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蔻红
“什么叫都怨我?你就没有挤兑钟良骏?我逼你了吗,还不是你自己也答应的?”
还不待两人互相推卸责任,背后已经响起了男人的怒吼:“你们两个干的好事!”
二人浑身一抖,回过头,背后站着的是怒不可遏的钟二叔和钟三叔。
第103章 从暴发户走向轻奢之路
且不管钟家内部如何勾心斗角, 宋柏和沈慕已经带着大批的布料回了自己家。
刘氏在家里手足无措,门都不敢随便让人进, 一群钟府的下人抱着布匹站在宋家门口面面相觑,直到宋柏和沈慕回来,刘氏才放了行。
“吓死我了, 还以为怎么着了呢, 忽然这么多人要往咱家进,还带着东西。”刘氏拍拍胸口, “不是说去看小钟吗?怎么买了这么些东西。”
“是我们不好, 也没跟娘说一声。”宋柏不好意思道:“钟师兄家正好压了些货卖不掉, 我瞧着价格挺合适的, 就买了。让娘受惊了。”
“师兄说了, 等他处理好家里的事情,就来探望您。”沈慕笑道。刘氏也算是钟良骏的师母了,理应前来登门拜访。
说话间,钟家的仆人已经把布料都运进了院子。四进的宅院他们只住了两进, 剩下的房间全是为了宋老爷夫夫二人所带的粮草所准备的, 此刻正好也可以用来放布料。
上千匹布把院子塞的满满的,沈慕摸着胸口, 此刻才有种真真正正一夜暴富的感觉。
以前虽然拿着银票, 可那一张薄薄的纸,并没有如今这种巨大的视觉冲突。他看了看面前眼花缭乱的绫罗绸缎, 再看看自己身上的普通棉布, 忽然明白了钟二婶、钟三婶那嫌弃的眼光之中所含的意味。
“柏哥, 我是不是……再穿成这样子不大好呀?”沈慕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衣服。“今天给师兄丢脸了……我再穿成这样,以后是不是还会给你丢脸?”
宋柏搂了搂沈慕:“先敬罗衣后敬人,本就是一句讽刺之言。只是这样的人渐渐多了,才成为一句无奈的感慨。你没有错。”
错的是那些逢高踩低,门缝里看人的肤浅之辈。
沈慕笑了笑,说出了宋柏话中的未尽之意:“可是世人皆如此,我们没有办法改变世人,是吗?”
“可是如果你因此而不开心,我觉得并没有必要为了世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宋柏认真的看着沈慕的眼睛。
这是他的夫郎,他自会爱他护他,让他一辈子不受别人的轻视。就如今天这般,自己有钱有能力,还怕不能打脸对方吗?
只要沈慕不喜欢,他就会努力赚钱,努力提高自家的社会地位,让所有人都不敢小看他们。
世间人就是这样。沈慕穿普通棉布衣裳会被人看轻,若是皇帝穿棉布衣裳,还会有人敢看轻他们吗?
汉文帝穿草鞋上朝,龙袍破了让皇后补一补继续穿,自己日常穿粗布补疤的衣服,皇后亲事农桑……又有谁敢小看他?只会赞誉于他!
“好,等柏哥生意做大到无人敢轻看我们的时候,我再恢复本心,穿自己喜欢的衣服。”沈慕帮宋柏把眉心的郁结揉开:“不过现在,还是做一些改变吧。”
“因为虽然穿贵的衣服会让我心痛,但如果被人小看,我也会不开心。”
而连累你或者师兄等这些我在乎的人被人看轻,我会更不开心。宋柏说想要自己活得自在,不要在意世人的眼光,可这世上有谁能真真正正完全不在意外人的眼光?
太难了。既然无法超俗,便在世俗之中做个俗人吧。
“也不是日日都穿啦。”沈慕笑了笑,安抚着宋柏的情绪:“在家就做自己,出门在外穿好些就行了……我也不是总出门的。”
“好吧……”沈慕做了决定的事情,宋柏都由着他。
不过决心虽然下了,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选起布料来,沈慕还是一样一样的问着宋柏价格,力争挑出来性价比最高的料子来。
宋柏趁机敲边鼓:“我们还是买几个下人来吧。这样还可以让他们给你做衣服,不用上外头找人定做了,多省钱。你也不会舍得,老让娘来给你做衣服吧?”
“娘给你做就算了,我总不好意思也让娘给我做。况且,老做针线多伤眼睛。”
“就算别的不买,至少也得买个门房吧?像今天,日后若是咱俩出门谈生意,难道让娘开门?”关键娘还不太敢开。
沈慕犹豫了一会儿,想起来在钟家见的那一串串的仆人,最终点了头。
现在毕竟不像以前在村里,只有个小小的院子。院外喊话屋里都能听见。现在他们也算得上家大业大,虽然对富裕没有具体的概念,但他隐约觉得,自家好像比钟家有钱。如果富人的标配都该是这样,自己至少也得做个门面工夫。
沈慕从小就是个争强好胜不服输的性子,好端端的,他不能接受被人无缘无故看不起。
宋柏非常高兴。他也不是喜欢使唤下人的人,但总想让沈慕和刘氏清闲些。像自家买的这个大宅子,不说别的,打扫卫生就得花上大半天的工夫,这还只住了两进。要是四进都用上,沈慕和刘氏一天啥也别干,光打扫卫生就累的够呛了。
“也别买太多,咱们以后不是还要回村子里么。”沈慕别别扭扭的开口。从无产阶级到可以买下人,这个跨越有点儿大,沈慕努力在接受,但还是有点费劲。
“当然当然。”宋柏也知道一口吃不成个胖子,沈慕能松口已经是个大进步了:“就跟在兴安县时一样,院子里两个小丫头打扫卫生,顺便让她们做做针线,平常还能陪娘说说话。再加一个门房。三个人如何?”
择日不如撞日,吃罢了午饭,两人就往街上去了。这次沈慕长了记性,特意翻出来两身在兴安县时做的绸子衣裳。
如今买人都不必去人市,街上到处都是卖儿卖女、自卖自身的人。价格都便宜得很,卖儿卖女的还想落点儿银子,自卖自身的基本上主家保证给口饱饭吃,就能跟你走。
两人衣着华丽地走在街上,就不断有人拦路求卖,沈慕本就不习惯穿绸子,此时被扰得不胜其烦,有些后悔,小声道:“早知道不穿成这样了。”
宋柏也跟着小声凑到他耳边:“你要是不穿成这样,人家还怕你出不起米粮,不敢跟你走呢。”
这话倒是真的。特别是那些自卖自身的人,也是挑主家的。生怕被哄骗了去,再转手被卖掉。
“二位爷,瞧瞧我这闺女吧,会下灶,会做针线,地里的活儿也能干,模样还俊俏。”一个干瘦的女人怯生生的拉着自己的女儿像宋柏介绍:“只要四两银子,或一石大米。”
沈慕一怔:“如今粮价已经涨到了四两一石了吗?”
太平年间,一石粗粗磨过的大米只要一两银子,精米也不过一两六钱银子一石。
宋柏听着女人的介绍,倒是有些满意:“会做针线,还会做饭,挺合适的。你觉得呢?”
沈慕把目光挪到那小姑娘的脸上,有些犹豫:“她……长得有点儿好看。”
吃完饭洗碗的时候,刘氏知道他们要出去买人,特意把沈慕拉倒厨房一阵叮嘱,不让买好看的小姑娘、小哥儿回来。
“虽然小宋是个好的,但那些好看且自知的人呐,多半都有些心大。虽然也不是说人人都这样,但咱们把苗头掐死在摇篮里,不更好吗?”
刘氏皱着眉道:“要是你俩成亲了,我也不说这话了。可你离出孝期还有段时间呢……”弄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小哥儿在跟前晃荡,就怕本来没事儿也给拱出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