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狐狸不归
鸡,自然是拿来放血绘制法阵的。野鸡不是不能用,就是抓起来不太方便。
走回二楼的房间,谢长明吹灭了灯,准备在床上打坐,却莫名不能静心。
兴许是又重生了一回,今天一天忙着在俗世和人打交道、赚钱,还要了饭菜填饱肚子,这些都是谢长明许多年未做过的事了,这令他想起了从前。
他出生自云洲周国的一个边陲小镇,家境贫寒,谢长明那时还没有名字,按照排行取了个小名,旁人都叫他谢六。
庆元九年,塞北遇上了百年难遇的雪灾,他行六,上头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下头有个在襁褓里的妹妹,逃难的路上累死了一个女孩子,但口粮还是所剩不多,实在养不活这么多孩子了。
谢家夫妇商量着丢掉个孩子。
他们舍不得老大,是第一个养的孩子。又舍不得老二,是第一个女孩子。老三也不行,是贴心小棉袄……最后挑来挑去,只剩下十岁的谢六和襁褓里牙牙学语的小妹妹。
谢六才十岁,脚程慢,做不了活,只进不出。小妹妹得由一家人轮流背着,连话还不会说。
谢父谢母压低声音争了半天,最后还是谢家大哥拍板定论:“还是留下六弟吧。小妹妹若是丢在这儿,怕不是被野兽吃了。小六这么大了,能走能跳的,说不定还能找找果子吃。”
在家里光景最好时候,谢大哥读过几年书,会写一家人的名字,平日里能讲几句之乎者也,弟弟妹妹的名字都是他起的,但到谢六为止。他说名字起得太多,脑子里没东西了,谢母连忙让他别费脑子,谢六就谢六,旁人家都是这样起名的。
谢父谢母很相信大哥,决心将谢六丢在了荒山上。他们临走时说,让他好好在这里待着,不要追上来,等明年开春就来接他。
这样的天寒地冻,哪里会有什么野果子,十岁的小孩子遇到野兽又能抵挡得了吗?
他们全顾不上了。
如果一定要丢掉一个包袱,沉默寡言、一声不吭,看起来满腹心事,和谁都不亲近的谢六是最好丢掉的那个。
谢六没有求他们留下自己。
恳求与眼泪是没用的东西。
他顶着大雪,一步一步往山的另一边走,跌了跤就爬起来,饿了就吃雪。直到再也站不起来,倒在雪地里,眼前有一个三尺来高的小树,生了一树翠绿的叶子,上头挂了个鲜红的果子。
那时谢六活了还不到十年,但即使以这样浅薄的眼力,也能看得出来那果子生得很稀奇。
可能是有毒吧,否则怎么没被吃掉?这样的大雪,不知道饿死了多少人,掩没了多少野兽。
谢六饿得就要死了,无论怎样都是死,他不想做个饿死鬼,便伸手摘下果子,一口吞下。
等到雪融花开,春天到了,一只笨鸟啄到了他的额头,便是之后的十六年了。
明明那只小秃毛最吵闹,待不住,谢长明一会儿不搭理它,就要啄他的手指头,用翅膀扑腾乱他的头发,闹得人不得安宁。可想到它,他反而平静下来,安心打坐,缓慢地吐纳、换气。
打坐完一周天,谢长明睁开眼,看到月亮透过窗户投下半片疏疏密密的树影,另一半被乌云遮住了。
现在是夜最深的时候,周围一切都很安静,没有人声,鸟鸣也无,只偶尔有风吹过屋檐,拂动枝叶时的簌簌声。
他忽然想:那小东西今夜会栖在哪棵树呢?
作者有话要说:
谢长明:修仙界最会赌钱的,赌徒里最会修仙的
第3章 长明鸟
第二日,天还未亮,谢长明从客栈走出来,纵身上马,马背左右各拴了一麻袋的鸡,路过早市时又买了一兜松子,以钓笨鸟上钩。
谢长明想:松子确实有些委屈谢小七了,等捉回来再买些好果子哄它。
接下来的三天,谢长明找遍了周围的十三座荒山,八个湖泊,没有一处能在法阵上有反应。
傍晚时分,谢长明牵着马,走下山,借着昏黄的余晖将舆图重新看了一遍,确定附近已经没有能找的地方了。
他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云洲的周国,是江南沿岸的一片温暖地带。小秃毛的毛不多,体弱,不喜欢过冬天,不会往天寒地冻的地方跑。如果要找它,只能继续往南走。云洲地处北方,唯有与夷洲相近的地界温暖些。待出了周国,便离夷洲不远了。
天下共分四洲,其中云洲、夷洲、东洲相连,陵洲则在海上,须得乘船渡海而去。
谢长明打算往夷洲的方向去。若是夷洲没有,只能去东洲。东洲是最繁荣的一个洲,坐拥无数条灵脉,稍大些的宗派都能占个福地。谢长明没去过几次那里。第一世他在云洲打转,后来出海避难去了陵洲。第二世他入了魔道,去东洲总不太合适,挑衅的意味太浓。
日夜交替,一个月后,谢长明已经不用再骑马,可以御灵力飞行了。
大多人修到筑基,灵气入体,充沛筋脉,勉强也能顺风飞行了。但大部分人绝不会这么做,筑基对于普通人来说很遥远,近似于仙人,可在修道之路上不过开始。筑基期储存在筋脉中的灵力支撑不了多远的路程,反倒会让人筋疲力竭,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入魔。
像谢长明这样昼夜不息,不停地从天地间汲取灵气为自己所用,旁人知道大约会以为他是疯子,断不可能这么尝试。
世上也无人能这样做。自古以来道魔不两立,修道还能有入魔的机会,修魔就再没有回头路走了。只有谢长明修过道,也修过魔,还能走回头路,重新修道。
谢长明并不觉得修魔有什么不好。若是有大能者由道入魔,要以万万人为祭,用他们的血打开通往魔界的路,才算是真的入了魔。但若是谢长明以现下的修为入魔,远不必如此麻烦,只需诚心立誓,取掌心、无名指以及心头血,随便找个地方布下法阵,便可进入魔界了。
但众所周知,魔界有天无道,谢长明要找天道的麻烦,总是修道要方便些的。
即便同是修道的道友,也是大有不同的。普通人以国为界,修道者则是以洲而分。
一群人在一起论道,总是东洲出身的那个最体面。
譬如云洲,地处偏僻,没几个仙邸福地,灵气也稀薄,求仙问道的修真人士自然也少得多。
但也不是没有。
谢长明第一世的仇家便是云洲第一大派——万法门。
万法门地处云洲与夷洲交界处,宗门建于仙火山,周围山雾重重,遍布法阵,外人难以入内。
万法门开山不过三百余年,没找到福地,勉强建在一条灵气并不充沛的灵山山脉上,照理说难以成为大门大派,实际上却非常富裕,门中弟子的丹药法器源源不断。
这富裕靠的是两门生意。
可见这两门生意的不同寻常。
一是人丹。顾名思义,就是以人流动的鲜血以及心、肝、脾脏、眼球、大脑,辅以珍稀药材,再以人骨为柴,炼制成指头大的丹药。这样的丹药,一般修道者是不吃的,怕遭了业障,过不了天道的叩问,修为无进,反而要遭天谴。
二是鼎炉。
万法门在云洲偏远的地方以修仙为名,招揽了许多穷苦人家的孩子。待那些孩子到了仙火山,按照资质分成两拨。一拨用以断绝筋脉为代价的丹药强行提高他们的修为,直到将这些“人丹”材料灌到炼气圆满的境界,便可开炉炼丹。另一拨则养在后山,教习双修的法术,待他们长大成人再卖出去。
谢长明的第一世便是在万法门修行的。
然后结下了不死不休的死仇。谢长明重生的第二世,才模糊地意识到自己离开了深渊,便立刻入了魔界决意报仇。
现在是谢长明的第三世了,什么仇什么怨,也在第二世报完了。
但从云洲去往夷洲,必然要经过仙火山的万法门。
谢长明思忖了片刻,从云层间隙里降落,去附近的集镇买了头老驴。
他想:耽误两天的工夫,以小秃毛的速度,应当扑棱不了多远。
大周庆元十五年,谢长明醒后的第三年。
六月已是入夏,东洲少海城却四季如春,街道旁开满了桃花,四处扬着柳絮,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谢长明住在少海城里的人来客栈,开客栈的是凡人,收的却是灵石。
这时候住店的大多是修仙的散修,为了参加麓林书院的入院考试而来。
谢长明也是为此而来。他找了三年鸟,几乎将整个夷洲与东洲翻遍了,也没找到谢小七的踪迹。思前想后,这样下去不行,要换个法子,便想到了麓林书院。
据说麓林书院的典籍中记载了天下所有的先天灵兽,想必能找到谢小七是个什么品种的鸟。
谢长明也试过找擅长卜卦的老道士占卜小秃毛在的地方,可惜对于占卜而言,谢长明手绘的画像不能算是依据,只能用生辰八字或是名字。生辰八字,谢长明自然不知道谢小七是什么时候破壳的。名字本来是知道的,但小秃毛这一世没被谢长明捡到,谢小七这个名字也就没用了。
那老道士叹了半天气,看在谢长明又添了一口袋灵石的分上,终于又多说了个法子。先天灵兽一般生育艰难,种群数目不多。再不济,知道谢小七是个什么鸟,用这个卜一卜,兴许能找到。
但天下灵兽何其多,谢小七又是格外废物的那种,想必不是什么有名的灵兽,谢长明翻了好多藏书阁,也没找到记载。别无他法,只能将主意打到天下闻名的麓林书院上头。
考试前一天,众多考生聚在客栈大厅谈天,无人努力复习。大约是修道想要出成绩都是以年月计,临时抱佛脚没什么用处,大家都很轻松。
谢长明坐在窗边,是个能看到外面、也能听到屋内议论的好位置。
早晨才聚在一起喝茶,大家彼此还不熟悉,却还装模作样,讨论了一番道法修行上的问题。到了中午,已是喝过酒吃过肉的兄弟,纷纷说起了真心话。
有人道:“我来麓林书院,也不是为了求道,而是想要结交那些宗派弟子。”
这话一出,周围瞬间寂静。
片刻后,有人附和:“陈兄说的是,当散修,不是什么好出路,还是要入了大派才好!”
这话可谓是广大散修的心声。
“那是自然,我们是修仙,也没真修成了仙,不还是人。”
“即便是辟谷,不食人间烟火,不也是要以灵气为食!没有灵石怎么行。”
谢长明抿了口茶,瞥了眼周围慷慨激昂的人群。
大家都是修道人士,讲究的是清静无为,不与世争。但,这道并没有把人修得灭情绝欲,人的本性,还是喜欢背靠大树好乘凉。
当然,谢长明不在此列。他曾是一个杀了四十多个大乘期修士的魔头,即便从头再来,即便改行修仙,也不至于沦落到要抱大腿的地步。
于是,他对接下来这群散修交换此次有哪些名门子弟要来此考试、谁的脾气好、谁的大腿比较好抱的诸多信息不再感兴趣。
谢长明偏头看向窗外,天色忽然一暗,像是有云遮住了太阳。
他抬眼一看,却发现是云霞载着一条巨大的仙船,驶在少海城上空,遮天蔽日,正缓缓地降落。
麓林书院前方的台阶光芒乍绽,升起一块碧色玉台,那仙船便停在了玉台上。
少海城百年难鸣一次的大钟忽然被人敲响,震耳欲聋。
一道苍老的声音长声道:“恭迎长明鸟。”
船尾先下来了数十人,待到钟声平息,最后一人才从船头走出。
裹挟着船的云霞渐渐散开,又随着那人的脚步重新聚拢,一步一生花。
谢长明忽然想起他们方才说的话。
“其中最尊贵的,当属神鸟长明鸟了。”
“据说是上古时期为天神提灯之鸟,能上通天意,血脉尊贵,举世不过两只。”
“若是能……若是能同这位神鸟交上朋友……”
谢长明看了身旁的一众宿友,觉得他们的愿望大抵是要破灭了。
那位风华绝代的长明鸟身边连托着船的云霞都如此狗腿,可见他从小到大是如何被千娇万宠着的,轻易不能被讨好。
终于,云霞散去,那位长明鸟站在玉台上,往麓林书院走去。
谢长明目力极好,远远看过去,瞧不清那人的面容,只看到他穿了一身碧色长袍,拢着乌黑长发,气质疏冷,看上去十分清静矜贵,高不可攀。
作者有话要说:
长明鸟:谢邀,顶级白富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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