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浪仙
大概都想到了一处吧。
那还是在南越的时候,寻壑还叫沈鲤,当时的沈鲤刚跟沈越不久。一次,沈越巡视河道,也是风雨大作的日子,他不当心落入湍流,寻壑拼死入水搭救。那一次,寻壑不但伤了腿骨,并且,一条长虫般扭曲狰狞的伤疤,就此留下。
不敢想,那一次相救,距今竟已十余年!
而今二人回忆,只觉恍如隔世。
眼下,这伤疤隐在寻壑腿肚,沈越正面看不见,只在腿侧瞧见一点伤痕尾巴,沈越再也忍不住,出手握住寻壑脚踝,往一侧翻转。经年历久,瘢痕已淡,然而在寻壑霜白皮肉上,还是触目惊心。
寻壑不自在,把腿抽回。
殷姨娘不觉有异,只唏嘘道:“难怪,小丘你腿骨裂过,本来就好得慢些,再加你折腾,痊愈自然就遥遥无期了。接下来你必须好生待着。否则落下病根,以后风寒雨露都不好受。”
没等寻壑开口,沈越率先答道:“好。”
殷姨娘检查询问一番便退下,屋里只剩下二人。正当寻壑觉得窘迫时,沈越开口道:“我被带走那日,皇上找你做什么?”
虽说前些日子在丘府待过一段时间,但相比引章殷姨娘,沈越只能算是初来乍到,但他似乎从没把自己当外人,对寻壑盘问仍是随心所欲。
寻壑不敢瞒他,也知道瞒不过他,只得从实招来:“皇上决意南迁,但朝野多持反对。新帝登基,政权本就不稳,如此更是雪上加霜。而广陵皇宫的营造,耗资巨大,日后消耗国库,势必引起纷争,我便主动请命,替皇上出资修建新宫。”
“那皇上这次给你许了什么好处?”
寻壑沉默了会儿,才踌躇着答道:“我择日南下,就任江宁织造一职。”
“……果然,投皇上所好,也是为了将来官商两道亨通,对吧。”沈越转而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口气,“当年是沈家,前日是邬家,官场中人的下场你还没看透吗!怎么还一意孤行要往绝路上走!安生做个小商人不好么?九畹一年的盈利,少说也有百万两之巨,你还不满足?”又想起寻壑几日前为了银票竟追到湍流中去,沈越不由气急,腾一身站起,怒斥道,“看看你这身子骨,拿命挣来的钱带得下冥府?!”
在沈越面前,寻壑向来就不懂辩驳,更何况,沈越而今说的无一句不是事实,寻壑只有耷拉着眼皮挨训的份儿。
引章适时送饭入室,沈越才止住斥责。
“大清早的,沈爷还没吃吧。我多做了一份……”
“不用了。”撂下话沈越就大步出了房门。
沈越清楚,寻壑而今病弱,很大一部分是自己的过错,谈何资格训他?
只得逃离。
沈越往后院去,不料转过屋角时撞上一人,待站稳,沈越见眼前人面熟,略加思忖,便想起他就是那日山雨中向自己求救的账房先生。当时听他说寻壑境况危急,沈越情急之下哪来得及打量,而今近距离看清了,才发现这账房先生,是女子乔装。
不过沈越不关心这些,绕开人就要继续走,却被金芃羽拉住,却听她问:“沈爷,可否听我说两句?”
沈越抽回手臂,冷冷道:“你说。”
“公子他从来就不懂得为自己开脱。刚刚听沈爷骂得厉害,我想……我想为公子说几句话。”
“无权无势的人,一切都要靠自己争取。公子赚钱心切,是因为他清楚,钱没了,地位什么的,都没了。”
“但是,自古以来‘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末位,社会最底层。所以,别看公子人前显贵,但背后,官人们都瞧不起公子。
“公子曾说,人活一世,若如蝼蚁任人践踏,又有什么意思。他极力往官场靠拢,为的不过是在别人面前能够抬得起头,不被糟蹋。”
“沈爷出身世家,自幼享尽人间富贵,不懂贱民的苦衷也是正常。”
说到此处,金芃羽似预料之中,看向正要开口辩驳的沈越,目态笃定,坦然说道:
“沈爷这一遭,我想是为照顾公子而来。若真如此,还望沈爷今后再不要说这些话伤公子的心了。公子看似不在意,其实,他比谁都记得,尤其是被亲近的人瞧不起。”
“殷姨娘说过,公子体弱多病,多是憋出来的。沈爷既然打算做丘府的人,就别再给公子添堵了。”
“我要说的就这些,还望沈爷好生记着。“金芃羽说完兀自走了,独留下错愕的沈越。
第40章 芒鞋轻胜马②
不知不觉,沈越住进丘府已经五天。寻壑这些天过得,说是呆若木鸡也不为过:每天作息规律得一板一眼,但凡少吃了两口饭,引章就立刻狗腿跑到沈越面前告状。
草房子不大,左右一间厢房,中厅点了一炉殷姨娘调配的安神香,不一会儿,室内药草气味就馥郁起来。看寻壑睡得沉了,沈越才去后院收拾。
虽出身贵胄,可沈越学什么都快,拿起扫帚也毫不含糊,三两下就把后院打扫一净。可放眼看去,只觉得偌大院子无丝毫绿植点缀,甚是寡淡。沈越想着,推开后院的门,院外是一片树林,此间午时,阳光斑驳落在地上,一排藤曼丛生在院墙底端,心型叶片甚是别致,沈越看了两眼,只觉得这叶子眼熟,蹲**扒拉两下,顿时目现喜色:竟是红薯叶。
沈越挑了一处颜色深绿的叶丛,五指一抓将其连根拔起,只见根部坠着几块泥团,沈越将泥团剥落,就见内里红彤彤的物件——竟是饱满肥圆的红薯。那些年行军荒野,除开狩猎,就数觅得果实叫人惊喜了,而红薯在一众吃食中,正是常见又润口的好物。
兴致上来,沈越一连挖了十几颗,随即将藤曼放回坑里,根茎处覆上泥土,才用衣裳下摆兜了红薯回院。
将红薯清洗干净,沈越生了火,开始烤起红薯来。因了红薯沾水,起初滋滋作响,一会儿后,表皮的焦香气味儿才散发出来,沈越连着烤了三颗,拿树枝的手觉得累了,才作罢。将柴火堆扑灭,把红薯拣进碗里,回到草房子。
寻壑还在睡,难得的安眠,睡姿一成未变,沈越把碗搁在中厅小桌,就要剥一颗吃,突起一阵急促脚步声,沈越抬头,却见刘二急匆匆进来,沈越忙站起,拿中指竖在唇中,回头见寻壑无甚动静,才走出去。
“大惊小怪的,什么事?”
刘二喘了好一会儿气,才答道:“门……门外,一人一马,说要找沈爷,那马好凶,我不让进,它撒蹄子就要瞪我。”
“什么?马?”沈越想了想,又问道,“那马可是通身雪白?”
“对,白得公主似的,却是泼妇脾气。”
没等刘二骂完,沈越就大步流星出去。
门口,圆脑袋小伙死死揪着缰绳跟马匹对抗,嘴里念念叨叨:“人家府上你给我安生点!难不成你撞门进去?!”
“银狮!”
方才还在极力挣脱的白马,听得这一声呼唤,即刻温顺下来。沈越上前,轻抚着马脖子,又问大顺:“怎么回事?”
“沈爷您走后,银狮就不吃食了,昨儿撞坏了马厩,今儿更嚣张,直接跑出来了,我只好把他带到这儿,让他见你一眼。”
沈越看向白马,不过数日,就见这畜牲昔日肥壮彪悍的筋肉萎缩几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