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蔻红
沈青山正在院子里蹲着磨农具。沈老汉的事儿他压根儿不想插手,每次沈老汉一来,他就找借口躲出来。反正他爹想要帮衬这个堂弟,就让他爹自己做主吧。
“哥,咱爹说,让拿半口袋粮食给五堂叔拿走。”沈青石也蹲下来,帮他把农具分类放好,一边皱眉道:“我出来的时候,五堂叔还让我给他多装些。”
沈青山也皱着眉一想,叹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给就给吧。好在半口袋粮食咱们家也不是拿不出。你瞧着装,别装咱家的细粮。”沈青山嘟囔了两句:“也不用多给,将够半口袋就行。”沈青石得了他哥的准儿,这才去拿了粮食给沈老汉。就刚好半口袋,一点儿没多。
沈老汉又念叨了几句青石小子不把自己这个叔叔放在眼里什么的,沈青石就当聋了似的。倒又把老村长闹了一肚子气。
不过这些事儿都和沈慕无关了。沈慕自从口袋里有了两千两银子,整个人都不一样了,村里这些事儿都入不得他的眼。
每天就想着赚钱,攒钱。
这有的人手里存不住钱,有钱就想花掉,飞来横财之后往往会去买些平日不舍得买的东西,大肆挥霍一番。
沈慕就不一样,他有了钱,就想要更有钱,攒更多的钱。
于是这几日他干脆把烦心事儿都抛到脑后——反正祠堂也塌了,一时半会儿也修不好。他整日就跟宋柏上山摘红菇、进城做买卖,忙得不亦乐乎。
回到家之后,再把每日赚的铜板倒在床上,和宋柏两个人一个一个铜板的数上好几遍。
等凑够了一千五百文,沈慕就去把他们兑成银子,然后和那两千两一起放在匣子里,藏到炕洞里。
当时盘的炕,现在还不到烧起来的天气,正好用来藏银子。
日子过的幸福又充实。
这一日,两人又来了县城。最近和村里关系紧张,他们也就没有再租村里的牛车了。好在宋柏的腿也养了那么久,已经全好了。这几天就全凭脚走。
但毕竟路途遥远,到第四回 去城里的时候,两人脚上都磨出了血泡。
宋柏特别有先见之明的请刘氏给他们做了软底儿的鞋子。如今便从背篓里拿出来,对沈慕道:“你当时还觉得浪费,现在用得上了吧?不然路都走不得,更耽误事儿。赶紧换上歇歇脚,回去的时候还能走。”
沈慕接过鞋子,不得不佩服:“你怎么料到的?你怎么那么能啊!”
宋柏有点儿脸红,他不想说自己一点儿也不能,这都是血泪的教训……自己以前干过这种蠢事儿,为了省钱穿草鞋步行,结果路走多了脚磨破疼得走不得路,只好去店里买了现成的鞋。
那店铺里卖的鞋可贵多了!还未必合脚。
当然关键还是贵多了。
刘氏做的鞋,也就是拿破衣裳糊的鞋底子,根本不费啥钱。就是软底儿的那一层是用棉花续的,费了点儿棉花。也就一两文钱的事儿。
倒是让宋柏有些意外,丰水县竟然是产棉花的,虽然种的人并不多。农家人,还是愿意种粮食,吃饭是第一大事儿。只有地主家才会雇长工种些棉花。
这样一双鞋垫了棉花的软底儿布鞋,在店铺里头少说卖二十几文呢,现在这就算省了二十文了。
两人是卖了红菇之后,在干货铺子附近找了地方换鞋。沈慕是个哥儿,宋柏不想他的脚被人家看见,就挡在他外头。
沈慕倒是不以为意:“我又不是个姑娘,哪就怕人看去了。以前下地的时候也经常光着脚。”
“我想让你的脚只给我一个人看。”宋柏还悄悄摸了一把,摸得沈慕臊得慌,忍不住拿小拳拳捶他。宋柏被他捶得一个踉跄,也不敢再闹他了,老老实实替他挡着。
等着沈慕换鞋的工夫,宋柏就随意的看看路面上有什么变化。这生意人就要随时注意市场有没有新变动,保持敏锐的商业嗅觉。
这一看,就发现长街东头围了好些人,那不甚宽敞的路口都要被堵住了。再定睛一看,净是花红柳绿的,围着的都是些小娘子和小哥儿。
“怎么了?看什么呢?”沈慕换好鞋,顺着他的目光伸头一瞧。“好些人啊。”
“要不要过去看看?”宋柏问道。
“当然啦,有热闹不看,不是我的性格!”沈慕拉住他的手,欢欢喜喜的往东街口跑去。
第43章 买狗
到了东街口, 却发现那些小娘子都隔着一段距离在看, 并没有围在一起。小哥儿们虽靠的近些, 人却不多。
只因这摊主是个汉子, 小娘子们要避嫌,小哥儿们虽胆大些,却因为小哥儿历来被称为低贱之人,在家一般都不受宠,并没什么银钱去买如此价贵的——宠物。
没错,走近了,宋柏和沈慕发现这处摊子是卖各种小动物的。摊主是外地来的不知道规矩, 随便撂地摆了摊子,正有好心人指点在告诉他该去骡马市摆摊。
宋柏定睛一看,这人怕是从外域倒来的货物,提的几个笼子里头都是稀罕的动物:有蓝眼睛长毛的波斯猫,有耳朵是耷拉着的垂耳兔, 有憨态可掬的白色小老(仓)鼠……
沈慕也和那些小娘子、小哥儿一样, 看得眼睛都瞪大了。当时就撒开了宋柏的手凑了上去。
村里人养动物, 也顶多是看家护院的土狗,抓老鼠的田园猫。观赏类的宠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小动物们不怕人也不怕生,瞧见沈慕凑过来,一个个也伸长了脖子去看沈慕,圆溜溜的大眼睛瞧得沈慕心都酥了。
“天啦, 怎么这么可爱呀!”沈慕也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 情不自禁蹲下去, 伸出一根手指去和小动物们互动。
附近几个小娘子露出羡慕的神情。他们也想去摸一摸,不过因为摊主是个汉子,小娘子们不好意思一直围在摊子跟前。但要买吧,又太贵,家里是决计不肯出这个钱的。于是也就只有沈慕一个人蹲在笼子前边。
摊主相貌就极为和气,笑眯眯的招呼道:“这位小哥儿看起来很喜欢啊,要不要买一只回家养?”瞧了瞧沈慕身上普通的衣物,推荐了便宜又好繁衍的小仓鼠。他倒也没有因为沈慕衣着普通就怠慢了,没看见人家汉子站在后头呢么,瞧那宠溺的眼神,就是价贵,只要这小哥儿开口要,那汉子怕是也愿意掏钱买。
摊主走南闯北,什么人没见过,最是知道这些年轻小夫夫、小夫妻了。
沈慕却不喜欢小仓鼠。在沈慕看来,再可爱那也是老鼠,老鼠是偷家里粮食的,沈慕这么抠,怎么可能养个偷粮食的小贼?可能他也一时没想到,但下意识就不喜欢小仓鼠。
他喜欢狗狗,能看家护院护家的狗狗。沈慕盯着笼子里的一只黄色的小狗狗,眼睛眨都不会眨了。这小狗幼崽乍一看和农家的土狗很像,都是黄黄的毛,可仔细看去,这小狗的四肢都要比土狗幼崽粗壮些许,毛毛蓬松柔软,耳朵也柔顺的垂在两边。
只是怕是路途颠簸,小狗有些蔫儿,蹲在笼子里可怜兮兮的瞧着沈慕。
沈慕也瞧着它。一人一狗默默对视。
这竟然是一只金毛幼崽!宋柏也有些惊讶了。他也是走南闯北的人,曾见过商业伙伴家里养这种狗陪伴自家小女儿,最是温顺聪明。
“你喜欢?”宋柏走过去。沈慕好不容易把目光从狗脸上挪开,看着宋柏。
他没说话。他也知道,这么多小娘子围着不走,又没人买,肯定是因为这些宠物太贵了。喜欢又买不起,只能围着多看两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