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了那个炮灰男配 第669章

作者:青枝令 标签: 快穿 甜文 爽文 穿越重生

  跟着青年走出殿门时,孟锦还有些不敢置信,“先生,您不是不喜欢京城吗?”不是不喜欢功名吗?以前怎么也不愿意来京城,若是为了救他,现在他也没事了,怎么好像是要常住似的?

  青年看也不看他,“现在喜欢了。”

  他忽然觉得,看着别人看不惯他却又干不掉他的样子还怪有意思的。

  “那您不教书了?”孟锦噎道。

  “教啊。”还得感谢皇帝,愿意给他造势,让他广收门徒。

  好吧,他又不做官,收不收徒,收多少弟子也没太大关系。

  不过教书这种事,在哪儿干都一样,村里,后宅,书院,他都做过了,这朝堂上他还没有过,尝试一下也不错。

  孟锦内心感叹,先生还真是随遇而安啊。

  几日后,当他知道先生教的竟然是朝堂上那些年龄样貌性情能力都各异的文武百官时,差点没摔个大马趴!

  半晌,忍不住汗颜,得了状元又死里逃生的骄傲迅速退去,只觉得自己真是个废物,连先生边角都没摸到。

  不过,这么说来,那些家伙现在也算他师弟?这怎么好意思……所以要怎么才能让他们喊呢?

  孟锦转动着眼珠。

  说是教官员,但大人可不比小孩子,性格已经定型,青年并未真的教导什么,不过是在日常欣赏他们看不惯又干不掉自己的憋屈表情的同时,又让他们互相制约,互相了解,从而稳定朝局罢了。

  此后,但凡官员,都要在他这儿“培训”这么一遭,而朝堂格局,也多半是在他这儿定型。

  时间越久,官员越新,年龄越小,他们受到的影响和教导便越多,几年后,连当年曾劝青年去科举的书生也到了青年面前,感叹道:“你可真是名动天下!”

  青年笑笑,“可还羡慕文阁老?”

  “阁老虽好,远不如君。”书生向他长鞠一躬,拜了拜眼前这位绝无仅有的天下之师。

  不过几年时间,洛先生之名已经传遍天下,他平日里自己在府中待着,生活十年如一日,也没什么感觉,也从未因此而改变对学生的态度。

  除了培训官员,他更多还是会收一些看的顺眼的孩子教学,教育这种事,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对待官员和孩子,他是截然不同的风格。

  这也导致许多官员家里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官的爹/祖父对他看不顺眼,恨不得眼不见心为净,当学生的儿子/孙子却对青年推崇备至,每天饭桌上小嘴巴巴说个不停,常常多吃一道菜,竹笋炒肉。

  这种生活持续了很多年,洛先生从青年到中年,又到老年,熬死了两任皇帝,新皇是当年皇帝的孙子,曾答应祖父和爹要好好照顾先生,为他送终。

  “先生,您说什么?要走?”皇帝惊讶道。

  洛先生不想再说一遍,心想怎么无论修仙者还是人,都有耳聋和复述别人的习惯?

  他老了,想想待在京城几十年也腻了,想趁着还能走去外面看看,这有什么可惊讶的。

  这事最终还是如了他的愿,毕竟以他的身份地位,便是皇帝也无可奈何。

  洛先生离开了京城,只带着一本洛书,与当年来时一般。

  只是青年已老,岁月已晚。

  他去了不少地方,众人只知道洛先生之名,却不知他样貌,这让他方便许多,不会有很多人上门求见,非要让他看小孩儿资质。

  可怕的是连刚出生一个月的婴儿都有。

  说实话,他除了看出他能吃能睡能哭外,什么也没看出来。

  十年后,他在江南喝着新出来的清溪酒,听到了京城传来的消息。

  皇帝病重。

  他还腰好腿好一顿两碗。

  又过了十年,积劳成疾的皇帝撑不住,撒手人寰。

  而这时,年过八十的他还能吃能喝能睡能走。

  熬过了第一任皇帝的时候他觉得皇帝命不好。

  熬过了第二任皇帝的时候他觉得皇帝真倒霉。

  熬过了第三任皇帝的时候他就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熬过了第四任皇帝的时候,连他自己每天都在疑惑。

  他怎么还没死?

  没死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经过他这么多年辛勤付出,弟子收弟子,弟子再收弟子,到现在,非要说的话,天下读过书的几乎都能跟他扯上七拐八拐的关系。

  洛先生:“……”

  他被自己吓到了。

第360章 失落的世界4

  一百一十岁,在人间也是极为罕见。

  白发,皱纹,斑纹,行动迟缓……老人有的特点,洛先生都有,任谁见了也只认为他就是个普通老人,就是运气好,活得久。

  因为活得久,他的辈分无人能及,皇帝喊他老先生,天下学子皆是他徒子徒孙,都喊他老祖宗。

  他像个普通老人一般,在享受天伦之余,继续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

  可他就是不死。

  若说原本这不死还有可能是因为自己身体好,那在先生主动在雨夜冒雨赏月,却连个喷嚏都没打后,他便不这么认为了。

  赶完先帝葬礼后,他又要走了。

  这回却与之前不同,没有一个人同意他离开,所有人轮流来劝他好好待在京城,无聊了还有许多徒子徒孙挣着抢着来给他尽孝,想教书了随便一喊就是一大堆孩子,想要什么有什么,完全不用愁。

  先生偶尔想到在曾经在乡下见到的猪,乡下人养猪就是这样,只要它活着,只要它长肉,能卖个好价钱就行。

  他被这想法给吓到了,也不管其他人怎么想的,当晚便换装过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儿,竟是连只言片语也未曾留下。

  第一个想去的地方,自然是缥缈仙宗,他这古怪的状态,说不定修仙者能给出解释和答案。

  然而他早已经离开了修真界,便是想找,又能从何处找到呢?

  又在荒郊野岭,他看着手里的洛书,忽然随意问道:“是不是你在搞鬼?”

  这东西再怎么鸡肋,也是修真界的东西,总与其他东西不同。

  洛书书页空白可一会儿,才显示出两个字:没有。

  先生并未惊讶,这书能回答他,不过是它本身的能力,而非因为它有了灵智。

  从始至终,它都只是一个工具,会保护他安危,能为他解答一切它知道的问题。

  既然是没有灵智的工具,那自然也不会说谎。

  它说没有,那就是没有。

  先生起身,正要继续赶路,他要去的不是别处,正是北荒城,那个早已经不知是何模样的修真界与人间交界处。

  “嗷呜——”洪亮的声音响彻山谷。

  他转身看去,却见不远处有一只斑斓大虎正迈着稳健的步伐走来,两只眼睛里似乎还露着凶光。

  他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当然,不是被吓到了,而是他忽然想到……老虎能吃掉他吗?

  这个从前都没有想过的问题,在今天却能有了答案。

  他没动,等着老虎动作。

  若是他奋起扑来,他躲不过便也算了,左右这百多年也活够了。

  秉承着这样的想法,他就这么看着老虎。

  看着老虎嚎叫、看着老虎走近、看着老虎……缓缓在他面前跪下前腿,俯下身躯。

  它低着头,仿佛这头丛林之王在向他表示尊敬和臣服。

  先生脑海中忽然想起其他事。

  不知从何时起,他似乎变得颇有动物缘,花草植物也格外偏爱他,在他面前开最美的花,他所去之处,无论秋冬,万物不寂。

  老虎的态度告诉他,这绝不是见到的喜爱而已。

  这是崇敬,是臣服。

  能令花木永盛、百兽跪拜的,唯有一种可能——

  圣人。

  非是天子别称,而是集人间信仰与名望于一身,得天下尊崇、万世景仰的圣人。

  活了一百多年,无论是当年的小乞丐,又或是后来不能修行的仙门弟子,还是天下之师,他都从未看不起自己过。

  他是骄傲的,自信的,我行我素的。

  小乞丐不为成仙折腰,穷书生不为功名低头。

  可这样的他,在恍然大悟后,第一个想到的词竟然是——何德何能!

  是啊,何德何能。

  上古时期女娲造人,创下人类,得以成圣。

  他不过是多看了些书,多教了些人,怎么就成圣了呢?

  或许这“圣人”比不上女娲盘古,毕竟他连容貌都无法维持,唯有寿数变故,也正因为这样的变故,令他的未来拥有无限可能。

  是不作为,任由自己跟着时间湮灭,还是坚持到底,继续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他也不知道。

  北荒城与百年前并无多少不同,只是许多茶楼酒馆皆换了人,里面陌生的说书先生依然在讲着半旧不新的故事,无聊的人们在门口听得津津有味。

  先生并不着急,他在这儿安定下来,五年后,终于到了缥缈仙宗收弟子的时间,他如百年前一般,信步前往。

  然而到了地方他却是一愣,宽阔的广场上站着稀稀拉拉的小孩儿。

  他们被熟悉的缥缈仙宗弟子照看着,显然是被选中的。

  只是这数量……远不如当年。

  “荀铭。”犹豫一瞬,他款步朝着那个明显是领头人,穿着内门弟子服的年轻人走去。

  “……小师叔?”那人看见他,先是皱眉,随后不解,最后是惊讶。

  “您还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