的地方也设一个,你不在家时我也能出门看看,说不准就有了呢,趁鲜活时逮了最好。”

霍凌觉得未尝不可,只是家里没有多余的簸箕了。

“等砍些柳条或者棉槐条子来,再编上几个,把旧的拿去制陷阱,家里用新的。”

回家后,活的野物关进草笼,水灵的野菜倒出来铺在草席上,免得在背篓里一夜将下面的压坏,卖不上价。

看着满地的刺嫩芽,还有笼子里因警惕而团缩成一个球的兔儿和野鸡,颜祺已等不及想去大集上叫卖了。

晚食吃罢,洒扫洗漱一番,两人便进了屋,为了明早下山而早睡。

为了省灯油,灯自是早就熄了,只是躺下半晌,两人都尚没有什么睡意,倚在一起说着后日去镇上要做的事。

除了卖野菜,还要记得问问侯力可打听到了董家村那户人家的品性,若是个好人家,霍凌打算牵着大个儿去“相看”一番。

“莫忘了那鹿骨簪,定也早就做好了。”

上回他们离开镇子前,找了个有磨骨簪手艺的老汉,将鹿骨放下,托人制簪。

骨簪不值钱,那些个卖银簪的铺子是不接的,挣不得仨瓜俩枣。

不过这等在家自接活的手艺人会做,还称赞了霍凌将骨头盘得漂亮,没有返油。

霍凌很想说,他还打算给颜祺买个银镯子,只是他知晓大哥打算今年趁大嫂生辰的时候买一个送媳妇,他便打算再等等,自己是做弟弟的,不好抢在大哥前头。

比起自己,大哥攒钱更不容易。

因这个缘故,他把话头咽下去,并未急着告诉小哥儿。

待讲回赶集摆摊的事,两人计算着,刺嫩芽能卖多少钱。

颜祺想到什么,在霍凌怀中小声道:“从前我们村有个娘子擅做豆腐,是十里八乡闻名的‘豆腐西施’,她早没了男人,靠着卖豆腐拉扯一双儿女,那娘子大方又伶俐,我每回在她那处买豆腐,都有些羡慕她有能赚钱养家的本事。”

他跟霍凌说起悄悄话,有夜色遮掩,胆子稍稍大起来,话匣子难得有些关不住。

“我就是个普通农户家的哥儿,家里也没什么能传承的手艺,便是有,也只会传给我大爷大娘的儿子,和我没什么关系,这些话……我从没跟人说过,怕招人笑。”

因此现在能和霍凌一起做小买卖,给他们的小家攒银钱,令他很是满足。

能挣钱,就能挺直腰杆,他不怕累,只怕没有机会出力。

霍凌低下头,下巴正好能碰到小哥儿的发顶,温声道:“谁说你没有手艺,你灶上功夫就好得很,那街上卖炉果儿的小娘子,卖三个能得五文钱,五文钱里便是只挣一文也不算少了,一天能卖两篮子,那可是几十个五文钱。”

他想到哪说到哪,向颜祺道:“你要是也想有个自己的小营生,不妨试着琢磨个吃食出来?到时咱俩去赶集,我就陪你一道卖,左右不耽误什么。”

第30章 鬼灵精

霍凌说的话, 颜祺未曾放在心上,或者说是不敢放在心上。

他不觉得自己灶上的手艺有多么上得了台面,能令人舍得花钱买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