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藕香食肆
谢青鹤盘算得挺好,他去县上是要买些药自用,另外花大价钱去县上给苏梧友请大夫,消息传出去了,以后提起他就是“砸锅卖铁给亲爹治病”的“孝子”,不会有人怀疑他给亲爹下安神药,让亲爹常年缠绵病榻。
哪晓得他高估了苏时景的体力,吭哧吭哧跑到县城时,县城大门都关了。
……也就一个月没入魔而已。
谢青鹤反省自己最近都被小师弟带坏了,一天天的,只知道寻欢作乐,业务变得极其不熟练!
苏时景的小身板已经累得不行了,谢青鹤看着紧闭的城门,心知怀里揣着的三两银子买不开城门的吊篓,何况,若是花了钱进城,哪还有钱去买药材,去给苏梧友请大夫?
当机立断,往回走。
——最好的方案,当然是在城外佝偻一宿,明日办好了事再回去。
可是,如今小师弟就在家里等着,若是彻夜不归,小师弟肯定会担心。他必须得回去。
谢青鹤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地方,盘膝坐下,稍微歇息片刻。养了些精神之后,他又吭哧吭哧往家里跑。这会儿天早已黑透了,月色昏暗,走路极其艰难。他没带火折子,想点个火把照明都没戏。
苏时景的皮囊资质极差,哪怕谢青鹤神魂极其强大,栖息在这副腔囊中也被带累得不轻。
他失去了引以为傲的目力,耳力,连带着对空间的辨识能力也差了十万八千里。
黑漆漆的夜里,走的又是没灯火的夜路,居然走岔了路也不自知。越走越觉得奇怪,不是该转道了么?怎么老也没看见那条岔道?谢青鹤马上醒悟过来,走过头了!
他只得掉头慢慢寻找被自己错过的那条岔道,只是哪怕睁大眼睛,也只能看见眼前三尺。
就想要个灯。
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谢青鹤正在想念灯火时,有人举火,倏地蹿了出来。
“此路是……”有人嚎叫。
马上又有人阻止:“哥,是个小孩儿!”
呼呼,两支火把凑近谢青鹤身边,晃得谢青鹤几乎睁不开眼。
他听见很熟悉的风声。
有人抬脚,想要踹他的胸口!
然而,听见没有用,有了预判也没有用,谢青鹤已经飞快地往后仰倒,还是被人踹中了胸口。
那感觉就像是被一块千斤巨石砸中,整个人直接就飞出了出去。所幸官道上都是泥地,泥地是软的,小孩儿身骨也软,摔下去倒不怎么痛。只是胸口挨那一脚太过沉闷,肋骨心肺都隐隐作痛。
谢青鹤很久没吃这样的亏了,缓缓坐了起来。
劫道的抢匪举着火,谢青鹤坐在暗中,所以,他看清楚了抢匪的模样。
总共五个人。脖子上都挂着遮面的巾帕,发现撞进来的是个小孩儿,几个劫匪都把巾帕摘了下来。五人手里都有刀具,俱是镰刀与菜刀,看来应该是附近的农民。
“这小孩儿怎么整?”
“大半夜往外窜的能是什么正经孩子?拉出去埋了。”
“行。我去吧。”
“把火都灭了,这才上半夜,咱们等着再干一票。今儿还没开张呢。”
……
几个劫匪完全没把谢青鹤当一回事,开始讨论起抢劫杀人的事情。
就如同下田回来,聚在打谷场聊聊琐事,说说天时,这群农夫凑在一起说打劫杀人的事,也没有什么愧疚感,砍人脑袋就跟收割稻谷没什么区别。
这便是乱世的征兆。
谢青鹤坐在地上不动,缓慢积蓄力气。
苏时景的身体确实不算好,力气也很小。可是,斗技斗力才讲究实力,杀人不需要。
只要天时地利配合,一片纸也能杀人。若谢青鹤重生成襁褓中的婴儿,那是绝对没办法的。但凡三五岁有点力气了,自保就不成问题,苏时景可不止三五岁。
那边劫匪们已经把火把灭了,重新潜回了暗处。
一片漆黑中,前来“收拾”苏时景的劫匪摸黑过来,只能勉强看清彼此的轮廓。
那劫匪显然是做惯了农活儿的,胳膊粗壮,一双手短促有力。就在他弯腰的瞬间,谢青鹤一拳捶在他咽喉处,指尖猛力一抠,直接将大血管与咽腔一并扯破。那人顾不上再捉谢青鹤,立马捂住自己的咽喉,试图将喉管对上,恢复呼吸,谢青鹤已取得了他腰间的镰刀,缓步向前。
被扯破喉管的劫匪根本无法发出声音,风中只有淡淡的沙沙声。
远远地,一辆马车驶来。
马车上挂着防风的灯笼,在黑暗中就是唯一的光明。
这微弱的光使谢青鹤的身影无所遁形,几个藏在暗处的劫匪都震惊了。
“妈拉个巴子,这小畜生拿着老六的镰刀!”马上就有劫匪冲了出来,谢青鹤的步态很清楚,不是要逃跑,而是朝着几个劫匪去的。这让劫匪们心头一凉,更是怒火中烧,“我搞死你吗的!”
这就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谢青鹤顾不上怪罪恰逢其会的马车,转身就往马车方向跑。
马车在背后,劫匪在前面。光源在背后,劫匪在前面。
这对他来说很不利。因为,那马车离得太远,劫匪能看见他的身影,他看不清劫匪的身影。迅速后撤是为了把劫匪也拉进光源附近,才能弥补他目力不足所吃的亏。
躺在地上的劫匪老六已经流干了血,死了过去。
谢青鹤面不改色只管后撤。
哪晓得背后那辆马车也已经发现了前面的情况,车夫驻马不前,很快车帘子一掀,一道高挑的身影立在车辕上,手持长弓利箭,喝道:“前方何人,速速报名!”
对方手里有弓箭!那可不是山野猎人的猎弓,像是军中配备的强弓。
谢青鹤马上喊道:“劫匪追杀我!尊驾可看他们装束,夜半伏于道边,颈缠巾帕……”
话音刚落,呼地一声,利箭从谢青鹤耳边擦过。
噗。
一个劫匪倒了下去。
那弓手显然也没有听信谢青鹤的一面之词,利箭射穿了劫匪的大腿,并不致命。
然而,强弓带来的杀伤力已经震慑了全场,不止谢青鹤不敢动,他背后的劫匪也不敢动了。车辕上的弓手方才跃下车辕,车夫提着灯,与他一起上前。
走得近了,谢青鹤才发现这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生得唇红齿白,风度翩翩。
只看衣着打扮,很难看出他的身份来历。不过,手持军中强弓,若不是在军中效命,必然是家中有在军中担任主官的亲戚,否则,不可能随随便便拿着军械到处跑。
那人先把谢青鹤上下打量了一遍,又路过了老六的尸身,查看了老六的致命处。
寻常九岁孩童,哪有谢青鹤这样的杀敌手段?
那人看得若有所思。
不过,单从老六的打扮来看,是劫匪无疑了。
剩下几个劫匪对他箭术比较恐惧,打算砌词狡辩,不承认劫匪身份。
谢青鹤并不指望弓手来帮忙主持公道。他先前想杀劫匪,是因为若不杀死劫匪,他会有极高的性命之危。以苏时景的身板体力,和四个成年劫匪正面对抗,下场会非常艰难,不如先下手为强。
如今劫匪被弓手所震慑,他没了性命之危,杀与不杀都无所谓。
——等过几天,他体力好些了,或是小师弟适应过来了,这波杀人劫道的劫匪总是要干掉的。
那弓手把大腿被射穿的劫匪的菜刀捡起来,在灯下看了看刀柄上的血渍喷洒痕迹,冷笑道:“看来是惯犯了。”
那大腿被射穿的劫匪连忙狡辩:“不是惯犯,那是杀鸡的刀!”
弓手似是没注意,手里的菜刀没拿稳,沉甸甸的菜刀就掉了下去。
恰好砸在了那劫匪的脖子上。
“哎呀,失手。”弓手弯腰把菜刀捡了起来,劫匪脖子上豁开巨大一条口子,正在汩汩流血,劫匪也已经开始翻白眼,那弓手才手起刀落,给了他一个痛快。
剩下三个劫匪也顾不上狡辩了,转身撒腿就跑。
那弓手弯弓搭箭,瞄准黑暗中的目标,反正看不见,干脆闭上眼睛:“送上门的靶子,居然还有这等好事。”
话音刚落,他咻咻咻连续射出三箭。
每一箭都端端正正地射穿了一个劫匪的脑袋,后脑贯入,自眉心露出一点点箭簇。
三支箭,分毫不差。
谢青鹤也不禁暗暗点头,这等射术,世所罕见。
那弓手处决了劫匪之后,回过头来,将谢青鹤看了许多遍,问:“你这小孩儿可有什么来历?”
这人目光极其毒辣,能从蛛丝马迹中判断真相,谢青鹤杀老六的手段极其精准,没有杀人经验的孩童是不可能误打误撞做到的。谢青鹤想了想,说道:“萍水相逢,何必多问?”
“我倒也不敢说对你有救命之恩。以你的狡猾老练,要杀这几个莽汉不成问题。不过,我看你的衣着打扮,想必过得也不怎么好,你若没有前事带累,不如跟了我去,我可许你一段富贵。”弓手也没有把谢青鹤当小孩儿哄骗,直接提出了招揽。
谢青鹤想了想,问道:“你又是何人?招我去做何事?”
“我是卫琳,粱安侯府上义子之一,排行第四。你可随我去粱安侯府,凭你的本事,年纪又小,前途可期,说不得蒙侯爷青眼相待,与我做了兄弟。纵然不能与我做兄弟,我也可以引荐你做侯府亲卫,房产田地,丰厚的月银,总不会少了你的。”这叫卫琳的弓手说得很诚恳。
谢青鹤熟读史书,知道粱安侯府。
据史料记载,那是个臭名昭著的地方。粱安侯是阉党的走狗,为阉党蓄养亲卫门客,专门替阉党残杀“忠良”。至于粱安侯曾率义子戍守边城八年,三子八孙俱战死乌春的事情,则被一笔带过。
这个卫琳则没什么名气,至少,在史料上,不曾出现过他的名字。
“我家中还有琐事需要安顿。你若有心招揽我,可予我一封书信,或是一件信物。他日我去京城,自然会去寻你。”谢青鹤说。既然是与小师弟一起入魔,他要和小师弟商量之后,再做决定。
卫琳对他很有兴趣,将手上的扳指脱下,说:“可以此为信物。”
射手的随身扳指,那自然是极其贴身的信物了,轻易不肯舍出。
谢青鹤拿了扳指要走,又被卫琳拦下,给他收拾了一个小包袱,里面装着五锭五十两的银锭,还有一张粱安侯世子的名帖,临别时还挺依恋:“你若来了京城,千万要来府上寻我。”
谢青鹤拎着那一包银子,深觉无语。
二百五十两银子!
让我这个还未锻体的九岁(瘦弱)孩子,自己拎回家!
卫琳也才突然发现有些不对,讪笑道:“那要不……”
他之所以给现银,是因为现银比较有分量,沉甸甸的,看着才是钱的样子。若是给银票,兑换麻烦,还要折给钱庄利息,看着又很轻飘飘……哪里想得到,这个小孩子扛银子是有实际困难的呢?
谢青鹤也不想要银票。
他走到卫琳的马车边,指着套在后边的那匹马:“马挺好啊。神骏。”
卫琳有点肉痛,犹豫了片刻,说:“这马算是我借给你的。你以后可得还给我。”又怕谢青鹤因为马儿不去京城找他了,马上补充道,“若是你来府上找我,我就把飞电正式送给你!”
他把马屁股上的印记亮给谢青鹤看:“这是军马,打过戳记的。真的,不是我小气。”
谢青鹤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