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叫我胖大海
难不成他流点血能流死吗?
虽说伤口泡在海里确实止血缓慢,但是海水有一定的杀菌作用,尤其是在深海,细菌少有存活,他不必担心伤口感染。
这回于归洋说什么也不让对方去,奈何不会摆尾的他就是个残疾,眼看人鱼大哥都快没影了。
他急了,猝不及防地:“嘎!”
这清奇的叫声让于归洋脸都绿了,幸好酷哥听到了他的呼唤游了回来,他的牺牲不算白费。
于归洋终于硬气了一回,把困惑的成年人鱼按在石头上,对着他指了指自己的细小伤口,摇了摇头。
见人鱼大哥似乎懂了,他满意地坐在海沙上——石头太窄了,坐不下他们两条人高马大的人鱼。
人高马大的于归洋咬下墨鱼的一条触须,直挺挺举高手臂才勉强够得到酷哥的手。
好吧,他摊牌了,这个“人高马大”确实有点水分。
池渊主动坐到小人鱼身边,接替了处理食材的工作。
他拆解墨鱼的速度非常快,没一会儿,于归洋跟前就摆满了墨鱼须须。
他忍不住为酷哥精湛的手法鼓掌。
要是有根长签就好了,把它们串起来,做成墨鱼须串串香。
糟糕,口水要兜不住了。
于归洋不久前刚吃了一头墨鱼,他馋归馋,却也懂得人情世故。
现在他还不太饿,面对人鱼大哥的投喂,他坚决地别开脑袋,希望酷哥先吃。
于归洋忘了,这里是海底世界,人情世故那一套行不通的。
他的谦让反而容易招来误解。
池渊不解地陷入沉思,在他看来,小人鱼明明很喜欢墨鱼的触须。
难道是伤口恶化了?
他曾经目睹过同族受了重伤,在那以后什么都吃不进去,直至死亡。
生命的消亡对任何一个物种而言都有着非凡的意义。
即便是强大如池渊,也无法阻止同伴的生老病死,那是他第一次意识到什么叫无能为力。
沉浸在回忆中的池渊,冷不丁嘴里尝到了一丝鲜甜的滋味,下意识地看向食物的来源。
小人鱼正眉眼弯弯地投喂他。
池渊似乎明白了对方的意图,就着于归洋温暖的笑容,大口吃起小人鱼喂给他的触须。
直到最后两根,他不肯吃了,要给小人鱼留着。
一头墨鱼并不能给予池渊多少满腹感,更何况他还把墨鱼最粗壮的两条触须留给了于归洋。
在盯着于归洋把触须吃干净之后,池渊才动身,开始新一轮的捕猎之旅。
于归洋目送酷哥离开,这回他不会再以为人鱼大哥会抛弃他了,不知道对方会带回来什么好吃的呢?
啊,好期待。
等待总是磨人的。
对刚穿成人鱼的于归洋来说,深海的生活如同一潭死水,说好听点叫挣扎求生,说难听点叫混吃等死。
但人鱼大哥的出现,令他在暗无天日的深海里,找到了一丝光亮。
就连等待的时间都变得期待值拉满。
于归洋四处溜达了一圈,为即将凯旋的人鱼大哥准备了一点海底特产,其中就包括他之前吃过的海参。
他把这头圆滚滚的海参放在酷哥搬来的那一块,他刚刚取名为“胖墩”的石头上。
随即将鹦鹉螺摆在海参面前,叮嘱螺里的小海葵盯紧了这头海参,否则你替它当开胃菜。
海葵:???
闲着无聊,于归洋的目光又落在了海草上。
害他刚刚被包成粽子,差点以为自己要憋死,这几根海草功不可没。
如今风水轮流转,酷哥不在,看它们还如何嚣张!
呔,莫欺少年穷!
大洋盆地的氧气含量低,光照更是没有,不利于植物生长。
海草需要进行光合作用,它们更喜欢阳光普照的浅海区域,也不知道酷哥是怎么获取它们的。
难道他游到了浅海区域?
那里可全都是人类的活动区域,布满了用来观测浅海生态的摄像机,酷哥就不怕被发现吗?
有没有可能人鱼这个物种已经被人类发现了?
如果可能的话,于归洋还真想去陆地上看看,毕竟那里才是他成长的地方。
不过现下,他还是对这些海草更感兴趣。
他随便捡了一根,用尽全力也扯不断它,说明这种海草的韧性不错,他很满意。
于归洋把其中最长的一根海草绑在腰间,缠绕两圈,在缠最后一圈的时候把鹦鹉螺别在腰侧,好让海草包裹它。
为防它掉落,他还特意给它五花大绑。
接着将海草头尾相连,在肚脐眼下边像系鞋带一样系了个蝴蝶结。
他摸了摸蝴蝶结的翅膀尖尖,呦呵,好像还挺好看。
不知道正面照是个什么效果。
于归洋拍了拍跟前的石头:胖墩,你瞅瞅好看不?
胖墩:……
话说回来,蝴蝶结什么的会不会有点太娘了,被人看到要闹笑话的。
可是他也尝试过其他系法,都不如蝴蝶结好看。
你说中国结?
他也得会啊!
反正这是在海里,没人会看到他的蝴蝶结,当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猛男就应该带蝴蝶结。
有了腰带,他就不用时刻拿着鹦鹉螺,也不必担心鹦鹉螺和小海葵丢失。
既解放了双手,又保护好个人财物,一举两得。
为聪明的于归洋点赞!
这一次等待的时间有点久,在于归洋第三次想要把胖乎乎的海参吃掉的时候,池渊终于回来了。
等看清池渊扛着的猎物,于归洋才知道酷哥为什么回来得这么迟。
好家伙,这是头金枪鱼!
看这个头得有一百千克,只多不少,光是捕猎就得费大力气,更何况还要搬运到海底两千米以下的大洋盆地。
你说来就来嘛,带这么贵重的礼物干什么,多见外呀。
于归洋一脸幸福地迎向了人鱼大哥。
离得近了,他便认出来这是一头黄鳍金枪鱼,是金枪鱼中最常见的一种。
金枪鱼最令人熟知的就是它贵,作为鱼中贵族,想要得到它的肉,势必颇费一番财力。
哪怕是巴掌大小的金枪鱼罐头,价格也在一百块上下。
更别提金枪鱼刺身了,那东西就算有钱也未必吃得到,就算吃得到也不可能像他现在吃的这么新鲜。
现宰现吃,能不新鲜么?
于归洋迫不及待地扑上去,在黄鳍金枪鱼的背部咬了一口,细细咀嚼。
金枪鱼果然不负盛名,肉质紧实肥美、鲜甜爽口,血腥味也很淡。
是的,金枪鱼鲜中带甜的独特口感,是它凌驾于众多生鲜成为顶级食材的制胜法宝。
它的肉里含有的甘氨酸,可以给味觉带来甜蜜的感受。
于归洋只觉得仿佛置身顶级体感海底餐厅,有最新鲜的金枪鱼刺身,还有提供上菜服务的帅气男服务生。
其实他更喜欢服务生小姐姐。
但帅到酷哥这种程度的,性别已经无所谓了吧。
唔,要是再有一套豪华餐具就好了,优雅永不过时。
面对酷哥的招待,于归洋也慷慨地把他准备的海底特产拿了出来。
虽然跟金枪鱼比起来,那些小东西只能算轻如鸿毛,寒酸得让人不忍直视。
重在情义。
尤其是那头海参,平时想吃还吃不到呢,幸好今天运气爆棚逮到一只。
别客气,吃吃吃。
池渊自然不会跟小人鱼客气,捕食的本能是刻写在基因里的,他并不挑食。
他把小人鱼给他的零食吃得干干净净,又吃了一些金枪鱼才吃饱。
进食告一段落,池渊游到于归洋身边,捧起他的脸观察伤势。
今天的小人鱼有一点不一样。
不仅是脸上的伤口即将愈合,还有他腰间盘桓的绿色海草。
就很可爱。
于归洋本来正眯着眼接受检查,这顿饭吃得太好了,他有些昏昏欲睡。
察觉到酷哥看向他的海草腰带,眼皮打架的小人鱼顿时精神了,炫耀地扭了扭腰。
“好看吧人鱼大哥,你要不要也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