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菇菇弗斯
松蘑刚生出来的时候摸着有些发粘,说明新鲜,若是干巴了,就说明已经冒出来一阵子了。
“这个能拿回去炖白菜,炒肉也成。”
颜祺想想道:“还是炒肉,带上来的肉没吃完,放到明天万一坏了岂不可惜。”
肉价贵,得一块肉不容易,也不是家家都有井,其实不少人哪怕天气热,也都是把肉咬牙放着,俭省着吃,摸着发粘了洗洗也照样下锅。
霍家人却从不这么干,为了那口吃的省的钱,闹了肚子还不够抓药的。
尤其霍凌和颜祺还在山里,真有个病症都不好找郎中。
再者,一天两顿肉菜确实奢侈,不过想到山外人要花钱买的吃食,他们能不花钱随便吃,心里还是挺舒坦。
即使省下这一口,能多换几个钱,可他跟着霍凌日子过久了,也知亏什么也不能亏了嘴的道理。
且这个时节的蘑菇实在太鲜了,只觉不多吃几顿,都对不起长出这些好东西的白龙山。
松蘑和榛蘑是单独放的,其余蘑菇遇见了也摘下了,几个颜色的挤在一起,红的是红蘑,黄的是鸡冠蘑,白的是雷窝子、鸡腿蘑,像是攒了一篮子野花似的,好吃又好看。
在这片林子逛了半个多时辰,能找到的都采得差不多,由霍凌带着又往下一处去。
第52章 打松子
人多力量大, 这话不假,单靠霍凌和颜祺,进山一整日也采不到五人半天采到的数量。
等天色渐晚该往回走时, 几人把手里的篮子摆在一起, 各个都满得冒了尖。
霍凌和颜祺还采了些野果子用树叶包着, 这会儿分给几人吃着解渴。
这果子在当地叫菇娘果,悬在树枝上似一个个小灯笼, 长得也奇特,外面一层皮,搓破后里面是黄色的果实,滋味清甜。
来这里之前, 颜祺都没见过,单看外皮的模样, 也想不到其中的果子能吃。
在场的几个汉子从小吃到大,两个小哥儿却不同, 尤其肖明明还是第一次吃到, 看神情就知道是喜欢的。
不过这个也不只是深山里才有,林长岁看他爱吃,就说等着在家里院中种上一棵, 想吃就能吃,也不需四处找了。
拎着蘑菇回到院中,霍凌留下黄芽儿看门, 带着大个儿和霍峰与林长岁,又转道去了林子里看捕兽的陷阱。
于霍峰和林长岁而言, 进山是采山货赚银钱,于霍凌和颜祺,则是家里难得来客, 定是要好生招待的。
这林子里捉飞龙的陷阱和那逮野物的绳套都是常设的,凡是在山里,霍凌每日都会来转一圈,也不是日日都有收获,但若是有就是赚了。
大个儿一早就看出霍凌等人要去的方向,跑在最前,霍凌听见它那变了调子的大叫就知是上了货。
“嚯,两只飞龙,今晚上有口福了。”
霍峰从簸箕下拎着飞龙翅膀将其抓出来,掂量一下道:“只是夏日里都瘦了些,没个几两肉。”
野物都是秋冬最肥美,为了过冬各个贴上厚膘,皮毛也厚实,春夏季里,像是野兔貂鼠的毛不单稀落落的,颜色也不好看。
但吃飞龙,又不是啃肘子,比起吃肉,更胜在那口汤。
同时霍峰也注意到了霍凌新制的机关,霍凌当着两人的面将绳套重新绑回去,林长岁起初还刻意避开不看,想着这是霍凌吃饭的本事,总不能让外人学去,霍凌却并不在意。
这东西也没多高深,凡是在山里呆久了的,多少都能想得到,只是这附近没有什么猎户在,他也没个人打听,或许同样的法子别处早就有人用了。
于是他自然道:“这法子捉个鸟雀走禽之类的好用,再大些就不行了,无非是能省些时间,留在这处也不用人守着。”
林长岁说起,他在镇上做杂工时,曾见有人高价收山里的鸟雀。
“要那……羽,羽毛好看的,养在笼……里,听鸟,鸟叫。”
他比个数目道:“多的能,能给五……五六两呢。”
这生意霍凌也听过,只是鸟雀不易捉,而且又气性大,轻易难以养活。
去看大集上那些卖鸟的,别看手上只有五六只,其实可能为这五六只,已是弄死了几十只,仅活下来这些罢了。
相比之下,还不如采采山货换钱,挣的也踏实。
“那些个富贵人家,钱多了没处花,吃香喝辣已是不够,还要向外找乐子,什么斗蛐蛐的,斗鸡的,养鸟的,训狗的。”
霍峰摇摇头,“不像咱们,有口肉吃就能乐呵一天了。”
林长岁听他说训狗的,想起什么,张了张嘴,显然有话要说。
霍峰和霍凌不嫌他口条不顺溜,他也难得遇见人能多聊上几句,遂继续道:“我,我也知道,一个,在……镇上,姓,姓康。”
“姓康?可是住在太平巷的那户康家?”
霍凌顿住步子,这下是真起了兴趣。
林长岁点头称是,霍峰不由道:“怎的,你认识这康家?”
霍凌摇头,“不算认识,只是听侯力说起过,当初他听说我想给大个儿配种下狗崽子,便让我去康府打听,道那户有个小公子喜养狗,大个儿这般好种公若是被他看上,能得好处。”
霍峰是知道侯力这个人的,只是没见过,没等他继续问,林长岁就摆手加摇头道:“那家,不,不能去。”
霍凌没想到林长岁还跟着牙人去康家做过事,虽只是待了半天,康家倒是大方,一人给了足足五钱,但林长岁提起时脸色都变了。
“再来……一,一次,多,多少银子,都不去。”
听完霍凌说的话,颜祺把手里的鸡蛋都打坏了。
蛋壳掉进碗里,他忙用手指蘸了点水,将那块碎壳子弄出来,撇掉后看回霍凌,面上仍是惊诧之色。
“那康家公子竟是背地里虐狗取乐?”
他心不在焉地打了两下鸡蛋,又放下筷子,“这事侯大哥当是不知道。”
霍凌点头道:“肯定是不知道的,没看长岁他们只是去宅子里做粗活,不小心瞧见了不该看的,一并都多给了银钱做封口用。”
几钱银子对于康家来说不算什么,钱财加口头威喝,足以吓住这些进城做工的庄稼汉,料定他们也不敢出去乱说,哪个又敢得罪康家,除非日后不想在镇上赚着钱了。
如林长岁,也是过了半年光景,才跟霍凌他们提起。
“没成想这人还有两幅面孔,对外扮成个爱犬之人,引得好些拍马屁的给他送狗,殊不知都是满足了他那见不得人的癖好。”
他皱起眉头道:“我记得咱们去太平巷那日,也见得一老汉赶车,车上丢了几卷草席子,当时你就说那席子不对劲。”
颜祺自也记得那日之事,一旦回忆起来,如在眼前。
他有些后怕道:“这么说来,那估计都是些死了的狗,雇了人拉走去埋了的。”
霍凌见小哥儿脸色不好,抬手用手指轻轻刮了两下他的脸颊。
“好在咱们长了个心眼,没登门将大个儿给害了。”
颜祺不忿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竟也下得去手。”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霍凌何尝不生气,只可惜这事不是他们能管的。
而且还不好宣扬出去,以免人家顺藤摸瓜,查到林长岁头上。
片刻后,他接过那半天也没打明白的鸡蛋碗,拿着筷子几下打好,向颜祺道:“今天这顿饭我做,你去陪陪明哥儿。”
刚才肖明明和林长岁都要进来帮忙做饭,被他们给拦下了,如今正趁着天没黑,和霍峰一起在院子里收拾蘑菇,摊平倒在木架子上,明日出了太阳就能晒。
“他有林大哥呢,我总往上凑什么。”
颜祺端来一大碗剁好的飞龙肉,低头道:“我就在这,陪你一起。”
霍凌在这一刻意识到,他和颜祺都是差不多的性子,越是人多热闹时,越喜欢和对方待在一起,哪怕不说话,只是同处一片屋檐下,心里也是满足的。
两人互相搭把手做完了晚食,一道松蘑炒肉,一道榛蘑炖飞龙,另外做了个鸡蛋酱,炒了一盘子白菜。
“这吃食,比着过年也不差了。”
颜祺总给肖明明夹菜,后者不得不捂着碗不让他夹。
“锅里还有粥,敞开吃,别剩下了,吃完早些歇息,明天咱们进山打松子。”
霍凌顺手也给颜祺的碗里夹了块肉,捏着煎饼说道。
林母家里祖籍是鲁县,所以擅做煎饼,味道还真不差。
说回打松子,这绝对算是赶山诸事里最难的几件之一。
几人商量好,到时霍凌和霍峰上树,林长岁和两个哥儿在树下捡松果。
林长岁其实也会爬树,但霍凌不敢让他去,会爬树和能爬松树打松子是两回事。
林长岁同样没坚持,虽说不上树分的银钱肯定就少,可还是稳妥些更好。
霍凌也说,他要真心想学,也能教他,让他在树下先仔细看着,林长岁很是感激。
因树高危险,这一夜颜祺为此没怎么睡踏实,第二天更是早早醒了。
为了一鼓作气多打些回来,他们中午不打算回来吃饭,便多多装了干粮,水不用担心,哪怕喝完山上也有地方补上。
除了吃喝,最要紧的就是爬松树用的工具。
在脚扎子之外,霍凌还从屋子里找出两根连着大铁钩的结实树藤,这是他去年砍树藤做的,到今年韧性仍在,可以继续用。
到了树下,他和霍峰一人寻一棵树,将直直的树藤高高举起,尖端挂上结实的树枝,接下来便开始用穿了脚扎子的脚抵着树干,手中拽着树藤,一步步慢慢朝上攀爬。
这一步爬高还是其次,烦恼之处在于不爬到树顶,谁也看不到这一棵树上有多少松果,若是松果多,那就是没白费力气,若是松果少,只能认命下树,再换一棵重来。
不然为何每年的松子季,哪怕是最熟练的赶山客也只能攒出个百八十斤松子,实在是意外太多。
且去年是松子大年,产量丰,今年轮到是小年,更看运气。
“大哥,你那边怎么样?”
好不容易爬上树冠,霍凌抱着一根树枝稍稍喘两口气,见旁边另一棵树的树枝晃动,知晓那是霍峰也爬到顶,已停稳的信号。
霍峰扒拉了一下挡眼的松针,看清后回话道:“不好不坏,该是有个二三十个,你呢?”
“和你差不多,不算多也不算少。”
遥想去年里,他爬的第一棵树就打了五十多个松果,今年这开局并不算好。
可无论如何,人都来了,哪怕只有一两个也要带走。
两人用长木棍打下松果,任由它们从高空落地,树下留守的几人连忙弯腰捡起。
颜祺则还要时不时分心,紧张地抬头看一眼,为着离地几丈远的霍凌捏着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