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香酥牛排
叶臻趴在她身边,像小时候每个撒娇的时候,他会蹭蹭母亲的脸颊,小声地呜咽一声。
但母亲不会回应了,她走了。
生老病死都是常态,叶臻也庆幸,这些年他一直陪在母亲身边,没让她感觉到孤独。
阿克雷斯也在旁边,前任首领去世,族群里的恐龙都发出了高亢的悲鸣,叶臻的儿女都带着孩子来了,他们都围在去世的菲碧身边,悲鸣声一遍又一遍。
叶臻和阿克雷斯两个连夜带着族群里的恐龙,挖了很深的坑,将菲碧首领埋了。
叶臻总是感慨时光易逝,他站在母亲的墓前,望向海洋岛屿的方向,声音掩在风里:“总觉得时间还停留在小时候,母亲总是会在四处唤我的名字,怕我遇到危险。可谁能想到,一眨眼,已经过了这么久了。”
阿克雷斯蹭蹭他:“时光易逝,珍惜当下。”
叶臻点头:“我很珍惜当下了,阿克雷斯,我很珍惜你们。”
哪能不珍惜呢,过去了,就不会再见了啊。
见过菲碧首领去世的样子,太匆忙,叶臻和阿克雷斯在临近暮年的时候,提前给他们两个挖了墓穴。
为了不让孩子们操心,他俩把身后事倒是准备地妥当。
他们一直都在这个平原上,没有离去过,因为不知道能去哪里。
偌大个史前世界,到处都是危机,也是因为有阿克雷斯,他们才得以在这个平原上生活下去。
知道时间过得很快,叶臻也从不敢浪费他和阿克雷斯之间的一秒钟,只要有时间,他就要跟阿克雷斯说很多情话,就连阿克雷斯都问他:“怎么突然这么爱我?”
叶臻想了想,回答:“因为只有一辈子啊,时间太少了,我怕你不知道我的爱意,更怕等你我都死了,你就听不到我说话了。”
阿克雷斯咬他的蝴蝶翅:“死了也埋在一起,肯定还有机会的。”
叶臻才不信,他才不信鬼神之说。
可是他却希望和阿克雷斯还有来世,即使不知道下一世他会成为什么,他依旧这样期待着。
叶臻和阿克雷斯都活了一百多岁,看着族群里的首领一代一代更替,孩子们也都不小了。
他俩倒是长寿,算是族群里的老寿星,新一代的孩子们很喜欢听他们讲故事,叶臻和阿克雷斯闲着无聊就会跟他们说起以前年轻的时候,两位爷爷倒是慈祥,很招小恐龙喜欢。
这一天太阳很好,叶臻突然觉得很精神,他问阿克雷斯:“出去晒太阳么?阿克雷斯,你很久没晒过太阳了。”
阿克雷斯睁开一双已经浑浊的眼睛,看了看天空,四处搜寻叶臻的身影,他的视力不太行了,不如加西米亚。
他努力撑起身子,问:“加西米亚,你在哪里啊?”
叶臻就去用头拱一拱他:“在这里,你快起来。”
阿克雷斯努力站起来,蹭蹭他,缓缓地咬住他的尾巴,一起朝着山边走去。
说是晒太阳,其实并不是。
叶臻把阿克雷斯带到了他们花费了数年挖掘的一个岩洞下的深坑里,他先跳了下去,在下面呼唤阿克雷斯。
阿克雷斯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轮廓,但也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他落在了叶臻面前,感觉腿脚有点发软。
叶臻还嘲笑他:“你以前不是很厉害吗?怎么现在还不如我了?”
阿克雷斯小声道:“老了啊,一把年纪了,加西米亚,你不能嘲笑我。”
叶臻就故意嘲笑他,两位恐龙爷爷闹成了一团,最后闹不动了,就相互躺下了。
他们面对面躺着,叶臻的头搭在阿克雷斯下颌处,阿克雷斯两只前肢抱着他。
叶臻有点好奇地问:“你说我俩会不会变成化石啊?”
阿克雷斯问他:“化石是什么?”
叶臻想了想,回答:“就是没有腐朽的尸体,以后会被人挖出来。”
阿克雷斯疑惑:“人?”
叶臻点头:“你没见过的一种生物,几千万年以后会出现,现在没有,或许有野人,但我活了这么久,没见过野人。”
阿克雷斯问:“你怎么知道?”
叶臻回答:“我当然知道啊,我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你就说厉害不厉害。”
阿克雷斯点头,闭上眼睛:“厉害,加西米亚最厉害了。那变成化石有什么用呢?”
叶臻再次思忖片刻:“有用,除了用来考古,还可以证明我们曾经相爱过。”
阿克雷斯点头:“那不错,那就变成化石吧,到时候,吓死那些人。”
叶臻咬他一下:“怎么可能吓死他们啊,你又不是可怕的生物,充其量就是一些骨头。”
阿克雷斯有点困:“乖一点,加西米亚,该睡觉了。”
叶臻刚想说你刚睡醒,但他没答话,只是努力蜷缩在他怀里。
他知道自己和阿克雷斯都不行了,最近都懒得睁眼了。
他带阿克雷斯来这里,也算是提前安顿好他们的后事了。
或许这一觉睡过去,就不会再醒来了。
事实上,他俩这一睡过去,就真的没再醒来。
诺亚和伊森也都不年轻了,八十几的高龄了。
还带着孙子四处找他们的太爷爷们。
找了许久没找到,诺亚想起了父亲和爸爸几十年前就开始准备的岩洞墓穴。
只是猜测,没想到还真的被他们找到了。
来到岩洞前,朝着里面黑漆漆的墓穴看了一眼,发现他们还真的在里面。
诺亚和伊森在洞窟口唤了半天,他们都没回应。
伊森还跳进去看了看,试图拱醒他们,没想到身子都僵硬了。
他们在这里睡了两天了。
伊森叹息一声,又拖着年迈的身体爬出洞窟,告诉诺亚:“走了。”
诺亚呆愣地站在上面许久,终是告诉伊森:“把山上的土推下来吧,冬天快来了,会冷。”
伊森嗯了一声,带着几个健壮的儿子,去山上把土拱下来,诺亚带着儿子们在下面把土填了进去。
原来时间过得这么快的,不知不觉,他自己也都八十岁了,或许过不了多久,他们也该去找两个父亲了。
后来,白垩纪与新生代古近纪之间遭遇了物种大灭绝的巨大灾难,其中主要被灭绝的就是非鸟类的一些生物,包括恐龙。
很多鸟类和哺乳动物都幸运地存活了下来,并且进行了优势进化,成为了新生代古近纪时期主要的生物。
很多史前生物遗骸没有充分被分解,被掩埋在了古地质中,随着冰河运动、地壳运动等一系列的复杂的自然演化,骨骼等硬体部分被留存了下来,成了被现世发现的化石。
其中就包括刚被发现被命名为“拥抱”的化石。
第96章 贵族雅O川金丝猴
作为华夏文明的龙脉, 秦岭是最古老的山地之一。
在这片古老的山地里,孕育出了很多珍稀的物种。
可谓是野生动物天然的“家园”。
秦岭横贯东西,是一条天然的南北分界线。
这里四季分明, 山林茂盛,是很多野生动物的家。
其中有一种珍稀物种也分布秦岭当中,那就是种花家的一级保护动物川金丝猴。
川金丝猴的分布范围也是稍微广泛的,沿着秦岭横贯东西,川金丝猴也随着不同的地域具有轻微的差异性。
但大抵上是没有太大的区别。
川金丝猴以其金灿灿的漂亮外表,温柔绅士的脾性, 让人们所喜爱。
网上有个很火爆的梗:每当有一个金丝猴被人夸的同时,峨眉山的猴子都要经历一遍网暴。
川金丝猴的脾性很温和, 不管是行为还是外观上, 川金丝猴都完胜所有猴子, 是当之无愧的猴中绅士和贵族。
这是种花家特有的一种珍稀动物, 受到人类世界的保护。
由于太过珍贵, 工作人员会经常对它们进行跟踪,以防止被盗猎者偷猎。
即使对这些小可爱们的保护力度很大,还是时不时会有意外发生。
尤其在川金丝猴频繁繁殖的季节,意外发生的几率尤其大,为了保证幼崽的存活率,工作人员会跟踪川金丝猴的族群很久, 直到他们的幼崽成功生存下来。
周围经常有人类出入, 叶臻已经见怪不怪, 甚至还想跟他们套套近乎。
他穿了这么久, 终于穿回种花家了, 即使不是人, 是川金丝猴, 他也觉得好像回家了一样开心。
他生存的族群只有父亲一个雄猴首领,父亲拥有六个老婆,其中三只雄猴Omega,一只雌猴beta,两只雌猴Omega。
这些父亲的老婆们,经常会为了配偶权打地你死我活。
而叶臻的“母亲”是其中一个雄猴Omega,是父亲从外面带来的,年龄也是这个其中最小的,所以父亲格外地宠他的“母亲”。
所以连着叶臻也被宠爱着,族群里还有幼崽,一个alpha雌猴,一个alpha雄猴,两个beta雌猴,两个雌猴是双胞胎。
还有两个老婆的孩子已经长大,离开了家族,各自都已经找到了属于他们的首领雄猴。
叶臻穿来的时候,正是那两个哥哥姐姐离开家族的时候,当时哥哥姐姐不回家了,父亲还找到了他们加入的族群去,和人家的首领雄猴打了一架。
最后没办法,也就任由他们伏小做低了,被族群里的一群老猴子欺负。
但川金丝猴毕竟在数量上就已经奠定了他们族群的基数,所以以家族为单位的族群也不是很大,一般都在10只左右。
但他们所在的大族群估计会有上百只左右。
他们不像普通的猴子,会为了领地和配偶权打个你死我活,他们的性格奠定了他们族群内部的和平。
叶臻家是由父亲一个成年雄猴统领着,其他的不是他的老婆就是他的孩子,除此之外,没有闲杂猴子加入。
叶臻今年三岁半了,他对这片山林已经很熟悉。
雄猴一般是在6~7岁成年,雌猴在4~5岁成年,比雄猴成熟早。
而Omega雄猴和雌猴的情况一样,所以叶臻也快成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