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十世
褐色的身影飞快掠过,身后一道黑色身影紧追不舍。进入密林后,黑衣人扬手射出某物,褐衣人闷哼一声,颓然倒地。身后那人撵上,伸手去点他穴位,却见地上之人手中一翻,白光袭去。黑衣人反应迅速,立刻侧头避开,怒喝一声:“凌青!”
褐衣人咬咬牙,翻掌击去。黑衣人终年冷若冰山的一样的面容,终于露出一丝恼怒的痕迹,毫不客气地抬掌还击。二人瞬间在漆黑的林中斗了数十招。
这二人相貌相似,年纪相似,功力却差了一点。那个黑衣人明显功力较高一筹,兼之刚才凌青已被他击中脚踝,腾挪不便,行动间少了优势,最终被黑衣人制服。
“你好大的胆子,竟然要背叛主上么!?”黑衣人怒恨交加,痛声喝问。
“不是!”凌青大吼:“我绝不是要背叛主上!”
“那你潜逃天门,意欲为何?你不知道进入天门之人,除非经过门主同意从名册中削去名字,不然誓死也要追随到底吗?何况我们是主上的私卫,是在北堂王灵前发过誓的!”
凌青全身发颤,激动地道:“大哥,你忘了吗,我以凌家的列祖列宗发过誓,今生今世绝不会背叛主上的!”
凌朱怒气稍平:“那你为何不经门主同意便私自离开?”
凌青咬牙,没有作声。
“你快说!不然不用门主发落,我便不会饶了你!”
“我、我要去找一个人……”凌青垂下头去,低声道。
“你!”凌朱自然知道他要去找谁,纵使一向冷硬的他,对于这个爱逾性命的同胞弟弟,竟然为了一个男人做出这种事,仍是痛心疾首。
“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知不知道他是门主什么人?你竟然……”凌朱后面的话说不下去了。
“我知道。”凌青应了一声,突然抬起头来:“可是他已经离开了,不是门主什么人了。现在他行踪不明,我要去找他。大哥,你放了我,你让我去找他……”
“啪!”
清脆的一声巴掌,击在凌青颊上。凌朱气得发颤:“你还不知悔改!”
凌青捂着脸颊,没敢说话。
“你以为他离开门主,你便有机可乘?你以为门主放了他,就是真的不在乎他?不说这人海茫茫,你到何处去找他,就是找到了又怎样?你以为他会喜欢你吗?”
凌青低着头,过了半晌,轻轻地道:“他不会喜欢我,我知道。”
那个人的眼里,心里,只有门主一个人,这些,他们兄弟二人都非常清楚。
“那你为何还要这么做?”
凌青看着自己的胞兄,茫然而困惑地道:“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想找到他,我想陪在他身边,哪怕他眼中没有我,哪怕只是给他做仆役,怎么样都没关系……总之,总之我不想放他一个人……大哥,你说,是不是我前世欠了他的?”
凌朱看着他这个样子,一阵无言。
二人沉默半晌,静寂的林子里只有风,吹动树叶的声音,还有,动物的夜啸声。
“大哥?”凌青试探地唤了一声。
“……你走吧。”凌朱长长的叹了口气,解开他的穴道。
凌青站起身来,突然有些犹豫:“大哥,我走了,你怎么向门主交代?”
“这你不要管了。我们凌家世代都是北堂王的暗影,少了一个你,还有其他人在呢。”
“……大哥,我、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门主!我……”
“不要再说了!你再不走,我就要改变主意了!”
凌青一惊,连忙道:“那我走了。”
凌朱看着他的身影飞快地消失在丛林中,待一切都平静后,他回过身去,突然对着密林深幽之处跪下。
“属下参见门主。”
一道白色的身影慢慢走出,落地无声,形同鬼魅。
“起来吧。你做的很好,以后和他定时保持联系。”
“是。”凌朱早已恢复面无表情,可是此时,却禁不住有些动容。
“门主,凌青他、他对言将军只是一时痴迷,待过些时日,自会醒悟……”
北堂傲微微一笑,打断他:“你不用为他说话,本座不会在意。”
正是他这种痴迷,才一定诚心地去找那个人,并好好保护他──虽然那个人也许并不需要别人保护。
“也许,他不要醒悟比较好……”北堂傲抬头,透过层层树阴,看见几颗一闪一闪的璀璨星辰闪耀着。言非离就如这些星星当中的一颗,默默守护了自己这么多年,自己也希望,在他身边也有这样一个人,可以永远忠诚的保护他。
──接下来,要有许多事开始忙了。非离,我不得不暂时把你放一边。但是我会派一个人,在我找到你之前,陪在你身边……
第67章
开春的草原,春意盎然,嫩绿的草坪上开满了细小琐碎的花朵,无边无际的撒落满地,带着浅浅的清香,跃过低地平原,翻过丘陵山包,一直铺沿至天边,与碧蓝的天空连成一体。
这里是明国首都,遥京的京郊。
大草原上数百匹骏马呼啸着奔驰而过,尘烟起处,风驰电掣一般,惊天动地,气势如虹。马蹄嗡鸣,连草地都在微微颤动。马群后面,几个牧民挥舞着马鞭追逐着它们。
这数百匹马同属于一家马场。这家马场本来不大不小,饲养数量也只有十来匹,本是专门为京城的一些马户提供马匹的。但是这两年来,明国新君登基,大肆出击,先后歼灭了周边个个小国,逐渐统一西北草原和南部边疆,对战马的需求大大增加。于是借着这唾手可得的商机,原本小小的马场也一下子扩大了经营,成为专门向京畿的禁卫军和北堂王的玄武大军提供战马的马场之一。
一个黄色衣衫的小女孩,十三四岁年纪,却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远远地从山坡那边奔出。
“潘叔叔!潘叔叔……”她稚嫩的清亮的声音被马蹄的嗡鸣掩盖,但是远处的几个牧人还是看见了她这一抹亮色。其中跑在马群最前面领马的那人,挥手招呼了一下,离开马群奔了过来。
“雅儿。”那人来到女孩面前,微微一笑,问道:“今日怎么没去学堂?这么早就回来了?”
“潘叔叔。”女孩瞪着晶亮的眼睛,兴冲冲地道:“今天北堂王和郁将军班师回朝,学堂都放了假,待会儿我们都要到城门那里去看他。”
“是么。这么快?”那人一愣。
“是呀。北堂王好厉害。上次灭了荪国和鹰国只用了半年,这次灭了南乌,却只用了两个月。皇上大喜,颁旨说北堂王回朝后要大庆一个月。我们学堂都不用去了呢!”
“一个月不用去学堂,你就这么高兴?”那人假意板起脸来。
女孩吐吐舌头,虚道:“这是皇上下的旨,又不是人家故意逃课。”
“好了,知道了。”那人松了脸,笑着伸出手,拍了拍她俏丽的小脑袋。
“潘叔叔最好了。”女孩抓着他的手撒娇。她的年纪其实还小,只有十一岁,但北方女子发育较快,看上去到像个小大人了。
“雅儿来找我什么事?”
“对了。”女孩这才想起正事。“我爹找您过去呢。”
“好,一起去吧。”那人领着女孩,缓辔而行。
来到一宅大院,二人跳下马,刘雅蹦蹦跳跳地跑了进去,一个脸上大疤的大汉正好出来,看见她斥道:“丫头,让你去找叔叔,这么半天才回来,刚才去哪玩了?”
“爹,我没去玩儿,叔叔在放牧,我翻过山才找到的。”
“阿七,你别骂她。今日我们是走的远了。”
大汉对女儿道:“回去好好收拾收拾,你娘正在做饭呢,去帮帮忙。”
“好。”刘雅乖巧地应了一声,跑进屋里。
“小言,你跟我来。”这个脸上疤痕的大汉不是别人,正是言非离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刘七。
“阿七,在外面不要这么叫我,我现在叫潘离。”
“啊!对!一时忘了。”刘七拍了脑袋,说得心不在焉。
言非离摇摇头,知道他不怎么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也不太在意。反正这么久了,一直也不见有人来寻他,想必那人……已经把自己忘了吧。
二人走进账房,刘七关上门,坐到言非离对面,说道:“小言,北堂王今日就要班师回朝了。”
“嗯。我知道。”
“今天早上,北堂王府突然来了人,说要给北堂王的爱马配一匹好的牝马,让我们这里准备一下,挑三匹最好的,下午就给北堂王府上送去。”
“这样啊……”言非离心里算算,云墨也有七八岁了,早该是做父亲的年纪,亏得北堂傲忍了这么久,一直未曾给它配过。
“不过时间好像有点急。要挑出最好的牝马,总得准备准备啊。”
“是。我也是这么跟王府来的人说的,可是他们说是小世子急着要,一刻也等不了,王妃这才下令赶紧来挑,说要这两天就给配上。”
言非离心中突地一跳。不知道他们说的小世子,是谁……
刘七喝了口水,又道:“好像不只是让我们马场准备了牝马,还有福来、千里等几个马场,大家都选送三匹送去,最后由王府里的人挑,挑好了的才留下。前两年千里马场把我们打压的几乎撑不下去,要不是小言你及时来了,我们哪还有这么风光。所以这次……”
刘七后面的话,言非离漫不经心地听着,心里却一直翻腾着刚才听到的消息。来了这么久,他一直隐忍着自己不要去打探,反正那个人名闻天下,关于他的一举一动,总是时时会传进他的耳里。但是关于另外那一个小的,今日却是第一次听到。虽然毫无内容可言,也不知指的是谁,但却无法不挑动他的心弦……
第68章
中午,言非离和刘七连午饭也未来得及吃,便去马场挑选精良的牝马。
言非离想起墨雪,那样一匹与主人一样骄傲的马啊!什么样的牝马才能入得它的眼呢?
在马场耗费了半天工夫,刘七选中了三匹,着人下午给王府送去。
不过言非离却不觉得这几匹马能行。也许它们还入得了人的眼,但那匹通人性的墨雪,恐怕是不会满意的。
傍晚,和几个孩子一起去城里的刘雅回来,在饭桌上叽叽喳喳地说着郁将军骑在大马上怎样怎样的威风,又遗憾地说北堂王这次没有骑马,而是坐着皇撵,没有露脸。
“为何没有骑马?”言非离问道。
刘雅一边吃饭一边说:“听说北堂王在战场上受了伤,皇上亲自赐了御撵,让他不用下轿,直接入宫。”又晃晃头,道:“郁将军也很威风,不过没有北堂王好看。北堂王真是我看过的最好看的人了。上次他从鹰国回来,骑在那匹黑马上,多威风,多漂亮啊!陈家的姐姐都看呆了,还说就算去王府里给王爷当丫头都愿意呢。”
“丫头,别胡说!”刘大嫂在旁训她。“女孩子家的,别说这些荒唐话。”
刘雅皱皱鼻子,低下头扒饭。
刘七看了言非离一眼,见他神色阴郁,若有所思,不由暗暗皱眉。
两年前,言非离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一袭青衫,淡雅而笑。
多年岁月,好似就被这一笑,一扫而空。
刘七走上去,紧紧抱住他。
“好兄弟!”
言非离回抱他,二人分开,重重一拳,击在彼此身上,相视大笑。
二人之间,什么话都不必说。
此后,言非离留了下来,帮他经营马场,化名潘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