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言笙笙
“行吧……”寸头摆摆手,“走吧走吧……”
沈辞舟绕过这五六个人,继续往小巷另一头走。
季临戈吹了声口哨,懒洋洋的笑:“可以啊,临危不乱啊。”
“还不是你惹得乱子……”沈辞舟按着耳机,低声警告:“你以后少给我惹麻烦。”
他隐隐听到身后的寸头啊了一声,“叫沈辞舟……这他妈到底是不是一个人,有点像又不太像……”
知道名字也没什么,寸头被唬住了,一时对不上号,只是一会儿带小玉同学回去,就不能走这条路了……
他准备打车,耳边听见季临戈说:“其实那天,那个寸头他……”
“沈辞舟!!真的是你啊!你怎么来这边了?”
沈辞舟:“……”
他沉默无言的看着突然跳出来的李乘风,看着这人像只大金毛一样灿烂活泼的笑脸,感受到身后的视线陡然升温。
李乘风神经粗的堪比琴弦,自顾自的逼逼叨:“我回我家老房子取点东西,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你不是住在学校附近吗?来办事?那这地方我还算熟,你要不要……唔唔嗯?”
沈辞舟把准备给小玉的棒棒糖塞进李乘风嘴里,带着包装那种塞,抬眼回了一句:“不要。”
他身后传来纷杂的脚步声,寸头凶狠的吐了口唾沫,“草他妈的小白脸!你敢骗老子!还有后来的那个傻逼,你也别想跑!揍你丫的!”
李乘风:???
他做了什么?为什么被骂傻×还要挨打?
这不合理。
沈辞舟叹了口气,一推李乘风,把人往巷子口一搡,“不是说对这地方熟?去找个派出所报案能做到吧?”
李乘风愣愣点头,顺着力道走出两步才回过神,转头看向沈辞舟:“咱不一起跑吗?”
“一起跑,跑不掉的。”沈辞舟侧身,脱下身后的背包,“听话,快去。”
背包落在一旁的塑料椅子上,闷闷的一声。
“那小子真跑了?我还以为他会留下和你共患难呢?”寸头讥讽的笑,“沈辞舟是吧?沈少爷,百闻不如一见啊,你这一身好皮相,一看就是从小好吃好喝的供出来的吧?我们都是粗□□头上有茧子,您多担待啊……”
季临戈在沈辞舟耳边低声说:“放我出去?”
“你等等……”沈辞舟再次打量寸头。
所谓言多必失,这人刚才说的几句话,实在是耐人寻味。
“百闻不如一见?”沈辞舟轻笑:“在哪里百闻的?应该不会是演奏厅的报幕。”
寸头随手抄起个啤酒瓶子,在桌子边沿凶狠的敲碎了,墨绿色的玻璃瓶子裂成参差锋利的尖角,他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直接转移了话题。
“你不是挺能打的?老子倒是要看看,你今天能打几个。”
沈辞舟:“……”
那没办法了。
关门,放海盗。
“自保就行,你别太过。”沈辞舟低声嘱咐,“防卫过当也很麻烦。”
可惜季临戈还没看法律知识,对“防卫过当”的定义显然并不明确,在酒瓶子送到眼前的时候,很干脆的扣住寸头的手腕凶狠一拉。
“咔嚓——”骨头错位的声音令人牙酸。
寸头甚至没来得及痛叫一声,已经被季临戈侧身一肘砸在了后颈,紧接着一个膝冲狠撞在肚子上。
那两条笔直修长的腿,突然就爆发出恐怖的力量,寸头惨白着脸蜷缩倒地,季临戈随手扯了根绑箱子的塑料绳子,熟练的把寸头的两只手扭着捆起来,在下个人攻过来之前,他一撤步,脚跟一踏,脚尖一勾,一根纤细的金属物件打着转被他甩手抓住。
是一根穿肉的金属签子,带着个小木头手柄,老板数签子算账时计价最贵的那种。
“季临戈!!”沈辞舟像被发疯的阿拉斯加拖着走的主人,扯着狗链子大叫狗勾的名字,生怕慢一步那签子就不是穿鱿鱼、翅中,改成穿眼球、耳朵……
“啧……”季临戈一脚踩住蛄蛹挣扎的寸头,歪着头不耐烦的一松手,铁签落下,直直插.进寸头脸旁的地砖缝里。
寸头翻了个白眼,彻底晕了过去。
现在不是沈辞舟自己在掌控身体,否则他心跳非要过速不可,直到这一刻,他才真真切切的意识到,季临戈说的都是真的。
他是个亡命之徒,是那种撕咬过鲜活血肉的狼,现在只不过是勉强带上了止咬器,趴在他身边装狗勾罢了。
意识觉醒这些年,沈辞舟早就习惯了每一步都算好得失利弊,季临戈这种不确定因素太过危险,他只权衡了一瞬就做出了决定。
他要快点帮季临戈获得身体,两人尽快分道扬镳最好。
围着季临戈的五个人被他狠厉的身手震慑住,一时犹豫着不敢再有动作。
季临戈一颗一颗的解开衬衫纽扣,动作慢条斯理,擦红的指节甚至透出几分精致的脆弱感,和他脸上挑衅的笑完全不是一个画风。
沈辞舟:“……你干嘛?”
“里面不是还有背心吗?”季临戈干脆把下摆从裤腰里拉出来,抬手把衬衫脱掉,“溅上血渍不好洗,你不是还要教学生去吗?”
沈辞舟:“谢谢,你要是真的体贴我,一会儿轻点就好了。”
季临戈不正经的吹了声口哨,“放心,哥很温柔。”
……
李乘风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胸腔一片火辣辣的疼,像吃了半斤小米辣。
他体育差得很,一千米体测都是同组里跑得最慢的那个,挪到终点喘得像条狗,每次都是倒数第一……倒数第二是沈辞舟。
想起沈同学以瘦弱的身躯挡住了那群流氓混混,为他博取了求援的机会,李乘风感动的热泪盈眶,比体测更努力的倒腾腿,怎么也要争取让他兄弟少挨几下打。
他不知道的是:和他心情一样急切的,还有此时鬼哭狼嚎叫爸爸的混混们。
然而平时觉得没多远的路,这会儿好像没有尽头,冲出拐角的时候,李乘风撞到个人。
“呼……对,对不起啊……”李乘风扶着膝盖喘气,擦着汗抬眼,对上一张有几分眼熟的脸。
眼熟是因为这张脸最近经常在论坛里出没,开着豪车在N艺东门接人,长相又算得上好看,活脱脱是霸总文里的男主角被抠出来了。
更别提这人和沈家兄弟俩的暧昧关系、豪门恩怨、真假少爷的泼天狗血……
不过李乘风也搞不懂他那些同学们都咋回事,沈辞舟和沈迎之一有点什么动向,大家就像闻到腥味的猫,全体望风而动,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好像不讨论一下这些破事就融入不了集体一样。
整个学校只有几个人被期末考试搞的焦头烂额,李乘风更是恨不得长在琴房里,他实在不能理解大家对豪门八卦的狂热,吃瓜吃到这种程度,都……都特么不学习吗?不怕挂科吗?
咳,思路扯远了。
李乘风猛地一把扯住这人的胳膊,上气不接下气的求援:“那个……你是孟……”
“孟诩。”穿着西装的男人垂下眼皮,看了眼自己被抓皱的西装,颇有些不耐烦的皱眉,“你是?”
李乘风语速快得像来了段rap,“你好,我是辞舟的同学,他现在被一群人给堵在小胡同里了,那些人都是地痞流氓,你开车来的吗?去派出所报个案……”
“这地方车开不进来。”孟诩顿了一下,古怪的问:“你没带手机?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
“草!”李乘风一拍脑门,“我急傻了……”
他打电话的时候,孟诩已经顺着他来的路往回赶了一段。
孟诩来老城区是为了给沈迎之买一家老铺子的饼干,没想到会遇到沈辞舟。
对于这个未婚夫,孟诩原本是满意的,沈辞舟从容貌气质到家世都让人觉得无可挑剔,甚至学的专业都是艺术类,不会有比他更完美的摆件了。
更何况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彼此知根知底。
不过那是沈迎之出现之前。
和沈辞舟相比,沈家这个新找回来的小少爷,实在让人心疼,他倔强警惕的像一只小兽,养熟之后又会对着主人翻肚皮,可怜可爱。
和每天红着眼眶、病病歪歪的沈辞舟相比,故作坚强的沈迎之反而更能激发孟诩的保护欲,对比之下沈辞舟那副柔弱菟丝子的样子实在是……
“爹!我错了!”
“爹!您是我亲爹!”
“爹!以后我都跟您姓……”
孟诩听取爹声一片,成功被打断思路。
他脚步下意识的停顿了一下,缓缓绕过缺了口的墙角。
他看见“菟丝子”的背影。
“沈辞舟”背对着他站着,一腿曲起踩在一个蹲着痛哭流涕的寸头肩膀上,远远一看,那被浅色牛仔裤包裹的腿真是长的没边。
他竟然只穿了件白色的背心,肩颈优雅的线条一览无余,背脊单薄的肌理很有少年感,在绷紧时透出悍利的美,棉料贴合腰身,窄瘦利落的线条收束进裤腰里,又在臀部起伏。
他像只踱步的漂亮猫咪,还是只皮毛雪白到反光的猫咪。
察觉到有人来,青年慵懒的侧过头,目光落在孟诩身上。
孟诩:……
他错了,这不是猫咪,是蛰伏的豹。
作者有话要说: 看似是两个人,实则是三个人的修罗场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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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在孟诩赶来之前,沈辞舟还在吐槽季临戈的恶趣味。
原来星际的年轻人爱好和现在也差不多:喜欢做同龄人的父亲。
他在季临戈操纵身体的时候,打开了身体数据的面板,然后惊讶的发现:他的各项数值,包括力量、敏捷度、反应能力……都提高到了不错的水平。
就算比起专业的拳击运动员也毫不逊色,甚至更优秀一点。
他能感受到身体状态,久违的力量感充盈了四肢,那种健康的感觉真让人怀念,他都有点沉溺其中了。
忍不住想多感受一会儿,所以也没叫季临戈回来,这才出现孟诩眼前这一幕。
季临戈“附身”时,他们之间很多简单的常识性知识是共享的,但不包括更高层次的记忆和情感,比如说:季临戈不用提醒,也可以拿着地铁卡去N艺、能自如的用筷子吃饭、会骑自行车……
但他又没有沈辞舟的记忆,所以看到“未婚夫”孟诩时,压根没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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