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挂星星
谢远情拍过很多戏,也见过剧组男演员凭借好看的脸和还算不错的身材,在导演的挥弄下拍出让粉丝尖叫的画面。
但那都是乔装,是美化,是雕琢。
没有一个人像那个男人一样,简直像猛兽一样,让人赞叹又忍不住臣服。
完全是雄性摒弃物质只凭本身的,压倒一切横扫一切的力量。
太.....太帅了!
太男人了!
他喜欢的是连翩,但看到这人的一瞬间也禁不住心驰神遥。
连翩完全呆住了,血液在耳际鼓噪,心跳的很厉害。
鼻腔有灼热的冲击。
他就知道!
知道穿这一身绝对好看。
但没想到竟然好看成这样,简直......简直想让人凑近了手脚并用的描摹个很多遍。
还有就是,为什么他会穿这身?
巧合?
还是因为过年的时候,他说了好看......
隔着十来步的距离。
裴度一手搭在车身上,精准定位,遥遥看向人群中美玉一样的青年,下颌似有若无的抬了一下。
作者有话说: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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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连翩不确定裴度是不是在看自己, 有一种想移开目光的冲动,但最终看着裴度走近。
除了谢远情安静跟在卫天应身后,众人纷纷打招呼。
连翩声音最小,站的也并不靠前。
不过他心里有一种笃定的感觉, 笃定其他人再怎么和裴度亲近, 在裴度这里他都是不一样的。
这算是一种自信,裴度给的自信。
而且, 他也是。
裴度和其他人说了几句话, 长腿一迈就到连翩面前了:“起这么早, 困不困?”
谁也没想到他会问这个。
话题亲近的有些过分。
吃了吗可能是华国最大众的寒暄,困不困却有种自上而下的亲昵。
年后就总喜欢赖床, 一度想推迟早饭时间,最终因为裴度亲自做闹钟而终止的连翩,有种被翻旧账的赧然,下巴颌一抬:“不困!”
裴度捏了把嘴硬小孩的脖颈, 没说话。
谢远情看着站在一块的两人。
好巧, 今天连翩穿的也是军裤和夹克,不同的是夹克是草绿色。
同款的搭配。
乍一看连翩和裴少好像才是一对。
而且连沈拂行站在边上都会逊色的裴少, 和连翩站在一起竟有种相得益彰的感觉。
这很正常, 他想,连翩这么好, 配得上任何人。
裴度是主人家,看着不远处的林子道:“地方大, 够咱们几个扑腾了, 不过碰到林子边上的防护网就不准再往前, 那边有大型猛兽, 玩归玩, 安全最要紧。上午探探路,我、拂行和庄骁对这片熟悉,一人带一个,下午各自行动,晚上用猎物烤肉吃。”
沈拂行曾经来过这里。
纵然沈家实力雄厚,但也并不能在京市近郊的地方拥有这样大一片地盘,所以当初裴度让人带他来这,很兴奋了一阵子。
那种家门口放肆的感觉,和特地开车去草原还不一样。
故地重游。
让他意外的是,原来小舅舅竟然还有这样一面,不由生出一种高山仰止无法企及的感觉。
总是安宁沉静在宅院消磨时光的人,原来竟还有这样纯粹力量型的一面,以前怎么没发现。
还有李宣玉。
知道他和小舅舅关系好,没想到好到这个程度。
难怪父亲让他对李宣玉要尊重。
人脉也是一个人本钱的一部分,有小舅舅在,将来即使他和李宣玉“分开”,李宣玉没了自己男朋友身份的护持,一样可以在京市横着走。
既赞叹,又不禁生出几分失落来。
卫天应带着谢远情过来原本有几分示威的意思。
但见连翩和裴度如此亲近,想到对方曾经夸下的海口,既不忿又憋闷,心道这小白脸竟不是说大话。
看这样子,再往下发展,没准真让他将裴家这位收入囊中。
更让人丧气的是,有裴仙楼在,就是他也没那份脸说是自己看不上连翩,他比裴仙楼差太多了。
转念一想,这样也好,只要他行哥不被祸祸就行。
三个人有经验,三个人没经验。
得搭对。
庄骁并不觉得连翩需要自己,对卫天应他不大喜欢,就选了看上去安静本分的谢远情。
至于谢远情只是个小艺人的事,没觉得怎么。
当初他还只是个小混混呢,大家都一个鼻子两个眼睛,像卫天应这种投个好胎就眼睛长头顶上的,在庄骁看,纯粹是没活明白。
卫天应扯了沈拂行一下:“行哥,咱俩一对。”
一箭双雕。
他想自己这主意绝了,既能隔开李宣玉和沈拂行,又能让自己不和裴仙楼凑对,这位太压人了,他站在旁边都觉得呼吸困难。
冷不丁的又有几分遗憾。
如果他也曾来过这里就好了,有经验,直接选李宣玉一起凑对,能好好警告对方安分守己。
武力威慑和分析利弊双管齐下......
思绪飞转,卫天应倒还记得沈拂行和连翩是情侣。
对连翩一笑:“李小少爷,我这人在不熟悉的地界容易慌,借你家行哥用用,不介意吧?”
对卫天应的心思心知肚明的连翩:......倒也不必这么茶。
没来得及说话,肩膀上搭上了一只手臂。
裴度看着卫天应道:“正好,小羽第一次来这里,我这个做主人的唯恐招待不周,我亲自带着他,心里才安稳。”
他是主人,但明晃晃只偏着一个。
这样连翩从被选择的那个变成了独一无二。
卫天应顿觉讨了个没趣。
要是别人说这话,他高低要来两句,但裴度肩宽腿长气势逼人,说话并不疾言厉色但大有一锤定音之感,让人无法反驳。
沈拂行道:“表哥,我们挑弓箭吧。”
庄骁笑道:“弓箭在我这儿,后备箱,大家看好哪个挑哪个,都是好东西,管够!”
几人都跟着庄骁去了。
连翩看裴度:“哥,你给我挑一个?”
裴度:“不挑。”
他几乎从未拒绝过连翩什么要求,一时间连翩都有些诧异,眼眸微微瞪大,有点意外的样子。
裴度揽着连翩的肩膀,哥俩好的往自个车的方向走:“我这儿,不用你挑,最好的都是你的。”
从副驾驶拿下一套装备。
护身的轻便又防利器的小马甲,护掌心的露指皮手套,还有两个护膝,精巧又充满力量感的弓和装着箭的箭篓。
之前就特地打过招呼,让连翩人来就行,什么都不必操心。
连翩一样样看过,爱不释手。
裴度从皮夹克内袋拿出一个锦袋,放在连翩手心里:“这个我用过的,送你。”
其实他没说的是,给连翩用的所有东西都是他用过的。
锦袋里是个玉扳指,看水头是能收藏的好东西。
连翩不是没见过好东西,也不是没有好东西,玉扳指也不至于畏怯不敢用,但这要建立在东西是他的的基础上。
人家的东西,金贵不金贵的都应该爱惜。
尤其这扳指裴度贴身带着,还用袋子装的,可见爱惜。
就说不用。
裴度:“傻不傻?不用扳指,弓弦不好摸,回头手就得破皮。”
将扳指拿过来给他戴上了。
果然刚刚好。
没量过连翩的手指尺寸,目测过,不至于分毫不差,但说一句合适没差。
连翩爱惜的摸了摸:“那我回头还你。”