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月歌唱晚
旺财快到南宫凌风的身边时,一个俯冲,双脚离地,整个身子都朝南宫凌风扑去了。南宫凌风仲征在原地,不知是吓傻了,还是忘记了其实他完全躲得开的事实。
就在旺财凌空飞起的时候,雪鸽施展轻功,抢先在夜朗的面前,双指并剑,虚空朝着旺财一点——
“呜呜”
“啪”
旺财落到了地面上!
夜朗跑过来的时候,是在旺财的后面,就只看到凌空跳跃的恶犬突然违背了抛物线原理,直线下落,这个急转直下的情况,让夜朗刹住了脚步,不可思议地朝雪鸽望去,心中千思百转: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隔空点穴?
南宫暮云立马解开了夜朗的疑问,他使劲地拍拍手,神色之间布满钦佩:“雪鸽,你的点穴越来越厉害了,连狗身上的穴位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夜朗恶寒一阵,还真是隔空点穴!
雪鸽笑意盈盈,躬身作礼,感谢南宫暮云的夸奖,掉头对着南宫凌风的时候,不断短短一瞬,脸上已经完成了极喜到极怒的转换,瞪着南宫凌风,生气地面孔都变了形:“怎么不躲开?难道你忘记了上次的教训?千叮咛万嘱咐,让你不要当着旺财的面逗小狗崽,你偏不听,你以为这个时候,丢块肉给旺财就能解决问题吗?难道你不知道旺财对你没好感,见你就咬……”
听雪鸽像是停不下来的说教,南宫凌风委屈地好几次想张嘴辩解,但是看雪鸽越说越激动的样子,语句就像是六月天的暴雨根本没有停顿,南宫凌风努力了几次的话都淹没在了雪鸽的浩瀚“话海”里,只好乖乖地等着雪鸽停下来。
还好雪鸽说到中间的时候,也要缓口气,就在她停下来换气的瞬间,听到了南宫凌风小小的、不甘心的、十分委屈的声音:“你说过旺财怕老婆的,我以为有来福在,旺财就不敢咬我!”
“你……”
雪鸽一口气堵在了喉咙里,反驳也不是,继续生气也不是,难道这个少爷真的娶亲之后变聪明了?无意看到雪霁偷笑的表情,雪鸽眼珠一转,计上心头,对南宫凌风说道:“我什么时候说过旺财怕来福啊?你记错了,肯定是雪霁说的!”
“不会的,”南宫凌风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他非常人一般的记忆力,当即就反驳,“当时明明穿的不是红衣裳。”
雪鸽反驳回去:“雪霁冒充我们的时候,都不穿红衣裳!”同时心下怀疑雪霁之所以那么喜欢穿红衣裳,难道就是为了今日?
南宫凌风低头一想,记忆里雪霁一直都是一身的红,这也是他区分那两张一模一样的脸的依据,雪霁也是,对红色执着地发狂,好像穿其他颜色的衣裳会要了她的命一样,她真的会为了骗他换上其他的衣裳吗?
眼角的余光瞥到南宫凌风犹犹豫豫的样子,似乎还待反驳,趁他开口之前,雪鸽连忙截住:“我突然想起了我还有些事情没有办,就不跟你们一起出去了。哈哈,我着急,先走了!”干笑几声,雪鸽就快步走出南宫修竹的院子,路过雪霁的身边时,低声言谢:“雪霁,谢谢你啊,替我背一次黑锅,这次居然没有戳穿我!”
“不用谢,”雪霁表现得很是大方,目送雪鸽的背影,顺道补上了一句,“谁让我的确说过呢?”
南宫凌风揉揉眼睛,刚刚他没有看错吧,一向身形矫健的雪鸽怎么走着走着踉跄了一下?
南宫暮云盯着雪鸽远去的背影,很是疑惑:“雪鸽怎么了,不是最爱凑热闹吗?怎么回去了?”
雪霁回答道:“她回去做女红了!”
“女红?”南宫暮云的声音蓦地扬高,眼孔放大,他没有听错吧,雪鸽跟女红可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呀。
南宫凌风将南宫暮云的表情误会了,以为自家三哥不清楚女红为何物,于是认真地解释道:“女红啊,就是一个女人,像雪鸽那样的,拿着秀针,秀着秀着,就把手指头戳了一个洞,血流出来,就红了,简称‘女红’!”
“扑哧”跟在南宫凌风身边的人都被这无厘头的解释给逗笑了。
南宫暮云一边笑,一边赞叹:“四弟,还真有你的!不过这么解释,还真是贴切啊,雪鸽式的女红就是应该这个样子。哈哈……”
一行人一边笑着,一边往王府外走去。
出得门来,南宫暮云就称有事,与南宫凌风分开了,跟着南宫凌风的人,就只剩下夜朗、雪霁跟忠伯了。
说到赶集市,在这京师里,南宫凌风认了第二,就没有人敢认第一。哪条街上有哪些商铺不仅知道得一清二楚,就是有哪些流动摊位,他也是了若指掌。
要让雪霁、忠伯选择的话,他们比较乐意去王族显贵们看不上眼的西街。西街其实就是偌大京师中不起眼的一条小小街巷,那里聚集的多半是一些小商小贩,既有专事营商的,也有一些农户,为了补贴家用,在此营生。
照理说,这么普通而平凡的街道是不会进入南宫王府众人的眼中的,偏偏,喜欢东凑凑西瞧瞧的南宫凌风无意间到了这里,更巧合地吃到了毕生难忘的美食,再离奇地跟西街上的人成了朋友,继而大家都知道了,再往后,所有人都喜欢上了这里。
当然有一个是另外,那就是雪霁。她自从得罪了豆腐西施后,就不大爱来这条街了,每次都是看得见吃不到,平白让人伤心,尤其是豆腐西施一看到她,就对雪鸽那些家伙分外热情。雪鸽也忒没有良心,有了豆腐忘了姐妹。
有一次,她实在忍不住,拿了一身雪宸的衣裳,结果就被雪鸽出卖了。豆腐西施不过是说了一句“如果骗她,以后四姐妹谁也别想吃了”,立马雪鸽就变了脸色,毫不犹豫就把她出卖了。
你说你好歹皱个眉头,让我觉得至少自己还是跟豆腐有得一拼嘛!
好在西街里祖传的技艺多了去,南宫凌风为了弥补她受创伤的心,介绍了街上很多的小吃给她,都是精品啊,想想就流口水。雪霁也有段时间没有去西街上,也很怀念,当然能发现豆腐西施失忆了,她会更高兴。
人,就是这样,没有得到的,往往最在意。
第二十二章 遇刺
“相公,你看,那里,还有那里,都是锦绣庄的,我们成亲的衣服都是他们做的……”
出乎雪霁与忠伯的期望,南宫凌风并没有带他们去西街,而是绕到了以繁华著称的街道片区,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和穿街而过的马车,俩人霎时有些提不起兴趣。
这一片区,忠伯倒是熟悉得很。他作为枫林院的管家,为南宫凌风办置缺少的物件,少不了要到这里来。这里也是一些王侯贵胄的家人经常来的地方,用雪鸽的话说,就是一条上档次的街道。
可关键是,这里没有豆腐西施啊!
南宫凌风倒是高兴得很,他可是经过了深思熟虑才决定带夜朗来这里的,只有在这里才能深深体会京师的繁华奢侈之感,西街虽好,毕竟是平民聚集的地方,他可不能吓到相公媳妇,等以后再说吧。
夜朗一边跟着南宫凌风,笑着接受他的好意,也欣赏这真正的古代建筑,一边却在南宫凌风看不到的地方紧皱了眉头:刚刚进入这条街,他就有种奇怪的感觉,那是一种经历岁月沉淀出来的敏感,一种对未知危险的提前感知。但是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他只知道自己被盯上了,却在略有感觉的时候,被沸腾的人声打断。
到底是什么人?若有若无的视线,像是有形般直刺入夜朗的心中,经历生死锻炼出来的经验,令他在袖中重重地握紧成拳。他几乎已经肯定,对方是对着他来的。
要是以前,夜朗才不会在乎,且不说他的身手如何,光是身边的保镖一个个的也不是吃素的。但是现在,他的这具身体的主人根本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纨绔公子,昨天自己的行为已经引起了雪鸽雪霁的怀疑,要更加小心谨慎才行。
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夜朗跟着南宫凌风有说有笑的前进。
突然,街上一股人流急涌过来,不远处似乎有热闹可看,正走在街中心的四人,一时大意,被冲散开来。
忠心护主的雪霁忠伯第一个反应就是将南宫凌风拉过来,挡在身后,以防止在这湍急的人流中伤了南宫凌风,俩人都齐齐忘了夜朗,待发现的时候,夜朗已经被人群挤出了他们的视线之外。
夜朗看到雪霁张忠将南宫凌风护在身后,稍稍有所放心,急冲过来的人群力量很大,他想过去,也根本着不了力,略略思索,就往后几步,退出了人群。
幸好人群并不是慌乱无措,他们疾奔的都是同一个方向(可怜的古人,娱乐项目实在太少了,一听有热闹看,就慌着赶过去),应该过不了一会儿,街道就恢复正常了。
蓦地,先前的那股危险的感觉浓烈了起来,夜朗抬起视线朝直觉的方向望去,一张狠意扭曲的脸颜色煞白,一双凌厉如箭的瞳仁中翻腾着熊熊的怒火,紧紧地盯着他,手持长剑,直直地朝他扑了过来,长剑瞄准的,赫然是夜朗的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