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冬十五
他也认出来了,那天在山崖下,这个人叫李曜“兄长”——也就是说,眼前这个嚣张的家伙,很有可能是李曜的亲弟弟。
他的心情略复杂,假如有一天,他和李曜有机会复合,这家伙应该叫他……呃,想得有点多了。
李三郎很快转变了态度,眼中的怒气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惋惜,“你怎么跟姓安的混在一起?”
“开门做生意,来者是客罢了。”叶凡语气平淡。
李三郎拍拍他的肩,“看不出来,长得跟个酸秀才似的,还挺圆滑。”
叶凡扫了扫肩膀:“看不出来,穿得像个侯门公子似的,也会以貌取人。”
“呵,嘴皮子倒是好使。”李三郎往安回离开的方向瞅了瞅,人影都没半个,干脆不追了,转而往叶凡跟前凑了凑。
“喂——”
“我姓叶。”
“姓叶的——”
叶凡抱着手臂,不冷不热地看着他。
“好好好,叶小郎君,行了吧?”李三郎大大咧咧地拉着他坐到地上。
“我早就想问了,你是不是有啥妙招,那么胆大包天地挑衅老大,都不见他碰你一根手指头。”
叶凡翻了个白眼,头顶飘过一排“呵呵哒”——他“碰”我的时候,你早就变成文物了,当然看不到。
李三郎不晓得他脑袋里正乌拉乌拉跑着小火车,自来熟地勾住他的肩,一脸谄媚,“说说呗,也让兄弟学两招!”
叶凡的视线移到他胳膊上,仿佛能烧出一个窟窿。
李三郎丝毫没有感受到自己被嫌弃了,反而挪了挪屁股,凑得更近。
不用叶凡开口,便有人看不下去了。
半空中传来一声绵长的哨音,不知由何物发出,声音清亮,如同响在耳边。
李三郎条件反射地坐直身体,端正了表情,大声回道:“得令!”
这个姿势维持了好一会儿,直到那边传来一声短促的回应,他才垮下肩膀,露出一张苦瓜脸。
“老大喊人了,我得回去了,看来今儿是听不到了。”
不知叶凡想到什么,突然一改刚刚的冷漠,弯着眼睛冲他笑笑,“你真想知道?”
李三郎丢给他一对大白眼,“废话,不想知道我干吗问你?”
叶凡没有计较他的态度,反而好脾气地说:“有空了来找我,我教你。”
李三郎眼睛一亮,“你真有绝招?”
“那人是不是霸道、专.制,又暴力?”叶凡冲他挑挑眉。
李三郎一拍大腿,“可不是么,一天到晚板着脸,吓死个人。”
“放心吧,对付这样的,我有的是法子。”叶凡做出一副自信满满的姿态。
李三郎立马信了,激动地握住他的手,千言万语汇成两个字,“教我!”
“好。”叶凡扬起嘴角,笑得软萌无害又可信。
李三郎感动得眼泪汪汪,直叹相见恨晚。
哨音再次响起,声音急促。
“唉,我真得走了,兄弟,回见!”李三郎匆匆骑上马,满心欢喜地离开了。
叶凡惬意地拍拍手——内部间谍,策.反成功。
实在没想到,李曜的弟弟竟然这么好骗。
当真是一个窝里出来的崽吗?
为啥一个像狼王,一个像二哈?
他并不知道,此时,“狼王”正站在阁楼上静静地看着他。并且,利用阁楼中的机关把他的话听了个一清二楚。
霸道,专.制,又暴力吗?
很好。
第27章 怂小凡(修)
【看上你就是倒了八辈子霉】
连日来,叶凡配药酒、养金针菇、兑换大大小小的东西,明里暗里做了不少事。
于家人和他朝夕相处,若说一点都没有觉察,肯定不现实。意外的是,他们对叶凡有一种盲目的信任,没有人质疑他身上的变化,更没有人站出来阻止或拆穿他。
彼此生活在一个屋檐下,默契地心照不宣。
叶凡很庆幸,也觉得十分神奇。
实际上,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都像于家人这样,情感世界朴素而忠诚,他们谨守着内心的原则,遵循着这个时代特有的社会秩序,认同等级观念,安于自己的位置,纯粹而踏实地生活着。
这些,都需要叶凡慢慢体会。
眼下,第一茬金针菇就要收割了,虽然他技术不咋样,好在小东西们很是争气,长得又细又白,浓浓密密一大丛,十分喜人。
叶凡拿眼瞅着,越看越觉得,如果就这么扔给系统,太可惜了。更何况,自己种出来的蘑菇,如果不亲口尝一尝,总觉得不够圆满。
再者说,倘若能把金针菇的种植在当地推广开来,不失为一种改善民生的好方法。
达则兼济天下,这是李曜教给他的。
他思来想去,最终选了个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干脆进山一趟,就说是山崖下发现的。反正没人能拆穿他,除非这里有第三个穿越者。
于是,叶凡打定了主意,背上柳条筐,特意选了条人多的路,遇到村民就主动打招呼,为的就是让更多的人知道他要进山了。
也算是煞费苦心。
如今已是四月末,韩岭山比他第一次来时热闹了许多。
野草长高了,灌木郁郁葱葱,偶尔能看到一两只山鸡野兔慌慌张张地跑过。
叶凡干看着逮不着,心里直痒痒。
他想到了陷阱,不会挖;扔石子,没准头;比速度,呵呵。
所以说,为什么要让他这样的人穿越?
胖团叉着腰,气势十足,“凡凡,让我来!”
刚好一只羽毛斑斓的山鸡扑扇着翅膀飞出来,胖团鼓足了力气,把自个儿憋成一个圆溜溜的球形,紧接着,一道柔和的光从他身上发出来,咻的一下,射到山鸡脑袋上。
那山鸡在半空中足足停顿了三秒钟,之后鸡眼一翻,脖子一歪,落到了草丛里。
“呀呀,打中啦!”胖团兴奋地飞过去,抓着鸡冠努力拽。
叶凡眨了眨眼,这就完了?一只大山鸡就这么到手了?
跟白捡的有什么两样!
“要点数!”胖团软软地提醒,“能量箭,要两点。”
“不怕,咱还有金针菇。”
叶凡当即卸下背筐,把藏在筐底的金针菇翻出来,底部不好吃的地方正好掐下来,一丛接一丛地丢进系统里。
系统面板不断发出“叮、叮、叮、叮”的声音,提示有点数进账。
原本停在个位数的贡献值嗖嗖地往上涨,叶凡笑得见牙不见眼。
“儿咂,这些点数都给你,随便用,咱今儿个来票大的!”
胖团激动地握住小爪子,“要打老虎咩?”
叶凡嘴角一抽,“个头不大,志向不小。”
呀,被夸啦,好开心!
胖团趴到叶凡脑袋上,幸福地滚啊滚。
他昨晚睡前洗的头发,经过一个晚上的翻滚,早起一看,像是被雷劈过似的,炸成了蒲公英。
就连胖团都倒在被子上咯咯直笑。
大清早,为了把那些桀骜不驯的头发丝绑成一个髻,叶凡举得胳膊都酸了。好不容易成了型,如今被胖团这么一滚,瞬间散成了蘑菇头。
小家伙一点“闯祸”的意识都没有,反而顺势堆出一个小坑坑,满足地躺进去,“凡凡的头发软软哒,好好睡。”
叶凡把山鸡放到背筐里,抬手捏捏它,“那你就‘好好睡’吧,看到兔子我叫你。”
“好(⊙v⊙)。”又萌又乖。
很多时候,叶凡都会不由地想着,如果胖团真是他的孩子就好了,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宝宝陪在身边,即使没了李曜,日子也不会很难过……吧?
***
有句话十分灵验——说曹操曹操就到。
似曾相识的山崖,似曾相识的护卫,似曾相识的前男友。
叶凡扒着崖边的灌木往下看,正瞧见李曜带着众护卫,围住一头健壮的公鹿。
那头鹿生得十分特别,雪白的皮毛,健壮的四肢,流线型的身体,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对粗大的鹿角。
那角并非常见的枝杈状,而是像鸭蹼一般,有主枝,有相连的“薄膜”;又像蝴蝶的翅膀,以一种美丽的姿态向上弯折,似乎下一刻就要翩跹起舞。
所有人的视线都被这头漂亮的白鹿所吸引,除了叶凡。
在叶凡眼中,还有一个比珍贵的白鹿更加耀眼的存在——那个挽弓搭箭的男人。
他的眼睛仿佛不受控制似的,直往那个男人身上瞄。光瞄还不够,还要自己配上一段色气满满的画外音——
嗬,瞧那肩膀,又平又宽,要多可靠有多可靠。
还有胳膊,那么长,拉弓的姿势帅呆了!
啊,还有腰,李曜的腰……劲瘦,有力,可以坐着,可以圈着,超级……好用。
唔……不能想,腿软。
叶凡咽了咽口水,这不是他第一次见李曜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