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始煮巨兽 第17章

作者:白糖酱 标签: 甜文 穿越重生

另一方面,这只老弱病残的兔子在种群里也是拖累的存在。就算今天不被他杀死,明天也会被其他狩猎的肉食类动物捉住。郭梓安这么做不过是顺应大自然的规律。

他终究是一个受过义务教育的人,明白保护动物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性。

他是人,他得吃东西。

但是在进食,在维持生命必须的时候,他可以不去挑那些强大的雄性,不挑能够繁育下一代的雌性,以及幼崽,主动优先选择那些被大自然淘汰的基因。

他选择吃这一些相对健康但在野外没有什么存活几率的动物,也是减少破坏生态的一种方式。

大脚兔王的血流得差不多时,郭梓安扛起大脚兔王的身体往回走。

大脚兔王很大,垂落的地方能够将他的背脊覆盖,有效挡住身后的攻击。他选择用扛而不是背,自然是防备四周随时出现的动物。

身上多了这么一个重物,郭梓安的走路速度无法避免地慢了下来。

可想到今晚能够吃一顿饱饱的兔肉,郭梓安就身心满足,干活也有劲了。

为了避免兔子身体里残余的血液弄脏衣服,郭梓安在肩膀位置垫了几片叶子。做不到完全地不弄脏,可也比直接与衣服接触好很多。

干饭人的意志力是强大的,差不多一个半小时的路程,竟然因为郭梓安的干饭魂苏醒,只用了一小时就回到帐篷附近的小溪处。

天色还亮着,郭梓安在溪边迅速分割兔子的皮毛,将兔肉切成大块,在用一旁的叶子把兔肉打包。

至于骨头,肠子,兔头兔爪这些肉少骨多的部位,郭梓安不打算吃,扔到自己不常去的地方。待郭梓安离开,那些小型的杂食类动物从各处出现,分食这份难得的美味。

郭梓安最后用那洗干净的毛皮打包分装好的兔肉。扔了骨头和内藏,剩余的兔肉其实不多,一张兔皮足够把兔肉打包。

郭梓安没有直接回去,绕了一点点路,又摘了一朵巨型金针菇。

暮色四合,帐篷前萦绕着香辣的火锅气味。

郭梓安用长筷子搅拌兔肉金针菇汤,在心中告诉自己得破解更多菜谱。不然巨型金针菇都要被他吃完了。

心中有了决定,郭梓安咬了一口大荔枝。

好吃!

第10章 紫色的韭菜

早上醒来,鸟语花香。

为了不让食物变质,昨晚吃剩的香辣兔肉金针菇火锅一直都在小火上热着。

这些吃剩的饭菜便是郭梓安的丰盛早餐。

想到今天要破解更多新菜品,郭梓安整个人都精神奕奕,神采飞扬,迫不及待想要出去。

除了金针菇消耗的速度没有生长得快之外,郭梓安还意识到了一个新问题,就是野外不方便储存食物。

昨晚打的兔肉能够两顿吃完,那是因为他扔了内脏和骨头。但这样扔实在是太浪费了。骨头能做汤,内脏能卤,稍稍加工一下,可都能变成不错的美味。郭梓安不想每次打猎回来,都有一半收获交还给大自然。

可如今快要入夏,就算有心挖一个冰窖都找不到冰。更不说这个植物种类丰富的森林,看着也不像会下雪的样子。

等冬天之后找冰,郭梓安估计他还得到附近的高山上看看。

但那已经是未来的事情。

郭梓安今日仍旧是轻装上阵。早餐把兔肉吃完了,他的午餐便是两只哈密瓜大小的大荔枝,两片岩烧吐司面包。

岩烧吐司面包的保质期只有九十天。并且他买的时候是半价打折产品,当时距离过期也就剩下不到一个月。就算吃一块少一块,心里舍不得这些未来可能吃不到的美味食物,郭梓安还是要在这些吐司面包过期之前吃完。

吃进肚子总比浪费食物要好。

至于更多的食物,郭梓安没有带,他只是拓展新食谱,如果没有意外,中午会回帐篷附近一趟。那两片面包不过是他担心自己遇到什么特殊情况,中午回不来的应急食品。

没了工作,行程却还是满满的。

郭梓安有一种说不出的忙碌感,却又异常地充实和快乐。

以前总听别人说要找什么人生意义,郭梓安从来没有这样的烦恼,他觉得只要活着,每一天就有新的意义出现。

哪怕老板把工作交给员工,也是赋予人生意义的一种方式。

但那样的意义,郭梓安不想要。

出发之前,郭梓安拿出纸笔,将目前知道的地方都画下来。本来昨晚就该做总结了,但郭梓安吃得太饱,免不了有些懒惰。

帐篷附近的森林,郭梓安走得很熟悉了。

帐篷的左边是一条至高山汇入大河的小溪,溪水清澈且缓慢。小溪里面有会发光的长尾鲫鱼,但那些发光的长尾鲫鱼还在繁衍期,郭梓安暂时不会碰它们。

帐篷的前方偏右一些的位置是巨型金针菇的生长区域。这一片地方大概有一百多根五十厘米以上的巨型金针菇。看着还是挺多的,但除去那些老的,小的,也就剩下二十四根一米左右的金针菇。

而金针菇生长速度不算慢,一天会长三厘米。但郭梓安一天能吃一根一米长的金针菇,这片巨型金针菇林远远无法保证他的正常进食。

大荔枝则是生长在帐篷的右前方,步行需要十五分钟的区域。树上满满的大荔枝。但长颈绿恐龙会吃,猴子鸟雀也会吃,因此他不能统计一个准确的数量。

帐篷左方,接近河流的边缘还有一棵大荔枝树,郭梓安没去过,只是站在高处时远远看过那么一眼。

长颈绿恐龙自然就是在帐篷右前方那些大荔枝树附近。

另外捉大脚兔子需要走一个半小时的路程。

郭梓安刚想下笔,顿时意识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他原以为大脚兔子和一般兔子差不多,都是漫山遍野地跑,逮到一只就是运气。但昨天他到了兔群,那些大脚的兔子显然是群居,并非一般兔子那般以家庭为单位生活,或干脆独居。

这种情况下,群居的大脚兔子怎么会不远一个半小时的路程跑过来,还恰好撞晕在他的帐篷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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