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象绘川
祝乌吹着凉风,扫完了对方的消息后,挑出几句有意义的问句回复了。
但是,有多大意义呢?
大概是对方问他去了哪里,怎么不回他的微信。
祝乌回复说去洗澡了,刚看到。
“……”
等他回复完了,看看自己跟苟兰阴的对话,发现……好像也什么意义。
只是比起其他一些啰嗦的废话,显得有了点回复的价值。
除此之外,还有路番一的消息。
祝乌想到什么,点开。
路番一说他已经找到了骗祝乌去场馆的中年男人,那人原本就是室内场馆的工作人员,但是因为欠了一大笔外债,被杜家用钱买通,这才为杜家做事。
目前,那人已经被学校控制,怎么处理还在询问祝乌的意见。
祝乌想了想,回复:先控制住,或许今后还能用得上。
杜家能买通这人,应该会有资金交易的记录,铁证如山。
等校运会结束之后,可以把这件事拿出来说话。
但祝乌垂着眼睫停顿了几秒,又问路番一他的想法会不会妨碍到他。
“怎么会呢?”路番一回复得不那么快,毕竟他这个时候应该还在比赛场上,比较忙碌。
“你的意见很好,杜家既然决定暗中伤人,就要承担这么做的后果。”
祝乌退出对话框后,发现属于某只傻狗的对话框又有了好多条新消息。
大概是问他为什么这么久不回他,但没有直接问,而是比较含蓄的,表示自己是个大度的男生,才没有时时刻刻要监督男朋友的生活。
祝乌看到这些话,几乎可以想象这只傻狗打字时的表情,唇角不由地弯了弯。
不过想到刚刚的事情,他提了几句。
傻狗:人抓到了是好事,可是祝乌乌,你每句话不提路番一就更好了。
zww:我跟你说正经的,别闹。
傻狗:……我很想拒绝你但是又没办法,算了,只许你提他这一句。路番一是苟太太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姨妈领养的孩子,领养的时候他才十岁,姨妈很早就走了,之后苟太太也时常接济他,所以他跟我们家一直往来得很密切。可恶的祝乌乌,我们不要再聊他了。
……
祝乌开始怀念昨晚,昨晚这只傻狗多高冷多安静,今天就差变成麻雀在他耳边叽叽喳喳了。
光是打字聊天还不够,还要跟他打电话,最后还暗戳戳地暗示想要看看他再睡觉。
祝乌想到两个人隔着屏幕又没什么话好说的场景,多不自在,所以拒绝了视频。
最后是祝乌说困了,那边才安静了下来。
殊不知,此时,已经进入深夜的城堡依旧灯火通明。
林伯看了看还拿着手机,时不时低头看一眼,同时脸上还焕发着别样光彩的自家少爷。
“少爷,已经很晚了,工作可以之后再处理,你该休息了。”
苟兰阴站在书房的露台上品酒,理由是处理工作,但实际上工作没怎么动,酒也没怎么动。
乍然听到林伯的声音,苟兰阴总算分出眼神看了他一眼,眼帘微动,语气里暗藏悦色。
“林伯,我谈恋爱了。”
林伯早有预料,但还是惊讶了一下,发出真心实意的祝福:“恭喜少爷。”
“我是祝乌乌的男朋友。”
“恭喜少爷。”
苟兰阴单手轻轻晃动着酒杯,另一只修长的手指则是整理了下领口,兴奋神色几乎抑制不住,但语气又故作矜持内敛:“分别的时候,他很不舍地拥抱了我。”
“……那太好了,我就说祝少爷心里一定是有少爷你的。”
“嗯,你说得很对。”苟兰阴忍不住点头,又看了下时间,这个时候祝乌已经睡着了,他应该克制着自己不要再去打扰他。
但这种美妙的心情一定要及时记录下来。
所以他让林伯去休息后,自己打开了笔记本。
【××年××月××日 星期:× 天气:蓝天上飘起朵朵白云,变成了弯弯的麦芽糖】
苟兰阴写下自己的形容,想到的是祝乌乌弯弯的眼睫,尝起来应该……比糖还要甜。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终于名正言顺地成为了祝乌乌的男朋友,这是我们确定关系的第一天,我很兴奋,兴奋到完全睡不着觉。
尽管在昨天,在祝乌乌主动亲了我之后,我已经兴奋得在花园里修剪了一下午的花枝,但此时此刻,我心中的欢欣喜悦依旧难以平复。
昨天的亲吻不是我一个人的自作多情,也不是我一个人的胡思乱想,它是真真切切存在的,而不是在我生病时的梦里,总是浮现出在椰树下的那一幕时的梦幻。】
写到这里,苟兰阴停笔,他打开放日记本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条折叠好的小毯子。
他拿到鼻端轻嗅,仿佛还能闻到独属于祝乌乌的清爽味道。
毯子是他买的,只是让楚恬天代为给祝乌乌披上防止着凉,事后楚恬天还想私吞他的毯子,他怎么可能让楚恬天得逞。
【在祝乌乌感冒的那几天里,天知道我有多想靠近他,关心他,但一想到他对我的狠心拒绝,我又拉不下脸去找他。
是的,我从来都没想过要放弃祝乌乌,我这辈子都认定了他,只有他,才能成为我等待已久的、城堡的另一个主人。
我以前一直以为,这个世界只有最漂亮的美人才配得上我,但是,当祝乌乌走进我的视线时,我才明白,心爱即最美。
没有人比他更合我的意,没有人有他十分之一的顺眼,没有人比他更让我心动,也不会有人能代替他在我心中的位置。
林伯说得没错,不是告白就一定会有收获,我已经决定去打动祝乌乌的心,但是,幸福来得如此突然,祝乌乌竟然对我主动,这怎能不让我欢喜?
想到这里,我就不由地期待明天早点到来。
毕竟,祝乌乌这么主动了,我也要有更好的表现,让他更爱我才行。
虽然他现在已经为我心动不已了,但是我还贪心地想要更多,而且,我相信这一天迟早会到来。
嗯,毕竟我敢保证,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比我更英俊的男人,如果有人能得到祝乌乌的心,那一定只能是我。】
——《城主日记》第799页。
。
第八十三章
第二天, 祝乌比闹钟响的时间要醒得早,大概和昨天被吵醒的时间差不多。
不过今早的喂信里却格外安静。
祝乌撑开朦胧的眼看了下手机,随后将手机扔开, 捞过薄被蒙住头。
五分钟后,他从薄被里探出头,坐起来蹬上拖鞋,进浴室里洗漱。
十分钟后, 他整理好行装下了宿舍楼。
初秋的早上起了一层薄雾, 最近降了温, 夜里好入睡,不少人还在睡梦之中。
祝乌在昨天同样的位置,看到了某只带着包竖着耳朵冲他招手的傻狗。
他就知道。
“这么早你不困吗?”走过去的时候, 祝乌看到对方精神奕奕的脸。
不仅神采奕奕, 还问他:“祝乌乌,我是你的什么?”
“?”
“男朋友。”苟兰阴自问自答,偏黑的眼珠更是熠熠生辉,“身为你的男朋友,当然要照顾好你的一日三餐。”
“……”
“最重要的是,我想跟你一起吃早餐。”
祝乌听到这样的话, 胸口也莫名地触动,就这样被他牵着手到了那座小亭子里,看他打开跟昨天一模一样的便当盒。
里面的食材跟昨天的已经大不相同,搭配得营养又健康。
今天的饮品是两盒豆奶, 因为天气变凉了, 清晨喝祝乌乌比较喜欢的果汁会凉着胃。
在小亭子里吃完早餐, 人已经多了起来。
祝乌不想大清早地去运动场吹风, 想去击剑馆。
击剑馆有个休息室, 而且私密性高。
听他说要去击剑馆,苟兰阴自然同意,只是在路上的时候,祝乌非要和他走得远远的,隔出很长一段距离。
就像昨天他在终点接住祝乌乌时的那样,那是在镜头下,他可以理解,可是现在又是为什么?
祝乌先到了击剑馆,大概过了两分钟,对方才拖着脚步姗姗来迟,模样有些闷。
他几乎可以猜到他在想什么,所以在门口的时候主动勾了下苟兰阴的手。
傻狗眼帘抬起,装作不在意地抿了下唇。
可下一秒,走廊上响起了脚步声,祝乌飞快地将他的手松开。
来的女生祝乌见过,叫吴雨呱,上次在图书馆做志愿者,这次这么早也来击剑馆做志愿者吗?
吴雨呱见到隔了好几米的两人,并且各自都不看对方,她有些摸不着头脑,放慢了步调,最终停在某人面前。
“苟兰阴,你可不许欺负祝乌!”
苟兰阴:“?”
祝乌:“……”
“你看我做什么,我又不怕你,你要是敢欺负祝乌,我们所有人都不会放过你的!”
放完狠话,见对方脸色实在不好看,吴雨呱脚底抹油似的走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