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如归
“竟然长得这么壮实……”林氏听闻对方才不多一岁,各种惊讶。她说自己的两个孩子,从小就胖不起来,不知道笨笨是怎么喂的,竟然长得这么好。
“他的伙食可好了……”说起自己的大孙子,杨氏有说不完的话,跟林氏一一细说起来,俩人一同分享养孩子的经验,笑声不断。
沈东明也与卢敬平和乔云他们说说话,都是一些农家人常谈。说起自个的儿子,那才是有共同语言。卢家也是耕读人家啊,有个儿子也是秀才出身。沈家大房情况也一样啊,沈君熙也秀才。
俩家的情况都差不多,说句门当户对也使得。
“咱们一见如故,要不让小的们定个亲事?”谈笑着便有人提议道,也不算是很正经的语气,就是大家说说笑笑那样。
“嘿嘿,现在的年轻人都讲究自己对上眼,若是他们长大了彼此有意,咱们就依他们呗。”沈东明笑笑道,完全尊重后辈们想法,也不想贸然给大孙子这么小就定亲。
更何况经历过沈君熙被退亲一事,他对定亲就有些不是那么痛快。而沈君熙退亲后没多久,便自己遇上了宋景微,虽说开始不那么顺利,但是眼下慢慢地不也好了,幸福了。
所以那啥,还是让小的们自由去找吧。
“说的也是,现在的年轻人呐,跟咱们这些老家伙不一样了。”
“呵呵。”沈东明便说起自个的婚事,说道:“其实我和我媳妇也是自己认识的,后来让我奶做主,我才千辛万难地娶了她。”当初为了这事,没少折腾。他奶那会儿身体已经很不好了,又因着和沈家老太太争吵娶妻这事,越发不好。
等他们杨氏的事情定下来,他奶已经去了。结果就是他娶了杨氏没多久,本家就和他分家。其实用赶走来得更适合吧,这其中有部分是因吴氏迁怒,有部分是真心不喜欢,讨厌。
都是过去的了,沈东明现在想起来也不过是微微惆怅。
吃过午饭之后,沈君熙抱着孩子去陪他睡觉了,宋景微带着众人去客房休息。他安排卢家人先住在客房里,因为客房里什么都有,比较齐全。
另安排小院的话,还得再收拾。他看现在的情况,不久之后就要进山,也就不再去这样小院子。
把这个想法跟卢家人说了一下,他们自然没要求,这已经很好了。
“这位宋公子哪来的人物,我看着非一般人呐。”乔云在宋景微走了之后,看着精整齐的客房感叹道。
其余的卢家人也露出同样的疑惑和感叹,说句实话,他们来到沈家大房之后,看到这里的一切,都挺惊讶的。之前听乔朗的描述,只说这是一家很好的人。他们就自动想象成跟自己家一样,是过得还不错的普通农家。但是远远也没想过,竟会是这么突出的一家。
光是家里的富贵,还有那出众的人,就比他们家好太多了。
“这个呀。”看见亲人都望着自己,乔朗笑道:“宋公子确实不是一般人,我说的不是因为他有钱,但他确实是有钱。”于是他便把宋景微的经历和所作所为跟亲人们娓娓道来。
说到宋景微原来是富家少爷的时候,大家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他们就说,那人看着就不像是普通乡下出身的。
“咳咳,他是挺好的。现在过得也好。”乔朗想起沈君熙对宋景微的紧张和爱护,笑道:“他丈夫对他好,他又生了这么个大胖儿子,他家人对他更好。”
众人笑道:“确实是美满和睦的一家。”从方才吃饭的情形就能看出来,这家人很和美幸福。虽说儿媳妇清冷了些,但是也不缺温暖呀,那眼神都是平和而有温度的。
“嗯,宋公子就是那种,平时对你可能不会好言笑语,但是关键时刻他总不会让你失望,是个很牢靠的人。”乔朗回忆着以前在宋景微手底下做事的时候,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就好像跟着宋景微,就什么都不必担心,什么都上头有人顶着的感觉。
这就是boss的魅力。
第二天早上起来,杨氏和沈东明都热情地问卢家人,昨夜休息得可好?
卢家在这边住的很舒服很舒适,并不是因为这里环境好,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沈家大房的人好。热情又好客,体贴得没话说。与这家人相处在一块儿,他们心情是放松舒畅的。
连林氏都忍不住对乔云说道:“之前还担心和陌生人家住在一起不妥当呢。”毕竟连亲人住在一起都能有诸多矛盾,更别说陌生人家了,“没想到他们家人这么好,弟弟和老叔真是遇到了好人家呀。”
乔云连连笑起来,“瞧你说的这话,不过人家确实好。咱们也要做得好些才是,遇到这样的人家不容易呢。”此后他都是这样教导后辈的,林氏听了他的话,也是这样教导自己的后辈。
也因此促成了两家的世代交往,成为很好很好的世交,这是后话。
于是杨氏烦恼起来,因为卢家人太客气了,总是帮忙做这个,帮忙做那个。不像是上门来做客,反而像是家中的一份子。
“杨大娘,我做饭的手艺也还行的,您不嫌弃的话,今个中午的饭菜就交给我吧。”林氏笑道,抢着干厨房的活儿。
只见她手脚麻利,做事精神有干劲,太符合杨氏的审美观了。其实杨氏以前的儿媳妇梦就是林氏这样的,能干而性格又好。
不过那些都是过去式,现在沈君熙娶了宋景微,给她生了大胖孙子,她早就把当初的那个梦给抛之脑后。
换句话说,她家儿媳妇也很能干啊,家里赚钱养家的主力军,厉害得不得了。这种又会生娃又孝顺大方又会赚大把钱的儿媳妇别人家有吗?
没有,所以杨氏一点儿都不羡慕乔云有林氏这样的儿媳妇,她自己心里也美着呢。
过了一天后,天还没亮,沈东明便带着卢孟阳和乔朗进山去了,这样一来一回,中午可以赶回来吃午饭。三位老人家和妇人孩子就留在家中。
本来沈君熙也想陪他们去的,但是宋景微让他不必去:“有爹一个人去就够了,你有空的话不如去看看吴喜他家。”
这么一说杨氏也想起来,好些天没有见到吴喜家的宝宝了,她立刻兴致勃勃地说道:“咱们上午过去,去看看宝宝。”
沈君熙很无奈,因为上午没他出门的份,最后去的是杨氏带着卢家人,他依旧守着大本营。不过他也很开心,因为家里就剩下他和宋景微,以及笨笨三个人。
“娘也真是的,吴喜的那屋子这么小,她带这么多人过去,我猜他们还得回来。”
果真宋景微的猜测是正确的,还没到饭点,杨氏就带着大部队浩浩荡荡地赶回来,其中还有抱着孩子的吴喜裴鸿轩两个。
“哎呀,累死我了!”杨氏进屋就对沈君熙说道:“今个你去做饭吧,咱们大家都累了。”
林氏赶紧争着去,说自己不累,做个饭还是能行的。
“别别别,就让他去吧,你们都歇着。”杨氏笑吟吟道:“熙哥儿的手艺也是不错的,给他个机会表现表现。”一来是炫耀一下她儿子的收益,二来是炫耀一下她儿子的孝顺,这种心情多多少少有的,并不过分。
宋景微就把笨笨交给杨氏抱着,对青年笑说道:“走吧,我去给你打下手。”
众人便惊讶又打趣起来,因为宋景微在他们眼里是不进厨房不干家务活的那种大少爷。
特别是裴鸿轩,对他侧目打量道:“几日不见,你倒是贤惠起来了?”说罢冲着沈君熙挤挤眼,一副佩服他的模样。
闹得沈君熙又笑又窘,不过心里舒坦。
“是啊,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猴子满山走。他会做饭我就洗个菜,他会下田我就卖个粮食,总要有一样不是么?”宋景微悠悠然说道,惊呆了平时对他熟悉的人。因为他这是第一次这么明确地告诉大家,他嫁给沈君熙,是沈君熙的那口子,他也愿意承认这个事实,并认真去对待。
无论是沈君熙的父母,还是沈君熙自己,都欣慰了感动了。
沈君熙更是紧紧牵住他的手,笑得灿烂而不好意思。宋景微这席话就等于是在跟他剖白似的,叫他怎能平静,怎能不激动。
只有宋景微自己像个没事人似的,拉着青年的手说:“走吧,大家等着吃饭。”
等他们两出门去了,屋里的人哈哈大笑起来。
杨氏说道:“景微说的真好啊,嫁个猴子满山走,哈哈哈。”
裴鸿轩说道:“先恭喜大娘,看来你家的二小子不远了。”
杨氏闻言又笑得停不下来,连忙道:“承你吉言,你家的二小子呢,啥时候来呀?”
“嘿!这个要等佳佳再长大些,怎么也得明显吧。”裴鸿轩看了一眼抱孩子的吴喜,笑说道。
“是这样没错。”说起这个来,大伙又叹气了,这个时候肯定不能要孩子,战火连天地,不是怀孩子的好时候。“等吧,等日子太平了再说,总要再生多几个。”
裴鸿轩立刻把话题转移掉,问道:“依您的意思,生多少个才好?”
杨氏立马笑眯眯地道:“三个也不错,五个更好。”就是怕她家儿媳妇不肯呢,毕竟生孩子那么辛苦,那就有三个也不错了,五个是理想。
“是呢。”林氏说道:“我家也想生三个孩子,若是我下一胎能生个女儿就更好了。”她连生了两个小子,现在就特别想生个女儿。
“女儿不好生啊。”杨氏遗憾道,她年轻时身体不好,只生了沈君熙一个独子。没能生个女儿也是她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厨房里,沈君熙动作熟练地淘米煮饭,然后烧火,杀鱼。
宋景微站在屋里看他,因为一开始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才好。看见沈君熙忙碌,他便问道:“煮什么青菜,这里有小白菜,芥菜,还有芹菜。”都是杨氏早上摘的,还很新鲜。
沈君熙杀好了鱼,洗好手比划道:“你喜欢吃哪样?”他眼神温温地看着,脸上带着恬静的笑容。
“那就吃芥菜吧。”这个菜有点微微的苦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宋景微很喜欢吃,觉得很好吃。
“嗯。”沈君熙看见媳妇在水盆里洗菜,动作笨笨地,便笑起来。他还要准备其他的食材,于是去菜柜里把腌好的猪肉拿出来一块,切成薄片,用于炒芥菜。
“其实腊肉炒芥菜更好吃。”宋景微一边洗一边可惜说道:“今年恐怕没得晒腊肉了。”太平的日子过一天少一天,人人都在等着开战,都没心思去想过年。
“嗯。”沈君熙切好了肉,放下菜刀朝他比划道:“咱家的猪今年都卖了吧。”
宋景微一算日子,都十二月了,点头道:“也好,找个日子都卖了,省得每天喂。这几天也喂不胖什么,不如早点卖了比较好。”银子到手才是真,而且也看不惯沈君熙每天下午出去割猪草。冬天的猪草都不长了,越来越难找。
“嗯。”一边跟媳妇说着话,一边干活,沈君熙觉得这种气氛很放松,很愉快。他抬头看了看正在忙碌的宋景微,唇边带着愉快的微笑。
“家里这么多孩子,蒸个鸡蛋羹。”看了看沈君熙准备的食材,好像不够多,宋景微点了下人数,他们可是有十多口人,这点菜还不够:“热水有吗?再杀个鸡。”
“嗯。”沈君熙点头应道,都听他的。
家里养了一大群鸡,今年的还没卖过一只,杨氏说留着自己吃的。可以说他们家吃鸡吃得很频繁。因为新鲜的猪肉不好买,要去村里割。杨氏偶尔早起去村里买个几斤,回来慢慢吃。
其次就是鱼和虾,自家养的,水缸里常年养着鱼虾和泥鳅鳝鱼等。
通常是他们吃大鱼,笨笨吃小鱼。
做好这顿饭时间就不早了,恰巧的是家里进山去的几个男人,刚好赶在饭点上回来。
“这可好,一回来就有饭吃!”沈东明笑哈哈地说道。
“咋样,还顺利吗?”众人问道。
他们一边坐下一边点头说道:“位置是找准了,明天赶紧找人帮忙,就这几天把草棚搭起来。”
“那就好,那就吃饭吧啊,有啥事每天再说!”
大伙们高高兴兴地来厨房帮忙端菜盛饭,显得热热闹闹地,像过节一样。而且屋里有四个孩子呢,吵吵闹闹,加上大人们的说笑声,确实是如同过节。
“来来来,开饭啦!”
“今天高兴,平时不能喝的酒,今天大家喝个痛快。”
卢敬平笑哈哈对沈东明道:“原来你家真的不给喝酒?这是什么道理?”
沈东明搔搔头笑道:“自从我家大孙子还在儿媳妇的肚子里,就不许我抽烟喝酒了。”听闻今天可以解禁,他高兴得不得了。
“喝吧喝吧。”杨氏说道:“今天让你喝个够总行了?”
“哈哈哈,行行行!你可别后悔,别骂我就行了。”待妻子倒好酒之后,沈东明端起酒杯向各位敬道:“来来来,开桌酒,祝咱们平平安安,健健康康,长长久久。”
“说得对,来,干了这杯酒!”
“干了!”
一场尽欢,大伙们都欢声笑语,似乎把这个当成最后的盛宴。当知道灾难要来临的时候,这样的欢聚一堂就显得也被珍贵,要特别地珍惜,才不会留下终生遗憾。
沈君熙紧紧握住身边媳妇的手,他也很高兴这一刻,与爱人家人齐聚一堂,永不分开。不管以后会怎么样,至少他得到过了,也拥有过了。这些都是最美好的回忆,最珍贵的拥有。
散席后,杨氏闻着满屋子的酒气,连忙把大孙子抱回屋里睡觉,她对起来收拾桌面的林氏说道:“我先把这小家伙放去睡啊,一会儿再回来收拾,你可别自己动手。”
林氏则是笑道:“这有什么的,您快去吧。”
几位老人家都率先被年轻人们扶去休息了,因为中午太高兴,都不小心喝多了几倍。人人都有点醉意。
裴鸿轩和吴喜喝得少点,因为手里还有个宝宝呢,不过宝宝也早就放下小床睡觉了。他们熟门熟路地抱起睡在笨笨小床上的儿子,去了客房休息。
沈君熙喝了几杯酒水,脸颊都眼尾周围都泛着微红,他看了看宋景微,和他情况差不多,似乎也有些醉意。
但其实宋景微的酒量比他好,此时只是心情好有些懒洋洋的酣意而已。
“走,我扶你去休息。”他坐了一会儿,起身对青年说道。对于青年的酒量,他之前已经有所了解,就算没醉呢,也是飘飘然地。
“嗯。”沈君熙笑着朝他伸出手,让人拉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