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姑苏赋
“是在下不识好货。”
翊王给下人使去个眼色,下人躬身退去。不消半刻时间,琴声和歌声消止,婢女抱琴离去,让晚风领了这响。
“此女原是司乐坊里的乐仪,琴技与唱功皆是一绝。怎知得不了渐苏的心。”
本是皇上知翊王喜听琴乐,特赏赐给他的司乐坊女史。翊王今夜想叫她拨一拨兰渐苏的兴,没曾想适得其反。未免有些失落。
翊王说着问兰渐苏,“本王有些好奇,你平日里喜欢些什么样的歌曲?”
兰渐苏放下酒杯,撑住下巴沉吟许久,方道:“不要太俗,也不必太高雅。太深奥的听不来,肤浅过度的实在老土。朗朗上口最好,还得符合大众口味。”
翊王听得好奇,如何也不能凭空想出这种乐曲:“这是什么奇乐?”
兰渐苏嘴唇说出三个字:“流行乐。”
“流行乐?”翊王对这个新鲜的乐种感到陌生又新奇,“莫不是市井中盛行的小调?”
“说不上来,我唱给你听。”兰渐苏笑笑说。他拿起一根筷子,在酒杯上敲了敲,清咳两声,看着翊王唱道,“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兰渐苏唱《七里香》时,眼睛里是写满感情的。他高中时就是在舞台上唱这首歌,交到了第一个男朋友。所以这首歌对他来说意义非凡,每一句都是初恋。于是翊王耳旁听着异世之乐,眼中是兰渐苏那双收进了满池风月的眼,心里荡开的绪潮,就像这池被风吹皱的滟滟湖光。
然后兰渐苏的歌声止了,翊王的眼神还深深驻在他的瞳眸中,神魂也纠缠在了里面。
之后又是一杯酒,解了这个绪潮。翊王说:“此曲果真与众不同,本王以往从未听过。里面一些词语,亦是本王深思不透的。”
“那些词,还得读过些西洋文本的人才钻研得透,王爷自不必去介怀。”
“也是。此曲最妙在音律,新颖独特,当真有几分趣味。”
兰渐苏惋惜道:“可惜没有钢琴,不然更能唱出歌的风味来。”
翊王又听懵了:“钢琴是什么?”
兰渐苏说:“那是一种西方乐器,手指在一些黑白相间的板上敲啊敲的,就能敲出优美的音乐。这乐器咱们中原还没有,要问西洋人才知道。”
翊王沉思着点下头:“你说得本王实在好奇,改日要向宫里的传教士询问一二。”清寒双目唯一微乎其微的灼火,看向兰渐苏,翊王道,“这歌,你能不能再唱一次?”
这歌再唱一次,也没什么不可以。只是同样的歌短时间内唱第二遍,必是唱不出第一遍的情感,那么定会逊色很多了。兰渐苏就想着要不要顺便向翊王推荐推荐《稻香》《晴天》《江南》《算什么男人》……
然而,惊慌失措的尖叫,附箭似穿风而至,将他们的情致当空截落。
作者有话说:
路人静闲雪:丢皇嫂,好大的雅兴啊。
夙隐忧:只要丢了这个太子老婆,就能霸占一整个兰渐苏。
沈评绿:让本相听听,谁又不要全家了。
太子:我老攻在和他其中的一个老婆一起丢我老婆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翊王:渐苏,本王的万顷荷池,可赏荷,也可入内“嬉戏”。
兰渐苏:那么到时候到底会谁戏谁呢。
两个未解锁的受:???
第13章 乖侄无从选择
“不好了!不好了!”西府的小厮像没了头的蚊蝇,东撞西摔一路撞到荷风亭。他把歪下来的布巾帽扶住,神色像看见什么奇可怖的东西,眼白放大到近乎盖过黑睛,晶光的冷汗一颗颗浮出面庞:“刘管家!刘管家他!”
兰渐苏和翊王往西府赶去的途中,不近处已闻见一声连一声的利叫,将空中的静谧削成枯肉白骨。
来到西院门口,兰渐苏遥见院内黑风呼啸,刘管家的四肢自拧成一个古怪形状,两脚高抬蹦上蹦下,似乎是在学猴子跳舞。分明该是个好笑的场景,但是在场的人却没一个笑得出来。
刘管家发出阵阵渗肤入骨的诡怖猴叫,那声音尖利得吓人,好似一把要剥皮去骨的刀,全然不似人发出来的声音。他两手曲成爪状,狂躁地胡乱飞舞,紧跟着在自己的脸上抓出条条血淋淋的伤痕。不觉得痛似的,一下抓得狠过一下,血便从脸上泄水一般地流下来。
四周的下人愕然旁观,没有一个人敢往前半步。直到翊王下令:“快来几个人去绑住他。”这才有胆大一点的拿了粗麻绳,要去捆住刘管家。
但是那小厮一近到刘管家的身,刘管家就发起狂来,满是血垢的手张扬舞去,在小厮手臂上抓下四道血痕。
小厮一声叫,丢下麻绳往后跌退。但见一道银光乍现,兰渐苏抽出翊王随身佩戴的短刀,朝小厮的手臂砍下去。
小厮痛声大叫,右臂掉落在地,断臂口鲜血如泉迸涌而出。
“渐苏?”翊王不明其意地看向兰渐苏。
兰渐苏短刀的刀沿滚着一条血:“此举非做不可。如果不这么做,他也会同刘管家一样。”
一年半前,他的母妃淑蕙娘娘正如此状,发了癫疯,似疯猴狂躁。凡是被她抓伤的宫人,无一人不像她那般抓脸疯死。
只是,那时人人道是他开坛设法,道行不够,召来厉鬼附于她母妃身上,害死了她的母妃。可厉鬼附身又怎么会传染他人,还让那些人的癫狂之症同时发作?此些疑问,当初污诟他之人自是避而不谈。眼下刘管家突发此病,其状相同,岂非也是王府中有人以巫法加害?
来了四个小厮用牛皮包住手脚做防护,把粗麻绳绑出一个活动结圈,将刘管家的脖子和双手套锁住。几人一并使力,刘管家便被他们牢牢制住。
他已将自己抓至面目全非,整张脸血肉模糊,没一块整肉。他残存着几声不再尖亮的厉叫在口中,拉了几个啊啊呜呜的字眼出来。不到半盏茶功夫,他脑袋歪向一边,嘴巴也张着不动,竟站着死去。下人上去碰刘管家的尸体,尸体犹如石板僵硬,与死去了个把时辰的人无异。
翊王眉头紧紧锁着,震惊与疑惑都一道留在嗓间,化成神情仅是比常人略淡一些的反应,如此似乎也是他神态起伏最大的时候。良久,他方平下一口呼吸:“先抬下去,等刑官来验尸吧。”
“慢着。”兰渐苏打断了两三个就要上去搬尸体的奴才。他走到刘管家身前,盯着刘管家身上的粗布衫。腰侧处的衣摆上,粘着那只被刘管家拍死的萤火虫尸体。
“王爷。”兰渐苏回头看向翊王,“能否随我一起去看看果蔬园里的那些萤火虫?”
翊王云里雾里,并不详问,点头说:“好。”
二人一起来到果蔬园,漫天萤绿悠悠飞舞。一只金黄色的萤火虫飞落在了兰渐苏的手背上。
兰渐苏细看手背上的萤虫,发现它比其他萤火虫胖了两倍不止,行动缓慢,体态臃肿,与刘管家衣上的虫尸极其相似。
金黄色的萤火虫不止这一只,在这漫天萤绿中,约摸百来只绿萤里便夹杂着一只肥胖的金萤。
兰渐苏两指捏起手背上的金萤,送到翊王眼下问:“王爷,这类萤火虫,也是府上养的?”
翊王摇头道:“王府里的萤火虫皆是绿色,这个颜色的萤火虫,本王也是头一回见到。”
兰渐苏便去寻金色萤火虫最多的地方。跟着几只金黄萤火虫,一直来到另一处田地。金色萤火虫多聚于此。此处田垄,种着几排罕见的果子。这些果子均只有三片绿色,绿叶上数枚金黄的小果子聚成塔状,小果子虽只有拇指大,却是内有乾坤。果皮薄透如膜,内里果肉莹润,果肉丝千勾万缠,缠出了一张小小的美人脸。
兰渐苏蹲在田垄边,摘下一颗小果:“王爷,这是什么植物?”
“白喇国来的美人果。我素来喜爱种养奇花异草,去年本王从外来的波斯商人处得了这些种子种下。今年年初才结出这些果子来。”
兰渐苏一句话反复酝酿、思酌:“在下怀疑,刘管家之所以发疯,和这些美人果有关。”
“何以见得?”
“我适才观察发现,许多小虫会吃这些美人果,而萤火虫幼虫时以那些小虫为食,因此才长成这种颜色。先前刘管家带我去荷风亭,路上一只金色萤虫落在他脸上。刘管家一巴掌将那萤火虫拍死,萤血随即渗入他的脸。再之后,刘管家发了疯,拼命抓自己的脸。我注意到,原先萤虫血抹到的地方,是他抓得最严重的地方。
“若说问题在于金色萤虫,兴许也不假。可我想追其根本,还是出在这些果子上面。”
翊王的目光亦扫落在那些金色小果上:“你说的不无道理,我待会命人摘些果子送去宫中详查。”
“嗯。”兰渐苏心下抹开了一缝曦光。如若查出这些果子当真有异样,也许便能解开他母妃的死因。
兰渐苏还呈下蹲在田垄旁的姿势,要站起时腿发麻,一时直挺不起。
翊王握住他的手臂,将他拉了起来。
“多谢王爷。”兰渐苏扫去衣袍上的泥土,翊王拉起他的手腕问,“你的手刚才被那萤虫停落,应当没事吧?”
“那只虫只是在我手背上停留片刻,想来没什么问题。”
兰渐苏欲将手收回,翊王却握住他的腕不松。
兰渐苏又把手往回收了一次,形同被上桎梏,让翊王抓得牢牢。他不明地看翊王。
夜此刻更沉了,浓云抱月,晦暗半明。一片朦胧的暧昧,在空中游离成丝。
翊王的脸埋在夜色中,唯有萤火虫发出来的荧光,昏昏暗暗地照清他的脸庞。
他眼神像一条无声流淌暗河,河中有头藏得很深的猎兽。甚而,错觉之下,兰渐苏以为见到一头真的猎兽在盯他。
从冷若天人的翊王身上,寻见这道影子,叫兰渐苏暗吃不小的惊。并且,这道影子,正密密地笼在他身上。
但是因为他是前皇子,翊王是他的前皇叔,所以兰渐苏没想太多。
“皇叔?”他改回口,叫了翊王一声叔。
翊王微愣,眼里那条暗河逐渐清明起来。许久,翊王放下他的手,目光从他身上错开:“你明日随我进宫觐见皇兄。”
兰渐苏活动着被他握到发红的手腕,顿时陷入另一个吃惊中:“进宫?明天?这么突然?”
翊王道:“你与皇兄之间有误会,这段时间皇兄冷静了不少,你又碰巧在京城中。这是你们冰释前嫌的好时机。”
兰渐苏默想,上回进宫赴宴,未能寻见机会查一查丹心姑姑之死,这回若能再次进宫,不失为一个机会。
但他这点考量却为多余。
翊王准确地来说,没有留给他拒绝的余地。他断然告知兰渐苏:“你晚上留宿王府,明早好一起入宫。”
兰渐苏漫不经心点着头,点到一半陡止住,怔忪地睁大眼。
翊王要他,留宿王府?
纠结了好半晌,兰渐苏道:“不行,我爹不让我夜不归宿。”自是借口,这点浈献王的想法全然相反。他夜不归宿,浈献王怕是会举杯邀月,通夜欢喜。
翊王道:“我会命人给浈献王传信,你今夜便安心待在这里吧。”
翊王下完“命令”,不容置喙,留下他高挑的背影,走在前方。
兰渐苏望着他前去的冷傲身影,闷闷委屈:世道缚我。我叔缚我。
第14章 朕赐你个老婆
这一夜,浈献王抱着翊王府传去的信,睡得很香甜。
这一夜,兰渐苏躺在翊王身旁,睡得不那么香甜了。
王府这般大,大大小小的空厢房,没有上百,也有数十。不知为何,翊王独觉身旁空位是块圣地,还是块他亲皇侄应该来躺一躺的圣地。
夜里二人薄衣同床,虽然分衾而卧,一人一枕,到底还是身体碰身体。
此兰渐苏非彼兰渐苏。彼兰渐苏待他就是亲皇叔,哪怕一起泡个澡可能都觉理所当然。此兰渐苏心里待他同其他男人无异,作为一条响当当弯男,这下难免拘谨和尴尬。
合上双眼,他听见翊王在他耳旁规律的呼吸音,像条柔棉轻搔他的耳朵。于是兰渐苏回想起今夜,翊王紧握他的手腕,眼中那条深藏猎兽的暗河。蓦然,身体凛了一凛,他睁开双眼,侧过头,看见被如纱黑夜包裹住的翊王的睡颜。
兰渐苏小心起身下榻,披上外套,往门外走去。
他悄声来到书房,点燃一盏油灯,决心在此地挑灯夜读,及至天色清明再回去躺下。
桌上的书摆得工整,兰渐苏抽出最中间一本游记,闲读起来。可作为前世理工出身的兰渐苏,似乎有点高估自己的文化水平,一本游记翻读下来,除了知它写的是什么字以外,几乎读不透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