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 第94章

作者:兰陵笑笑梦 标签: 打脸 快穿 励志人生 穿越重生

见到狄美斯沉默了,再次逃避这个问题,云桑问:“是我哪里不够好吗?”

狄美斯也在思考,云桑究竟是哪里不够好呢?

对方容貌是俊美的,身材是纤细的,连头脑都是聪慧的,绝对会带领这个国家走向兴盛,可他的缺点也很明显,他的性格过于死板,不够有趣,也不会说什么讨好人的话……最不好的地方可能是当狄美斯的行为稍微不符合一点君王的规范,无论何时何地对方都会出言规劝,甚至过度插手自己的生活。

这种感觉狄美斯由来已久。

他从小跟云桑一起长大,云桑大了他五岁,一直就像一名哥哥照顾他、伺候他,年幼无知时,他还曾叫过云桑一段时间的王兄。直到有一天从父王口中得知,云桑这哪里是哥哥,分明是他未来的王后时,他瞬间就产生了抵触心。

没有人愿意跟自己情同手足的兄弟结婚。

假如娶了对方,生活会很无趣吧,就像娶了一个爹,娶了一个臣子。狄美斯心想,便打从心底排斥这种感觉。

可顾美稚这个突然出现在多玛河边的金发少女很特别,对方不被他高贵的身份和俊美的外表所迷惑,也不会对他卑躬屈膝,常常说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言论。见他使唤奴隶,她会说虽然你是高高在上的王,但人人平等,奴隶也是□□凡胎,他们也有温热的血液和会被刺伤的心。

她会说,人是需要空间和自由的,哪怕是伴侣,哪怕是夫妻。这句话说到了狄美斯的心坎里去了。

狄美斯再次沉默,这态度相当于变相的拒绝,云桑心领神会,他说:“那你走吧,这件事改天再说。”

云桑也清楚。

如果狄美斯真喜欢他的话,刚成年的时候就会娶他,对黎述民众来说,把至高无上的神权收揽入后宫,王权与神权结合才是最好的。

而不是一拖再拖,转眼狄美斯都要二十了,还没有想办婚礼的念头,云桑再迟钝也明白了,他被嫌弃了。

他从一出生就因天赋超群,被上任神官收留成为神子,一生供奉多玛河,服务这个流域的子民,他清楚自己政治婚姻的命运,早就做好了献身给狄美斯的准备,可没想到反而是别人不要他。

夜幕渐渐降临,深沉笼罩这一片无垠黄沙,不远处的多玛河静静流淌,清爽宜人的空气中裹携着莲花清香。

云桑坐在露台边眺望,晚风吹动他的颊发。在月光照耀下,美丽纯净的睡莲在水里静静绽放,而他的肌肤也泛着淡淡的莹光

似乎百无聊赖,他慢慢伸出了一只手,在水面上轻轻撩动,是蜻蜓点水般漫不经心的姿态。但那只手极为纤细漂亮,腕骨纤细窄瘦,似春日里萌发的枝条极近柔美。

白天再一次被拒绝,让神官眉头皱得很紧,嘴角也没了弧度,衬着白皙清美的面庞,看上去十分可怜。

这一幕让王宫内的侍卫都萌生了一种想法,觉得王的眼睛有问题,居然连神官这么美的人都看不上。

第74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2

另一边, 顾美稚躺在柔软舒适的孔雀绒大床上,雪白纱幔被多情的晚风吹动,时不时拂过她的脸颊, 让她一颗心不规则跳动。

哪怕她已经待了半个月了, 但还是克制不住左顾右盼。

她万万没有想到, 当墙体压下来时, 自己没有死在陵墓里,而是一道白光闪现,让她穿越到了两千年前, 出现在了这个历史悠久的古老国度。她来不及为自己死去的家人恸哭,就发现这里有巍峨的宫殿、庄严的神庙还有雄伟壮观的军队, 更有年轻英俊又身份尊贵的君王。

让她初见第一眼, 就傻了眼,脸颊发烫,产生了一点点心动和不知所措, 与男友分手后一直如一潭死水的心再次掀起波澜。

她更没想到,初来乍到, 她本来狼狈不堪,但她前段时间刚染的金发,让她被誉为河流泡沫中走出来的神女, 于是年轻的王把她带回了王宫, 安置在一间寝宫内。

她无法忘记,但她坐在马上走向宫门时, 全城的奴隶和百姓都在惊叹她的金发,称赞她的美丽, 听多了她都害羞起来。女人则在羡慕她被王看上, 那光芒瞩目的感觉, 她一辈子也忘不了。

而来到王宫,她更是大吃一惊,不懂古建筑和历史的她完全震撼于眼前这古代宫殿的华美,目之所及,宫墙由天蓝的彩釉染成,彩色石头和漂亮珠贝镶嵌其中,拼成各种美丽的图案,这些样式她用后世的眼光看也不过时。闭上眼睛静静聆听,她还能听到绿植叶子在风中碰撞的沙沙声。这一点这也是让她惊叹的地方,明明是水源贫瘠的沙漠地方,却覆盖有天然秀美的植被,还栽种有无数奇珍异草,完全超越了她的想象力……

她被当成了王的座上宾,好好地在王宫里住下,每天无需她多吩咐,就有美丽的侍女捧来一个装满清水的陶罐,为她清洁更衣,为她佩戴珠宝首饰,为她侍奉一日三餐。

顾美稚从最初的不适应,渐渐到了适应。

她也趁机了解到了很多情况,听侍女说,她手腕上的黄金镯子,是每一任王后的象征,已被先王后遗失了多年,没想到竟奇缘巧合出现在她身上。而她又是狄美斯王第一个带回王宫的女子,她的存在非常特殊,已经引起了全国上下女子的嫉妒。

侍女自然也好奇地问过她,此物从何而来。

这是她从棺椁里拿出来的,顾美稚当然不会说实话,她含糊过去了。

但得知这黄金镯子是王后的象征后,她脑海闪过狄美斯英姿勃发的侧脸,心突然跳动了一下。

她来自后世,在进入陵墓的时候,被三叔科普了一通狄美斯跟他神官的神仙爱情,她也亲眼见到过,那副合葬棺里两具男尸紧紧纠缠的模样,曾让她感到嫉妒,居然连死人都在秀恩爱。

可当她来到了两千年前,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历史都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些所谓的神仙爱情,根本都是后人美化粉饰过的产物,狄美斯身为黎述的王,跟那个名叫云桑的神官根本就是一场政治联姻。

今天那个神官因为吃醋,还把她叫过去,打着询问她的名义想教训她,还好被狄美斯早早拦截了,她没有吃什么苦头。

可明眼人都能看出,狄美斯不喜欢他的神官,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只是因为神权王权必须联姻结合的传统,才被迫绑在一起罢了!

什么神仙爱情,那都是欺骗世人的!身为国家的君王,狄美斯是那般的孤寂落寞,一生只能娶自己不爱的人,而无法选择自己的爱情。

顾美稚一边唾弃后人的谬传,一边心里涌起难以名状的窃喜,毕竟狄美斯如果不喜欢他的神官,拒绝这场无爱的联姻,那她的出现也不算是一种不道德的。

她手上的黄金镯子,带着她穿越到这里,并邂逅了高贵的王者狄美斯,对方待她也如此好,冥冥之中这也许是上天的旨意,让她来拯救狄美斯的不幸,也……让她来和狄美斯演绎一段旷世绝恋。

她不是想拆散他们,只是想让狄美斯能够顺从本心,毕竟古今中外无数例子都证明了,包办婚姻是不幸福的,狄美斯待她这么好,她不想让狄美斯痛苦。

顾美稚带着无数纷杂的想法入睡,第二天借着道谢的名义,让侍女带她去见了狄美斯一面。

狄美斯看上去很疲惫,微眯的深绿色眼眸因此更加深邃,他的姿势很随意,但完全没有后世同龄人的轻浮散漫。顾美稚一跟他眼神对视上,就差点移不开眼神,毕竟这个少年是如此的英俊,在后世传说中又是那般的深情,她脑海里已经快想不起前男友的脸了。

有了对比,她才发现前男友那张普普通通的脸,太没辨识度了,连狄美斯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你怎么来了?”狄美斯道,面对这个神奇的金发女孩,他展现出了一定的好感,“怎么愁眉苦脸的,难道还在想着你那回不去的家乡,别想了,回不去就永远留在黎述好了。”

他的口气有些满不在乎,他其实完全无所谓一个流落异乡的少女,如果回不到自己那远隔千山万水的家乡,是有多么可怜。他是整个国家的王,如果他真想帮人回去,完全可以穿过广阔无垠的沙漠,乘坐连接海运的河运,再派遣人手护送回去,但正是因为这种事过于麻烦,且耗资巨大,所以他也很随便地叫人别想着回去了,建议人干脆留下。

可听在顾美稚耳里,却是另一种意思:不要愁眉苦脸,回不去你那东方土地的家乡,那便永远留在黎述好了,永远地陪伴在……他身边。

顾美稚心跳加速,心想她就知道,狄美斯对她也是有好感的,对方在挽留她。

她有些感动,不过狄美斯错读了她的表情,现代果然好,可她家人都死在陵墓里,她没有什么羁绊,而且有狄美斯在这里,如果能跟狄美斯在一起并成为王后,她才不稀罕回现代呢。

于是她摇了摇头道:“谢谢你的关心,我来道歉的,昨天因为我……害你跟那冷漠无情的神官争吵,我很过意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